“我是长安人,自小就在这长安城里长大。那个时候,天下还是隋朝的天下,颜家也还是长安有名的富贾之家。说起来,对于家族,我也没有更多可回忆的了。我是庶出,母亲地位卑微,我也不受父亲喜爱,只衣食无忧,得已读书识字,也有专门的先生来向我们传授经营之法。”
“可是一切,都在十五年前的那场大火中改变了。”颜舜卿慢慢地讲述着,眯起眼睛,陷入了回忆之中。
十五年前,洛阳烧了一把大火,非常有名。那场大火,烧掉了长安都核心大兴县的县衙,烧掉了周围最繁华的七街一百余户,火势很大,不知多少人葬身火海。颜家的家宅、所有的商铺都在这七条街上,所以在大火之中家业尽毁,幸存下来的也没剩下几个人。
那天夜里火起的时候,大家都还在熟睡。当天风很大,火势蔓延得极快,当人们发现的时候,火势已经完全无法控制了。
颜舜卿的房间位置很偏,虽然也着了火,但是他惊醒的时候,火还不太大,所以他顺利地从房间逃脱了出来。冲出房门一看,这哪里是人世!四周烈焰冲天,全是红通通的一片,到处都是惨叫、哭嚎的声音,惊心动魄。这简直是传说中才有的地狱。
他定了定神,连忙向母亲和弟弟居住的房间冲了过去,绕过几道弯,抬头一看,却发现母亲的院落早被大火吞没了,连靠近都近不得。颜舜卿心中一阵绝望,却忽然听见旁边一声轰然巨响,接着是一声惨烈的尖叫。
回头一看,另一侧的房屋门口,隐约立着家中的嫡女,自己的小妹,正被烧塌了的大门逼回了房内。这个妹妹,是深得家人疼爱的,平时也骄纵惯了,对自己并不好,可是颜舜卿那时候竟来不及多想,一头扎进了火场,硬是把吓坏了的妹妹推出了房屋。
没想到屋里除了妹妹,还有另外一个人,一个陌生的人。
那个人身材十分纤细,吃力地扶着屋里还没烧着的一张桌案,弯着腰,一手紧紧地捂着小腹,轻轻地喘息着。看到颜舜卿,那人抬起头来,一双秋水般的眼眸对上他惊讶的眼神。
那是一个女子,一头极直极黑的长发披散着,一身利落的黑衣,黑衣里露出深紫色的内衫领口。她的皮肤极白,像某种特殊的白瓷,细腻,却仿佛易碎。女子睫毛很长,遮挡了一种略微悲伤的眼神,加上发间一枝白色的山茶花,整个人有种异常独特而神秘的美感。
哗啦一声,头顶又有一堆瓦砾落下,颜舜卿忙上前一步,将女子揽住,往旁边一闪。瓦砾在脚边落地,发出巨大的响声,屋里的热浪令人喘不过气,可女子身上淡淡的茶花香不知为何还是传到了鼻端。
二十年的生命,像水一样平淡,没有人关注,没有人在意,就算死了,也是无声无息的吧,不知怎的,一点也没有感到恐惧和伤心。颜舜卿望着女子,淡淡地说道:“咱们,大概出不去了。”
女子瞪了他一眼,用力抓住他的手臂,将身体支撑了起来。她四围观望了一下,便拿他做拐杖,拉他到了侧面的一扇窗前,身体忽然一紧,一掌劈出去,连窗带墙壁,居然轰的一声塌了半边。
随着这轰然巨响,女子一口鲜血狂喷出来,身子便向前倒了去。颜舜卿忙一把将她扶住,抱起她,便从倒塌的墙体冲出了屋子。
“走!离开县城,去山里……”女子终于开了口,声音断续而沙哑,“有人要杀我,快走……”
颜舜卿这才发现,刚刚与她的身体接触过的自己身上的白袍,都已经被鲜红的血水浸透。
不对头,她是受伤了。被人追杀的,应该是很危险的人吧?可是鬼使神差地,颜舜卿竟听从她的话,带着她乘着夜色,离开了乱成一团的县城,到了城郊的山中。
“她执意不肯去有人的地方,所以我们找到了一处荒废了的山神庙。就在那山神庙中,我们一起度过了一个月的时间。这个女子就是阿椿,而这一个月,就是我们两个相处的全部。”
阿椿很少说话,就连处理伤口时的呻.吟都几乎没有。她小腹受了刀剑伤,好在未刺中要害,但流血很多。看着她的额头渗出一颗颗汗珠,颜舜卿果断地接过她手中的白布和创药,开始替她处理伤口。
女子没有丝毫的介怀。颜舜卿解开她黑色的衫子,露出紧致而优美的腹部线条。她雪白的肌肤上,刀创触目惊心。颜舜卿算是一介书生,除了小时候给兔子包扎过断腿,就再也没做过类似的事了。但他咬了咬牙,在女子的指点下,终于替她处理好了伤口。
就在这一天,女子告诉他,她的名字是阿椿。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阿椿的伤才养好。在这期间,颜舜卿做了许多从前没有做过的事情,比如说,垒灶,生火,烧饭,比如说,厚着脸皮去附近的村落讨东西。
他们使用的锅和碗碟都很破,是在村里讨的或捡的。只有一只泥陶石碟,虽然外形很粗糙,阿椿却拿在手里注视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好像看见了我的故乡。”
颜舜卿自然想知道她口中的故乡究竟是什么样子,可她却不肯再说了。时光就这么缓缓地流逝,阿椿极为苍白的面孔渐渐地开始有了红晕。一开始,她醒着的时候只是静静地望着外面的天空,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的目光开始有意无意地落在破庙中跑前跑后的颜舜卿身上。
当颜舜卿用刀切伤了自己的手指头,血流如注,却只是皱了皱眉头,用一段布条将手指随意地裹了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可以起身行走的女子从后面轻轻地拉住了他的衣袖。
“你这样子,是不行的。”她用柔美的声音轻轻地说道。
切到了,却不觉得疼,外面的山茶开花了,却不觉得美丽,世界那么大,却不觉得新奇,这样子,是不行的。她大概是这个意思吧。
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二十年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都忽然变得淡淡的,既不觉得好,也不觉得坏。生命,既不觉得轻,也不觉得重。将来,好像怎么样都无所谓。
颜舜卿折下庙外面正盛开的一枝山茶,忽然发现这朵山茶是艳红色的,居然如此之红,散发着淡淡的馨香,让人的内心有一点点躁动。
原来心里面有波澜的感觉,可以让全身上下的血脉生出力量来。
他把红色的山茶递给阿椿,阿椿头一次笑了。
“山茶花,那是我的名字呢。”她一边笑一边把茶花插在了发间。簪上一朵艳红色茶花的阿椿带着微微的笑意,在朝阳之下那么美丽。
她对于自己的事情只字不提,只有一次在梦里喃喃地说道:“不行,我已经追不上你们了。”是追不上谁了呢?总有一种错觉,她好像是不慎落入了凡间的天宫仙女,错过了返回天庭的时机,不得已在凡间盘桓了下来。她的心里,还在惦着天庭么?
那么,可不可以,像传说中的凡间男子那样,对她好,把她留在自己的世界里呢?
她的眼神忧郁,但是并不悲伤。她看上去并不强大,但却坚定,好像对自己的前途看得清清楚楚,没有任何犹豫。那种坚定的感觉令人内心安定,莫名地生出对未来的希冀。
阿椿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转,不久居然开始帮忙做起饭来。她做的食物口味很特别,有些清淡,但是味道很好。有一天,颜舜卿从外面弄回来了荞麦面,她居然用随身的兵刃短刀当工具,做了荞麦面条。
煮好的面条装在粗糙的泥陶盘里,颜色发黑,极不显眼。阿椿从随身携带的行李中取出一个小瓶,向面里撒了一种红红的粉末。
粉末溶进面中,就看不出来了。可是颜舜卿尝了一口,就觉得那滋味极为复杂,不是好吃,而是极为复杂。你永远猜不到,一碗看上去如此普通的面,竟会让人有这样的五味杂咀的滋味,简直令人想要掉眼泪。
“这是我家乡的味道。”阿椿说道,“七味唐辛子,是我母亲教给我制作的调料,每次尝到,都会想起小的时候。所以,偶然有机会看到材料,总会收起来,配好了,带在身边。”
“七味唐辛子”,是颜舜卿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东西。阿椿偶然提到的东西,他经常都是闻所未闻,就好像那些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舜卿,”阿椿这是第一次唤他的名字,“其实世界很大,很多事情都是很有意思的。就像这一碗面,表面看起来平平淡淡,可实际上却有很多种味道等着你去品尝。哪怕再不堪的人生,只要活着,总会有好的事情,会有你想象不到的事情出现在前头。舜卿,去做,去寻找。”
颜舜卿点了点头。他的心里面早就开始有了这样的想法,前头,也许真的是不错的,他想要把她留在自己的生命里。这个想法忽然如此强烈,就好像生命完全从根子上换了一个样子。
但是,就在阿椿为他做了七味唐辛子荞麦面的第二天,从在火海中邂逅算起的第三十天,伤愈的阿椿不辞而别,就像从未存在过一样,彻底地消失在他的生命里。
到现在为止,是整整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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