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135.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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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在半天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 穿白衣, 戴斗笠, 腰上缠着一把软剑, 还是顶个的美女。

    不过, 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 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 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 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 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 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 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 干瘪,头大如斗, 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 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 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 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武士刀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蛤蟆,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135.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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