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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苍老声道:“来了。”
来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提起胆子道:“找我来有何事?”
早上当值时忽然被人塞一团纸, 还在他反应够快, 见四下无人见着便一股脑儿藏进袖子里, 等到当值结束才战战兢兢地拿出来,上面只写二更天地字号库房见,一小排的话却让他心沉到了谷底, 意识到这张纸条代表着什么便很难不害怕。
有些路一旦踏上了, 便只能一条路走到黑,开弓无回头箭。
苍老声道:“你们掌柜, 是死人还是活人。”
来人道:“自然是活人。”
苍老声放大音量问道:“但他明明已经死了,死人怎么能复活?”
来人额头上有汗珠低落, 他也想知道,那人不已经死了吗, 又怎么会活, 几日与他相处下来,发现他的说话语气, 生活习惯, 乃至小动作都与原来的掌柜一模一样,就好像那人从没死过。
但这怎么可能?掌柜青白的身体, 可是他带人从房檐上放下来的。
这几天他过的是提心吊胆, 吃不好,睡不好, 还偏偏要装做自己很有精神, 不让暗处人看出端倪, 简直就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几天。
苍老声又拖长调子道:“那,你有没有觉得他有什么不对。”
来人道:“什么不对?”
苍老声道:“比如身材不正常的佝偻,行动不利索,或者表情僵硬。”
来人道:“并无,掌柜和平日里一个模样。”
苍老声听见他的话,不仅没有震惊暴怒,反而沙哑笑几声,他道:“好好好。”
来人一头雾水,心想这老头莫不是疯了,死了的掌柜复活,他竟然如此之愉快,难不成是被这等怪事给吓傻了?
谁知他才想完,那阴沉的声音便道:“你刚才是不是觉得,这老头疯了?”
伙计一惊,即使伸手不见五指,脸上都不由自主扯出一个谄媚的笑容,腰也弯下来,恭敬地低头道:“怎么会,您怎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别说汗将他的里衣濡湿,怕是连外套都有了湿意。
那都是汗,因为恐惧而产生的汗水。
苍老声嘿嘿笑了,他道:“算了,如果我见到一个人死了却又复活,别人还引以为乐,大概也会觉得这个人疯了。”
他变成了年轻人肚子里的蛔虫,无论年轻人说什么,都能猜到,不仅能猜到,还将它们一一说出来,摊在年轻人面前,这让他更加恐惧,再也端不住冷静的表情,惊慌失措,被野兽追着进入了死胡同。
之前,他以为在众目睽睽之下撒弥天大谎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但他现在知道,还有更艰难的,就是心中所思所想全部被人剖出,好像赤、裸裸地躺在砧板上,没有秘密,也没有。
他需要找回话题的主导权,最次也要将自己被动的局势逆转,所以便强装镇定地对老人道:“死人复活,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老人道:“不,不值得开心。”他话锋一转道,“我所笑的,是死人没有复活,而活着的另有其人。”
他踌躇于自己应不应该接着问下去,因为来人并不想知道太多的秘密,一个人,如果知道太多的秘密,总是会死得很快,因为他没有能力保守秘密。
老人又道:“好了,你走吧,如果有要用到你的地方,我会再找你。”他没有说自己用什么方法找人,因为那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像他这样神秘的老者,总是能做到自己想要做到的事。
来人恭敬道一声是,转身蹑手蹑脚地推开大门,乌云被风吹散,柔和的月光倾洒在大地上,也倾洒在来人的脸上。
那是很年轻的一张脸,或许不是很帅气,但也没有很不起眼,如果让别的伙计看他,定能认出他们的同僚。
月姑娘也认识他,年轻人虽说得一口官话,却是南海飞仙岛的人,掌柜死的消息,是他写了让肥嘟嘟的鸽子带回飞仙岛。
为何南王会顺藤摸瓜挖出金铭灭这条线,似乎有答案了。
伙计走后不久,沉重的大门再次被推开,月光诚实地打在下一个人脸上,哪是什么老人,分明是个笑眯眯的青年!
是夺命镖!
很少有人知道,夺命镖除了有一手好武艺之外还精通于口技。
他的口技很特殊,并非模仿大自然中风雨雷电或者鸡鸣犬吠之声,而是模仿各种各样人的声音。
小孩子的声音,老人的声音,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他躲在暗处,靠声音便能凭空制造出十个八个人。
夺命镖的武艺并不是顶好的,但只要是他接下的任务,就没有完不成的。暗杀都躲在暗处,武艺不够高强,就靠其他手段来动摇地人的心智。
再无坚不摧的敌人心神紊乱,便产生了间隙,而当他发现自已在暗处有数不清的敌人时,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平静。
招数阴损,却足够有效。
他眼睛弯弯,眯成一条缝,但被他笑脸相对,却不会感到快活,反倒是如芒在背,因为他的眼神太阴毒,像虎视眈眈的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猎物吞入腹中。
他自语道:“一个与死人一模一样的活人。”
江湖中,会易容的人并不少,排的上号的十根手指头都数不清楚,但论易容术最高明的,怕还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他不像是陆小凤那样了解司空摘星,只道他被金铭灭背后之人聘请,易容成掌柜的模样。
至于用处,怕是稳定局势混淆视听,让他们以为掌柜还“活着”,说实在的,若不是夺命镖对自己的下手很有自信,怕也是会被蒙过去。
他带着自己探听来的情报离开,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进入南王府,一个道貌岸然的王爷,并不愿意别人知道他与杀手组织有什么联系,所以他得小心一点,不被无关人士发现。
至于该怎么处理,那要看南王的意愿,有银子的,才是大老爷。
叶孤城又在看信,肥嘟嘟的鸽子虽然看上去五体不勤,但臃肿的身材却没有影响它的速度,在隔海不相望的两城市间循环往复,也没见它因为疲惫而玩一出高空坠落。
白云城主的鸽子,和别的鸽子,那都是不一样的。
肥鸽子:它们都没有我丰满。
朗月早就细心地备上鸟食,任勤劳的送信工休息,叶孤城的鸽子,都不是自己养的,他只负责在看的顺眼的时候撒一把鸟食,连分量都不大在乎,要不然,原本身姿矫健的鸟类也不会胖成山鸡的模样。
一目十行地扫过短信,司空摘星将掌柜扮演得很好,但直到现在为止,他的猎物都还没有上钩。
要偷的货现在还没有着落,就算泥人怕也被憋出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本就鬼机灵鬼机灵的猴精。
此时的白云城又恢复了往常的宁静与喧嚣,城主的宅邸外是喧嚣的,是热火朝天的,一道围墙之内,则还停留在寒冷的冬天。
陆小凤是个来去匆匆的浪子,他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更何况,就算他在飞仙岛呆一千年一万年,怕也无法从叶孤城口中得到答案,天上的仙人愿意给出提示,已是不易。
他准备去找鬼精灵的猴精,司空摘星和陆小凤一样,你永远无法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甚至比鬼都机灵的陆小凤都无法看破他的易容,把他从皮子里揪出来。
陆小凤仰躺在船舱上,唱他编造的曲子:“司空摘星,是个猴精。猴精捣蛋,是个混蛋。混蛋不乖,打他屁股。”非常舒服。
&嚏——”金铭灭的掌柜打了个喷嚏。
客人打趣道:“发财了,掌柜的?”
掌柜笑得一团和气,像才出锅的发面馒头:“托福托福。”
心道:一定是天下第一的大臭虫在骂他!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陆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陆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陆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皎洁的月光打在此人脸上,又是一张平凡无奇的脸,放在人堆中,没人能发现他。
那人道:“若不是陆小凤求我,我也绝对不会偷个死人。”
赫然是鼎鼎有名的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接了他人生中最有趣的两笔生意,他先去偷了一个活人,然后在活人死后,却被请去偷一个死人。
若是别人让他偷死人,司空摘星指不定赏那人两个大耳刮子,谁都知道死人是会腐烂的,是会发臭的,更何况,谁会把死了大半个月的人保留着不下葬,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陆小凤却道:“夺命镖的身体一定还被留着。”他道,“江湖上有很多能将尸体保存下来的法子。”
司空摘星反驳道:“你又怎么知道有人会愿意把他的尸体保存下来。”他已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夺命镖是青衣楼的杀手,青衣楼的杀手都无依无靠无父无母,有一口薄棺材收殓已是幸事,又怎么会在尸体上大做文章。
陆小凤神秘道:“因为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
没人见过叶孤城的剑,那被他杀死的夺命镖岂不就是唯一的证据?即使陆小凤知道,他身上的伤也定然不是叶孤城留下来。
司空摘星脑瓜一转,也笑了,他道:“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真是比鬼都机灵。”
他愿意帮陆小凤,只是因为陆小凤是他的朋友。
朋友与朋友之间,本来就是应该互相帮助的。
南王的院落,四处都静悄悄,不仅静,还暗,树枝相叠,鬼影幢幢,风吹过,寒意刺骨。
司空摘星顺着寒意一路向里走,果不其然,越是靠近内间,就越冷,身上的鸡皮疙瘩都站起来跳舞。
他觉得自己穿得实在是不够温暖,起码不够抵御冰天雪地的严寒。
伸手推门,才发现头顶上狼牙交错,冰锥,这天,竟然有冰锥高悬在门檐上。
夺命镖就躺在冰屋正中间,脸铁青,身僵直,眼中瞳孔消散,只有眼白,嘴角挂一丝诡笑,司空摘星看见,竟像是被大汉锤一铁拳,不由自主后退好几步。
此刻院外月白风清,此地令人毛森骨立,司空摘星也不知从哪摸出一大口袋,连同夺命镖与他身下的大冰块儿一股脑儿地塞进袋子里。
他是怕尸体在运送过程中化了,而且眼不见心为净,人何苦死了还吓人。
驮一大袋子却还身轻如燕,在屋顶上,树枝子上上下翻飞,江湖第一轻功,果然名不虚传。
司空摘星却没见得背后一抹影子,比雾能缥缈,比月更白。
无法形容的剑气在叶孤城与江如画间弥散,像看不见的山,像看不见的海,压在人身上。
围观的武林人皆瞳孔紧缩,肌肉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就是顶尖剑客才会有的威势。
江如画忽然又不太自信了,比山岳更加沉重的气压在身上,他从未感受这么大的压力。
叶孤城不说话,只是用眼神凝视江如画,他的眼中,只有肃杀,只有沉重,因为杀人,本来就是很严肃的一件事。
江如画也不说话,他手指搭在剑鞘上,很稳,一个剑客,即使内心很混乱,手也必须是稳的,不稳,就握不住手中的剑。
剑客与剑客之间本就不必多话,能真正体现他们内心思想的,是剑!
江如画错开眼神,因为他已无法直视叶孤城的眼,他耳中嗡鸣,夜晚虫蛇鸟兽的叫声,竟都听不见,有一层无形的膜蒙在他的耳上,只能听见自己胸膛中鲜活的心脏在跳动。
咚咚,咚咚。
他忽然道:“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本不应该找我决斗。”
人是需要言语的,特别是心生畏惧时,因为言语可以镇定,也可以壮胆。
它的作用,比酒还要更强些。
叶孤城盯着他,道:“你是剑客。”
江如画道:“我是剑客。”
叶孤城道:“你是剑客,就应该知道不能胆怯。”
他的声音比冰还要冷:“骄傲、愤怒、颓丧、忧虑、胆怯,都同样可以让人判断错误。”
高手之间的对决,必须要摒弃一切正面与负面的情绪,只剩下本我,他们必须将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敌人身上,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破绽。
冷汗,顺额角淌下,短暂地悬挂在江如画方正的下巴尖上。
他们之间,已不必多说。
静默,静默,打破寂静时空的是剑。
剑在手,已出鞘。
江如画脚下一蹬,已占先机,早年他的剑招便以速度出名,瓶颈突破后,速度更长。
将心中的恐惧强行排除,他眼中只有叶孤城,以及手上的剑。
剑,便是他的眼睛。
叶孤城不动,冷冷地看着江如画,他的剑,还好好地呆在剑鞘中,因为他的剑一离鞘,必定夺走一条人命。
现在,还没有到他拔剑的时候。
风声疾响,剑刃卷起一阵风,一秒钟之内,江如画已劈了几十下,上百下,眼睛再好的人也只能看见一片剑花,细如牛毛,多如春雨,却如同情丝一般连绵。
叶孤城的眼睛,很冷,也很亮,他在等,等剑招露出破绽的那一刻。
终于,他的手指动了,以缓慢且不容质疑的速度拔剑,所有人都能看出白刃是怎样被抽出剑鞘,又是怎样反射出白光。
西门吹雪的剑很冷,也很快,他练得是杀人的剑法,最美不过是剑尖绽放的血花。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他的剑法朴实,因为那是杀人的剑法。
叶孤城的剑也很冷,也很快,也是杀人的剑法,但他的美是可以被看见的,他的剑招,是辉煌至极的。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太阳升朝霞,尚不及他剑光之辉煌迅疾。
地上躺着的人永远不能动了,剑刃一截斜斜地插在泥土中,一截已飞入树林里。
剑尖无血,血都散落在泥土中。
鸦雀无声,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叶孤城只出了一剑,一剑便破了江如画成千上百剑刺出而成的剑法。
因为他已看出剑招的漏洞。
一点漏洞对他来说,足够了。
&
剑入鞘,白云城主的头发丝一根不乱,衣角也洁白得过分。
江如画的剑,竟没伤他分毫。
突然,有声从天而降,道:“我来的似乎有点晚?”
面容平凡的年轻人,但他的轻功却不平凡,背上驮了三四百斤的大袋子,四四方方的模样,竟像口棺材。
陆小凤抚掌笑道:“不晚不晚,你来的一点都不晚。”不仅不晚,还刚刚好。
司空摘星将背上的大口袋放下,坚实的土地被压陷好几公分,口袋里的东西有多重,可想而知。
麻布口袋被抽掉,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先是一块冰,然后便是夺命镖青白的脸。
&有人被吓得倒退好几步,在场人没有一个是不见死人的,不仅不见死人,手上还总有一二三四五几条人命,但他们从来没见过如此诡谲的尸体。
有人忽然失声道:“夺命镖!”已是认出尸体的名字。
名一出,不知者更加毛骨悚然,传说中被叶孤城杀死的年轻人已经死了多久,两周,还是大半个月?尸体竟然还被保存完好,想想不免有寒意侵袭四肢百骸。
陆小凤上前道:“不错,正是夺命镖。”将尸体偷盗出来,显然是他的主意。
木道人道:“莫非他的尸体上有什么秘密?”他知陆小凤是一个聪明人,聪明人从来不做无用功。
陆小凤对叶孤城笑道:“我虽知你不在乎流言蜚语,但我却不能容忍有人污蔑我的朋友。”
叶孤城对陆小凤也报以微笑,他已知道陆小凤想做什么。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大喇喇地暴露于天地间,此地不乏有武功精深的高手,他们虽不用剑,却能分辨剑招的来源。
木道人愕然道:“这是……”
陆小凤道:“不错。”
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定然不是叶孤城的剑法,不仅不是,还有人认出那正是江如画的剑法。
好一出贼喊捉贼!
武当长老木道人,又是当今天下武功真正达到巅峰的五人之一,在场人就算是品行最低劣的小人在他面前都恭恭敬敬,从他口中说出的话,百分之一百是真话。
木道人道:“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正是江如画的潇潇细雨萧萧情。”由他开口指认,更是没有一人不相信。
群众哗然,他们竟想不到剑豪的人品如此低劣,自己杀的人不说,还要栽赃到别人头上。
江如画的尸体躺在地上,暴露在风中。
血已冷。
叶孤城不说话,仿佛这些反转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健仆从他身后走出,两个人便抬动两口不薄的棺材。
他杀的人,便会负责收敛。
夺命镖,算是沾了江如画的光。
叶孤城的剑术比木道人要好上一线,眼神也要比他好上一线,木道人能看出他脖子上的伤是江如画的成名技,他却能看出,这不仅仅是江如画的成名技。
剑招还是那个剑招,但人却不是他们所想的人。
有人模仿了剑豪的剑法,而且用得比他还要高明。
但白云城主却不会说,即使他已经看出是谁模仿了江如画。
跟在身后的朗月上前,众人大惊,他们竟然才看见这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只怪白云城主存在感太高,他站在那里,能把红颜映衬成枯骨。
朗月道:“城主。”
世界上最了解叶孤城的,怕就是岚风与朗月,她们虽无法揣度城主在想些什么,却能知道他在想事情。
叶孤城的心情,现在可不太好。
他只是摇摇头道:“无事。”
他道无事,又或者有事也与他人无关,即便看出剑招是由谁模仿,他还能说出来不成?
宫九。
想到这名字,叶孤城眼神一凛,寒气大盛,太平王世子来无影去无踪,他如果不想出现,谁也找不到他。
失策了,他竟然不知道宫九会在暗中搅局。
剑邪宫九,世上再难的剑法对他来说也只是看一遍的事情,虽然江如画人品低劣,但叶孤城却不得不承认,他的剑法已是上乘,这世界上用剑在他之上的人屈指可数,而用剑在他之上又会刻意模仿他剑招的,只有宫九一个。
白云城主垂眼,静立于冰冷的尸体边,此情此景,可入画。
只怕是一张鬼画图。
木道人叹息道:“我常道自己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二,这回,怕是少不得要挪挪位置。”
身旁人惊道:“您的意思是?”
木道人道:“现在看来,我怕是下棋第一,喝酒第二,使剑第三。”他悠然道,“白云城主的剑术,在我之上。”
在木道人之上!全天下不只有西门吹雪能与白云城主一战?!
经此一战,白云城主叶孤城名动中原武林。
可谓是:
一剑西来,
天外飞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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