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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言语上的亵渎不值得一提, 因为他是云端上的仙人,高高在上。
叶孤城很白,并非剑刃的金属色泽,而是属于人的, 珠圆玉润的白, 颜色很柔和, 但他的人却不柔和。
当你看见叶孤城时, 会以为自己看见了一把剑。
西门吹雪!江如画的瞳孔一阵紧缩, 他想到了现如今武林上最锋利的一把剑, 几年前的西门吹雪就能逼得他落荒而逃, 而现在的叶孤城, 则比几年前的西门吹雪气势更盛。
他已达到入世境界。
叶孤城道:“你就是江如画。”
江如画沉声道:“不错。”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 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 即使江如画说他杀了夺命镖, 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 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 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 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 对他来说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 怒气充斥胸膛, 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小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说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说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说,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说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说,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天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说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说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小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站在门口。
陆小凤一见那小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小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说话,是天大的错事。
小姑娘见陆小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小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小,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小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小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小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小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小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小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小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小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说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小姑娘,又说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说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说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小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说那小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小凤的求知欲很重,听说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小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小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小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天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小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说说,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小凤:???
哈?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武士刀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蛤蟆,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陆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陆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陆小凤终于发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陆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陆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陆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陆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陆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叶孤城道:“想知道的你已经都知道了。”
陆小凤先点头,又摇头,想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但他来的目的却还有一个没有达成。
叶孤城沉声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陆小凤正在凝视叶孤城,微笑道:“我想知道,天上的仙人也会寂寞吗?”
他不难看出,叶孤城寒星般的眼底有寂寞之色,像他这样的高手,即使像人多一点,也难免是寂寞的,因为他练的剑法,本就是只有一个人面朝大海才能练出的剑法。
没有知己,没有敌人,只有一个人与一把剑,每日晨昏从无间断的苦练,陪伴他的只有碧海蓝天。
太阿之剑,犀角不足齿其锋,剑只有耐得住磨砺,才会有锋芒,而人只有耐得住寂寞,才能成为剑。
叶孤城沉吟许久,缓缓道:“天上的仙人,定然是寂寞的。”
他感同身受似的说道:“因为只有登得够高,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才能成为仙人。”
陆小凤安静地听他说话,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不需要出声,只需要有一双耳朵,默默地听人说话便够了。
叶孤城道:“我虽不是仙人,但我却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一向没有朋友,我并不在乎,因为我说站得地方已经很高,所能看见的风景是别人无法享受的。”
如果是别人说这句话陆小凤也许会一笑了之,但因为是叶孤城说出这句话,他只会肃然起敬,虽然还没见过他比光更加迅速更加璀璨的剑招,但陆小凤却能感觉到,他的能力定然不在西门吹雪之下。
他同样是一个看一眼就让人无法忘记的人。
陆小凤的语气是真诚的,他说话的速度是缓慢的,每一个字从他嘴中吐出,都重逾千金,他道:“你若想要朋友,随时都可以找到。”
叶孤城看他,眼中似乎含笑,道:“你是在说自己吗?”
陆小凤一愣,随后又抚掌大笑道:“不错,我说的就是自己。”
他一直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交朋友对陆小凤来说是人生三大幸事之一,而与他当朋友也是个非常愉快的体验,因为他信任你就如同信任自己。
两人谈话的气氛很不错,叶孤城甚至亲自给陆小凤倒了一杯白水,对一个天性骄傲的人来说,这样的举动已是认可。
朗月站在一边,脸上的表情凝重,甚至是阴沉,叶孤城看不见她的表情,陆小凤也看不见她的表情。
心中的警铃被拉得叮铃铃直响,警惕的目标是在场唯一的外人陆小凤。
她是个再忠心不过的仆人,满心满眼就只有白云城主,自然知道,叶孤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露出舒心的笑容。
他确实是一个人,但也仅仅就比剑多出了一点人情味,白云城的俗物勾住飞仙的衣角,让他不能羽化而登仙。
因为武功臻至化镜而太过无聊,以至于追求更大的抱负,这种种虽然没有在叶孤城身上上演,但他却也不大能感受俗世的快乐。
他与陆小凤成为朋友时,是叶孤城前半生中最接近人的一刻。
朗月:夭寿啦,城主被外面来的小妖精勾引走啦!
陆小凤忽然觉得有点冷,有阴森的视线锁定在他身上,他将杯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眼角的余光不断打量四周,只看见低头的月姑娘与骄傲的叶孤城。
没有异常,白云城主的宅邸中,又怎么能容许有邪心之人闯入?
但那看他的眼神,又实在是太阴冷了一点。
或许是他的错觉,怎么看都没有找到视线的源头,他只能将其暂时抛到脑后。
陆小凤甚至都没有怀疑一下朗月,因为他实在想不到,自己做了什么能让如月亮般高洁的女人对自己射出阴森森的眼神。
朗月:瞪得就是你,小蹄子!
陆.小蹄子>
其实他真的很无辜。
南王府灯火通明,已是晚上。
南王抬头,双手背在身后,器宇轩昂,他道:“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笑眯眯的年轻人道:“已经办好了。”
年轻人有一张很俊俏的脸,他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眼睛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藏在袖子中的右手只有四根手指头。
他看上去年轻又无害,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常识的都清楚,这世道,越是看上去无害的人,就越恐怖,如果一个人很凶恶,那他的凶恶便只停留在表面,但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很温和,他的恶便可能埋藏在心底深处。
年轻人有震惊名号,在青衣楼甚至有自己的一副画像,那实在是个很大的组织,而且有数不清的高手,年轻人是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被人称为夺命镖。
手指短一截,武器就要长一劫,他用链子镖,尖头可伤人,把胸膛剖开,露出一颗红彤彤,带着温热的心脏。
链条用来绞脖颈,下手轻一点,便柔软如绳索,一点一点将氧气从人的心肺中逼出来,死亡的过程因为缺氧而无比痛苦,重一点则连同脖颈一起绞碎,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头扭曲地耷拉在肩膀上,死状惨烈。
他看上去有多无害,下手便有多狠,心如蛇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金铭灭的掌柜便死在他的链子下,链子紧紧贴在人类柔软的脖颈上,知道他面色青紫,进的气出的气都归于平静才解下锁链,然后用三尺白绫挂在屋檐上,任凭人的身体迎风飘荡。
南王道:“有多少人看见了。”他希望很多人都能看见,因为这是他对叶孤城的警告。
很多人年纪越大在意的事情变越多,也越不能受屈辱,年轻时的南王就是一个很高傲的人,因为他一直在忍辱负重,心中积累的屈辱无法在皇帝面前表现,便全都转化成他的骄傲与自尊。
南王不允许别人打破他的骄傲,也不允许有人忤逆他,年纪越大越是如此。
叶孤城的“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将他的骄傲撕碎,被人看清的愤怒充斥他的大脑,便总想做出一些报复的事情来。
这是仇恨。
被仇恨蒙蔽双眼的人,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夺命镖道:“没多少人看见。”
南王背在身后的手一顿,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怎么回事。”他的声音已不平静,愤怒压抑在胸腔中。
夺命镖道:“金铭灭的伙计在公鸡第一遍打鸣前就已经到了店铺。”那时候还在街上的,只有被从妓院或者赌坊中扔出来的醉汹汹的懒汉,每天就知道大惊小怪地说些志怪事,哪怕他们看见了,也没有人会相信。
夺命镖想到伙计的表现,笑得更甜,他只负责做杀人的买卖,其他与他一概不想干,看那些人眼皮不抬一下就将尸体放下来,抬进无人的仓库中,除了白天黑夜不分什么时候都能见到他们的武林人士,还真是没人看见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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