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经历过战场上的出生入死,两人总会有一些惺惺相惜的。
陆剑西笑道:“打仗早就成了我的生命的一部份,没有仗打才叫辛苦。”
野哥看着陆剑西的脸,其实她的五官长得很是标志,只是皮肤略为黝黑,这是长期在战场上拼杀的原因,不过这样的皮肤倒更显得她健康。
“其实等打完了仗,你也可以申请不再打仗,让陛下给你赐一座府邸,或者让陛下给你赐一段姻缘,你总该为自己好好考虑考虑的。”
陆剑西苦笑一下:“南宫野将军认为,有哪个男子可以驾驭得了我这样的?”
野哥怔了怔,随后笑道:“难说,看你能不能服软了。”
陆剑西张了张嘴,正想说什么,但野哥却已经拿起了剑:“我去看一下外面的布兵情况。”
“”
这一场仗如何排兵布阵已经安排好了。
只等第二天天明就杀进上趾。
现在,所有战士都精神抖擞地站着,他们十分相信野哥,自从野哥来了之后,大大小小的战役他们都没有输过的。
只要攻下了上趾,那么,战士们就可以搬师回朝,界时就可以回去跟亲友们团聚了。
翌日。
黑压压的大军很快就冲进了上趾城。
包括陆剑西在内。
陆剑内是负责右边包抄的。
但是她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不对。
可又看不出来有什么不对。
城内有等待他们的大顺士兵,数量也不少,守城的阵营也跟前面的差不多,所以,没有什么不对。
难道是女人的心思太敏感?
再看其余的将士,因为前面赢了好几场,所以大家士气十分高昂,一个个都争先往前冲,止都止不住。
陆剑西想找野哥商量一下,但野哥是负责从正面进攻的,所以她现在也找不到野哥。
难道真的是大顺这些胡人连输几座城后,没有什么士气了?
陆剑西因为犹豫了片刻,所以她很快就落在队伍后面了,眼睁睁地看着前面的将士们攻破了城门,大家鱼贯而入。
野哥其实也感觉到了异样。
这一场仗打得特别顺利,在外面驻守的人似乎都没有什么战斗力,很轻易就攻破了。
他觉得不对劲,正打算鸣兵收队,让大家都撤出来。
但是他很快就看到了前面的仇七似乎被好几个人围攻起来了,他犹豫了一下,便抓住了旁边一个士兵:“去,鸣兵收金!”
那士兵马上回答:“是!”
野哥不假犹豫,再飞身过去将仇七给救了出来。
而远处的城墙上,一个人将这里的战况看得清清楚楚。
他,身材高大,五官本该英气十足,却有着一条长长的刀疤,使得一张脸显得邪气十足。
而他手上拿着的,却是类似于西洋望远镜一样的东西。
他的射箭本事很强,待他看清了野哥交待的那个士兵后,他便从身后侍卫的手中拿过一把弓箭,再对准了那个士兵。
没几下子,便将这将士给射死了。
他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南宫野?你这一次,怕是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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