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大无穷、五感灵敏,而且还皮糙肉厚、没有痛感。我告诉你,这世界上啊,再也找不出比苏格耐尔更适合当士兵的种族了。至于苏格耐尔部落的战士究竟有多厉害?只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你就能够明白了。”
“据说,当年有几个还没成年的苏格耐尔,结果无意间撞上了兽潮。你知道兽潮是什么概念吗,那相当于一百多头野象同时朝你奔腾过来,踩都能把你踩成肉饼,足足引发一场地震啊。可结果呢,结果那几个小苏格耐不但啥事儿没有,而且还带回了足够十个冬天的食物。等冰雪融化时,所有人都吃胖了。”
“所以,当我的曾祖父发现小男孩竟然变成传说中的苏格耐尔时,他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至于他为什么高兴?这理由再简单不过了,完全就跟养鸡场一样。”
摩莱尔忍不住解释起来,“即便现在手里只有一个苏格耐尔,可是,只要有足够多的女人,那么就能从一个苏格耐尔,变成两个苏格耐尔,三个苏格耐尔……像滚雪球那样,越变越多,最后复制出无穷无尽个苏格耐尔。”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曾祖父差一点就可以获得由苏格耐尔组成的史上最强军队,从而麾战大陆。统一天下,成为国王的日子完全指日可待啊!”
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更激动,是摩莱尔的曾祖父,还是摩莱尔领主。总之,摩莱尔越说越兴奋,不但眼睛里迸射出向往的绿光,而且连口水都差一点流出来了。
但是没多久,他的眼神又黯淡下来:“只可惜,那孩子虽然获得了苏格耐尔的强大身体,但脑子却不好使。”摩莱尔生气的说,“你能想象吗,平时性格像绵羊一样的小家伙,醒来后干的第一件事情,居然是刺杀曾祖父!”
“真是的,不就是上个床吗!?”摩莱尔满脸的愤愤不平,“他又不是女的,反正也不会怀孕,有必要反应那么激烈!?”
“居然跳到冰湖里自杀!也不想想当年是谁把他从奴隶营里买回来的。曾祖父花了大价钱不说,而且还好吃好喝伺候着。可那个小鬼倒好,不但不知道感恩,反而还要恩将仇报。”摩莱尔满脸嫌恶地啧啧几声,边摇头边下结论,“哼,养不熟的小白眼狼!”
也不知道是不是野狼的错觉,当摩莱尔说到这里时,脚下的冰湖里,似乎有一道巨大的黑影快速闪过。
可是当他低下头去时,却又什么异常都没有发现。
哥哥,咱们来玩儿捉迷藏好不好?
野狼猛地转过头来,但除了连绵无边的冰,他什么都没有看到。
猜猜我在哪里?
背后响起无数男童的笑声,在静的可怕的冰湖上,显得格外的诡异。
咯咯咯咯咯……
可是,当野狼再一次把头转向声音时,所有的声音同时又消失了。
野狼忍不住皱起眉。
而摩莱尔依旧毫无所感,继续抱怨着只差一点就能成为国王的可悲命运。
野狼扭回头来,无意间瞥了阿斯蒙蒂斯一眼,却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脚底。
阿斯蒙蒂斯对野狼的视线格外敏感,几乎是在野狼朝他看来的第一时间,就立刻抬头。
阿斯蒙蒂斯的脸上有着少见的严肃与认真。
周围的白雾,似乎变得更浓了。就连温度,也诡异地降低了许多。
野狼的眉毛紧紧的拧成一团。
二人默默的交换了一个视线。
忽然,莫名其妙地,阿斯蒙蒂斯笑了一下。
野狼愣住。
明明身处酷寒冷厉的冰坟场之上,危机四伏让人忧心忡忡,但阿斯蒙蒂斯这一笑,却愣是叫他给笑出了冰山消融、春天暖阳的效果。
笑得让人全身都放松下来,哪怕有再大的危险,也不用害怕。
野狼叫他笑得有些没反应过来,愣了起码有三秒钟,这才听到摩莱尔的声音,赶紧移开视线,想要将注意力拉回到正事上。
但是,一双手,一双不老实的手,却忽然移到了他腰部的敏感位置。
明明是已经演练过很多遍的搂腰动作,本该已经习惯,但野狼却觉得什么地方怪异得很。
痒。
野狼的腰条件反射一避,却不料反而主动投怀松抱,撞在了守在背后的阿斯蒙蒂斯身上。
野狼怔了一怔,困惑的抬起头来,结果刚好撞进阿斯蒙蒂斯的眼里。
阿斯蒙蒂斯低头,笔直地注视着野狼的眼睛。
这甜得几乎要溢出蜜的宠溺……
这甜得叫人牙疼胃疼浑身都疼的温柔……
真他妈的要命!
阿斯蒙蒂斯竟然在这种危机四伏的地方,在完全不合时宜的情况下,朝野狼散发出了粉红色的浪漫气泡。那双深情的红眼睛,把野狼看得……居然有些尴尬,下意识地想要避开。
野狼并不知道,自己的脸已经红了。
只不过野狼迅速就反应过来,直觉认为阿斯蒙蒂斯在瞎捣乱。
这个不分场合,随时随地都在犯蠢的笨蛋!
只会捣乱!
警告你,就算你觉得很无聊,也不准再随便添乱了!明白了吗!?给我严肃一点!
野狼愤怒的用手肘推开阿斯蒙蒂斯,警告地瞪了他一眼,然后生气的移开了视线。
而阿斯蒙蒂斯的心情,则突然变得格外的晴朗起来,就连讨厌的摩莱尔似乎也不那么烦人了。
此时,摩莱尔已经变着花样将小男孩骂了个遍,但无论如何,故事还得继续下去。
曾祖父想要活捉小男孩当种马,但小男孩却一心想要曾祖父死,曾祖父只好忍痛割爱,暂时忘掉用小男孩繁衍出最强军队的打算,向手下下达了死要见尸的命令。
三百勇士大战石奴兵始祖的故事,若是平常,野狼应该会对战斗的具体过程颇感兴趣,毕竟,战斗人士总是会被血所吸引。并且,摩莱尔也非常卖力地将这段惨烈的单面屠杀,描述的惊心动魄。
但事实上,野狼竟然听得恍恍惚惚,只觉得战斗的过程很无聊,敌人都是大白菜,小男孩手起刀落,手起刀落,手起刀落。
虽然摩莱尔已经尽量美化自己,但当年的真相还是很容易就猜到了——小男孩不是被杀死的,而是被车轮战累死的。
野狼听得不由心中称奇,对传说中的苏格耐尔部落也产生了好奇。要知道,小男孩刚复活就能够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那么如果给他一点时间,让他的身体恢复过来,故事的结局是不是就会改写呢?
同样的疑惑,摩莱尔的曾祖父也想到了。被远古种族的超强战斗力所吸引的他,死里逃生之后,居然非但没有远离危险的冰坟场,反而为之着了迷,失了魂。
一想到失之交臂的最强军队,曾祖父就捶腿叹息,懊悔连连。而他的人生,也从那一天开始,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他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富二代,变成了醉心人体试验的疯子。
“我这么说或许对曾祖父有些不尊重,但家族之所以没落到如今的地步,罪魁祸首,就是曾祖父。为了唤醒沉睡中的苏格耐尔,他把我们攒了几个世纪的钱全都败光了。”
摩莱尔的手朝下花了一大圈,示意脚下的众多冰坑:“你看看,你看看,这么多的坑,就是曾祖父干的‘好事’。”
野狼早就在奇怪这些冰坑了:“他是想要把冰里的千年尸体挖出来,试图复活他们吗?”
毕竟,这里是远古的战场遗迹。若此处气候没有发生剧烈变化的话,冰湖也从未融化过的话,那么,冰坟场里埋着更多苏格耐尔的遗体,并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一点也没错!”摩莱尔赞叹片刻,然后继续说了下去,“冰坟场里,九成以上的尸体,都被曾祖父给挖走做研究了。可问题的关键是,这些冰尸看上去栩栩如生,但实际上却已经经历了几千年的时间。所以,当保护尸体的寒冰融化时,尸体也跟着一起腐烂融化了。
祖父花大价钱,弄来了当时最厉害的炼金术师、见多识广的老佣兵、知识渊博的大学士、拥有魔力的光明教主……几乎倾家荡产,就是想要再复活一个苏格耐尔部落的战士。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解决冰尸腐化的问题,更别提复活了。”
确实,时间是一个不可跨越的大难题。那么,摩莱尔领主的曾祖父究竟又是如何战神时间的呢?虽然不知道方法,但从结论上来说,他已经成功地复制出了与苏格耐尔极其相似的种族——石奴兵。
野狼沉思片刻,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是不是方向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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