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磊看见大刀直向头顶砍来,毫不在乎地站在原地,不闪也不避,岿然不动,就在这时,只听得“铛”的一声响,火花四溅,贼三当家当即被震得倒退了五六步,两只手的虎口生痛,那把鬼头刀,也崩了一个大缺口,他惊愕地问道:“难道你是铜头铁额?”
方磊一闪身来到贼头的身前,喝道:“你刚才砍了我一刀,现在也吃我一掌!”
说时,运掌如风,突然拍向贼三当家的胸口,只听得“蓬”的一声,贼三当家已被拍得胸骨尽碎,全身软塌塌地掉在地上,立刻一命呜呼了。
方磊转身望着瘦猴子,咬牙切齿地说道:“二流子,你不但想劫财,还想劫色,比贼三当家还可恨,你是自己了断,还是要我动手?”
瘦猴子知道自己作恶多端,生还无望,三十六着,走为上着,于是突然转身,便向谷口跑去,方磊突然使出一招“仙人指路”,从后面洞穿了他的心脏,瘦猴子上身向前一扑,立刻气绝身亡。
有两三个贼正想逃命,又被方磊一指点倒,并大声喝道:“谁再敢逃走,逃一个死一个,逃两个死一双!”
其他的贼人看见情形,早已吓破了胆,纷纷跪倒地上,求饶道:“少侠饶命,我们也是一时糊涂,贪图钱财,而上了贼船,落草为寇,这刀头上舔血的日子,也不好过,整日里提心吊胆的,只要少侠能放我们一条生路,我们一定不再为非作歹,回去耕田,与家人团聚,永不再出来祸害人!”
方磊问道:“你们是在那个山头落草为寇?”
其中一个瘦高个子说道:“是在离这不远的瘦狗岭!”
“山上有多少个贼寇?”
“有一百多人,刚才被少侠打死的是三当家,山寨里还有大当家和二当家!”
“你们是不是经常在挑花谷打劫游客?”
“不是,我们是经过这条山谷,要到偏远的曹家庄去打劫,刚才只是巧遇,听得有女子的欢笑声,便想顺手牵羊,其实我们也不敢在桃花镇作案,听说镇里治理得严,缉捕房的捕快们个个武功高强,一旦被他们抓住,就得蹲大狱,划不来!”瘦高个如实说道。
“刚才你这个贼三当家的武功不是很厉害,还会使出一据‘力劈华山呢!”
“他是个亡命之徒,跟武师学过几招,大多数人都是个庄稼汉,只因遇着旱灾,风灾,虫灾和涝灾,收成不好,才上山落草为寇的,那里学过什么武功?只是抓着把磨得锃光瓦亮的大刀,装模作样地吓唬人而已,如果碰上村子里有几个胆子大的汉子,抓着条木杆过来拼命,我们跑得比兔子还快呢!”
“那你们才十几个贼人,就敢去打家劫舍?”
“偏远山区的人,那里见过什么世面?象贼三当家刚才那样,举起那把亮闪闪的鬼头刀一抖,他们就已被吓得面无人色,全身象筛糠一样,瑟瑟缩缩的站立不稳了,家中的财物,还不是想怎搬就怎搬?”
方磊想道:难怪有那么多的庄稼汉想入伙贼帮,原来村民们是那样的胆小怕事,抓着把大刀吓唬吓唬人就能得到那么多的不义之财,这贼人都是一些草寇莽夫,虽然可恶,但罪不当诛,就给他们一条生路吧!
于是,义正词严地说道:“你们这些贼人,啸聚山林,落草为寇,助纣为虐,打家劫舍,作恶多端,祸害百姓,做尽伤天害理之事,天地不容,本应将你们一个个地拍死,以正法纪,但上天有好生之德,今日暂且留你们一条狗命,希望你们能改恶从善,重新做人,如若敢再回瘦狗岭,为非作歹,他日被我攻破山寨,定杀个鸡犬不留,现在趁我未改变主意之前,马上滚蛋!”
贼人们一听逃生有望,忙叩道:“多谢少侠不杀之恩,回家种田后,定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绝不再做坏事!”
说完,站立起来,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奔向谷口,逃命去了。
直到这时,金小姐才惊魂甫定,心有感触地说道:“难怪今天早上赵叔叔说,只要跟着你方公子,无论去那里,他都一百个放心,看来这话不假啊!”
她所说的赵叔叔,就是赵小姐的父亲赵百胜,他这个人不但会做生意,还会看人呢!
回到货栈时,赵百胜极力邀请金小姐:“贤侄女!饭菜已准备好,你就在这里用过晚膳再回去吧!”
金小姐自从认识方公子后,未曾和他用过膳,于情于理,她都不能推辞,何况两人还是知音呢?她爽快地答应道:“多谢叔叔!那就打扰了!”
“贤侄女不要客气,小女过府拜访时,还不是得到你全家人的热情接待?”赵老板真诚地说。
晚饭时,餐桌上的菜肴十分丰盛,并不比望江大酒楼的差,南方人对饮食十分重视,所谓“吃穿住行”,吃被排在首位,可见人对吃的钟爱程度了。
待大家落座后,赵老板说道:“这是家宴,大家都不要客气,想食饭的食饭,想饮酒的饮酒,随意一些!”
方磊说道:“金小姐!咱们初次在一起用膳,饮些酒水如何?”
赵小姐也劝道:“咱俩不是在酒会上饮过吗?都不要客气了,就陪方公子饮两杯!”
金小姐偷偷地瞥了一眼方磊,推辞道:“等下还要回去呢?饮醉了不好!”
“不论醉与不醉,我都负责送小姐回去,这总可以了吧?”方磊会意,忙表了态。
金小姐满心欢喜地说道:“多谢方公子!那我就不客气了!”
丫环小青忙取来酒杯,倒满了酒,赵老板带头,四个人干了一杯,冬梅自从上次在望江大酒楼饮酒时呛过后,直到现在,还是心有余悸,不敢用手去碰那酒杯,怕又在众人面前出丑。
方磊鼓励道:“冬梅!我们干一杯时,你就小啜一口,慢慢也就学会了,以后咱们在桃花镇做生意,一定要和当地富商沟通,金小姐和赵小姐随父亲参加酒会时,你也要随我一起出席,人家敬酒你不饮,岂不失礼人?”
冬梅一听,说道:“好!我现在就开始学饮酒,不会让你为难!”
说时,端起酒杯,小酌了一口,有了第一次的尝试,果然不再呛喉了,三四次就能把一小杯酒饮完。
冬梅真的能象她们一样,出入酒会时,千杯不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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