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罪为名 第四十九章 镜子

    老王头儿一看慕森那样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理所当然的说道:“对啊,就是个镜子。这我还能看错?不过那镜子也不大,让我一脚就给踢飞了!也亏得我这把老骨头还算硬朗,要不然没准儿又得给你们人民公仆添麻烦喽……”原来,这老爷子以为慕森他们是在质疑他看到的东西。

    不过看着慕森和莫子棽那激动的样子,曹健自然是瞬间就明白了,那镜子似乎是个至关重要的东西。

    于是,曹健会意的对老王头儿耐心问道:“我说老爷子,我们刚才勘查现场时,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你说的镜子这件证物。您老倒是给踢哪里去了,还能记得吗?那东西对我们很关键。”

    老王头儿一听,努力的想了想说:“你等我想想啊……我就记得当时那镜子在门边,很碍事儿……所以我就伸出右腿给踢开了……具体踢到哪儿去了……我也不记得了。”老王头儿有些惭愧的看了看曹健。

    曹健又无奈的看向了慕森,慕森这时对老王头儿问道:“老人家,您记不记得那镜子的样子?比如大小?形状?”

    “这个我倒是还记着呢!是小的、圆的,也就是个手掌心的大小。”老王头儿赶紧像是将功补过似的描述着那镜子的形状。

    慕森沉默了片刻,又问道:“您家住的离刘大全家是最近的,您最近听没听到过什么特殊的奇怪声音?或者……有没有听到过女人的声音?”

    “女人?”老王头儿哼了一声,撇着嘴说道:“就大刘那个德性,哪里还会有什么女人哟!你们也应该知道了,他前妻就是因为他这性格才和他离婚的。这几年他一直就自己一个人,也没听说过再找。”

    慕森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就对曹健说道:“我得回去找那镜子,小圆镜一般是女士放在包里方便在外整理头发和妆容用的。但是也有可能是杀人现场需要的东西。如果那镜子是罪犯在慌忙之中掉落的,那我们找回来或许就能提取到她的指纹。”

    曹健连连的点着头,就听慕森继续说道:“有劳你安排子棽和你的法医们尽快进行尸检,你就再问问这老爷子还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线索吧。我先走了。”说完,慕森都没有等曹健再说话,直接转身就走出去了。

    看着慕森这雷厉风行的行动力,曹健愣了一下然后对莫子棽问道:“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

    莫子棽淡淡的笑了笑,点头回道:“嗯,他是经常这个样子。不过那镜子也确实是重要物证。上面应该有凶手的指纹才对。”

    “那如果凶手根本就没拿过它呢?只是从包里掉出来的,怎么办?”曹健疑惑的问着。

    莫子棽解释道:“镜子这种东西,或许在一般的杀人现场并不经常出现,因为它实在对杀人过程没什么用处。但是在性/窒息的死亡现场,它的用处就不一般了。通常性/窒息死亡现场都会遗留一些刺激欲/望的物品。比如内/衣、色/情书画、还有镜子等物。镜子,就是性/窒息者能观看自己窒息过程从而寻求刺激的道具。所以说,这位老人踢走的镜子,确实很重要。它甚至可能在案发现场曾经起到过决定性的作用。”

    曹健了然的点了点头,马上就开始安排尸检的相关事宜。等到莫子棽和法医走了之后,他这才开始继续和老王头儿继续“谈心”。不过在他耐着性子听了两三个小时老王头儿的生平事迹之后,也仍然还是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笔录已经记了无数了,不过大都是老王头儿自己的光荣史、恋爱史、日常生活娱乐史等等……老爷子似乎是把录口供当成采访了,不着边际的说着一些不相关的话。虽然这其中也夹杂着一些刘大全的琐事,但是却都没有什么大用处。

    慕森再次回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已经是快要到傍晚了。他上楼之后先没有在楼道查看,而是伸手一撩警戒线就进了屋。虽然这里还有一些警员和痕检工作者在做着善后工作和提取物证没有撤离,但是一看见进来的是慕森,也都没有任何人阻止他的行动。

    慕森进屋之后先是看了看卧室中间那张凌乱的床,然后缓缓移动目光,再次审视了一遍这间并不大的屋子。

    就在这扫视一周的过程中,慕森的脑海里就已经开始出现了一幅幅犯罪现场的还原画面。

    首先,这个不善与人接触的刘大全,破天荒的带回家了一个容貌身材都还不错的女子。或许,这个女人还十分妖/媚。

    接下来,他们就坐在这并不宽裕的房间内,聊着一些刘大全永远接不上话的话题。


    由于刘大全长期独居,他的屋子里除了床根本就没有其他待客的地方。所以理所当然的,他们就这样坐在了床边上说话。

    后来,女人开始渐渐靠近刘大全,并且用魅惑的言语挑/逗他。几年没有碰过女人的刘大全,在这样的诱/惑和的催使之下,终于做出了他平时不敢做的事情。

    慕森一边在脑子里快速的还原案发经过,一边快步走到了床边。他看着床上凌乱的被子,以及那已经有一半搭到了地上的床单,微微眯起了眼睛,思考着当时可能会发生的事情。

    刘大全应该并不懂得性/窒息这种事情,他当时应该是按倒了这个女人在床上疯狂了一番。不过这个疯狂,应该并没有发生实际性的关系。

    疯狂过,是因为这床的凌乱以及死者没有穿内/衣而推断的,没有发生性/行为是初步看到尸体形态时候莫子棽的判断。当然,这还要结合回去之后他们具体尸检结果才能断定。正因如此,当慕森准备再回现场的时候,他才让曹健尽快安排尸检。

    况且,一旦让刘大全的得以宣泄,那罪犯还怎么能将他骗到缢死的绳索里去?

    慕森点上烟,继续在床边徘徊琢磨着。

    当时已经到了那一步,却迟迟不能真正发生关系,这一定让刘大全有欲/火焚身的感觉。于是,就在他最没有理智的时候,那女人提出了一个更为刺激的方式……

    她一定是诱骗刘大全,说她喜欢这种更刺激的方式,也一定能让刘大全体会到更快乐的感受。在几次浅尝辄止的体验后,刘大全可能感觉到了意犹未尽。于是,他们接下来的行为才越来越大胆,越来越过火。直到,她彻底把刘大全骗到了那管道横梁的缢索内,结束了刘大全的生命。

    然后,这个女人应该是从容不迫的穿好了自己的衣服,拿出自己的化妆镜整理了一下妆容和头发,之后再悄悄的开门,确定了门外没有过往邻居的时候,这才离开。就在这离开的过程中,镜子可能无意间掉落了。

    而且,在出门以前,她穿的应该一直都是刘大全的拖鞋。所以在这个房间内提取的所有脚印,都是刘大全自己的。

    痕检技术人员当时很诧异的对慕森说过,房间里的脚印只有刘大全的,一个是休闲鞋,一个是拖鞋,虽然都是刘大全本人的,但是走路脚步的间距和力度却大有相同。

    慕森觉得这是必然的。因为那女人就算身材高挑,她也不会比刘大全还高、还重。所以脚步受力的程度就有了很大的不同,走路迈腿时候的两腿间距也有了很大的不同。

    当慕森说那罪犯是穿着刘大全拖鞋的时候,痕检的同志还显得很诧异,不明白为什么慕森会这样判断。

    慕森懒得解释,对于他来说,这也根本就不需要解释。死者没有穿鞋,这难道还不是最好的证明吗?刘大全的屋里就只有一双自己的拖鞋,当女人还没进屋就要求要拖鞋的时候,他当然只能把自己的那双给她。至于后来,翻云覆雨之间,恐怕也没心情再去找鞋了吧。于是就有了这种,一个人的鞋,两个不同脚印的怪异现象。

    慕森这时抬着头,看着刘大全吊死的那根管道,想象着之前尸体悬挂在这里时候的状态。然后他就顺着想象中凶手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出了门外。

    整个案发过程,慕森已经在自己的脑海中还原了一遍。如果没有什么大差错的情况下,事情的经过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现在就只剩下找到那面小镜子了。

    慕森站在门外,低头看着大门边的地面。他想象着那个镜子到底掉在什么位置上,才会让老王头儿觉得那么碍事儿?想来想去,应该是开关门的门角上。

    大致确定了位置,慕森试探性的抬起右腿,来来回回的尝试着踢东西的动作,他想知道知道这样踢下去,东西会掉到哪里。这似乎是要利用某些物理理论了,慕森一边计算着物体的重量、惯性、角度、线条……一边四下找着可能找到镜子的地方。

    在几经尝试之后,慕森注意到了刘大全门边不远处的一个废物堆。

    这是老房子,楼道里经常会堆满了居民们不用的东西。有柜子、桌子、鞋架、工具箱,到了冬天,没准儿这里还会码上一排一排的大白菜。

    慕森朝着杂物堆走了去,然后蹲下身朝着里面仔细的看着。果然,没有多久,他就发现了一个闪闪发亮的东西!没错,那正是老王头儿所说的---镜子。

    ...



第四十九章 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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