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起源于我的一个小小怨念。
我从小就很喜欢小动物,小乌龟、金鱼、鹦鹉、兔子、狗、猫还有蜘蛛和蛇,这些或美丽或乖巧或吵闹或危险的宠物我都有尝试接触,甚至亲手饲养过。但它们大多都被时间或各种意外给带走,现在我的身边只剩下一只银渐层小猫,我叫它“小安”,大名“安托涅瓦”,取自我曾经非常喜爱的一款手机游戏。
在领养小安的时候,我曾有过这样的幻想:当夜幕降临,我肩扛猫咪走进城市的角落,如遇硕鼠作乱就轻拍猫背,随后小安呼啸而出,张口为老鼠送上一记“咬碎”。只可惜小安虽然是只猫,但肚子里却装着一颗耗子胆,别说捕鼠了,就连偶尔出门洗澡都会吓到炸毛,这个幻想一直未能实现,对此我深以为憾。
所以我很喜欢宝可梦,很羡慕那些能够和自己的精灵伙伴一起旅行一起冒险的训练家,我常常想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了宝可梦会怎么样?我可以和皮卡丘一起去攀登泰山,我可以坐在乘龙的背上看太阳从海面下升起,我还可以陪君主蛇去治理沙化的土地,顺便在那里暴打一言不合就搞出沙尘暴来的班吉拉,或者被班吉拉暴打一顿。
等厌倦了旅行,我就回老家,穿上我最拉风的立领风衣,戴上墨镜,在放学的时候,领着我的精灵伙伴们从每一个初中以及小学的门口经过,享受孩子们的惊叹,在那一声又一声的哇哇叫喊中,我的脸部线条必须坚硬得像一名特工。
这就是我梦想中的世界,旅行、冒险、认识朋友,要是能再有几声惊叹,那就太棒了。
在接触到小说之后,我曾经无比热切的期望能看到这样一本书,我像只小海豚那样兴奋的在书海中四处寻找,但最后都是失望而归。
普通人没有资格拥有精灵?凭什么?
精灵有资质的区别,资质不够的精灵会遭到歧视,活该一辈子弱小?凭什么?
龙之牙、不融冰、气势披带、硬石头这些道具喂给精灵吃下去就能变强甚至进化,请问我是在看仙侠小说吗?
只有家世优越的孩子才能拥有御三家?拜托!先生!我们这是二十一世纪了诶!为什么你好像还生活在魏晋南北朝?
哦,对了,还有三章之内必定登场的校花和班花,这是我在宝可梦同人中最讨厌看到的角色,这类角色的出现意味着前期很大一部分剧情会从精灵的身上转移,所以我遇见这种角色的第一反应都是点击网页右上角的叉。
这样的怨念越积越多,于是我的心中渐渐诞生了一个想法:
好嘛,没有这样的书,我自己来写,用键盘和笔来圆自己的一个梦。(事实证明这份圆梦工作的难度有点超出我的预计)
但我还是想写,我想写一个有趣而温暖的故事,我想写一个人与精灵共存的真实世界,我想写腰挂精灵球的少年成为天下第一的训练家,我想写他成为顶天立地光耀史册的大英雄,最想写他和伙伴们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认识哪怕十座山都塞不下的劲敌和朋友,但最后大家还是会在灿烂的阳光下一起手拉着手的跳舞,不分精灵与人类,就像《目标是神奇宝贝大师》那首歌里唱的那样。
——“昨天是对手,但今天已经是朋友”。
感谢各位读者老爷,你们的点击、投票、发帖、打赏都是我写作的动力,另外关于更新速度这个问题,真不是懒,我是个不安分的性子,写作的时候总是杂念丛生,常常字数敲了五千,最后上下一看,可堪一读、配拿出来请诸位老爷垂阅的文字连两千都凑不出来。
另外特别感谢“岁月无痕接发”“我是个废物啊”“Gx”三位读者老爷(排名不分先后),自发书以来一直无偿帮忙配图,真是辛苦了。
还感谢我的编辑青舟先生,即便更新拉胯成这样也依然没有放弃我,甚至在临上架前为我争取来了一个强推,希望这本书的最终成绩不会让您丢脸。
最后感谢我的幕后友人团,你们帮我配队、讨论战术、审核剧情、将各种台词方言化,偶尔也会在QQ上朝我怒吼“我们成都人才不是基佬”和“起码我不是”,谢谢你们,你们让嬴珏、迟颂雅、老顾这些角色鲜活了起来。
感谢各位阅读至此,我是狐扯虾编,这本胡扯又瞎编的《你不许和训练家谈恋爱》的作者,祝您身体健康,阅读愉快,若是这本书能让您在百忙之中收获片刻的轻松,那真是再好不过了。一笔阁 www.pinbige.com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038s 2.4108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