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少卿特意缓了两日,才不惊动人地将白氏一家从客栈接到了听雨巷。
看着面前被扬州魏府还气派的大宅子,白氏一家都高兴地合不拢嘴。
尤其是魏娇娇。
她发现近来的事情走向与自己梦中的情景越来越像!
在梦里,她们一家人不就是住进元昭的眼皮子底下,还来了京城。
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现在不都实现了吗?
同时她还知道了魏少卿和白如月的计划,更加兴奋起来,天天在白如月耳边怂恿着:
“娘亲,只要你趁此机会让元昭身败名裂,那以后她必然萎靡不振。”
“如今你又住进了这大宅子,还怕之后拿捏不住元昭吗?”
“只要控制住她,那我们就可以借她之手接触皇家,还担心没有大富大贵吗?”
……
白如月确实是要对付元昭的,女儿的这番说辞也更加让她坚定一定要一击得手。
她近来本来有些担心自家小女儿,但前两日魏娇娇竟帮她大哥写出了一篇极好的文章。
魏天赐看完十分惊艳,将这篇文章默记在心,在外写了这篇文章,得到了京城饱学之士的一概赞叹。
都赞他才高八斗,文曲星下凡,颇有当年寒门驸马魏少卿之姿。
甚至有传言称首辅大臣窦首辅也看了他的文章,十分赞赏。
窦首辅如今乃文臣之首,深受陛下信赖,一直在寻找可造之材,有意培养做接班人。
他要是看上了谁,那此人未来必然不可限量。
魏天赐听说了这个消息后,在家中高兴得要命。
到底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这已经是天大的喜事了。
为此,他多番问魏娇娇文章是从哪来的。
魏娇娇只神秘兮兮说:“这是个秘密。”
事实上,她也不知道。
这是她根据自己梦中的记忆写下来的。
在梦里,那时候的自己已经进了宫,住在那金碧辉煌的大殿里,听身边的人说民间有一篇文章传扬广,激起许多文人共鸣。
她看了那篇文章,写得激情愤慨,乃惊世之作。
但梦里似乎说写出这篇文章的人已经不在人世。
于是魏娇娇醒来,就将自己梦见的写下来,虽记得不全,但拿给魏天赐后经由他的手一改,瑕不掩瑜,拿出去也足以轰动京城。
白如月和魏天赐越来越相信魏娇娇,而魏娇娇,越来越依赖自己的梦境。
她相信,自己的梦就是上天给自己的指引。
只要自己按照梦中的迹象行事,就一定能够像梦里一样登上最高的位置。
……
元知知进宫几日了,元昭今日特地进宫去接她。
轿子停到勤政殿前,见里头似乎刚用完膳,御膳房的人满头大汗往外撤着。
元昭接到元知知时,发现她胖了一圈,衣裳都快穿不下了。
宣帝还在见大臣,元昭抱着元知知由郑禄送出来。
郑禄边走边同她解释:
“殿下,知知姑娘刚来时同陛下一同用膳。陛下年纪大了用膳清淡,知知姑娘不喜欢,后来不知怎的陛下发现姑娘爱用肉膳……”
元昭瞥了一眼打着饱嗝的元知知,她有些心虚地把脸拱进自己怀里。
【那皇祖父给知知次肉,知知不能违抗圣旨呀……】
“殿下,您不知道这几日可把老奴愁坏了,陛下要求多,近来又前朝动荡,御膳房恐不能让陛下满意。”
“幸好知知姑娘不挑食,只要给肉就什么都吃,陛下宠着,所以这几日难免荤腥多了些。”
元昭掂了掂怀里快抱不动的小团子,还有脚下那只快成球的小白虎。
走出勤政殿同一人一虎道:“这几日回家后禁荤腥三日!”
【啊……不要呀……娘亲,亲亲娘亲,就给一点肉肉……】
元知知本来见到娘亲的高兴心情瞬间就焉巴了,走到东宫都没缓过来。
小白也耷拉着尾巴,亦步亦趋跟在后面。
元昭顺带着带她们一起来看看慕声。
魏天赐的文章传扬得广,一直派人关注着他的东宫自然第一时间拿到了这篇文章。
手下的人把文章送来时,元成正在书房指点元慕声的功课。
【皇舅舅皇舅舅!大哥大哥!知知这几天在皇祖父那次了好多好次的!】
【脆皮油鸭粥、虾仁豆腐汤、水晶肘子面……你们康康知知的肚肚是不是大了一圈?】
一见面,元知知又兴奋地报上菜名。
元成看着小外甥女发笑,捏了一把她圆润的小脸,“孤可是听说了,父皇这几日要御膳房变着花样做各种适合百日大的孩子用的膳食,还一定是要肉膳。”
【皇舅舅呀~坠坠好的舅舅要不要留知知在东宫用晚膳呀?知知忒忒稀饭舅母做滴菜!】
元昭哭笑不得。
元成逗完元知知,接过那篇文章第一个看完,越看眉头越发皱起。
“皇兄,怎么了?”元昭问。
元成捏着那张纸,“这篇文章的确写得不错,很有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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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慕声没说话,只是盯着自己手下的文章,面色淡然。
魏少卿是实打实考出来的状元,魏天赐也是他爹的儿子,或许遗传了魏少卿的才能也说不定。
知知可是说过魏天赐未来会成为首辅,敌人实力强劲也难免。
但紧接着元成又道:“可孤读着,怎么觉得有些像声儿的文风?”
闻言元昭看了眼元慕声,早先扶山已经将魏天赐文章的来路告诉了她。
得知是魏婉雪睡醒后写的,她就在猜测是不是抄的谁的文章。
难道是声儿的?
元慕声接过文章来,只一眼便认了出来。
他又细细往下读,越读表情越是怪异。
于是他放下手里的宣纸,打开了自己的书盒最底层,拿出来一沓边缘已经泛黄的宣纸。
从中抽出一张来,递给了元成。
元昭也凑到皇兄身边,她扫了一眼,就认出来这两篇文章是相似的。
相似度有十分之七,剩下三分就是魏娇娇没记起来的三分,也就是魏天赐自己改的那三分。
“魏天赐这篇文章,虽读起来乍觉不错,但细细看起来,里头不少用词遣句却太过华丽,失了文章本意想传达的风骨……”元成对比着两篇文章,扬起纸页泛黄的那张,“这篇,堪称完美。”
元昭拿过来那篇,怀里的小团子也不免看过来。
“这是五年前我腿刚摔断时写的……”元慕声微微垂着眸,他以为自己不会再拿出来这篇文章了,却没想它以另一种方式重现天日。
【这就是大哥写的呀!】
喜欢偷听心声后,一家炮灰都成了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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