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神祇时代 第三百七十六章 初遇梦魇之子的部队

    原因很简单,这个世界虽然教会挺多,但只有一个占据绝对信仰的教会,名叫神圣教会,其他都是小教会,只在一些偏远的地方才有少量信众。

    正因为占据统对信仰多年,此时的神圣教会已然是个慵肿的庞然大物,早已经不再是个普通的教会,里面的神职人员早已经不需要传教了,现在的神职人员早已经是个拥有极高社会地位的职位了。

    现在神圣教会最底层教堂是镇一级,村一级早没有神职人员过去,就像林霄现在所处的福尔村,许多中年村民一辈子没见过神圣教会的牧师。

    起码林霄降临这一个半月就根本没见过神圣教会的牧师,就连领主府也只是见到税务官来收下税,之外就没见到其他外来者。

    他要去的山峰远远能看到轮廓,一开始沿着小路走了一段距离,在一个路口拐了个弯进入荒野中。

    但在穿过这片有十几公里宽的荒野后,又重新找到了一条路,这是吉布森城堡前往男爵矿山的那条路,因为经常有车与巡逻队经过,特别是矿车很重将路压得到处是坑坑洼洼。

    这条路除了男爵的车队与巡逻队外很少有外人走,不过男爵车队一般几天才有一趟,一路上没有见到人。

    他拿着权杖不紧不慢走着,四个手下此时略有些出汗,但没有一个说要休息。

    强大的体魄让他们拥有远超常人的耐力,加上获得力量后首次出来,他们正兴奋着,看着小伙子们期待的眼神,估计他们很想碰到几个强盗来试一试自己的力量。

    在离他们有一公里远的路上,一支由五辆装满了矿石的马车组成的车队正在坑坑洼洼的路上慢慢行走。

    车队前面有两个骑着马的骑士,一个中年男子一个年轻的男子,在他们后面有十名披甲战士,以及三十多名只披着麻衣拿着一杆木质短矛的民兵护送车队。

    马车上有个显眼的徽章,如果林霄在此认得出这是吉布森男爵家族的徽章。

    车队慢慢向前,在经过一片比人还高茂盛的草丛时领头的中年男子突然伸手大喊:

    “停下!”

    保持着伸手姿态眼睛微眯扫视四周,突然伸手拔出腰间骑士剑高喊:

    “有埋伏,准备作战!”

    队伍立即做出反应,十名披甲脱产战士迅速抽出武器靠近两名骑士,三十多名民兵有些茫然,但习惯性的与马车周围的马夫等迅速向他们靠近。

    所有人准备好,周围却是没有动静,好像没有埋伏一样。

    只见领头中年骑士冷哼一声,取出挂在马上的长弓拉弓搭箭,一箭射向茂密的人高草丛后。

    没有任何声响,没射中什么东西,但藏在草丛后的人藏不住了,只听得一阵呐喊声,草丛后钻出二十多名全副武装的战士与三十多名民兵,领头的是一个满脸胳腮胡子的壮汉,举起长剑高喊:

    “杀了他们!”

    战士与民兵举起武器毫无章法乱哄哄的冲了过来。

    而那两名骑士也毫不畏惧的举起武器高呼:

    “为了吉布森家族的荣誉,杀死这些劫匪!”

    十名披甲战士手中剑用力敲击盾牌响应,与呐喊的民兵一起同样排着乱糟糟的阵型冲了上去,双方瞬间混战成一团。

    在这个类似于中世纪的位面底层战斗中是没有精妙指挥与战术这些东西的,毕竟就这么点兵,大部分人都是民兵是文盲,真正精锐就那两骑士与十名披甲的战士,精妙的战术也要有人才能执行。

    两名骑士装备好,战斗技巧熟练,借着战马一个冲击直接凿穿了军阵,但身后脱产战士与民兵却是被挡了下来。

    两名骑士虽然轻易的凿穿了军阵,却是毫无喜色,因为这一轮冲击竟然毫无战果,骑士剑各砍中了一个目标,但却被人家铠甲完全挡了下来,除了战马冲击将对方撞倒外毫无损伤,这大出乎他们的预料之外。

    论个体身体素质这两骑士远比这些埋伏者强,这些埋伏者也只是略比普通人强一丁点,但他们的铠甲防御太强了。

    等到他们拉住战马冲势调转马头,却是看到一令他们震骇的一幕,就这一会功夫后面战局已经是一面倒的碾压。

    这群不像强盗的士兵不但铠甲防御超高,手中武器也是非常的锋利,随便一剑能将披甲战士的锁甲砍破,锁环纷纷洒落,武器斩断,这一会功夫他们的手下已经倒了三分之一。

    年轻的骑士见此大惊,大喊道:

    “你们不是流浪者,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回答他的是一支锋利的标枪与沉默的杀戮声。

    当林霄远远听到喊杀声与惨叫声赶来时,正好看到十几个浑身是血的残兵正被人追杀。

    领头的两名骑士中年轻那个见到他大喊:

    “我是吉布森家族第一继承人阿方索.吉布森,救我,你将会获得吉布森家族的友谊与一百枚金币。”

    不过林霄压根没有看他一眼,目光死死盯在后面追杀的士兵身上,准确来说是那二十几名全副武装的战士身上,脸上露出一抹奇怪的表情:

    “不会这么巧吧?”

    他大声对后面追兵喊道:

    “你们的首领是谁?”

    他一眼就认出这些追兵身上的武器铠甲不是这个世界能锻造的,不出意外应该是哪个降临者的手下。


    他不清楚到底是哪个,但离自己这么久,得先问一下,如果同是人类降临者,那他转身就走。

    如果不是人类降临者,那就不好意思了。

    领头的追兵首领瞪着充着血丝的眼睛扫了他一眼,大声说道:

    “我们是古尔达的手下,如果你不是吉布森家族的人,那么你可以离开了。”

    “古尔达?”

    林霄将这个名字与一同降临的三十三名人类降临者一一对比,发现没有同名的。

    即然不是同名的,那肯定就是敌人了。

    他将手中权杖往地上一顿,沉声喝道:

    “杀戮者将会受到惩罚!”

    话音一落,对面大汉脸一沉,冷哼道:

    “老子最恨神圣教会的了,兄弟们杀了他们。”

    林霄也没解释自己不是神圣教会的意思,只是抬起手中这根看似很普通的木头雕成上面布满神秘纹路的权杖,轻喝:

    “吾主说,生命在于怜悯,群体治疗术!”

    话音刚落,手中权杖纹路亮起迅速向顶端蔓延化成一个充满了生命气息的光球升起,炸开,化成一股股生命流光落入十几名受伤的逃兵身上。

    生命之力没入,其身上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众逃兵全都愣住了,张大着嘴打量自己伤口一脸的震撼。

    不仅是他们,就连后面追兵都愣住了,好几个下意识用手擦眼睛还以为是看错了。

    “天呐,这是神迹!”

    而林霄没有理会他们,只是继续说道:

    “吾主说,生命在于顽强,群体公牛之力!”

    “吾主说,生命在于坚韧,群体熊之坚韧!”

    “吾主说,生命在于灵动,群体猫之优雅!”

    一口气三句诫言说出,手中权杖连续闪动三次,施放了三个群体神术。

    公牛之力增加力量。

    熊之坚韧增加体质。

    猫之优雅增加敏捷。

    在只有普通人的无魔世界施展神术是什么体验?

    碾压?

    还是乱杀?

    一口气加持三种神术后,每个人的体质、力量与敏捷全部增加了四点,这相当于任一个身体素质都达到了这个世界的骑士位阶。

    而这只是开始,接下来林霄又陆续为他们加持了锋刃术与祝福术。

    一套下来,所有战士感受体内宛如神迹般的可怕力量,看向林霄的眼神已然无法形容。

    此时他适时轻咳一声说道:

    “生命与智慧之神在上,英勇的战士们,杀死这些践踏生命的强盗。”

    众人士气爆棚,举起武器向之前的追兵发起了冲锋。

    一轮冲锋而过,追兵直接倒下了十几个,他们引以为傲的铠甲在加持了锋刃术的战刀下无法再保护他们,没有这个防御优势,身体素质被碾压的他们哪里打得过一群骑士。

    战斗不到五分钟就已结束,几十名强盗一个都没逃掉全部被杀。

    而造成这辉煌的战果,仅仅只消耗了六个神术而已,而他这个生命权杖中总共附加了十五种辅助神术,每种神术多的能用几十次,少则能用三五次,可以连续用好多场战斗。

    而这只是辅助神术,在他右手那本智慧之书内,同样储存了十几种战斗类神术与几种超强的综合类神术,同样多的能用几十次,少的能用三五次。

    左右生命权杖,右手智慧之书,这是林霄真身为他这个化身准备的传教杀手锏。

    在这个世界是无法使用超凡之力的,更不用说神术,所以在传播信仰方面大家都很惨。

    但如果他能为自己的牧师配备这一套装备,左手辅助右手战斗,随便想想就知道这会在竞争中占多大的优势。

    这点在眼下已经得到体现,战斗结束,四名手下拖着沾血的长剑来到林霄面前单膝跪下献上敌人的头颅,他微微一笑,右手托起智慧之书打开,书页无风自动翻开至某一页,上面是一幅画……

    ps:睡过头了.



第三百七十六章 初遇梦魇之子的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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