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捻转,八日后,若莫凌抱着瑾瑜,口中轻哼着不知名的调调,看着院落中锦簇团绒的牡丹花静静的出神。[燃^文^书库][www].[774][buy].[com]听说易胜轩已经回来了,而且已经回来两天了,但是他都没有来找过自己,更没有提过要宣见自己。若莫凌不禁愁绪,那为什么还要将自己留在这宫内呢?想出宫依旧是被侍卫拦下,很让人郁闷。听着侍卫闲聊时候才得知,自己就得在这宫里头待着,皇上什么时候想见自己就把自己带去,皇上若是不想见自己,自己可能一辈子就在这里吧。也免得万一他们把自己方出宫去,皇上万一想见自己,那他们也交不了差,所以自己等同被软禁。
易胜轩醉酒熏天颓废的躺在地上,原本凯旋而归是件极大的乐事,却在凯旋之后发现自己有了儿子;原本有了自己的骨肉也是件很幸福很美好的事情,可生下自己儿子的人却不是自己的心上人,然这个心上人还是个善妒忌,不愿有其他女子共享丈夫的女人,自己想要给她的爱也是完整的,同样不愿有多余一个人来横在二人中间,那感觉很怪异。但现在硬生生的横出一孩子来,当真是回天无力,虎毒不食子,他又怎么能比老虎还狠毒呢?莫凌啊,莫凌,我该怎么办?
“皇上,清馨馆的画送来了。”太监有些忐忑,皇上的样子就像一只斗败的公鸡,没有一点杀伤力。然周身散发出来的感觉,依旧摄人心魂,让你如履薄冰。
“清馨馆。”易胜轩晕乎乎的重复一句,连忙坐起身来,仔仔细细的去看画像,这张是莫凌抱着孩子的画像,那张是莫凌修剪花朵的,这一张是莫凌坐着秋千的。看完后如获至宝一般,紧紧抱在怀里,莫凌,莫凌,你可知道我有多想你?
“皇上,太皇太后说让您晚膳去永寿宫用膳。”
“知道了。”易胜轩提着酒坛又喝了一大口。
太监知趣的退出内殿,易胜轩望着画上的红粉佳人痴痴出神,无论如何都该叫她知道,若她不愿原谅,也该叫她幸福快乐,不能一直攥着她不放手,她会不自由,不快乐。
“娘娘。”雁风请示的叫了若莫凌一声,将一个十三四岁大的宫女推倒跪在若莫凌面前,看着丫头的脸色很不善。
若莫凌看那宫女战战兢兢的样子,叹了口气:“你先起来吧。”都是爹生娘养的,这些人也不嫌跪的累。不过看雁风这么生气,就知道宫女一准犯错了。
宫女一个劲的胆小磕头,若莫凌侧开身子,她不会去受别人的磕头礼,更不会想要还礼回去,压着烦心问雁风:“怎么了?”
“娘娘,您是不知道呀,这仪儿她手脚不干净,偷了您的血玉镯子,您说说她…怎么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竟然偷到娘娘身上来了,这可不得了…”雁风絮絮叨叨的说道着宫俾的规矩,一口一个娘娘,重复的超快。
若莫凌淡淡的听着,心情本来也就不好,现在更是愁上加愁,不过她还是知道尊敬长辈的,等到雁风好不容易说完了,才无聊的应上一句:“按法该当何罪?如何处理?”
门外易胜轩轻步而来,宫女欲要通报,易胜轩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宫女不再敢轻举妄动,垂下头去当做什么也没看到。易胜轩看着屋里的动静,也不知道莫凌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仪儿一听又是连忙磕头:“娘娘饶命,娘娘饶命…”哭的是一把血泪,催人心肠。
若莫凌叹息一声,不就是偷个东西吗?谁没偷过?我小时候还偷了人家小店的东西吃呢,哎,还要打死,还充妓,不住的摇头,蹲下身来看着仪儿,轻声问:“看你年纪不大,进宫的时候,规矩学了吧?”
“学…学了。”仪儿发着颤音,生死仅在皇后娘娘一句话之间。
“那给我个理由,一时兴起?技痒难耐?生活贫苦?家庭需要?还是你觉得世禾殿的月银不足?”若莫凌和颜悦色的,帮她想好了理由,只要说是家庭需要便足以,毕竟百姓孝为先,古人是最重视孝道的。而且看她那么害怕的样子也不像是惯偷,应该也就是家庭里面需要银子的。
“奴婢…奴婢…”理由似乎难以启齿,仪儿磕磕巴巴的就是说不出来。
若莫凌颇为不悦,皱起眉头,给你答案都不知道选的?大姐,不带这样玩的?咱这选择题,好歹有四分之一蒙对的机会好吗?无奈之下拍了拍仪儿的抖动的肩膀,从雁风手里取过血色玉镯,仔细打量了眼,不由好笑,竟然都忘记这镯子是谁送的了,拿起仪儿那白皙的手,轻轻套了上去,在众人惊讶的眼神里,若莫凌轻轻道一句:“如果是我送你的就不算偷了。”
众人还未惊讶完,若莫凌又道:“仅此一次,下不为例!”眼风扫过凤仪宫内室的每一个人,如果人人都偷窃那成什么了?极为不妥的,偶尔兴起玩玩是没问题的,但若长期以此,怕会有了偷窃成功的喜悦感,所以不能得及时给她们打打预防针。
“是是,奴婢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谢谢娘娘,谢娘娘大恩大德…”仪儿叩谢。
若莫凌拍拍她柔弱的背:“起来吧,有困难的话,直接说就好,反正我那宫里的月银也用不完,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白用谁不用?”
若莫凌绕口令一般逗笑了一宫人,事实却也如此,银子放在那,搁着也是搁着,谁有用就谁用。莞尔抬头,却见易胜轩温润如玉般立在门口,清风般笑容看着自己,当目光相对时,立刻像孩子犯错一样垂下了头。若莫凌再次叹息一声,摆摆手,殿内的人依次退出,若莫凌转身进了内室。
隔了好一会儿,易胜轩有些不安的跟进来,对此时的自己,双手竟是有些颤抖的,面对千军万马的敌人,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可每次看到若莫凌,总是害怕,害怕出点点差错,害怕她不理自己,害怕她会不高兴,害怕…
见易胜轩进了内室,若莫凌无话,兀自提起富贵牡丹纹的茶壶,给易胜轩倒了杯茶,轻轻放在他面前,转身自己又坐在桌前,默看屈原的离骚:“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为何这么说?诗经也很有特色!”易胜轩一直坐在一旁,静看若莫凌翻阅离骚,觉得若莫凌这话说虽有道理,却觉肤浅。史记之后的史书确实难以与之相匹,可离骚就不一样了,还有诗三百呢。
“这么说来,离骚确实有很多超拔之处。”易胜轩点头称赞,当然更是借机讨好若莫凌,凑近乎。
若莫凌搁下离骚,一本正经的看着易胜轩问:“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谈谈?你这样关我在皇宫的牢笼不算回事吧?我每次想出去,都要被拦着,在这样下去,我怕会得产后抑郁症了。”
易胜轩闻言低着头,很是心伤,牢笼?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你却道他牢笼,也是,金碧辉煌,却是最缺少爱的地方。
“别装哑巴。”若莫凌抛了个白眼过去,一提到出宫,全皇宫的人都在给自己装聋作哑,不然就是哭可怜。
第三十七章倾尽天下
易胜轩无奈的抬起头来:“能不走吗?我不想失去你。”
若莫凌扶额:“你得到过吗?”咱俩好像没咋样呢吧!
“我…”易胜轩哑然,一股凄凉从头到脚,是呀,他从没得到过。嘴角不由勾起了一抹自嘲,眼眶中似乎有点点晶莹,沉默良久:“我们之间难道不从有过美好吗?你说过,你喜欢我…”声音渐弱,弱到听不清楚。
若莫凌看着他悲伤的情愫,一时发懵,自己何时变得这样心狠了?前生的自己,快快乐乐的青春少女,对未来老公的期许也很简单,并非电视剧中生死与共,可以为了对方豁出命去,失去对方就活不下去那种。只是简简单单觉得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足够了。是否是古人的情太深,到了我们那个时代感情就淡薄了呢?还是仅仅自己感情淡薄?以前,自己最在乎的是父母,现在最在乎的是儿子,但又记得上学时候学过那么一篇文章,说的是做一个游戏,在纸上写下自己最重要的十个人,然后分别依次划去,留下自己最重要的人,最后的最后只能留下一个人,文章的主人公很艰难的在父母,儿子,老公中间划去了父母,更是忍痛划去了儿子,因为只有老公才可以和自己一同到老。可是自己觉得老公和自己没有血缘,似乎没那么亲近的。有时候真的是很羡慕戏中的爱情,那么情深意重,不枉此生了。
临窗而立,轻轻地用手感受细雨的柔情爱抚,不料一瓣瓣花瓣雨随风而舞,缓缓地在空中回旋,最竟然有几朵滑落在我手心。淡淡的香味在手中散开,湿漉漉的花瓣将一丝意划过心房,岁月悠,花开花落,人生得意须尽欢。人生短短几十年光阴,何不快快乐乐的过?淡的愁绪化作一缕轻烟随风而去。
耳边传来一曲温和的箫音,清澈朴质,让人不禁联想到农家炊烟、小桥流水,很是恬静。若莫凌微微笑着,自认不是一个没有情的人,只是淡泊而已,一颗平凡不能在平凡的心,像鸳鸯吧!千百年来,鸳鸯一直是夫妻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的美好象征,也是中国文艺作品中坚贞不移的纯洁爱情的化身,备受赞颂。不过老师从说过,鸳鸯并不是终生不二的。当时还有同学说只羡鸳鸯不羡仙,老师侃侃而谈说鸳鸯并不是此生唯一的配偶,而是在配偶不幸死亡之后,会重新寻觅新的配偶,平常也是基本一年换一个配偶的。同学还说就是羡慕这个,惹得老师一阵无语。自己是不会像天鹅一般美好,天下最忠贞的鸟就是天鹅,只要配偶离世,自己绝不独活,只会在一旁守着配偶的尸体,直至死亡。。。
易延生,你会怪我吗?若莫凌心里发问,自己却也茫然不知,怪又当如何?不怪又当如何?人随心走,短暂的一生,只求一个你爱他,他也爱你的人相伴就足够。眼前的易胜轩只要不在与其他女子有任何纠葛,以前的种种过往,都当是过眼云烟,不复存在。
想到此,若莫凌提起裙摆,往殿外跑去。
雁风愣了一瞬,忙忙问道:“娘娘,您去哪?下着雨呢?奴婢给您打把伞。”可眼前的身影丝毫没有停留,在一眨眼,人已经不见了。
一抹清影,傲然立在宫阙一角,身形孤单,唇间一管玉箫,指尖时而抬起,时而落下,发出的箫音没有一丝颤音杂音,干净温和。直至眼前晃出一抹白色的身影,箫音才颤了一下,继而平稳,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心中却是莫名一暖,她来了,还有机会,还有机会,她原谅我了。
恬静的箫音不经意间增添了丝丝幸福的喜悦感,当然这是需要行家才会懂得,像若莫凌这等门外汉,是连曲子吹得是什么都不知道,只觉得箫音袅袅,一股麻意从胸间流过。静静的站在淅淅沥沥的余下,静静聆听着他月光下安静流淌的心情,柔情似水覆盖新房。唇边带着淡淡的笑容,此生你我永不负。
一首曲子易胜轩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看着若莫凌在地上淋着雨水,好生心疼,明明深爱,却说不出来;明明想放手,却无法离弃;明智是煎熬,却又躲不开;此时此刻,他只愿时光静止,两人就这样相望相知。他不愿自己孤身一人,感受那爱情的分舍,那种比死亡更让人可怕的感觉,不愿承受。
很久很久以后,若莫凌身子愈发清冷,淡薄的衣服早已湿尽,浑身上下都冷透了,牙齿都在打颤,若莫凌有些受不了了,以前觉得淅淅沥沥的雨下相守的两个人默默想走,那是一种爱,幸福的爱,浪漫的爱。可没想到自己认为那么浪漫的事情,现在摆在眼前,竟然浑身湿透,温暖的箫音在自己心里也转变成刺耳了。
“喂,你还准备吹到什么时候?我可要回去了!”若莫凌双手做喇叭状冲易胜轩大喊。
易胜轩一愣,呼吸一滞,竟是连呼吸都不敢的,看着若莫凌的眼中满含惊讶,我可以理解你这是在邀我一起吗?
若莫凌心中好笑,面上却是板着脸心情很不好的样子,语气很不好:“现在命令你马上下来站在我面前。”
当真是妻命不敢违,易胜轩一下子就从高墙跳下,大气不敢出的站在若莫凌面前,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此刻满含期待,却又极害怕失去。
“我是洪水猛兽吗?一代帝王在我面前怯懦如孩子般,也不怕别人笑话?”若莫凌开口笑嘲道;话里话外虽是嘲讽,但却绝没有那个意思。
闻此言,易胜轩与若莫凌目光相接,粲然一笑,仿若寒冬里的一抹阳光,很暖,此时此刻站在他面前的,不是别人,只是他的莫凌。以前,看到她的笑容,只觉幸福,现如今只要远远看上她一眼就已经知足。而现在,他的莫凌站在他的面前,一直以来的思念,让他控制不住自己,缓缓抬起的手微微颤抖着,想要去摸若莫凌的脸,好可爱,只是手僵在半空,害怕这只是一场梦,只要他将手伸出去,莫凌就会消失了。
若莫凌微笑着的脸也是一怔,缓而明白,他是患得患失,心下笑他傻,将自己的手搭了上去。易胜轩触电一般,但并未抽手,很是小心的将若莫凌的手握在掌心,生怕多一分力气她会疼,少一分力气她会不见了。
“傻瓜。”若莫凌笑着嗔了一句,十指相扣,握成了同心结,很快速的跑回世禾殿,她可没心劲在雨里多淋一会儿了,现在已经不仅仅是落汤鸡,浑身上下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冻死个人。
世禾殿内,雁风早已备下干净的衣裳,若莫凌由着雁风擦干身子换好衣服,眼见易胜轩还在外面等着,嘴角高高勾起,坏心顿起,和雁风吩咐着:“姑姑,去帮我把那件凤袍拿来。”
雁风点头应是,皇上的到来已经让她猜到七八分了,所以并不惊讶,而且娘娘早就是被封为皇后的人,只是一直没有行合卺之礼,现下日子是眼见快了。不过也好,娘娘依旧容及一宫。
若莫凌坏笑着拉易胜轩进内室,易胜轩自然也是看得见若莫凌唇下的笑容的,心下有些忐忑,这么快?一下子进展太快,还真是有点不习惯呢。可哪知,若莫凌将他推到屋里以后就留下一句,把湿衣服都换下来,穿上干的,只要穿到中衣就好,剩下的我帮你穿。随后就出去了,原来一切都是自己想多了…
易胜轩确实如若莫凌吩咐一般,穿好中衣坐在一桌子一边。若莫凌端着雁风刚刚捧来的凤袍,放到床边,从仪儿捧着的盘子里端起姜汤对雁风仪儿说道:“你们出去吧,都回去休息吧,不用在这等着。”
雁风、仪儿对视了下,行个礼退了出去。
若莫凌唇畔的笑容依旧,对着舀起姜汤的勺子吹了两口气,送到易胜轩眼前:“喝吧!”不过要说,这姜汤可真难喝,若莫凌是不知道别人怎么喝下去的,只知道自己哪怕捏着鼻子也是一口咽不下,闻着都够了。
易胜轩很听话的,本是优雅的一勺一勺,见若莫凌看着自己,心下一横,端起海瓷碗一仰而尽,随后似乎讨好的看着若莫凌,像孩子一样,眼神很真挚。
第三十八章扮成女儿身
若莫凌依旧是笑,坐在床边对易胜轩小指一勾:“过来。”
如此魅力,任谁都无法抵挡,易胜轩只觉得全身一紧,不管是心智,还是身体都很受控制的到若莫凌身前,静静站着,等待若莫凌下一句话,他马上就要和她融为一体,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他已咽下了些许唾液。
若莫凌并无她心,拿起凤袍对着易胜轩浑身上下比对一番,发现这古代人的衣服就是大,就选易胜轩穿也是合适的,华服拖地,一点一点给易胜轩穿上。
易胜轩讶异的久久不能回神,身体不受控制的听由若莫凌摆动,怔了好久才问道:“这是….在干什么?”
“想看看你扮女人是什么样的,一直觉得你很美,美得我都很羡慕。”若莫凌笑道;手上却是没闲着,在现代有泰国人妖,有最美伪娘,易胜轩一定也不会差的,他的名字毅倒是和他的美不相符,他的美是阴柔美,不似易延生的刚毅俊美。
易胜轩只觉得无语,别说他一代帝王,就是普通的男人又怎么可以扮成女儿身?可是想要说些什么反驳,看到若莫凌眼内的炙热,他总是开不了口,至少这个时候她还愿意和自己呆在一起,想想之前那些没有她的日子,是那么难熬,而后她不愿与自己相见时候,更是心如刀绞,索性随了若莫凌的意思,任由她摆弄。
若莫凌不是和会伺候人的主,这衣服要说平时自己都不穿的,就是平常那些衣服也多是由雁风姑姑搭把手给穿好的,自己只负责张开双臂就是了。所以前前后后,丝丝带带的给易胜轩弄了半个时辰,衣服才算穿好。穿好以后又让易胜轩坐在梳妆台前,准备给他描眉画黛,想想都乐。
易胜轩没有注意到若莫凌的想法,只是惊讶于铜镜里的自己,特骨铮铮的自己,此时此刻一身凤袍映衬的他柔美万千,从没想过英气逼人的自己,也有女人的一面。
若莫凌自顾自的给易胜轩上妆,一张脸画的高贵大气,烈焰的红唇,淡淡的忧郁,无比妖娆,惊艳无比。当真是美若天仙,若莫凌自认易胜轩这张脸,是绝世无双的,比起开陌陌更添三分成熟的知性美。若莫凌看着眼前比起自己这副更美的面孔,忍不住哀叹一声:“真是娘炮!”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心理上涌。
雁风微鄂,连忙对下面的人吩咐去请太医,请的自是尔德太医,医术好,人品好,至少不用担心他被人利用陷害娘娘。
易胜轩很心慌,又很自责,昨日若不是因为自己,她也不会在雨下站那么久,烧得这样厉害,好让人担心。给若莫凌盖好被子,一脸慌急的守在一边,明明知道这受了风寒并不是什么大事,却还很是担心,如果可以,愿以己身,代为受过。
尔德也很快赶来,看到易胜轩坐在一旁,很是惊愕,不过一瞬,转为平常状态,很是淡然,心下的讶异却是不少的,皇上?怎么可能?皇上怎么会穿凤袍?如何不可能?普天之下除了皇后以为,凤袍岂能由第二人穿?皇上就不一样了,他完全有资格的。虽然很奇怪,但自己不会看错,被他惊艳到了,但他还是男儿身,自己是学医的,眼神很好,毕竟很多药材相似,若是拿错了,那是要命的事情。
“快给皇后看看,怎么烧的这样厉害?一定要让她赶快好起来。”易胜轩见尔德来了,连忙让地方,对太医还是很重视的。
尔德点头应是:“皇上别急,微臣这就给皇后娘娘把脉。”说着打开药箱拿出麒麟纹金黄色的垫子来,单膝跪于若莫凌塌下,将若莫凌的手放在垫子上,给若莫凌号脉,用三根手指号手腕部脉搏。心中也是有数的,看脸色就知道是昨日淋了雨,受了寒,之后还没有注意保暖措施。
号脉完毕,起身向易胜轩禀报:“启禀皇上,娘娘身子并无大碍,受了点风寒,微臣开几副药调理几天身子。”
易胜轩连忙道:“嗯,快些。”连忙又坐到若莫凌身边,摸了摸她的额头,好生心疼。
尔德看着易胜轩欲言又止,皇上这穿着凤袍美则美矣,可不符合身份呀!但是你又不好明说,皇上乐得怎样就怎样,免得给自己惹一身腥,还是退出内殿,给若莫凌开了麻黄汤药方,吩咐雁风煮了来。
雁风煮了麻黄汤,到了内殿,心下有些忐忑,刚刚是真切的听到尔太医叫穿凤袍的人为皇上,真不知道皇上这是在玩什么,惧怕恭敬道:“皇上,药好了。”
易胜轩闻言将若莫凌扶起身子,对雁风道:“朕自己来,你下去吧!”说着从雁风手中接过药碗。
雁风依言退下。易胜轩一勺一勺喂给神智不清的若莫凌喝药,不由心伤,命运多舛易胜轩却不埋怨,唯有疼爱。
朝堂之上,众大臣议论纷纷,交头接耳得知皇上昨日歇在世禾殿处,更是感叹若莫凌红颜祸水,当然这话只是在心里感叹,表面只能叹口气,更多的是风吹两边倒的墙头草,赶紧着的巴结开方,问世间有几人能做两次国丈?他开方就有这个本事,他一个女儿两代皇后,堪称典范。
雪花宫内雪柔儿听闻皇上昨日歇宿世禾殿,心中恨得牙痒痒,自负美貌不比开陌陌差,为什么一个一个都那么迷恋她?她到底有什么好?若说妖魅,看不出妖魅的样子;若说大家闺秀,言谈举止十分不雅。若说小家碧玉,又没有可爱俏皮的样。琴棋书画,样样不行,无非是歌舞好一些罢了,可这又能如何?能歌善舞并不是极大的美德,琴棋书画修得好才是真的好,言谈举止优雅大方,才是贵气。可她就是有本事把人迷得团团转,真是恨透了她。想之前皇上刚回宫时候,自己带着刚做的小吃去看他示好,却吃了个闭门羹;在他苦酒一肚,趴在冰冷的石桌上,自己温暖送去一块羊毛毯子给他盖上,人家毫不领情,退避三舍,好似自己毒蛇猛兽一样,唯恐避之不及。
此时此刻,她又只能靠若莫凌这颗救命稻草活在宫里头,出宫是万万不能的,刺杀皇上?自认对先帝没那么多感情,识时务者为俊杰,良禽择木而栖,他既然已死,那么自己就应该另择佳偶。也好保他孩儿一生平安。
“云儿。”雪柔儿唤了一声。
一身穿淡粉色宫装的小丫头立马出现,轻声回应:“娘娘,奴婢在。”淑妃娘娘虽然现在已经不是淑妃了,可是因凭着皇后的关系留在后宫也无人敢轻怠她,日子过得和之前也是差不离的。唯独没有宠爱,但有着身子,又谈什么宠爱呢?本来鸳鸯戏水之情就是不能有的。
“去帮我找些医术来,本宫先来无事,看些书解解乏。”雪柔儿目光看向远处,心中有了计较。
云儿应了一声,马上去办。
世禾殿内,易胜轩一直守着若莫凌,因屋内寂静,所以困意顿生,总是趴在若莫凌身边睡着,拉着若莫凌的手睡,虽然不是很舒服,但比起在乾元殿睡龙榻是踏实安心多了。
窗外时不时传来几声百灵鸟叫,若莫凌半梦半醒之间只觉舌头发苦,唇瓣干燥,下意识的要:“水…水”眉头很皱,觉得头很重。
易胜轩睡觉很轻,习武之人最忌睡的死,一下子就醒了来,听到若莫凌的声音,虽然不是很清晰,但是看她唇瓣很干,也知道是要水,快速到桌边到了被温热的茶,扶起若莫凌的身子,一点点喂下去。
喝了水的若莫凌,干燥的心田迎来绵绵细雨,淅淅沥沥,滋润了心田。缓缓睁开眼睛,看到了易胜轩,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浑身上下都很是无力,也并不强迫自己,反正自己就是个没有规矩的人。整个人懒懒的靠在易胜轩胸膛,沉沉的闭着眼睛,一句话也不想说,就这样倚着。
易胜轩也是抱着若莫凌,臂弯不紧不松,对着门外轻喊一声,让把炖好的血燕窝端来。
燕窝呈上来以后,易胜轩舀了一勺,吹了两下,喂若莫凌:“莫凌,来,吃点燕窝,身子好的快些。”
若莫凌抬着疲累的眼皮,看着那碗燕窝,形状呈长短粗细不一的丝条状或不规则的结块状,颜色呈半透明,不由好笑起来,面上挤出一抹无力的笑。
易胜轩疑惑:“笑什么?”说着喂了若莫凌一口。
若莫凌也痛快的吃了,随后道:“你知道血燕窝只怎么来的吗?”
易胜轩一时瞠目,从来只知道燕窝是补品,还从未深究它是怎么由来的。看着若莫凌的目光不由探讨起来,莫凌总是知道一切自己不知道的。
若莫凌又喝了一口,笑着说:“燕窝其实就是燕子的唾液。”
易胜轩见若莫凌吃的欢笑道:“你呀,学医的吗?养阴养肺都出来了。”
想到鼠标,若莫凌激动了,燕窝也喝完了,直接用手背擦了下嘴,眼巴巴的看着易胜轩。
第三十九章出宫
“宝颜楼的西风,你知道吗?”若莫凌慎重的问,记得以前好像给他说过,又好像没说过,只好在问一遍了。因为好像是在梦境中给他说了很多事情,其中就有过西风的事。
易胜轩做苦思状,半响看着若莫凌道:“金店的掌柜?他曾经给我送过很多帖子,但我都没见他,你和他很熟?”神色颇为懊恼,若早知道莫凌认识他,无论如何也会见上一见的。
“不熟。”若莫凌道;和西风确实不熟,也没见过几次,唯一的缘分就是他也来自二十一世纪。
易胜轩稍有放松,不熟那不见也没什么关系,却又听得若莫凌道:“他和我来自同一个时代,我们并非同时来,但巧遇一个年代也算缘分。在我入宫之前,托他做一个叫做电脑的东西,前几天他给我说做好了。但那时候你还没回宫,那些守卫都不让我出去,你看我过几天去看看行吗?”
若莫凌字面上的意思虽是征求,可话里话外都是确定了要去的,不容拒绝。人还带着三分猫腻,依偎的你心里痒痒,不同意都不行。所以易胜轩稍微犹豫一下,若莫凌就一直摇着他的胳膊,弄得他不得不同意。
“好了,我答应你,不过早去早回。”易胜轩握住若莫凌的手,不想她在外面待太久。
“恩恩。”若莫凌很乖的点头。
隔了几日,若莫凌身子大好。
正是春光明媚,草长莺飞,三五约伴找个新鲜好玩的赏花踏春地撒欢挺好时节。若莫凌着便装出宫,轻车简从,行至天野之处可以看到大片大片的盛开地油菜花地,风景如画,一片金黄遍布密云的青山绿水间风情万种,足以让人大饱眼福。若莫凌趴在车窗地方,欣赏着金黄的油菜花地,视野很是开阔,和苍翠的远山背1景配合在一起,前面还有一条清水河,很漂亮。
雁风见若莫凌望的出神,也探头去看,随后问道:“娘娘很喜欢芸苔吗?要不要奴婢去采撷来?”现如今只要是皇后娘娘要的,哪里有没有的道理。
若莫凌怔了一下:“芸苔?”那是什么东西,名字还挺好听的。
“芸苔。”雁风见若莫凌有些疑惑的神情,就伸手指去,若莫凌刚刚看的一片油菜花地。想也是,皇后娘娘出身本就高贵,又怎么会认识这些东西呢。她们只会商风赏月商秋香,高贵的牡丹,高洁的梅花,有蕙兰之王名号的兰花,喜庆吉祥、高雅尊贵君子兰;普普通通的芸苔自是没在宫里出现过的。
若莫凌不由张了张嘴,古人就是古人,油菜花那样的东西,也有那么美的名字,还是说现代人太粗俗了?不不,现代人知识普遍很高的,只是很少有人归隐山若种种花种种草的素雅了。都是大隐隐于市的英雄,若莫凌心里想着,面上就不由自主的傻笑着。
看的雁风不知所措,娘娘还如以前一样,没有一点优雅的大气,一辈子都不能成为高贵的牡丹,比较像雏菊,天真、和平、希望、快乐。
很快到了宝颜楼,若莫凌虽然穿的素雅,但是身上的衣服料子,有眼色的都是看的出来的,热情的招呼着。
“小姐,想看点什么?”小二忙活的要介绍。
“找你们掌柜的。”若莫凌就道;
“这…”小二面露为难之色,掌柜的是谁说见就见的吗?
“我是他朋友,他在吗?”若莫凌依旧客气。
小二看着若莫凌想了想,不记得掌柜有什么女性朋友,而且女子来一般是找夫人,她却找掌柜,真乃奇人也。不过看她又不像普通人家,虽然穿着很是素淡,但料子都是上好的贡缎,一定是那个大官家里才能穿上的。还是拱了一礼:“小的去后面瞧瞧,小姐您稍等。”
“嗯。”若莫凌点头应一声,来了宝颜楼也有几次了,还从来没进过后院,更没见过这西风的老婆长什么样,此次来就一并看了吧!
若莫凌等候期间喝了两口雨前龙井,还在柜台上不时看看金饰,银饰,在现代自己最喜欢的是银饰,好看轻灵,缀着各种流苏水晶。金子反而显得俗气,干巴巴的。在古代就倒过来了,金子做出来的成品,耀眼夺目,比起银子做的好看很多。没一会儿若莫凌就看上一支珍珠红叶簪子,小二跟在旁边介绍着:“小姐好眼光,这簪子好啊,珍珠是上好的南珠,粒大、圆润、光彩迷人。那叶子是鸽血红宝石做的,名匠制成,绝对是珍宝…”小二介绍介绍着,见若莫凌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更是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待发现若莫凌不是倾听,而是直勾勾的看着自己时候,心中陡然一慌,嘴巴张着忘记合上了。
若莫凌听着小二介绍,只觉得舌燥的很,有店里卖东西说自己东西不好的吗?听着就烦,若是自己想问,自然会巴巴的问你们的,何必多此一举?见他不在说话,才有细赏起珍珠红叶玉簪来。
“好眼光啊,没想到你一眼就看上了我这镇店之宝。”西风笑迎八方的从后院出来,向若莫凌笑;
若莫凌只觉得无奈,便回问:“真的是镇店之宝?”
“那还有假?咱们什么关系,我还能骗你?”
“那既然是镇店之宝,我就不要了,免得你们没东西镇店了。”若莫凌说着就把珍珠红叶玉簪放回柜台。
……看的人一众无语。
西风也是着实物语,怎么没想到这话呢,不过也无妨,她若真看上了,说不定还会叫自己送给她,占便宜的女生太多了。淡然道:“找我有何贵干?”
“你娘子在吗?”若莫凌望了一眼后堂,自然是什么都看不见的,有帘子挡着的。
“在啊,怎么?你找她?”西风说着上上下下打量了若莫凌一番,别是又看上我了吧?
“不找她,找你!不过顺带看看你娘子,认识你也有好久了,都没见过你夫人,怎么?不引荐一下?”主要还是看电脑,二十一世纪的人,离开什么都行,电脑手机是离不开的,现如今自己这两样都已经离开一年有余了,真是悲催。
“引荐,如何不引荐?大驾光临,寒舍生光呢,她指定愿意见你的。”西风笑着,做了个请的姿势,若莫凌就由着他手指方向踏步前去。
“笑什么?”西风奇怪。
若莫凌摇摇头:“没什么,你们这挺干净整洁的。”是个过日子的人,也就是在古代能讨得这么漂亮又会做活计的媳妇了。现代好看的女孩,能有几个给你干活?基本上女人才是天,男人会在外面吹嘘自己是老虎,会怕老婆?可是老婆一现身,他就说武松来了。
“夫君,这是?”西风的娘子叶氏稍有疑惑的问,看着若莫凌的眼神很是礼貌。
“我朋友,和我来自同一个时代。”西风解释着,很无所谓的做到了椅子上。
叶氏看着若莫凌的眼神不由转变成亲和:“原来姑娘是夫君的故人,真是失礼,妾身去奉茶一杯,姑娘稍候。”
第四十章调戏
态度极为婉约,若莫凌不由一怔,眼前这面若鹅蛋,腰如杨柳,皮肤白皙细嫩,性格极为温婉,这和西风在一起有好几年了吧!性格竟然一点都没有粗俗,好像刚出门的小姐,哦,如果和现代女孩相比,也就开始谈恋爱那几天,温声细语的,过开头,就霸道起来了。她这完全如刚谈恋爱那几天一样,温和的紧。
见叶氏出去了,若莫凌感叹一句:“真是错投女儿身,我要是男人该多好啊!”
“你不就是女汉子吗?”西风见若莫凌看着自己娘子的眼神有些迷离,嘲讽一句。
“你才是女汉子,你全家都是女汉子。”若莫凌反驳。
西风无力和若莫凌吵架,自己也是老大不小的人了,和若莫凌这样的,顶多算个大孩子吵架实在跌了自己的气质,摇摇头无奈道:“为什么想做男子?女生不是挺好的吗?你看你,阴柔可阴,阳刚可阳,整个一青春无敌美少女,一出门四处电光都扫向你。”
“当然是男人好,娇妻美妾,左拥右抱,不管是二十一世纪,还是现在都一样,男人多杆枪就是实在。”若莫凌是无时不刻不在想,自己若是男人,一定是左拥右抱,前呼后拥,享齐人之福,而现在只能老老实实人命,因为男人女人多,叫天经地义,风流倜傥,很多女人还心甘情愿的跟他;女人若是有一个以外的男人,那叫不贞,叫婊子,哎,这就是差距,差距呀!
“听你这意思,是有色心没色胆出轨?”西风调侃,二十一世纪的女人并不会把贞操看的很重要,这个时代的女人就不一样了,身子给谁了,就认谁了,誓不更换,你要不娶她,她就死给你看。
若莫凌白了一眼:“什么叫出轨?你们出去那叫快活,我们女人就叫出轨?”
“别胡说啊,我可没找过什么女人。”
“找了你也不会承认。”
“那既然如此,你有外心,我也有花心,我们两也算有缘,同来一个世纪,不如今儿就把好事给办了。”西风没说一句就像若莫凌靠近一步。
若莫凌也胆怯的退后,直到被逼到门边,才回击:“你娘子可在家呢,你这样做不大合适吧?”更重要的是,老娘根本看不上你啊。
“有什么不合适的,像我这样的男人,讨个三妻四妾很正常,而我现在只娶了她一个,风流一下,她怎会有意义?”西风说着将左手搭在了墙上,右手去捏若莫凌的下巴,让她无处可逃。
若莫凌干巴巴的笑着:“虽然你娘子同意,可我相公不同意,他若知道你我有染,可能我没什么事情,你就危险了吧。”
“我让你快乐了,这事还会传出去吗?”西风装出一副色迷迷的样子,愈发亲近若莫凌。
若莫凌勉强挤出一抹笑容,嘿嘿一声:“那个,有人跟踪我的…你看。”下意识的撒了个慌,说着手指屋顶。西风自是不信的,但是屋顶却传来蹬蹬两声,两人都诧异的看向屋顶,在相视一望。西风奇怪的是,若莫凌竟然那么不自由,出个门都有跟踪的,而她竟然还知道有人跟踪。若莫凌诧异的则是,是谁跟踪自己?易胜轩吗?我出门都和他说了,为什么还不相信我?如果这世间他连一个可以相信的人都没有,那人生何其可悲!
不由得她多想,三两步往门外跑,到了院子里,在看房顶,哪里还有人影,但是是不会听错的,哪怕她自己听错了,又怎么会两个人一起听错,不会是幻觉,到底是谁跟踪自己?除了易胜轩还有其他人吗?心一下子沉重起来,原本的大好心情此刻荡然无存了。
“怎么都在院子里站着?快进屋来啊,外面太阳大,小心晒着了。”叶氏声音随和,见若莫凌和相公都在院子里站着,虽是奇怪,但并未多问,她不是把若莫凌当客人,而是当做亲人相待,亲和中又不失礼数。既然是相公的老乡,那相公在这片土地上也不算孤单了。
西风用同情的目光看看若莫凌,随后摇摇头,自己先走进屋里了,此时此刻,还得担心一下自己,有人跟踪她,那自己刚刚的玩笑,岂不变成了非礼?草,怎么那么倒霉?每次见她准没好事。
若莫凌望着那没有人的房顶,心中阵阵寒意,两人之间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何谈爱情?何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用不了多久,新鲜感过去了,他便不会在呵护自己,自己虽然不至于人老珠黄,但已经不能够吸引他了,毕竟有句话说以色事君王,能得几时好?哀叹了口气,摇摇头暂且把烦恼抛一抛,面无表情的进了屋。
叶氏面上尴尬了下,果然相公也确实不懂茶,前面奉的各种茶水,都是自己张罗的,说让相公和自己学茶道,但相公总是各种理由推脱,真的开始学的时候,就是各种心不在焉,学不进去。当真是年纪大了,学不了?不应该呀,活到老学到老,相公年纪不过而立,怎么可能学不进去呢?可事实就是如此,以往自己每次在煮茶的时候就会念几句诗,带着讲几句茶道,长此以往,总该耳濡目染,但人家就是一点没听进去。不过也是为人伶俐,很快又带起笑容来,将盘子里的桂花糕端给若莫凌:“小姐尝尝这个,现如今四月天,想吃桂花糕是不那么容易的。”说到此,她有些洋洋自得。
叶氏听人夸赞本是娇羞的,听到若莫凌那句一笑把人都融化了,竟不顾形象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虽然还是很快拿帕子掩饰,但笑了就是笑了,若莫凌倒不觉得有什么,惊讶的是西风,他平时可没少夸媳妇好看,也没见她那样失态过。看着若莫凌的眼神,不由佩服起来,有空得多讨教几招。
“电脑在哪?”若莫凌没忘记来的正事,心心念念也快一年了,真的是快一年了,差不了几天。
“在西厢房,我领你过去看看。”西风起身做了个请的姿势。
若莫凌上下看了西风一眼,果真是入乡随俗,很快很快,人就有点古代的优雅气质了。自己什么时候能修的气质婉约?哎,还是算了吧,霸气点也好,可过不惯忍气吞声的日子的。
西厢房内陈设依旧,一台铜质电脑赫然摆放右手边,其他地方也摆放了好几台电脑,只不过一个比一个大,要看的自然是正桌上的电脑,屏幕是用的琉璃,好看是挺好看的,若莫凌坐到前面去,按了下启动开关,看着电脑开机,心中异常激动,欣喜的问:“你说这有没有可能连到二十一世纪?”
西风无聊的靠在门边,听若莫凌说话,真想一耳光抽死她,这是年代问题,不是远近问题,能连上吗?最重要的是没信号好吧!我是学过电脑是学过电也学过游戏学过网络,但我没有钻研过信号这问题呀。有气无力的回道:“根本就没有信号,这电脑就是一空壳子,电是用太阳能的,里面还设置了几个不联网的游戏。”
一群乌鸦飞过,留下几个省略号,若莫凌很是无奈道:“好吧。”原本还想着电脑问世,造福世界,现在想来算了吧,万一改变历史,我们那里不存在就糟了,虽然它们并不在我们记录的历史上。
玩了一下午的蜘蛛纸牌,暮色四合,雁风三催四请,若莫凌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电脑,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心里说不出的五味杂陈,自己不是金丝雀,却要和金丝雀一样,被养在金子打造的皇宫之中。
雪花宫内,一黑衣男子跪在雪柔儿座下禀报了刚刚在宝颜楼所见的事情,原本因为黑衣人暴露了行踪而生气,但因为发现了皇后的奸情,让她很是兴奋,再次询问是否属实,得到肯定回答后,心中更是抹了蜜一样甜,只是如何让皇后再次现行,得好好考虑一番,摆摆手让黑衣人先下去,并且叮嘱以后行事小心些,切不可在露出马脚来。
回到世禾殿,若莫凌首先就是去抱孩子瑾瑜,这是她的心头肉,此时此刻比任何人都重要,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哪怕她曾经很不喜欢孩子,现在的她也是很温柔的哄着孩子,似乎天生就会一般。瑾瑜已经长得很好看了,尤其一双眼睛很像易延生的眸子,让她心里也增了几分害怕,与此同时更是暗自握住拳头,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第四十一章三箭齐发
“莫凌,你回来了?”易胜轩身着黑色龙袍,看见若莫凌,顿时脸上就有了笑容,温暖的紧,而且还有个消息要告诉莫凌,更是乐得开花。
若莫凌淡淡的嗯了一声,心想着明知故问,都看见了,还问个屁?当你看一个人不顺眼的时候,他做什么都是错的,所以就算是普通的打招呼,若莫凌也从心底生出厌烦来。
“博燚的燚。”
很多人基本上都是射不中的,能射中三箭的,少之又少,虽然礼品不贵重,但是想要赢的心思那是完全不能否定的。若莫凌拿起弓箭,左看右看,这算是自己第一次碰箭吧,电视上看得多,一箭一发都很难了,记得有个人是三箭齐发,三箭同中,当时就觉得他好牛逼;但是他又再次骑马,换了个姿势,又发三箭,超级无敌牛逼的将之前三个键给射了下来。若莫凌坏心顿起,看着旁边一身清冷的易胜轩笑着:“你的箭术很好吧?”
易胜轩点了点头,虽然他很不屑在大庭广众之下去玩箭术,但只要莫凌开心,要他做什么都可以。
若莫凌很得意的将弓箭交给了易胜轩:“那你试试三箭齐发,能不能同时射中三个靶心。”周围的人顿时发出一阵唏嘘声,一箭中靶心就很了不得了,还要三箭齐发,还要全中靶心,这要求似乎太苛刻了,齐齐看向易胜轩,不知道这贵公子在美人利诱下,会怎样选择。
易胜轩接过弓箭,退离靶心五十步左右,弯弓搭箭,接着,他拉开弓,“嗖”的一声射去,三箭俊正中红心,博得围观的人一片喝彩声。若莫凌嘴巴微微张开,惊讶的看着那红心处,在众人喝彩中,易胜轩表情依旧淡淡,毫无洋洋得意的样子。若莫凌突然想起百步穿杨来,抓着易胜轩的胳膊就问:“你知道百步穿杨吧?{废话,普天之下有几个人不知道的?}你行吗?”百步穿杨,现代似乎也有,不太记得了,但是这是古代的一个故事,是讲的一个叫做养由基的射箭手,在百步之外,拉开弓,“嗖”、“嗖”、“嗖”三箭,均中杨柳叶。
易胜轩微点一下头,示意自己可以。都是自小习武之人,早在十一二岁就开始练五射了,五箭即白矢:射穿箭靶,看见箭镞。参连:连珠箭,三箭连发;剡注:水平箭,箭直插箭靶;襄尺:射时,前臂要平,肘上可以放一碗水;井仪:意思是四箭命中箭靶,所射箭要呈井字形;如此,退以百步,提气,拉开弓,也是嗖嗖嗖三箭,齐中!
这一来,喝彩声雷动,若莫凌不禁跟着退到易胜轩所站的地方,去看红心处,哪里还有红心?就一个箭靶圈,这视力也是非一般的好哇!有鹰的眼睛!啧啧啧。
正在若莫凌感叹之时,易胜轩温和问道:“莫凌,你要吗?”说话非常简短,能一个字说,就绝不用两个字。
若莫凌看着弓箭摇了摇头,还是等下辈子我投胎年纪正小的时候在学吧,我也不指望在马背上打天下的人,学弓箭有什么用?还不如叫我两招功夫防身呢,比如凌波微步,这个逃跑比较好用。
易胜轩得了个长命缕,自然他都没有去拿,而是若莫凌活蹦乱跳的跑上去拿了来。系在了他脖子上,本来他是不想带的,若莫凌将自己衣服领口向下拉一点,让他看了自己脖子上的荣子,他这才肯戴。
而后趁着别人射箭时间,若莫凌觉得肚子有些饿了,就问易胜轩:“你午膳用了吗?”
易胜轩摇了下头,祭祖完就来找你了,哪里有时间用膳?
若莫凌又问:“早膳呢?”自己是吃了,易胜轩就不知道了,他这种人就是天生劳累命,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天天忙完这个忙那个,总是每个歇的时候。自己则是懒,懒上加懒,是那种只适合拿工资不适合上班的人。
易胜轩点点头,在上朝时间用了些,只是心不在焉,吃了几口,就没在动了。
若莫凌可不依了,我说话你不会回答我?你又不是哑巴,老是点头摇头的算是怎么回事?心里堵着气,就悄悄抬起脚,狠狠的踩下去,但是看着易胜轩那迷惘的神情,还是没有吭一声,若莫凌真心发誓,用的是十成十的力气,他竟然纹丝不动?要给自己,早就扒嗓子喊了。堵着气脚后跟拧了下,易胜轩微微皱眉,还是没说什么,只是看着若莫凌的眼神不明,流露着为什么要踩自己的意思。
若莫凌则是被易胜轩那无辜的跟兔子一样的眼神彻底打败了,不耐烦的吼了一声:“你是哑巴吗?你就不能吱一声吗?”
易胜轩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然后对着若莫凌郑重其事的:“吱~”
“我草!”若莫凌十分无语的一拍脑门,非常响亮,就好像扇了别人一巴掌一样。
“莫凌!”易胜轩很是心疼若莫凌,连忙扯下若莫凌的手,去看她的额头,一定很疼,轻轻的吹气,想减轻她额头的疼痛感。换来的则是若莫凌更加无奈的表情,打下了易胜轩按着自己额头的手:“我去买点东西吃!”
若莫凌走到粽子摊前,指着粽子问:“什么陷的?”
“小姐,你这是买对人了,这条街就数我家角黍最好,个大、干净、花样多,这是大肉的,这是蜜饯的,蜜枣的,豆沙的,松子仁的,您看您要那种?来多少?”小二忙不迭的介绍着。
脚鼠?若莫凌拧眉,只听音却不知道是什么字,好麻烦,等会问易胜轩吧!想了想:“拿个蜜饯的和豆沙的吧!”肉食宫中太多,松子仁也绝对不缺,反而这种便宜的豆沙和蜜饯易胜轩这等贵冢是基本不怎么吃过的。
“好嘞!”小二拾弄了下就把角黍拎出根线交给若莫凌提着。
若莫凌从香囊掏出铜板付了钱,提着粽子就到易胜轩身前,将豆沙口味的给易胜轩,自己比较偏爱甜食,留下了蜜饯的,可是易胜轩摇摇头,示意不要。若莫凌就又往前递了一寸,易胜轩只好伸手接住。若莫凌满意的点了下头,开始拆自己的粽子,白白的糯米,还有蜂蜜的香味,让人垂涎三尺,上去就是一口,好甜。待到吃了两三口以后,已经咬到蜜饯了,兴高采烈地的扭头和易胜轩分享:“你看我吃到蜜饯了耶!”再看人家,一口没动,拆都没拆,心情不由跌落谷底。虽然他微笑以待自己,但是自己给的东西都不吃,心里总是有点疙瘩。
“你怎么不吃呢?”若莫凌不满的嘟着粉唇;
易胜轩看了若莫凌,又看角黍,再看若莫凌,说实话,他也很无奈,当街吃东西很不雅的,这种事情自己决计是做不来的,看着莫凌吃的那么习以为常,心中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若是换了搁在旁人身上,他一定是很鄙夷的,什么东西那么好吃馋得非得在道上吃,就不能拿回家吃?在莫凌做来,他虽然不赞同,但也还是觉得她可爱,不会斥责她一句。可是换做自己来吃,实在是不好意思的。愁眉苦脸的看着若莫凌,放过我吧!我真的不行!
“说话啊,又哑巴了?”若莫凌换上无辜又无奈的表情,心中感叹着,孺子不可教也朽木不可雕也。伸脚又去踩他,只不过没用很大的力气,可是易胜轩就是傻傻的站在那里让自己踩,这点真让人着实无奈:“你就不会躲吗?”
“我…你踩不到不会更生气吗?”易胜轩确实害怕若莫凌生气,万一不搭理自己,那心就像在油锅里煎一样,好难过,闷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若莫凌扭曲着脸,拿着粽子的手张开又握紧,难道说你不躲我就能解气了?不知道人越是生气的时候,越打人气越大吗?一点情趣都没有呢你?这是不是就是老实的傻男人呢?哎,若莫凌只好语重心长的教育:“以后我若在欺负你,记得逃跑,不然会越欺负越上瘾的!”
易胜轩微微一笑,表示知道了,只不过下次挨欺负一样不会躲,上瘾了才好,以后就离不开了。
若莫凌又叹一声,看易胜轩还是没动,又催促道:“赶紧吃啊!”
“我不饿。”
“午膳没吃到现在你不饿?”
“我…不想吃。”声音细如蚊呐,微不可闻。
若莫凌皱着眉头想了下,试探问道:“配不上你的身份?”除此之外,她也想不到什么原因了,身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却不知道当街吃东西是很不文明的习惯,但是习惯是从小养成的,看多了,路上吃也就习惯了,周围环境使然。
“不是…”易胜轩见若莫凌误会自己,却又不知道怎么解释,如果说此种行为不雅,莫凌定又要生气了,该说自己挑她的刺了。
第四十二章大姨妈驾临
“那是什么?”若莫凌觉得自己的耐心已经用完了,在这样下去自己该又要打人了,大姨妈驾临的日子,而且战斗力爆表。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容易热自己生气,哪怕是没有鸡毛蒜皮也会鸡蛋里挑骨头,总是烦心,但是面对自己那一宫的宫女,实在是有气撒不出去,因为你声音还没稍微抬高一点,他们就吓得瑟瑟发抖跪在地上求饶了,反而你得对他们百般呵护,像养花一样,对他们细声细语的,真是受够了。好不容易来一个易胜轩,不欺负欺负,心里也不平衡呀!
易胜轩想了想还是解释道:“莫凌,我不知道你所生长的时代是怎样的教育,但是我们自小的教育是食不言,寝不语。一日两膳,早膳在卯时,晚膳在末时,要先吃素,后吃荤,还有食不过三的规矩,不可以发出咀嚼声,不可以发出器皿碰响声。自小我已习惯,无法当街开食。”食不过三的意思是再好吃的菜也只能吃三口,原本只有早膳,晚膳,后来有了莫凌,莫凌要吃午膳,才加了午膳,其实也不明白为什么,莫凌明明比别人起的都晚,睡的基本比别人还早,中间如何硬生生加一餐进去的?
“真是麻烦!”若莫凌摇头否决,这么繁琐,看来吃起来的辛苦不是常人可以想像地。自此不再准备逼迫易胜轩吃粽子了,而是在自己这个吃完以后又把他手里的接过来,在他讶异的眼神下,又吃掉了。
若莫凌又抛一个媚眼,往易胜轩身前蹭了下,嗲嗲道:“你累不累呀?”
易胜轩摇了下头,别说不累,就是累死有汝之温柔,那也是万般心甘情愿的。
若莫凌一下高兴的蹦开了,万般柔情化作水,此刻全变成了活力:“那你背我。”目光炙热,一定要答应啊,我真心走不动了。而且想好了,若是不答应,自己就该放赖了。
易胜轩怔了下,没想到莫凌温柔的戏是为了让自己背她做铺垫,直接说就可以啊,自己正求之不得呢!二话不说,顿了下去,拍拍自己肩部,示意若莫凌上来。若莫凌也不客气,一下就趴了上去,嘴里嘟哝道:“我们先去放河灯,来都来了,这么长时间了,最后一个游戏我们也就一起去了,省的遗憾!你的夫子应该教过你,凡事不可半途而废吧?”若莫凌在易胜轩耳朵根吹着气,巴巴讲着,虽然人很累,但是玩心不减。
“好。”易胜轩爽快的答应了,本着万事都应你的心态。
若莫凌就趴在易胜轩的背上,觉得他的被好温暖,好宽厚,如果他为人可以在对别人多一分信任,那么就很完美了,长得帅,有钱,有权有势,温文儒雅,真的是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唯一缺少的就是对别人的信任了。从摊子上买河灯的时候,才知道这个时候的河灯都是莲花形的,比起现代就少很多了,现代有白菜灯,西瓜灯,各种格式的。但选择有限,若莫凌只好在颜色上挑选,半响,选了个莲花色的和一盏红色的,河灯顾名思义荷灯,用彩纸叠成荷花形状,在莲花中间放上一支短短的蜡烛。
易胜轩背着若莫凌到河边的时候,河面上已经有了百余盏荷灯,五颜六色的十分好看,若莫凌兴奋的让易胜轩把自己放下来,跑到河边拿出刚买的火石擦,擦,擦,好几次下来,若莫凌不禁黑线了,以前用打火机,煤气灶用的习惯了,就算是以前的洋火也是使过的,那叫火柴。可这打火石比起那个来,可难用多了,目光不由看向还在高处站着的易胜轩:“来帮我,我不会用。”
易胜轩应了声,就走下来,到了若莫凌身边,从若莫凌手上拿过红斑火石,擦擦两下对着荷灯点燃了火,若莫凌兴奋的拍着手,对易胜轩说:“快,快,快许愿。”
易胜轩顿了下,许愿?自认从不信邪魔怪力之说,许愿无非是给自己找一个希望罢了,自己才不会那么幼稚呢!当下摇了摇头,站了起身。
“干嘛,快点啊,这蜡烛一会就灭了。”没那么多时间耽搁,若莫凌拉着易胜轩的衣摆。
“莫凌,这些小孩子家的玩意,你喜欢你就玩,我…我做不来。”
若莫凌不高兴了,也站了起来:“什么小孩子家的,你不就是不相信许愿能成功吗?那我问你,你们祭祀、拜神是为了什么?”
“你若说你不信鬼神的话,那么你还祭拜祖宗做什么?人死如灯灭,什么都没有了,祭拜也无用。还有,祭神!不信神,你还拜神,这不是玷污人家吗?心不诚,他们会把你的祭祀当一回事吗?”若莫凌其实自己就觉得自己瞎掰,自己也是不信的,什么鬼神?全都是瞎扯淡,许愿无非是给自己找精神上的寄託,釋放自己的內心壓力,淨化心靈,找到內心嚮往的情懷。也就是一种假想,今天许愿过不了多久自己就该忘记许的什么愿望了。
易胜轩被问的哑口无言,但还是不知道要如何许愿,自小有什么想要的都是靠自己力量去争取的,从不假手于人,不去乞求神灵庇佑。至于为什么祭祀拜神?那是因为自古就有的规矩,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已成定律。看着若莫凌巴巴期待的眼神,顿时觉得自己又要做一件荒唐事了,自从认识了她,荒唐事也做了不少。以前从来没有人对自己大呼小叫,指使自己做这个做那个,自从有了她,就会被使唤,而且还特别贱的心甘情愿。吃她剩下的东西也成了家常便饭,而且甘之如饴。总之她想做什么,自己都不愿拒绝,就算想拒绝,只要她稍稍在一央求,就抵抗不住了。还在神游间,莫凌大呼小叫的声音再次传来,扯着他的袖子:“快点,快点,一会真灭了,没蜡了!”
如此,易胜轩看着若莫凌朱颜玉润的脸,对着荷灯许了个愿:弟子易胜轩虔诚祈祷能与莫凌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荷灯就此灭了,若莫凌不可思议的看着易胜轩那诚挚的神情,好家伙,刚刚还死活不信,马上比谁都诚心。胳膊肘捣了下易胜轩:“唉,灭了,你许的什么愿?”八卦之心顿起,总是想探得人家的**,似乎是有一种成就感。犹记得中学时候,邻居家的男孩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写信,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刚好是自己学校的,然后写信叠成了心形,交给自己,让自己转交,结果自己不出意料的偷看了人家的信,虽然现在已经忘记内容了,但是偷看了好几回,包括女孩传回来的信。有次,自己忍住忍着,不看不看不看,还是在递出去之前偷看了。可能这种事情就和妈妈偷看自己日记的心情一样吧,还记得自己以前总是喜欢把喜欢的男生名字写在日记上,然后老妈老爸偷看了,也不说,当事后提起的时候,那心里真不是滋味,表面还得装淡定,谁说我喜欢?我就是喜欢把人家名字写在本子上而已,和喜欢有什么关系?字里行间一句也没提到说我喜欢他呀!
易胜轩直接掰下了若莫凌的手:“愿望怎么能说出来呢?说出来就不灵了!”誓死不说,捍卫自己的秘密。
遭来若莫凌一个白眼,阴阳怪气道:“也不知道是谁,刚刚说不信愿望成真的来着,哎呀呀,让我想想,是谁呢?”说是想,可目光就在易胜轩身上上下打量着,一刻不曾离开。
易胜轩只好侧开脸,装作淡定,可脸上还是火烧一样,红透了。若莫凌万般艰难的憋着笑,实在无法描述一个大男人,还是皇上呢,竟然还会脸红,太羞涩了吧!矮油,不行了,哈哈哈哈,若莫凌笑的前仰后合,手还抓着易胜轩的衣襟,以防止自己太忘形掉进水里去。看着易胜轩又红又青的脸色,若莫凌大笑着举手发誓:“我真不是故意的,实在是你…哈哈哈,矮油,你太好笑了…哈哈哈哈…”
“太阳都当空照了。”易胜轩笑了下,这个时候还说早的,也就你一个了。一般人家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皇家贵冢五更就起,开始各种训练。
“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若莫凌顺口就用童音唱起,唱到了小书包,陡然又停了,这可不是二十一世纪,谁听我乱吼?
“为什么?”易胜轩追问道,明明长的很好,怎么突然停了?
若莫凌打了个响指,笑着道:“因为我要上学校,天天不迟到,爱学习爱劳动,长大要为人民立功劳!”歌嘛!听听就得了,有几个人能有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自己有小爱,无大爱。
“我想你应该天天都会迟到吧!爱劳动也没看出来,为人民立功劳你是有这个本事的。”易胜轩笑着将若莫凌的手抬起,上下看了眼。
“去死!”若莫凌做着口型,咱不实话实说会死啊?
“饿了吧?赶紧洗洗陪我一起用膳。”易胜轩摸了摸若莫凌的头,特意等她一起起床用膳的。
若莫凌果断抛去一个白眼:“谁要和你一起用膳?我还得给我儿子喂奶呢!”昨天一天,晚上一夜都没喂,胀的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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