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来他杀了11个人,而且每一次作案之后都没有被警方找到任何牵扯到他的线索。
是因为他在作案之前有非常详细的周密的部署,才能够做到这一切。
这一次作案是他自认为所有案件当中他做的最圆满的一次,可是就是这样一次圆满的作案竟然被警察找到了自己。
他想不明白!
高晓光开始回答王松的这些问题。
首先是断指。
“其实,切手指也没什么特殊原因,我第1次切手指的时候是因为那个人把我挠了一下。”
原来高晓光之所以切手指,是因为他的第1次作案的时候,被害人在挣扎的过程当中挠了他一下。
所以恼羞成怒的高晓光,直接就把对方的手指给剁了下来。
“后来在杀人的时候,我感觉应该有一个记号应该属于有一个我的专门的标记,所以我每次杀人的时候都采用特定的手法先把手指做下来,然后强奸然后再杀人,杀完人之后再把他身上的一些东西割下来,带回去做记念。”
根据高晓光所交代,他每一次杀人之后都会对比第1次杀人的一些手法和特征。
至于为什么高晓光专门挑红衣服的女子杀人,是因为他的第1个初恋就特别喜欢穿红衣服。
“当时家里特别穷,我姐姐还在摆地摊,那个时候家里就给介绍了个女朋友。”
高晓光的第1次恋爱显然是不如意的。
不仅不如意,甚至在这一次的谈恋爱过程当中,高晓光受到了很大伤害。
“那女人嫌我穷,说我家里没有钱,说我是窝囊废,但是你既然不喜欢我,那就别跟我在一起啊,跟我在一起了还他妈出去跟别人鬼混”
那时候高晓光才不到20岁。
所以后来也是因为如此,高晓光挑选被害人的时候,全都是选的穿红衣服的女子。
“至于那个黑色垃圾塑料袋,其实我从来都没有去过鸿宏盛花园小区。”
每一次案件当中,高晓光故意留在现场的指纹或者是足迹,确实都是他伪装出来的。
“我故意留在现场上的指纹,还有其他一些线索,就是为了给你们制造一些烟雾弹,而且这些人都是我精挑细选的。”
这些年来高晓光不仅开了连锁超市,还陆陆续续的搞了一些其他的生意。
有的是他自己独自搞的,有的是参股,有的是合伙,什么样形式都有。
而这些被害人全都跟他有一些交集。
但是交集又不大,基本上都是仅仅有过一面之缘。
“我挑的这些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明,我就想让警察看看,你们能不能抓到我。”
很明显高晓光是以一种挑衅的心理来布置这些烟雾弹的。
实际上他完全有可能或者只是有能力把一些被害人较熟悉人的指纹或者是足迹或者是其他的物品遗落在现场。
但是高晓光没有这么做,他每次精心选择的都是有不在场证据的。
就比如朱盼盼案发现场发现的塑料袋,上面的指纹是高志远的,但是高志远没有作案时间。
而实际上高志远的那次出差也是高晓光刻意安排的。
王松奇怪:“你没有去过宏盛花园小区,那你是怎么拿到那个高志远的黑色塑料袋的?”
这是按照案组这边调查当中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就算高晓光陷害了高志远释放了烟雾弹,但是这个和黑色塑料袋他总应该接触过吧。
可是王松他们在调查宏盛花园附近的监控的时候,没有发现高效功能的声音,否则的话对方已经纳入了地理检测的人员范围内。
嘿嘿。
高晓光笑了笑。
“所以说,你们根本抓不到我!”
这就是高晓光作案的高明之处,也是他能够在这么多年来逍遥法外不被抓住的最主要原因。
正如这次高晓光陷害高志远一样,他把上面有高志远指纹的塑料袋,你投了被害人的手指,然后丢到了建国路北二巷。
警方这边根据这些线索锁定了相关的地点,然后以此为辐射对所有在案发时间地点内路过或者说是经过这些地点的人员,全都进行了重点的调查分析。
“这种事我当然不会亲自出马,否则的话一定会被你们抓到一些蛛丝马迹,所以我雇了一个私家侦探。”
高晓光自己没有去拿这个黑色塑料袋,那就只能让别人去拿。
在选中朱盼盼这个被害目标之后,高晓光就开始了一系列的策划。
他雇佣私家侦探,以调查自己妻子出轨的名义去监视高志远。
至于黑色塑料袋,自然是私家侦探帮他拿回来的。
“原来如此,那你为什么把塑料袋扔到建国路北二巷?还把你的茶叶放进去了?”
高晓光耸耸肩。
“我根本就没有去过建国路北二巷那个塑料袋拿上之后我把朱盼盼的那根指头放进去之后,随便扔进了一个保洁工的手提垃圾盒子里,我是开车从建国路路过的时候随手扔的,我也不知道他会放到北二巷的垃圾箱里去。”
原来高晓光是在开车的时候随手把那个垃圾袋扔到了一个保洁工的手提垃圾盒子里,他自己本人并没有进到建国路北二巷里面。
怪不得警方这边没有通过建国路北二巷来回进出的人员,找到关于高晓光的蛛丝马迹,因为对方根本就没进去。
高晓光做这些的时候,有些东西是仔细策划的,但是与此同时他还放了一些很巧合的细节进去。
比如陷害高志远,是他精心谋划通过四家侦探来完成的。
而扔垃圾袋的时候,又是他随机在建国路上扔到了保洁工的移动垃圾盒里面。
有谋划有巧合,这就不是逻辑推理,能够锁定对方的最重要原因。
至于里面的茶叶,高晓光现在也想明白了,好像自己暴露就是因为自己的黑色塑料袋里面放了茶叶。
高晓光受自己姐姐的影响,没事儿的时候也喜欢喝茶,而且他还有一个习惯,他喜欢在杀完人之后喝两杯茶。
在友好南路北三巷里面的小仓库里面杀完人之后,高晓光美美的喝了一杯大红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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