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王心尖宠:风华嫡妃 第一百七十四章:逢却在少年

    林清越觉得自己做了一场大梦,梦里面她不叫林清越。

    她叫阿蓁,而他不叫百里洛川,他叫崔余崖。

    他们的故事,是折子戏里未尘埃落定的一个尾声,被梨园弟子那一波三折的嗓子给拉起来,谁都不曾明白这是悲是喜,是痛是快。

    那过去的时间太长,长到难以去记叙时间。

    彼时,崔余崖十六岁。

    十六岁的少年郎,正是鲜衣怒马的年纪,他是王侯世子,各种考教中皆为头筹,所交之人都是人中龙凤,人生二字,似乎也只剩下“得意”二字。

    他长爱之事,就是一人快马飞驰过一片衰草连天的平原,到了那尽头,访得那一酿酒老头,用打来的野鹿野兔,换他二斤黄酒,炸一盘花生,一个人懒懒的靠在草垛子上,喝着酒,吃着花生,早上的时候就看朝阳,傍晚的时候就看夕阳,若是没有西沉的金乌,便看晚霞如云,再迟些,喝得久了,就去看星星月亮。

    崔氏家族,高门子弟,便是皇家也要退避三舍,往来交结好友,皆唯他马首是瞻。

    是以,意气飞扬挥斥方遒,天下都在手里,他十三岁起,每日下午随着好友从书院回来,打马路过长安街,便有无数的少女守在那里,等着他路过,看他英姿无双,他自然知道,她们大多数的目光,都落在他的身上,毕竟,论容色论才华,他若说第二,便没有人称第一。

    少年人的虚荣心呀,虽然也自鸣得意,但是却又有种莫名的鄙视。

    他也知道,皇宫里适龄的公主,权臣们家里怀春的少女,都在想嫁给他。

    可是,女孩子呀,总觉得太过无趣,无趣到他看一眼她们便会娇羞的低下头,却又在他看不见的地方转过眼看他。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都不会珍惜。

    反正,他觉得自己哪怕到了四五十岁,也还有无数的女人喜欢他,就像现在他的老爹现在依然有少女趋之若鹜,一个糟老头子,也不知道看上他什么。

    反正他什么都在他家老头子之上,自然是不会担心的。

    他又觉得长长久久的人生,太过顺利也不好,太过年轻的人,总是期待着跌宕起伏,什么都来得轰轰烈烈,方才不辜负在这人世走一遭。

    后来,他回头看去,有些枉然,如果那时候可以选择,他愿意陪着她平静无波的过完这一生。

    但是那个时候,他不知道。

    长到十七岁,他仍然爱一个人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用最快的刀,穿最好的衣服,像是一只花孔雀一样路过长安街,引得无数双爱恋的眼睛落在他的身上。

    他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少年郎。

    他春风得意的年华里,隔壁搬来一户江南人家,江南人家嘛,在他的印象里,都是细弱的像是一把青嫩的小葱,风一吹就倒,他一看就脸红。

    所以,他没有将那个跑过来偷他家猫的小丫头和隔壁那个尹家小姐联系起来的。

    这猫是他小弟养的,但是若是他在晒太阳,那这只猫必定会跑过来,也不蹭他,只是趴在他旁边,有时候他心情好了,便会伸手摸摸它的脑袋,那只猫会努力的讨好他,有时候胆子大了还会把自己的肚子露出来,让他摸。

    这猫和人一样,都是得寸进尺的家伙。

    所以,那天他躺在那里,忽然身边没有了一个可以摸的毛茸茸的东西,竟然觉得有点空荡荡的,于是他站了起来,然后去看看。

    他这一看,就在自己后面的小巷子看到一个丫头蹲在那里,挽着袖子,露出一截手臂,也不见得太白,很显然是常年在阳光下才有的肤色。

    而他家那只大猫正一脸生不如死的叫着。

    那女孩子蹲在那里,轻轻的抚摸着他家的大猫:“帮帮忙嘛,你长得这样好看,给我家黑子生一个吧,好不好?”

    崔余崖一愣,然后靠了过去。

    只见那女孩子的旁边,还蹲着一只公猫,不过那公猫长得实在太丑,一身黑不溜秋,连眼睛都是黑的,恐怕晚上就躲哪儿谁都找不到。

    它看着他家大猫,一脸想要靠近却又不敢的样子。

    那女孩子有些无奈:“黑子,上呀!”

    他一愣,然后好整以暇的道:“偷我家的猫,还在着背地里说着这种话,你是哪里来的野丫头?你家这只丑猫如何配得上我家波斯?”

    他家这只猫是外来使臣从波斯带来的名品,吃的都是最好的,恐怕在整个国家,都找不到第二只,现在竟然被逼着给一只杂毛小黑猫生孩子,鲜花插在牛粪上都是抬举了,怪不得它叫的如此痛苦。

    蹲在地上的女孩子很显然没有想到被主人抓了个包,身子僵了僵,等到她转头看着他的时候,眼底已经泪花滚滚了。

    “对不起。”尹蓁样子要多可怜有多可怜,鼻子皱着,头发散着,哭得鼻涕都快出来的样子。

    崔余崖还没有见过哭得这样丑的丫头,一时之间都忍不住退了两步。

    见他的女孩子大多数都恨不得将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现在他的面前,所以他见到的都是美人,陡然见到这一个“丑丫头”,都不愿意多看第二眼。

    而他嫌弃的转开自己的眼的时候,那丫头忽得一窜,像是一只猴子一样窜过墙头,只剩下嚣张的笑声:“你的猫我先带走了,我家黑子好得很!比你好看多了!”

    话音在瞬间远了。

    崔余崖站在那里,突然有点生气又有点好笑。

    竟然拿他跟一只丑猫比?

    不过,少年心气高,虽然有些在意,但是万万不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失了自己的格调的,但是有仇报仇,又偷走了他的猫,所以,弄出来好好教训一下总是可以的。

    于是,他便下了令,免得自家的猫被糟蹋了,要立马找到那个丫头。

    但是想起来,那丫头具体长什么样他又不大记得清,只是说了一个字“丑”。

    这么多年,这是崔余崖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生出“丑”的感想来。

    但是平日里走哪儿哪儿拉风的少年们,都成了无头苍蝇,等到他家波斯猫再次出现的时候,人都还没抓到。

    而那只猫也不黏他了,后来听他的小弟气得跳脚,说波斯怀孕了。

    崔余崖的脸微微黑了。

    这个丑丫头,一来就和他摊上了“一条命”。

    后来他好友听说这件事,都引为笑谈,没想到崔余崖还有在女孩子面前吃瘪的时候,他们总以为哪怕是母蚊子都会围着他身边转的。

    说到女孩子,同伴又谈起了刚刚搬到他家隔壁的尹家,说那尹家小姐姿容绝美,是江南三美之首,而且曾读书于白鹿书院,文采斐然,温柔贞静,是许多王孙贵族心里的娇妻人选,这样的姑娘,可以红袖添香,又是文雅,极其有大家闺秀的范,一定不会为了一点小事便吃醋的。

    狐朋狗友们谈着谈着,便渐渐的心思转向了该如何向那位既美丽又温柔的大家闺秀求亲的事情上。

    他听得无趣。

    他想起那丑丫头,便只有一个念头,想要想尽一切办法将她“捉拿归案”。

    少年人的心思呀,总是来的莫名其妙。

    但是崔余崖这样的人,几经周折,都没找到,反倒是那只黑猫常常来窜门,它的背上常常背着小鱼干,小鱼干上,还有那丫头写得小字条,字也算不得娟秀,但是瞧着也略可入目:“孕期食物。”

    崔余崖想捉了那黑猫,但是那黑猫跟那个丑丫头一样精,溜得比什么都快。

    那只杂色小黑猫每次都和他家名贵波斯猫情意绵绵的坐在窗户上互相舔毛,他瞅着总有一种自家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

    他瞧着小鱼干上的小字条,气不打一处来,在它的字条下写了一句“丑猫”。

    第二日,黑猫再来的时候,他竟然从它的眼底看到了浓浓的鄙视,少女重新换了一张纸条,纸条上的字迹也与前面不同,之前还稍可入目,现在却真的是看一眼都觉得糟糕,有大有小,歪着躺着就是不正常站着。

    那上面字真的是嚣张至极——“虽有丑猫,奈何有猫美人一枚,情根深种,更得贵子,能奈猫何?”

    他看着那字,毫不意外的用自己最潇洒的字怼过去:“猫如主,字如人,哀哉。”

    两个人这一来一往,唇枪舌剑,势均力敌。

    这每两天一次寥寥数字的交谈极这样持续了下去,到了后来,知晓今晚黑猫会送小鱼干和鱼来,他都不会外出,只为等那纸条,然后再回怼过去,反倒有了一种别样的兴趣。

    直到猫咪生下猫崽子之后,“孕餐”又变成了“坐月子餐”,甚至那只黑猫背上还驼了一个小盒子,盒子里装着一个合拢的碗,碗里是小鱼汤,煮的白白嫩嫩的,鲜鲜的。

    这是她做的?

    那个丑丫头做的怎么会好吃?

    然而,内心蠢蠢欲动,他偷偷的将那个小碗打开,然后偷偷的喝了一口,结果被波斯抓了个正着,它一脸郁卒。

    到了后来,黑猫来的时候,他觉得它看他的眼神更鄙视了。

    后来,波斯坐月子的时间过了,便自己跑出去,小黑猫不来,没了那字条,便觉得整个人都不对劲,总觉得空落落。

    少男少女之间的情思呀,总是来得猝不及防。

    他想要去见见那丫头,虽然她故意将自己的字写丑,但是他仍然可以看出,她写得一手好字,但是找了一个圈,都没有找到。

    他觉得做什么都提不起劲。

    他年纪渐长,家里自然开始安排婚事,他觉得无趣,一一推了,但是却又知道这推脱只是暂时的。

    然而想到一个全然陌生的那些小姐坐在自己的身边,便又觉得深深的无趣和痛苦。

    他的脑海里隐约的掠过一个身影,那个哭得连面容都看不清的丑丫头,顿时自己吓了一大跳。

    他依然爱骑最快的汗血宝马冲过长街,穿过衰草连天的草地,然后和那个老屋里的老人得二斤酒,一叠炸花生,躺在草垛子上看月亮看星星,看朝阳夕阳,看流云漫卷。

    隔了大半年没去,等到他再拿着打来的野味去的时候,老头儿道:“今儿的酒没了,被人用小鱼干换走了。”

    没了便没了吧。

    只是,听到“小鱼干”三个字的时候,心里又有些莫名的怅惘,猫好了人也不理了。

    他正有些失落的提着野味准备离开,但是没想到目光一转,便看到了一只黑猫。

    一瞬间,他的心止不住的跳了起来。

    他跟在那只猫的后面,轻轻的走过去,自己的脚步下意识的开始小心翼翼。

    他走到自己曾经爱躺着的草垛旁边。

    而此刻,那里躺着一个少女,穿着一身简单的衣服,正一边喝着小酒吃着花生看着远处的夕阳,夕阳的光芒照射下来,落到她的身上。

    她似乎感觉到了有人,回头,微微一愣,但是瞬间,她便开心的笑了起来:“哦,是你呀。”

    是你呀。

    她笑靥如花,眉目如画。

    他觉得自己的心跳快跳出喉咙,夕阳的光落在她的脸上,让他有种错觉,她长得非常好看。

    他忽然想,娶她为妻。

    从来没有动过心的少年,一向自如的少年,在少女的面前言语笨拙,多余的话都说不出来。

    尹蓁对着他抬了抬手:“要不要来喝酒吃花生看夕阳?”

    他忐忑的走了过去。

    这是他这将近二十年来喝过的醉人的酒,吃过的最香的花生,见过最美的女孩子。

    到了最后要分开的时候,他问她名字,她眯起眼睛笑,像是一只猫:“叫我阿蓁就好。”

    阿蓁。

    这两个字千回百转的刻在心头,有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力量。

    于是两个人偶尔还会在这个草垛上说话,看星星月亮,朝阳晚霞,以前的崔余崖从来不在意穿什么,因为他知道,任何一件衣服穿在自己身上,都会光彩夺目,但是每次他准备去那里的时候,都会选了又选,看了又看,心里既忐忑又兴奋。

    只是那女孩依然一身简单至极的衣服,笑靥如花。

    后来崔余崖便将那只波斯和小猫带着,于是在那个天朗气清的秋季,大片大片的阳光洒下,金黄色的麦穗随着风涌成波浪,波斯和黑猫就在后面的树枝上走过来走过去,你蹭蹭我,我舔舔你,少女的怀里窝着一只小猫,有一搭没一搭的揉着。

    烈酒,阳光,猫和人。

    所有的一切都被这种暖色调所侵袭,美好的像是一个不太真实的梦境。

    崔家长辈都在催婚事,他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不耐烦,而是在考虑着怎么去和阿蓁求亲,想到两个人能够一辈子躺在草垛子上喝酒吃花生,便有种迫不及待的期待感。

    可是,他连人家姑娘的姓氏都不知道。

    他在准备着这些事情的时候,又听到皇宫里传来消息,年轻的皇帝准备纳妃了,似乎选了四个人,其中三个都是王都权贵之女,唯有一个是外来的,似乎就是他家胳膊的尹家的女儿。

    他并没有在意。

    这件事后,他又去了草垛子几次,但是都没有再遇上那位阿蓁,而后,他便听到身边那位尹大人告老还乡,拒绝皇帝的婚事,说是自己的女儿已经在家定了亲,尹家讲究千金一诺,所以还请皇帝收回成命。

    皇帝虽然也听过尹家女儿的名声,于是便准了,只是在准了之后,让尹大人带着他的闺女来参加宫宴。

    尹大人推拖不过,于是便应了。

    于是那个宫宴,崔余崖百无聊奈的坐在那里,直到看着一个少女穿着一身轻纱走来,今日她施了妆,装束精致,完全不负以前在草堆掐那种自在洒脱的样子,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家闺秀。

    他的心跳得更加厉害。

    他知道,这少女恣意飞扬,不同于其他闺秀的一面,只有他见过。

    幸好,退婚了。

    否则,他就要抢亲了。

    这样的少女,根本是不会嫁入皇家的那个黄金笼的。

    尹蓁随着她的父亲回到江南。

    等上船的时候,崔余崖便站在白鹤楼前看她,在船上的少女抬起风帽,对着他盈盈一笑。

    此间心事,多少化为无言间。

    崔余崖这个少年,内心欢呼雀跃,他想着,等这段风波一过,他便去提亲。

    他要和她一起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用最快的刀,然后过最恣意的生活。

    但是生活往往不会如想象中的那种恣意。

    战争来了。

    这片土地割据势力不断,分为多个小国,崔余崖披挂上阵,他总以为这场战争会像以前一样最多半年就平定了,但是没想到,这才是九国乱世的真正开启。

    他和她在战场上再相遇,她一身男装,代替自己的父亲在城墙上抵御外敌,当他带着救兵赶去,看到在城墙上的她的时候,从未如此感谢他能够赶上救援。

    然而他准备着满腔的思念,准备在战火后将她拥入怀里的时候,却发现,在墙头,一个英俊的青年站在她的旁边,握着她的手。

    生平第一次,他感觉到了心如刀绞的滋味。

    他一直以为,她打小定亲只是一个托词,但是没想到,她已经有了心上人。

    将外敌驱除之后,他什么话都没说,看到那少女在他上方喊他,他连笑都挤不出来,他调转马头,连城都没进,便带着自己的队伍远离。


    人就是这样,带了无边的惆怅和无可奈何。

    他是个骄傲的少年,未曾受过任何的挫折,总以为自己想有的,便一直会有。

    但是他发现,原来这是不可能的、

    骄傲让他做不出在她有喜欢的人的情况下去抢亲的,他害怕自己进入那城,多看她几眼,便会忍不住不顾一切的带走他。

    他失魂落魄的投入战争中。

    而在这段时间,王都也发生政变,他的那个父亲竟然成为了乱臣贼子,想要谋求帝位,并且成功了,于是他便一下子从世子成了皇子。

    而在冰海战斗的时候,他被属下背叛,被困在冰海里,他身受重伤,一个人躲在山洞里,在迷迷糊糊中,他又遇到了她。

    她升起火,温暖他的身体,带着酒灌入他的喉咙,等到稍微暖和了之后,便掩盖了所有的痕迹,背着他,逃出这片冰海。

    她将他保护得好好的,将所有暖身体的酒都灌入了他的嘴里,但是出了这片九死一生的冰海后,她的腿便冻坏了。

    大夫告诉他,她这一辈子,大概很难有站起来的希望了。

    他不信。

    他看着熟睡中的她,决定付出怎样的代价,也要让她站起来。

    他要她的阿蓁像以前一样骑马徜徉,她本来便是个喜欢自由的女孩子。

    没有大夫能治好,那么他便自己走向学医之路。

    他本来天赋极高,又遍访隐世医者,到了后来,集百家之长,真给他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带着所有的希望返回。

    返回的时候,却见她一身缟素,她家里所有人都在战争中死去了。

    他不敢问她的父亲,不敢问她打小定亲的那人,心中自责不已,他希望她永远是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呀。

    但是事情永远不会像这样。

    他替她治好了腿,接着,他的父亲便下旨封了他为太子,并且为他定了未婚妻。

    这个消息出来的第二日,尹蓁便不告而别。

    这个时候的他,经历战乱,经历背叛,早就满身风霜,也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不管天不管第的少年郎了,他父亲的皇位并不稳,他更是随时随地面临刺杀,他如果强求将她留在身边,反倒会让她陷入危险之中,于是他派人,暗地里保护她。

    他拒绝了婚事,被他父王责骂,身为太子,子嗣之事向来是重中之重。

    他沉默,只是摇头。

    余生没有阿蓁,他忽然觉得一点意思都没有。

    他只是默默的关注着她,不敢去打扰她,听到她平安的消息,便觉得任何的事情都不值一提。

    这段时间,国家之间的皇权更迭实在太正常不过,最短的一日帝王,只当了二十一天,相比较而言,他的父亲算当得比较久的。

    但是生在权利之中,必将被权利所反噬。

    他最终还是没能逃出这个宿命。

    他的父亲被割下头,挂在了城墙上,即便知道这是一个陷阱,但是身为人子,又岂能不去?

    他单枪匹马冲入王都,抢下了生父头颅,其实皇权本来就是这样,一旦你迈出那一步,便只有两个结局。

    要么胜者为王,要么败者为寇。

    毫无疑问,他父亲败了,其实,也没什么值得仇恨的,而要对阶下囚的儿子赶尽杀绝,想来也是权利的正常操作。

    但是没想到,新帝如此看得起他,竟然给他埋伏了一支万人的军队,他是绝对不认输的,但是到了最后,也只能苟延残喘,全身是伤,就在他准备赴死的时候,整个王都突然震颤起来,整个城墙开始崩塌。

    有人炸城!

    新帝惊慌不已,急忙派人去查看,然而在城池崩塌的声音中,一人闯入惊慌的军队中间,将他往马上一拉,然后便冲了出去。

    他眼睛已经被血给占满,看都看不清楚,但是当他在马上,闻到她的气息的时候,仿佛黑暗里重新有了一道生命之光。

    他昏迷了很久,等到再次醒来的时候,外面阳光正好,几只猫在屋子里玩,争着一只小毛球。

    黑猫,波斯猫,还有已经长大的三只小猫。

    门外的花开得正好,花香四溢,此刻安宁平静,反倒衬得之前的惨痛都是一场梦。

    而在这个时候,门外的阳光被挡住,他抬起眼看去,愣在当场。

    她靠在那里,手里还拿着药碗,笑着,似乎仍旧当时:“我救了你,你要怎么回报我?”

    怎么回报?

    他一时之间被她的笑所震慑,脑袋还处在空白中,有些呐呐的道:“把命,给你。”

    他现在,只有这一条命了。

    尹蓁站在那里,手微微一抖,笑了笑:“我不要你的命,我要你的人。”

    仿佛天上落下一个大铁锤,锤得他头昏脑涨,有些没有反应过来:“你,你,我……”

    结结巴巴成这样也是没谁了。

    阿蓁笑笑:“我救了你,要你以身相许,怎么,不愿意?”

    怎么能不愿意。

    没有十里红妆,没有三媒六聘,他曾经想给她的所有的婚礼都没有,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两个人成了亲。

    她看着他,道:“你那么喜欢我,为什么不告诉我?”

    崔余崖顿了顿,垂下眼眸:“你不是有定亲的心上人吗?”

    阿蓁一愣,笑容里带了些恍然:“我没有心上人,我只有一个亲哥哥,叫做尹文。”

    千回百转,一桩误会。

    他紧紧的拥抱她。

    一隔五年,只是一眼。

    再无昔日尊荣,但是有她在身边陪着,便觉得所有的所有都不值一提,那些隐居在茫茫人海,他打猎她卖小鱼干的日子,小生活反而有种前所未有的平和。

    不过小半年,他的阿蓁便有了身孕,他整天小心翼翼,期盼着一个新的生命的诞生、

    但是,越平静的时候,命运越会给人一个大锤子。

    他们居住的小镇被战火侵袭,大批军队涌入开始肆掠,一路过去几乎没有生命的气息。

    崔余崖阿蓁死里逃生后,之前崔家旧部就找到了他,崔余崖谢绝了崔家旧部的邀请,他对皇位那个位置,实在是没有什么兴趣。

    他和阿蓁离开。

    但是没想到,安宁的道路总是难走,在他外出谋生的那段时间,阿蓁消失了。

    怀着孩子的她被敌国的人威胁着走入了对方的城池。

    他绝对不能容忍阿蓁再受到一点伤害的。

    他再次接受了崔家旧部的邀请,然后率领着自己的军队攻入敌国,那边残暴的帝王哈哈大笑着,让人给这个年轻的将军送上了一份好礼。

    那是一个死婴,还有一把带血的匕首。

    他红了眼,开始了杀戮之旅,他开始屠城,用尽一切也要将整座城池毁灭!

    他们敢伤她!

    竟然敢伤了她!

    屠刀扬起,便没有止歇,一片尸山血海。

    汉国残暴的帝王也被崔余崖给吓住了,急忙将完好无缺的尹蓁给送了回来,他满身是血的站在那里,然后仿佛梦一样将她拥入怀里。

    阿蓁伸出手,紧紧的拥抱他,轻轻的喊他:“余崖。”

    崔余崖整个人都在颤抖:“谁都不能带走你。”

    阿蓁听得浑身颤抖,然后抬起手捧起他的脸:“我不走。”

    她不走,谁都不能带走她。

    可是,没有谁会不走的。

    她无数次死里逃生,但是却最终死在了她的二十五岁这一年,这一年,她难产而亡。

    崔余崖抱着她的身体,跪在地上,瞬间白头。

    谁带走她,他就毁了谁!

    管你是天是地,是神是魔!

    他用余生许下心愿,只求她的阿蓁长长久久,不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他要保住她,然后和她再次相逢。

    那是他的阿蓁呀!

    他余生平定天下,让九国一统,他早就头发花白,一生孤寂。

    他统一九国,这是盛世功绩,但是谁都不知道,他只是为了她。

    他要在滚滚人世和她再次相逢,让她的生命,可以和他一样迈过长长久久,只有九州帝王才有这个资格。

    他血荐轩辕,神魂为祭。

    愿意让一切归于最初。

    他化为满天繁星,成为了另一个世界的星空,然而在那样相见的执念中,他十分神魂中的一魂化为一缕烟雾,追寻着她的脚步而去。

    他的神魂落入一个婴儿脑中,但是却失去了原本的记忆。

    他成为了谢听澜。

    再次和他相遇,她是那个倔强却又洒脱的女孩,虽然身为原主本身的记忆让他在最初的时候十分讨厌她,但是在骨子里,他被她吸引。

    他喜欢她。

    然而,这缕神魂毕竟不全,只是代表着崔余崖最深的执念,这个执念是封锁住她的气息,保护她。

    所以,谢听澜的脑海里,随着越来越大,这种执念便越来越深。

    保护她,不惜一切的保护她。

    少年时候这种执念还能压下去,但是随着年纪渐长,这种执念便渐渐越来越深,然后渐渐变成心魔。

    这个心魔渐渐侵蚀心智,于是一个念头在他的内心滋生。

    他绝对不能让她在二十五岁那一天死去。

    于是,在最后的最后,当身为谢听澜的那缕魂魄渐渐扭曲,独立成为了另外一个人,为了让林清越不在二十五岁那天死去,他将自己的命和林清越相互结合,在她每个二十五的生日前,他都会和她在同日死去,然后继续遁入轮回,又开始新的一轮重生。

    那个时候,崔余崖便只能通过那一缕神魂微弱着感受着她的存在,在另一个时空的星海里,默默等候。

    直到很多年后,她终于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了林清越。

    他用星海千万年的思念凝结成人,来到她的身边。

    我将此身全托付给你。

    把命给你。

    把神魂给你。

    他在大星海里守望无数年,照亮这个人世,但是却将所有奉献给你。

    所以,你能点亮的每颗星辰,都是我。

    所以,你能摧毁的每颗星辰,都是我。

    他不过是这个天地间星辰而已,因你而闪耀,也因你而坠落。

    他最后的保护,不过是要你不要记起过去,这一世相聚匆匆,所以很多话还来不及说,很多事还来不及做。

    但是,至少,你还不够爱我。

    所以,那就好。

    可是,他终于还是没能彻底的将命运的轨迹彻底掩藏。

    阿蓁,清越。

    我只愿你,愿你拥有这个世间最璀璨的一颗星。

    骑最快的马。

    喝最烈的酒。

    用最快的刀。

    如风一样掠过衰草连天的原野,到了尽头,躺在草垛子上,一杯热酒两粒花生。

    早上的时候看朝阳朝霞。

    傍晚的时候看夕阳晚霞。

    若没有遇到这两个好时候,就在夜空下,抬头——

    有星。

    有月。

    还有我。

    ------题外话------

    金庸先生走了,无心码字,明天甩结局~

    当我小学从路边摊翻开一本《书剑恩仇录》,现在它成为最烂的一本书,没有他,就没有今天写这些的我。

    小时候幻想着我是令狐冲,我是杨过段誉,我能仗剑走天涯快意恩仇,但是后来,我想去浙大文学院看看,因为先生曾经在那里当过文学院院长,我想去香港《明报》那里看看,因为先生写文出差间倪先生将阿紫给写瞎了,前些天好友有个访问还说可能见到他要签名,现在想想,只应了天空段誉和虚竹在灵鹫宫里把盏论的那一句“众生无我,苦乐随缘”。

    武侠现在不流行了吧,可是,我第一次感受诗词是在梁羽生的《广陵剑》,苏轼的“人生到处知何似”,第一次为一个男主动容是温瑞安的公子襄,第一次感觉到别样的感官是古龙。



第一百七十四章:逢却在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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