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队,接下来怎么办?”
陈江叹了一口气。
大张旗鼓的查了一天,把300多人的足迹全都采集完了,也找到了这三个人,但是没想到竟然和盗窃案没有关系。
所以现在看来目前案子没有什么太多的进展和线索,王兆凯这边的调查很不顺利。
前天晚上的事情,场子里的人大多数都表示什么都不知道,他们的宿舍区距离办公楼有一定的距离。
这些人白天干活,晚上的时候还有的要倒班,所以大家都比较疲惫,虽然最近矿上准备停产了,可还没有完全停。
作业区那边还是有人在工作的,所以大家上班的人都在作业区那边睡觉的人都在宿舍办公楼这边,一般人是不会过来的。
“煤老板那边也进行了一些调查。”
张大宝经营这个煤矿已经10多年了,前两年煤矿亏损的比较严重,后来煤矿开始盈利之后,张大宝的日子就好过起来。
“张大宝这个人的人际关系比较复杂,但是他开的是煤矿,要说竞争关系嘛,旁边的几家煤矿也算是有,但是大家都是各自发展各自的,毕竟煤炭商品主要是政策影响。”
“还是要从现场开始。”
陆川想了想后:“这样,你们两个这边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向去调查,另外这三个人的事儿也不要放下。”
陆川刚刚仔细听了两个人的汇报,虽然整个过程的逻辑性是通的,但是不排除这是三个人故意做的套。
按照三人所说,当天晚上他们是12点多的时候离开矿区的。
因为按照矿厂的规定,晚上的时候是禁止人员进出的,所以他们几个只能翻墙出去返回的时间是三点多钟。这个时间点和红浪漫那边的人已经碰过了,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但是,从医院那边了解到的情况,两名保安被迷翻的时间是在晚上10:00左右,具体的时间不是特别确定,但应该是在10点钟左右。
所以如果这三个人确实有问题的话,他们从10:00~12:30也有足够的时间去作案。
还有就是他们返回之后是三点多钟,那个时候距离天亮还有两个多小时,同样有时间去作案。
虽然三个人的去向已经说明了还有人证,但是这个事并不能够完全摆脱他们的嫌疑。
陆川叮嘱陈江:“还是在镇子里面要查一查监控,如果这三个人真的有问题的话,那么他们转移赃款肯定会被发现1,000万不是一个小数目。”
三个人转移1,000万是相对来讲比较费力的,他们有可能用到交通工具,但绝对不可能把钱藏在身上。
布置完这些工作到后,陆川再次去了现场。
案件正在侦破当中,所以这栋办公楼暂时被封禁了起来,所有的相关人员都不能够入内,陆川来的时候,还有孙彪的人在这边。
“陆队,您来了。”
陆川点点头,他换上鞋套,带好手套,走进了大楼正门。
这栋办公楼倒是并不大,只有5层高,每一层楼有20间办公室,一共是100间办公室。
实际上这边主要是办公室,财务后勤等等等等一些职能部门在这边办公,有不少办公室还是空着的。
煤矿上最重要的安全检查等相关部门都在作业区那边有办公室不在这边。
右手边陆川来到了案发的房间内。
从正门走到房间一两分钟就到了。
陆川蹲在一个长椅前,仔细观察。
这个长椅就是两个保安被迷翻的地方,被发现的时候,他们两个就是软躺在这个长椅上。
陆川私下看了一下走廊里边只有这一个长椅,而且还是可移动的,也就是说这个长椅是两个保安,因为要看守那1,000万奖金,所以是临时搬来的。
根据医院那边这两个人迷晕的情况的分析,两个人是中了乙醚才晕倒。
可问题是,他们到底是怎么中的乙醚?
走廊的尽头是一扇窗户,但是因为是冬季窗户关的严丝合缝并没有打开。
那凶手是从什么地方把这些乙醚喷射到走廊里,造成两个人昏迷的呢?
走廊里的面积是比较大的,其实并不算是一个封闭空间,所以要想在这种并非完全封闭的空间内将两个人迷晕,那使用的乙醚的量一定是很大。
所以,对方又是如何弄到大量乙醚的呢?
离开这里,秦川进入案发房间。
从现场的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在将两名保安民犯之后直接从正门撬开锁头之后进来的。
之后犯罪嫌疑人又撬开了放着现金的铁皮柜,然后盗走了1,000万现金。
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对方把现金盗窃完之后是怎么带离现场的?
正门是不可能的,因为正门监控里边陆川也看过,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些监控也不存在被替换的可能。
既然不是从正门走的,那么这个钱要么就是从窗户被踢出去的,要么就是从楼顶或者什么地方递出去的,不可能再有别的出路。
案发房间里的窗户陆川进行过仔细的检查,甚至每一根防盗钢条他都亲手检查过,确定没有什么问题。
窗户根本没有打开过的痕迹,防盗钢筋也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另外如果对方真的是从窗户把这些钱转移的那么1,000万想要转移完成的话,要花费不少功夫。
根据煤老板所说,他们取回来的现金都是10万块钱一捆,打好的那么1,000万就是100捆。
这间房子里防盗钢筋的空隙是无法穿过一捆10万块钱的,所以对方如果真的是从这里转移这些钱款的话,就应该把这些钱全部打散,然后传递出去。
可是在楼外陆川并没有发现有人在防盗窗下接前转移的痕迹,外面很干净,没有人走动的痕迹。
孙彪已经在这个楼周围调查了两天时间,对这里边的每一草每一幕都很熟悉。
作为警察,外边有没有人经过或者说是长时间逗遛过那一眼就能判断出来。
所以犯罪嫌疑人应该不是通过窗户转移的这些钱款。
最起码并不是通过案发房间里有防盗钢条的这些窗户里面转移的钱款。
喜欢参加前女友婚礼,现场逮捕新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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