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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卢象升重任宣大总都一职,名义上又总督天下兵马,全面负责京城防御和对建奴作战,已是大明朝事实上的军事统帅。
宣大两镇有战兵四到五万人马,卢象升手下本有一万多。这三支兵马除留守本镇之外,可出动两万左右。再加上关宁、蓟镇、京营以及各路前来增援的部队,已是一支规模空前的野战集团。
打仗,打的其实就是钱粮,想来卢总督这个时候正在头疼吧?
这次来见卢象升,孙元得到的命令是集结部队待命,只等清军打到北京城下,就奔赴战场和卢象升部汇合,与敌决战。
孙元现在其实也穷得紧,来居庸关之后粮饷一文也没拿到。但卢总督答应给部队补充一些火药,也算是不无小补。
至于黄佑提醒孙元渤海所距离岳托大军很近,这次回本所,须防备半路遭遇敌人斥候骑兵一事,孙元并不放在心上。
据他对历史的先知先觉看来,现在距离清兵大举进攻北京还有一段时间。
清军两路大军要在下个月中旬才会合成一股,现在是十月初,还早。
这一段日子,京畿地区还很平静。可谓秋高气爽。
在居庸关耽搁了一天,也没办法当天赶回渤海所,没办法,孙元只能在顺义的一处小村庄歇了一夜。第二日一大早,这才重新上路。
这里是京畿的核心地区,而清军刚破了青山口,远在一百多里之外。即便岳托的侦察圈撒得再大,也不可能撒到这里来。所以,来的时候孙元只带了四个侍卫。
孙元不养家丁,同别的明朝部队的主将的护卫都是军队中一等一的精锐不同,他身边的四人严格来说不算是部队中的精华,而是书办,主要的任务是替孙元处理文书和内务,且都是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
如孙元这样的主将,如今又不用冲锋陷阵,身边的护卫也不需要有多强的战斗力。
孙元本来的打算是等这几人在自己身边学会了读书识字之后,等到筋骨长成,再放到一线作战部队锤打几年,就可以大用了。没错,说穿了,做他的侍卫实际上就算是进了孙元的教导队,又因为是孙元一手****出来的人,忠诚度也是极高,将来的前途自然是小不了的。比如以前的韶伟和卫青华。
也是孙元大意了,这次去居庸关,因为天气热,所有人身上都穿着单薄的无袖棉甲,身上只带着一把雁翎刀。至于远程射击武器,则一人一把手铳。如此,一路走得倒也松快。
说起这四人,都是北京本地人,崇祯九年清兵入寇时的,父母家人都死在战火之中,后来被孙元收留在身边。
这四人都是半大孩子,没有青壮年那种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心思。饭都吃不上了,军户民户对他们来说也是毫无意义。
在宁乡军呆了一年半时间,成天呆在孙元身边,倒是学了不少字。
毕竟是孩子,头一次陪孙将军出远门,一路上都显得极兴奋。
到中午时,四人早早地升起了一堆篝火,替孙元整治午饭。
一支野兔架在火上,被烤得吱吱冒油,又撒上了大盐粒子和花椒,和着冉冉升起的炊烟,却是别有一种奇异的香味。
“余祥做菜的手艺越来越好了。”一个护卫笑这偷眼看着远初小溪边正在给战马洗刷鬃毛的孙元,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咱们将军别的都好,就是爱吃,隔上两三日,你就得给他老人家换个花样。还好有你在,咱们也不用在将军的饮食上犯愁。”
被人唤着余祥的那人不觉挺了挺胸膛,微胖的脸上满是得意,道:“这两日天天嚼干粮,将军虽然口中不说,可我也看得出来,将军心中却有些不高兴。还好,大方射了一支兔子,总算可以让将军吃顿痛快饭了。”
“的确,大方的箭射得真准,一百步距离,箭无虚发,当真让人佩服。”其他两人都同时连声夸奖。
本人称赞本是一件让人骄傲的事情,可那个叫大方的人却哼了一声,将那复合弓上已经使得毛糙的弓弦取下来,换上一根新弦。然后将弓臂一头抵在地上,用脚踩得弯如满月:“余祥,咱们在将军身边可是学本事的。既然你做饭那么好吃,以后也不用下部队了,进伙房好了,做军人倒是屈你的才了。”
余祥被大方这么一挖苦,一张微胖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再说不出话来。大方这人在四个半大孩子中年纪最大,还有两个月就满十六,按照孙元定下的规矩,宁乡军只招收十六岁以上的士兵。所以,说不好他是这四个人当中第一个进军队的人。
这人脾气怪,不带爱说话,一开口就非常冲。刚开始的时候,其他三个孩子还约他打过几架,可惜都不是他的对手。到现在,竟然有些畏惧于他。
一个侍卫看不过去,低声道:“大方,都是自家兄弟,余祥人又不错,你说这种话又有什么意思。”
“谁跟你们是自己兄弟,说起读书识字,十八般兵器,我哪样不比你们强。你们连我都比不过,凭什么做我兄弟。将军留我等在他身边,是要让我们学真本事的,可不是养废物。将来上了战场,说不定老子也要被你们给拖累。”
大方依旧是一副尖酸刻薄模样,除了余祥外,另外两个侍卫顿时恼了。压低声音:“大方,等回了渤海所,咱们找个僻静地方说说道理。”
大方冷笑:“就凭你们,好,等回去之后,我随时奉陪……糟糕!”
宁乡军中禁止私斗,可军营中多是血气方刚的汉子。若遇到矛盾,多会选一个无人的地方痛快打上一架,军官们就算知道了,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只一条,许胜不许败。否则,回营之后,他娘的,你等着受军法吧,谁叫你丢了咱们部队的脸面?
突然间,他猛地跑过去,一脚将那只已经快要烤好的兔子踢倒在地,提起水囊就将一皮囊水倒到篝火里。
“哧!”大股白色水气腾起。
三人同时低声惊呼:“大方你干什么,疯了吗?”
大方:“敌人,敌人来了。”
三人寒毛同时竖起,回头看去,却见孙元已经手脚麻利地给战马装起鞍子和辔头,大声喝道:“前方十里,建奴斥候,人数大约二十,快上马,走!”一张脸已变得铁青。
刚才在给战马洗刷的时候,孙元也听到了远处有阵阵马蹄声传来,心中顿时一紧,叫了一声晦气:黄佑你这个乌鸦嘴,竟然给你说中了?肯定是刚才建奴看到篝火升的炊烟,这才找了过来。
无论是在哪支部队,斥候骑兵都是武艺、马术出众之辈,可谓是精华中的精华。
崇祯九年,朱汀伏击五十骑蒙古兵的时候已经显得吃力。而现在自己只有五人五骑,四个侍卫还是半大孩子,力量对比悬殊,这一仗也不用打了。
“是!”四人慌忙地给战马装起鞍,这一耽搁,敌人的马蹄声已经开始变得清晰起来。
北地本是一马平川,坐在马背上,放眼望去,远方地平线上是一排小黑点。建奴的队伍跑得很松散,可却井井有条。有人向前奔来,又人则朝两边迂回包抄。
“怎么办,怎么办?”余祥惊得胖脸上全是汗珠。
“怕什么,大不了同建奴拼了!”另外两个侍卫满面都是兴奋,因为是第一次上战场,两人已经抽出了大刀,但右手却因为激动微微颤抖。
大方冷笑:“拼命,别忘记了,咱们的职责是保护将军,你们死了不要紧,将军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就算是死了也能安心?”
说完,也不管三个同伴,骑马跑到孙元身边:“将军,距离此地不远有我宁乡军的一个火路墩。墩外有一条河,颇深。进墩口的地方只有一条小路,易守难攻,不如暂去那里避避。建奴都是斥候骑兵,应该没有带器械,不可能攻下火路墩的。”
所谓火路墩,就是大明边军用夯土在边境上所建的警戒哨,高约十余米,周围有长达三十米的围墙,里面通常驻扎有五到七名士兵,算是一个小小的军事堡垒。
孙元正在想着对策,听到这个半大小子的提议正合自己心意,忍不住点了点头:“本将正要此打算,对了,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座墩台的?”
大方:“回将军的话,小的在夜校侍侯将军的时候,在地图上看到过。”
孙元:“你倒是细心。”
大方:“为将者,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山川河流,自然要留心。”
孙元点点头:“好,出发,先去那里避避。”
说着就一夹马腹出发,余祥等人也都是跟了战马一鞭,飞快地冲了出去。
大方又开始在后面骂娘:“余祥,看你吓成那个怂样。从这里到墩台还有四十里地,这么跑,又不了多久,战马就要跑废,建奴可是一人双马。他娘的,先压住马速。”
听到这话,孙元忍不住又看了大方一眼:这小子倒是个懂得打仗的人,也沉得住气。不像其他三人,余祥除了做饭好吃,就不像是个军人。至于其他二人,一看到敌人,先就兴奋起来,却不知,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过得两月……这次大战,干脆就将他交给韶伟或者犟驴子他们在战场上见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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