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逸轩走在美国熟悉的街道上,傍晚,夜色降临,道路上行人寥寥,路灯逐一亮起,被灰色的雾气包裹起来,像是产自海底深处的夜明珠,每一颗夜明珠里都凝聚着日月的精华。
云逸轩不记得自己离开这座城市多长时间了,再次回来是为了什么他也不知道。曾经的同学纷纷毕业离开了这里,有的人回国了,有的人去了美国的其他城市。在这里他没有熟人,也没有落脚的地方。
独自一人,云逸轩思考着自己回到这里的原因。好像是为了寻找一个人,又好像是为了寻找一份曾经珍藏在心底的珍贵回忆。
他沿着街道行走,从人迹罕至的地方来到一个人声鼎沸的地方。人群好像是从地底下突然冒出来的,前一刻还人影稀疏的街道这一刻忽然热闹了起来,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云逸轩站住了,他前面的一个女孩也停住了脚步。她是忽然从人群里钻出来的,披散着一头暗红色的长发,用那双玫瑰色的眼睛看着他。云逸轩忽然意识到他跟她是认识的,在这个城市里,她是他唯一认识的人。
美国是个很复杂的地方,政客、律师、小偷、乞丐,形形**的人。纸醉金迷,霓虹闪烁是它诱人的饵,引得人们落入陷阱,葬身它冰冷的腹中。
这里的行人每日都在变换,有人带着希望来了,等他们累了,倦了,或是失望了,于是就走了。但总还是会有新的人来,男孩们穿着西装皮鞋,将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女孩们踩着越来越高的高跟鞋,穿着流行的衣服,戴着时尚的首饰,拎着名牌的皮包,把漂亮的头发扎好。人们整天忙忙碌碌,在这个城市中寻找着自己所期待的未来。
街道上总能见到女孩纤长漂亮的小腿,可过几年再去看,穿着裙子,蹬着高跟鞋,和你擦肩而过的女孩背影很熟悉,但你却无论如何也寻找不到当年见到过的那张脸,再也找不到那个曾经与你在街头偶遇的女孩。
“你还记得我吧?”女孩满脸欣喜地望着云逸轩,一蹦一跳地来到他面前,眨巴着眼睛望着他,等待他的回答。
“你怎么会在这里?”云逸轩说。其实他已经不记得她是谁了,只记得自己曾经和她相遇过,相遇之后的记忆早已模糊。他叫不出她的名字,所以故意转移了话题,他害怕她发现自己忘记她的名字时会感到失望。
他们面对面站了几秒钟,女孩突然朝他张开双臂。云逸轩下意识的抱住了她,她的身躯并不像记忆中的温暖而柔软,反倒是和他一样,冷冷的没什么温度,透着一股陌生又熟悉的气息。他心想,好歹你还在这里。
好歹你还在这里。
云逸轩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他不太记得怀中这个女孩是谁,但他的潜意识里却觉得她很熟悉,他来到这里就好像他回到了另一个故乡,有种白发苍苍地归乡却又举目无亲的悲伤,唯一还记得他的人便是他怀中的女孩。
他们相拥站在人群里,云逸轩闻到了一股来自她身上的香味,那并不是洗发水的味道,也不是名牌香水的香味,隐约觉得像是某种沐浴露的香气。那种沐浴露是什么牌子的他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曾经在另一个杀手出身的少女身上也闻到过这样熟悉的香味。
他到现在还能想象出那个少女的样子,她有着墨一样漆黑的长发和同样颜色的眼睛,身材高挑面容清秀,唯一的缺点是她的腿有点粗。她和那些因为吃了过多甜食而发胖的女孩不一样,那些女孩腿上的肉是肥肉,而她腿上的肉全是肌肉,那是她曾经进行体能锻炼时留下的痕迹。
云逸轩松开了手臂,他认真地端详着女孩的脸。恍惚间,她的面容和那个少女重叠了。
云逸轩想起来了,这个女孩和记忆中的少女都是他曾经爱过的人,她们容貌很相像但是性格很互补。一个口是心非,一个天真单纯。
自己曾经怎么会爱上两个不同的人呢?他努力回忆着,记忆中好像他曾经深爱着一个叫何若曦的少女,那个少女是名职业杀手,在他十五岁那年,她因为一次任务的失败而去世。同一年,他离开家族来到美国读书,两年后他在这里遭到家族敌对势力的追杀,与家族的联系被切断了,他孤身一人处在异国他乡,在一次逃亡中,有一个女孩救了他。她说她和他一样,也是来美国念书的留学生,她愿意帮助他,直到他脱离危险为止。
不记得是在哪里看到过一篇文章,只记得文章的作者说他年轻的时候期待娶一个女孩,她有着淡金色的漂亮长发,喜欢穿亮色的裙子,会骑马,能弹一手好钢琴,总会在下午的时候为他煮上一杯香浓的咖啡。作者为了这个目标不断奋斗,他每天都会读一本新书,刻苦地练习书法,努力地赚钱。他希望将来自己可以与女孩分享他读过的那些书,可以为女孩用一手漂亮的字写情书,可以有一笔积蓄带着女孩出国旅游。
很多年以后他结婚了,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他的妻子正在午后温暖的阳光下为花园中的植物剪枝。他的妻子没有淡金色的漂亮长发,也不喜欢穿亮色的裙子,她不会骑马,不会钢琴,也不会在下午的时候为他煮上一杯香浓的咖啡。
但是,她带卷的红发很漂亮,粗布长裙在她身上也能穿出优雅的感觉,她会烧一手很棒的意大利菜,忙碌的时候总是轻声哼着歌。
于是这样也很好。
不知道是不是被作者的这篇散文所感染,云逸轩觉得自己爱上了那个在陌生的国度与他相遇的女孩。她是他人生中爱过的第四个女人,第一个是他的妈妈,第二个是他的妹妹,第三个是在他十五岁那年去世的何若曦,第四个就是她。
那阵逃亡的时光是云逸轩人生中难得感觉到快乐的一段记忆。他曾经爱的那个名叫何若曦的少女有着出色的枪法和灵巧的身手,她的脾气不太讨人喜欢,但她总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说一套,手上做一套。而在美国遇到的这个女孩她不会用枪,体质也不算好,随便跑一段路就气喘吁吁的,但是她性格很坦率,从来不会耍什么小聪明,知识渊博,善解人意。于是这样也很好。
女孩没有住在学校,而是住在一个地段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的公寓里,小小的屋子里只住着她一个人,她说父母在国外工作,没时间照顾她,所以她一直都是一个人住。她把他带到了自己的小公寓,说这里很安全,让他不要担心。
那里的确很安全,事实上对于云逸轩来说,美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很安全。以他当时的实力来说,灭掉那些追杀他的人其实并不难。但是他并没有那样做,反而不断地逃跑,那样的逃跑与其说是在逃离追杀,倒不如说是在逃离现实。
他来美国留学是瞒着家族偷偷来的,家族的人希望他回去,因为他们能找到比美国的任何一所高校教授都要优秀的老师来教导他,他们认为他留在美国只是在浪费时间。但他不想回去,至少是暂时不想,因为他那时候还没想好该怎么面对那个人。所以在遭到仇家追杀之后,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逃亡,因为这样能让他留在美国的时间更长一些。
追杀云逸轩的人逐渐失去了耐心,开始派遣大量人手挨家挨户地寻找,眼看过不了多久就会找到女孩的小公寓。云逸轩以为女孩会因为害怕受到牵连而赶他走,可是女孩的反应却出乎他的预料。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女孩冷静地沉思了片刻,突然提议道:“我们去加州吧。”
“加州?”云逸轩微微一愣。
加利福尼亚州,简称为加州。它是美国西部太平洋岸边的一个州,面积 41.1 万平方千米 ,在面积上是全美第三大州,人口上是全美第一大州,又被称为黄金州,是个不错的旅游胜地。可是这种情况下去旅游,真的合适吗?
“对,我们去那里度假,以前我去过,哪里很好玩,而且这样正好可以避开他们的搜查。”女孩说完立即订了当天的机票,满脸兴奋地开始收东西:“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今晚的飞机,收好东西我们立即出发。”
你东西都收拾好了,我还有拒绝的机会吗?云逸轩看着女孩身旁的行李箱无奈的想。
云逸轩和女孩搭乘的飞机在深夜起飞,等到达加州的时候已经是白天了,走出机场到达大厅的那一刻,云逸轩看到的是像被染料染过的蓝色天空和洁白柔软的云朵,太阳毫不吝啬地将它的光芒洒下,照亮了几千里几万里的土地。
在加州的那段时间,可以算得上是他人生中过得最快乐的一段日子。他们开车去很远的超市买新鲜的海鲜来学着自己制作美食,去看了著名歌剧院的表演,路过了santa nica海滩……最后一站的目的地是赌城之王les vegas,在那里,他们把所有的零钱都换成了硬币塞入老虎机。
云逸轩曾经看过一部关于赌博的电影,电影上的一位赌博专家说:“只有失败的人才会去玩老虎机,因为你在那里只会输钱。”
所以当硬币被女孩一个一个地喂入老虎机口中时,云逸轩已经做好了口袋空空地离开的准备,可是最终只得对老虎机哗哗吐钱的行为表示无能为力。
通过飞机上的玻璃窗,云逸轩最后一次眺望这座城市,其实加州是一片沙漠,它临近海边,靠着工人搭建的铁路,建成了美国最富饶的州。这里缺少淡水,常有风暴,并不是那么适合人居住的地方,但是这里常年的阳光让人向往,所以总是会不断地有人前来。
女孩和加州的阳光很像,给人温暖和希望,让人忍不住靠近。此刻她就坐在云逸轩身旁的椅子上,因为玩得太累,她一上飞机就睡着了,云逸轩细细端详着她,她闭着眼睛陷入沉睡的样子,真的很像何若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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