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水之畔 一

    世上谁最应该拥有真爱?答案,心中有爱的人。

    我,一个超生命体,吸血蝙蝠点化的可爱吸血鬼。有大把的时间、大把的金钱、大赞的外貌,三者被我视为爱情的补给,然而我却没尝过人世间爱情滋味,我的心不容易被爱的火花点燃,我冷血,但我渴望爱情,我努力,但命运却不垂青。

    我嗅觉和视觉特别灵敏,黑夜,如鱼得水,走出地下‘宫殿’前(花了十五年的时间,亲自设计建造负三层专属我的小天地),我总要在梳妆台前用牛角梳梳那柔软及腰的长发,像它们的主人永远定格在十六岁时最后一秒的长度,我已经记不起多久没曾理发,也不想开这种无聊玩笑让理发师穷其一生去剪它们。

    我喜欢黑夜,为此我只穿白色的服饰来衬托它的肃穆与永恒,耳鬓间戴一朵栀子花,拿着一根白色的棉花糖,一道白色闪电划破夜空,淹没在黑黑的无边际苍宇中。

    我喜欢倒挂在树枝上,让江风吹着我的黑发,添吮着快掉落得只剩残留甜味的棉花糖棒。

    五百米的花坛下,阿芳仍坐在石凳子上不肯回家,吁嘘不断。她的爱情是甜蜜的,婚姻却是不幸。二十岁,刚到法定婚姻年龄就嫁给那个男人,十年后,因病她切除了子宫,她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她有诸多不是,最大的不是就是人太善良,心太软,我警告自己一定不要对男人太过包容,对方一点柔情蜜语就沾沾自喜。

    我见过她先生,说好听些,他是个现实主义者,有上进心,他娶阿芳在我看来是初来乍到,为有安身之所,她善良,愿为他做饭洗衣,愿意付出他想要的种种,让他可以放开拳脚闯天下,实现当一个成功的建筑商的理想。但是,说难听些,他是自不量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依他的经验和能力只能当配角,不,连配角都没戏,永远只能跑龙套,他把自己不成气全撒在阿芳头上,说是她给他带来霉运。日子慢慢变了味儿,甜甜酸酸苦苦,越过越没了意思。十年里她跟他跑遍大江南北,吃了不少苦头,头发白了,子宫磨没了,最终却落得丢弃的下场,并且还当她亲友面数落她种种不是,像是别无选择只有离婚,连孩子都觉得因太像阿芳而丢给了她。

    我想安慰阿芳,把耳边栀子花取下,蹂躏成细碎的花瓣,吹了口气送向她的方向,她惊讶地抬头看着不知从哪儿飘洒来白白的花雨,笑了。

    女人,绝不能让男人作主宰,没有了自己就等于失去了灵魂。

    冷血,但我是有灵魂的,不只为吸血而活。

    初十那夜,我吸着自创的‘草莓味酸奶’(血粉加酸奶),漫无目的地踩着滑轮在广场游荡,骨轻肌柔,像风一样飞跑。在我正前方,一个穿黑色西服的男人正注视着我,他已经从衣兜里伸出一只手,是要抓住我吗,我像鱼儿般从他伸开的手臂下溜过。

    “小妹妹,花掉了。”他弯腰拾起远处我掉落的栀子花,冲我喊着。

    “送给你吧。”风把我的话捎给他。

    他呆呆站在原地许久,目送白色的背影。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二周后我们又相遇。

    一名少年在湖边遛狗,小狗因嗅到我的气味受到惊吓,突然冲进湖里,那少年紧追,不幸落水。我正要施救,他却早我一步纵入十米深的湖水。于是我坐在草地上静静地看他能否将狗和人一起救起。


    五分钟过去了,他抱住那少年向岸边游去,不少人有的抛下游泳圈,支出长棍子,显然他们都得救了,可怜的小狗却不见踪影,我不能再等,跳入湖里,黑暗湖水十分浑浊,可我的视力在如此环境仍是极佳,很快找到那条小狗,并把它捞出了水,可惜它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少年含着泪接过了他的狗,并一在感谢我和他,这让我十分尴尬,狗是因我而死。我转身要走,他却用臂挡住我。

    “你还记得我吧,你送过我栀子花。”

    弦很年轻,这是我给他起的名字,皮肤肌理紧致、润白,粗黑的眉毛,双眼明亮,宛如星辰,微微轻启的唇相当柔软,像微微波水中一朵浪。他友善地注视着我。

    “你认错人了。”我不相信他能记得且认出我,那是短暂的一面之缘,快得他连我的长像都没看清,正如我没看清他一样,我是凭他声音和气味识别的,而出门戴着的栀子花早已沉入湖底,他怎么会认出我?!

    “你是她,我可以确定我没认错人,小姐。”他不再用小妹妹称呼我,嘴角边多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是那朵浪荡出的漩。

    “觉得是就是吧,可我不认识你。”我捋捋发梢的水,冷漠地讲道,心里却被他迷人的微笑牵制。

    他手臂触到我的胳膊,寒意袭来,他缩回了。“请等一下。”

    弦快步去了停车场,打开车子后备箱,拿出一块毛巾,而我已经站在他车前。

    抬起头他震惊一下。

    我背负着手,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那眼神,十个男人九个会躲得远远,捕猎者震慑打探的眼神。他一定觉察到了。

    必须有所节制,不让冷血的特性过分外流。我主动示好,上前接过毛巾擦起身子上的水,“你怎么断定是我?”

    “在我入水救人前已经看见你了,戴着白色的栀子花,这个季节开这种花不容易。”他抿抿嘴,自以为聪明地笑笑。

    已是清秋,栀子花是我温室里栽种的,他的话有道理,我沉默了。

    此时他忘却刚才我冷酷的眼神和表情。“天不早了,我可以送你一程,要是你愿意。”

    我没有拒绝。

    坐在他旁边,虽然有高级香水的遮掩,但我仍嗅出他汗液的味道,颀长有力的脖子里流动着我喜欢的O型血。他的眼睛曾停留我身上片刻,敢断定他知道我年龄比他小,胸部还有待发育完善,虽然它永远只能这个样子,可总会让某些人想入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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