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在七十年代 第14章金手指快用完

    王有田他爱人说完,张学兰飞快的在心中算了下老潘家八口人都做衣裳的话需要多少丈布,多少斤棉花。

    一丈是十尺,潘恒春、潘阳、潘士尧他们三个差不多高,做一身衣裳的话每个人得要一丈左右,潘士尧底下的弟弟妹妹,潘士勋、潘士松、潘士云,他们三个加起来得用掉两丈布,至于张学兰,她个子不高,一米六都不到,半丈布就差不多了,家里两岁多的潘士告就更省布了,张学兰不准备给他打布,直接用剩下的布头子就能给他做一身。

    至于棉花,张学兰准备来三斤就行,因为从他们穿破的棉袄里还可以掏出点旧棉花,旧棉花在太阳底下暴晒一天,拿到公社里重新弹一遍,再添点新棉花,张学兰可以保证,做出来的棉袄棉裤一样暖和!

    跟王有田他爱人报了尺寸,王有田他爱人摊开青石台上的布,让张学兰搭把手,两人各扯一边,分别扯了三种颜色的布。

    王有田他爱人在心里算了这些布和棉花的价钱,加起来得要三块钱,哪怕是她在供销社上班,每个月能挣个十几块,她也舍不得一下子买这么些布料,更何况潘兆科家因为成分不好,在他们村过得格外困难,张学兰又是出了名的会过日子,怎么突然间就转性了,买这么些东西?

    心里这么想着,王有田他爱人面上笑呵呵的问道,“我听说你家兆科前些日子去了县城,你家兆科是找到什么好活儿了吧,想必挣到钱了?”

    有了潘阳的事先叮嘱,张学兰也明白现在是财不外露的时候,她笑道,“我们家兆科老农民一个,能有什么本事,眼瞅着冬天就来了,家里衣裳破的不成样子,我就是舍不得花钱给他们做也不行啊,做衣裳掏的可都是老本钱。要我说啊,村里这些人没事了都爱碎嘴,说得好像我家兆科去了趟县城就发财了一样,真这么简单,他们怎么不跟着去?”

    听出张学兰有点指桑骂槐的意思,王有田他爱人笑眯眯的,不再跟着别人碎嘴。

    付钱的时候,张学兰有点肉痛,虽然她现在可是拥有一百块的人了,整个村里恐怕仅有少数几家能有这么多钱的,可张学兰过惯了算着花的苦日子,幸福来得太突然,她还是没能适应过来。

    买了布回来,张学兰每天都在忙活做衣裳。

    如今农忙早已过去,村里无论男人女人都闲赋在家,女人们互相串门子,男人们则叼跟烟袋杆子,手里端个搪瓷杯,全蹲在公社门口的廊檐下侃大山。

    潘阳毕竟不是个正儿八经的爷们,对侃大山吹牛比不感兴趣。她只要眼瞅着老潘家破败的泥瓦房,还有马上该娶媳妇的潘士尧,她深觉自己一刻钟都安逸不下去了。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她大爷潘士尧十八岁就该和她大妈妈结婚了,翻过这个年头,潘士尧就十七岁了,眼见要娶媳妇,可家里还是这三间破瓦房,就照这种生活条件,谁能愿意给潘士尧介绍媳妇?

    就算有人给介绍了,她大妈妈也不见得能愿意嫁过来吧?毕竟人都是现实的,过得差的家庭永远处在社会关系链条的最低端。

    潘阳近期只有两个目标,一个是把家里老少温饱问题解决了,再有一个就是她要给潘士尧盖个新房,好歹让她大妈妈嫁进老潘家后有个新房子住。

    想法一旦形成,潘阳在家坐不下去了,寻了个还算没有寒风的中午,潘阳只身一人去了紧挨他们村的荆山上。


    荆山是清岳山脉的一角,清岳山脉横跨两省,最高山峰达两千多米,相比之下,荆山就是它其中一个小土坡,地势相对平坦,山腰上还有他们村开辟的田地,虽然收成没有地势平坦肥沃的坝底湾好,但总归是聊胜于无。

    潘阳记得她去外地上大学那会儿,荆山因为被探测出含有稀有矿物质,被政府大力投资,引进外资建设工厂,后来的荆山已经不能称之为山,已经被人开采的不成样子了。

    无论如何,此时的荆山还保持着原有样貌,虽然自然灾害的三年山上能吃的全给挖掉,荆山成了光秃秃的山壳子,但这几年政府大力宣扬植树造林,这座山头如今又是枝叶繁茂,生机勃勃。

    话说回来,潘阳除了有个随身空间之外,也没什么大本事了。她没有超能力,无法隔山打牛,无法目视千里,一个人在山上走走停停,晃荡了半天,除了看到两个跑得蹭快的野兔,竟没有一点收获,多少令她有点沮丧。

    仅靠她空间里那点东西坐吃山空绝非长久之计,潘阳决定她还要再去一趟县城,总得要主动找点生财的机会才行。

    有了这个决定,潘阳回去跟老潘家人说她还要去县城,这回家里没有任何人反对,尤其是张学兰,特别积极,头一天夜里就把她的衣裳、干粮还有路上要花的钱全部准备好了。

    次日清早,潘阳抹黑去乡里赶上到县城的汽车,汽车四十分钟左右就到了城里,她下车不过七点来钟,还能赶上衙前街的早市。

    潘阳毫不犹豫的去了早市。

    其实这个时候潘阳能卖的东西已经少得可怜了,毕竟她空间的物质有限,之前卖点的大都是吃的,空间如今剩下的大都是用的,诸如手电筒、铁锤、医药箱等。潘阳不甘心,集中意念在空间里又翻了翻,不翻不知道,一翻吓一跳,她居然从空间里翻出一支手表,还有一条金手链。

    这两样东西都是她刚参加工作那会儿,她爸潘士松买来送给她的,两样东西都不便宜,尤其是那支手表,戴出去分分钟能秀出她有多么土豪。初时潘阳带了一阵子,后来总有人问她手腕上的表是不是正品,说是真的,人家说她才工作就戴名表,背后一定有人,说假的,更有人说她虚荣拜金。

    后来潘阳干脆不戴了,放在租的房子里怕丢,索性就扔在了空间里,她这鸡脑子,居然给忘了!

    手表太值钱,别说现在,就是几十年后潘阳都舍不得卖掉它,既然手表舍不得卖,那只能把目标放在金手链上了。

    上次来县城,潘阳基本上将整个县城逛了个遍,并没有在县城里见到什么高档商场,她身上的金手链好歹算是正牌货,目前看来只有找机会去省城看看能不能卖掉了。

    收起纷繁杂乱的思想,潘阳进了早市。来来回回走了几圈后,潘阳注意到了一点,早市里卖东西的虽然不少,但大都集中在卖粮食、鱼肉类,再不然便是棉花、布匹等产品,真正卖蔬菜的却很少。

    转念一想,潘阳多少明白了,城里不比农村,好歹自家能偷偷捯饬个小菜园,只要不太过分,大队的人基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今城里的蔬菜大多出现在供销社里,农民挑担子过来卖的极少,一来蔬菜卖的比肉卖便宜却比肉更占地方,不好往城里带,二来去一趟城里太费劲,单是车票费许多农民都舍不得花那个钱。

    可这些在潘阳这里都不是问题了,蔬菜占地方是吧?她可以放在空间里随身携带,车票费贵是吧?她有本钱,不差那点坐车钱。

    不过令潘阳烦心的是,老潘家统共就那点地方,家里八口人住在那个小院里就已经够拥挤的了,哪里还有地方去开垦个菜园出来?

    没有地方捯饬蔬菜,她怎么定期供给城里的老顾客?



第14章金手指快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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