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这次合作,白蔓筠是最大的功臣。宋子铭回国没多久,还没好好和尔特管理层见面。
借着这次机会,办了个庆功宴,一举两得。
地点选在宋氏旗下的一个会员制酒吧,路上大家都在调侃蔓筠,说宋总都是看在她的面子才订这里,这里可是各类权贵的出入场所!
到了酒吧,夏宇看到宋子铭走在前面,对蔓筠说:“蔓筠姐,宋总多金又帅气,你可得好好抓牢了!。”
蔓筠不理解,她能力外形条件也不差,为什么像她占了多大便宜似的。看她是个小姑娘,也不与之理论,摇摇头不说话。
本来两人隔得很远,宋子铭有意无意的放慢脚步,就等着白蔓筠。
在公司时,宋子铭完全没有私下的痞气,一本正经的看着蔓筠,“我一直在前面等你不知道?”
她确实不知道,“我穿高跟鞋,走路慢,宋总多担待。”
他们在后面说话,大家都识相的走在前面。
看了眼她十厘米的鞋,宋子铭挑眉,“我扶你啊。”
说着就把手伸过来,蔓筠忙让开,“不用了宋总,我能走。”
到包间门口,她正要进去,却被宋子铭拉回来,两人距离一下子拉近,呼吸相闻。
她的手被拷手链似的固定在后面,宋子铭精致的脸一点点放大,最后在离她三厘米的地方停下,“我有叫你白经理吗?下次再叫我宋总,你试试……”
末了,还在她唇上轻咬了一下,“你有病啊宋子铭!”蔓筠尝到血腥味,用力推开他,杏目圆睁。
她现在的表情比叫“宋总”的时候生动许多,宋子铭看着忽然就笑了,伸手摸她的头,柔声道:“知道痛,下次就长记性,我们进去吧。”
真当她那么好哄?
蔓筠笑着走近他,嘴角有淡淡的血丝,像暗夜里的罂粟。
宋子铭有片刻失神,还没来得及反应,脚上传来一阵刺痛,这死女人居然用高跟鞋踩他!“靠!白蔓筠。”
“我家邻居的狗,也喜欢乱咬人,我踢了它几次就乖了,不知道同样的方法还能不能用。”说着,还不忘回头对他嫣然一笑。
居然把他与狗相提并论,宋子铭气极反笑,真想把她拉回来狠狠报复!
不过,第一次听蔓筠叫他名字,竟有说不出的缱绻,加上那灿若流星的笑,宋子铭早忘了脚的痛感。
只是这“关于狗”的言论,此仇不报非君子。
看他们俩一前一后进来,里面的人脸上都是一副“我了解”的笑,随之也安静下来。
蔓筠知道他们的花花肠子,笑着说:“既然是出来玩,就不要那么拘束。既然都放不开,那就请我们宋总热一下场子,你们说还不好?”
大家齐声回答,“好!”还有人接着说:“三生有幸,宋总给我们热场子。”
蔓筠也不理会后面刀子般的眼光,“我去美国接宋总的时候,有幸听到他唱歌,不夸张的说,简直媲美当红歌手!”
一群人看准时机起哄,“宋总,来一个,宋总,来一个……”
宋子铭有着一八几的身高优势,睥睨白蔓筠,接过话筒,“放《漂洋过海来看你》,谢谢。”
他说话时盯着白蔓筠,大家都闻到狗粮的味道,一阵唏嘘。
觥筹交错,灯光交相辉映,蔓筠看到宋子铭坐在明明灭灭的灯光下,像在吟唱的诗人。
“多盼能送君千里,直到山穷水尽,一生和你相依。”唱到最后一句歌词,他的目光一秒都没有移开白蔓筠,透过层层叠叠的人群,如探测仪般精确,与她对视。
蔓筠手里抬着的红酒晃来晃去,目光撞到宋子铭,手里的酒差点全撒出来。
“有毒。”她低声说。这男的长得妖孽不说,还一肚子花花肠子,总有办法直击要害,的确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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