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很温暖,特别是对于躺在床榻上的伤者来说。笔神阁 www.bishenge.com
张月掀开身上的被子,看了看自己被绷带缠满的身体,有些惊讶,暗暗咂舌,“原来我昨晚伤得这么厉害,看来爸爸是真的生气了。”他想到了昨晚说的话,不禁有些害怕,小心翼翼地走下床,斟酌着一会儿见到父亲要怎么说话好。
张权很早便起来,正在院子里劈柴,他单手执斧子,一下一下地劈落,肌肉一松一紧,每一次发力都极为均匀,既保证力量足够,也极大地节省了体力。
当然,现在不是观察分析的时候,张月站在门口,偷偷地看着,心里还在思考该怎么和自己的父亲问好,昨晚父亲那冷冰冰的脸,还有留在身上的伤口,让他有些害怕。
“躲着做什么?身体好些没?”
张月思绪还是乱糟糟,突然一道低沉浑厚的声音窜入耳中,在他脑海里炸响,瞬间思绪搅在一起,成了一团浆糊,他愣了一会儿,才支支吾吾地说道:“老爸,早上好。”
张权也愣住了,他拿着斧子的手定在半空,“你发什么神经?惹到你老妈,跑来找我求救了?”
看着自己父亲那迷茫的脸色,张月似乎知道了什么,而后想了想,便暗暗松了口气,“没什么,没什么,偶尔也可以礼貌一下嘛!要帮忙吗,我觉得我恢复的还可以。”说着,他还亮了亮自己的肌肉,被绷带缠得紧紧的肌肉。
“好个屁!给我滚回来,吃早餐。伤成这样,还下床到处跑,吃完早餐就在床上待着……”张勤揪住张月的耳朵,将他拖了回来,嘴上碎碎念地说着什么,张月也听不清,因为他的耳朵真的很疼。
张月捂着耳朵,龇牙咧嘴,一个劲儿地喊疼,却逃脱不了被训斥的命运。他真的很想大声吐槽一句,自己可是伤患人员。当然,也只是很想。
坐在饭桌上,张月看着那碗新鲜出炉的鱼片粥,瞬间忘却了疼痛,馋的直吞口水,正准备大快朵颐,张勤丢了一本有些破烂的笔记本在他面前,“今天开始,你就不用去散步了,不过你要开始读书。这是爸妈给你整理的笔记。”
张月还没反应过来,张权推门而入,又补了一句,“基础训练不能丢。”
“啊?这是什么情况?”张月拿起那本笔记本,翻了翻,发现里边全是关于野外生存的知识,心里充满了疑惑,暗暗呢喃:“难道爸妈又要我去做探险家了?”
张权揉了揉他的脑袋,说道:“你终归要有点保命的手段。既然你不想杀人,那就不学了,锻炼一个好身体,了解大自然,逃命的时候,也不至于饿死。记住一句话,打不过就跑,有多远跑多远,懂吗?”
张月象征性地点了点头,但他自己到底懂了多少,他也不好说,“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跑?如果真的会有危险来找我们,我们继续在这里待着,不是害人害己吗?。”
张权和张勤都愣住了,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蹙着眉头,认真而又有些天真的孩子。
好一会儿,张权才叹了一口气,“这里多好,走了,就太可惜了。而且,危险什么的,说不定也不会来啊!可能,就是我想多了吧。”说着,张权灌了一杯水,抓着斧子,继续他的砍柴大业了。
从今以后,张月终于可以告别那惨绝人寰的散步,虽然基础训练依旧很辛苦,而且张权还再不断加大强度,但好歹不至于每个晚上带着一身伤回家。
张月终日除了百~万\小!说,便是在海边接受训练。转眼间,两年春秋便过去了,大海还是那样一望无际,潮起潮落,演奏着亘古不变的乐曲。
张月倒立在翻涌的浪花中,看着蔚蓝的海水在眼前翻滚,时不时还有几条小鱼被冲了上来。当然,这些都不是他应该注意的,因为自己没有背出来今天应该记住的知识,训练加倍,他不得不晚上的训练挪到早上做多一遍。
口令一声接一声,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张月支撑着自己全部体重的两只手臂不知道弯曲了多少次,已经开始在颤抖了,最难受的是,淹在海水里的口鼻,可没办法呼吸。
当最后一声口令从张权嘴里吐出来时,他已经被浪花拍倒了。挣扎了一番,他才在晕眩中找到了落脚的地方,在海浪的拍击下站稳了脚。
张月顶着一副几乎散架的身子,爬上了岸,直接趴在沙滩上一动不动,任由太阳灼烧着自己的身体。
“一分钟之内,起来,滚回去背书,不然,我再加一倍。”张权摇晃着手里的树枝,淡然地说道。
张月给了他一个白眼,一翻身站了起来,也顾不得掸去身上的尘沙,撒开腿边跑,从张权身边跑过时,顺手拿走了自己的衣服,一边跑,一边套衣服,两双脚丫子却依旧光着,在地面吧嗒吧嗒地踩。
两年的时光,张月长高了不少,身材也健硕了,虽然只有九岁,但俨然是一个小大人的模样。同龄人中,想找到一个比他成熟的孩子都没有。他已经算是违背了,女生比男生早的规律了,因为村子里年纪最大的小林在他面前,更像是一个不喑世事的小姑娘。
村道旁,小林正在帮父母做咸鱼,眼睛轻轻一撇,便看到那光着脚在奔跑的少年,阳光下的他,黑发飘扬,身上沾着的水柱一一抖落,反射着彩色的光,很是好看。
小林不禁看呆了,手里还拎着刚串好的鱼。
“还看!魂儿都丢了。”小林母亲,轻轻拍了拍小林的脑袋,笑骂道。
“哪有,不过是真好看……”小林脸上飞上两抹红霞,咬着唇,轻声地说道。
小林母亲凑上前来,瞥了一眼,远远跑来的张月,笑道:“要不妈妈给你去做个媒?小月这家伙,身子骨结实,人也好,做咱们家女婿,也是极好的。”张月的身影深深地刻在了这个尚还年幼的女孩心上,也许这并不会很久远,毕竟是一种不成熟的悸动,但这种纯粹的感情,稍纵即逝,更值得珍惜。
当然,忙着回家背书的张月,并没有察觉到什么,他只是出于礼貌,向这对父母微笑打了个招呼。小林红着脸,不知道该不该做出点回应,等她想好了,张月已经走远了,赤条条的后背宽厚结实,在阳光的照耀下,格外好看。
小林看得有些呆了,家里的客人走到背后,她愣是一点都没反应过来。那是一个长相很普陀你的男人,一如他的穿着,约莫二十来岁,一身粗布麻衣,看上去还不如小林起眼。
今早,这个男人便来到村子,打破了村子许久的宁静。当村名们听到这个消息时,都不约而同地开始收拾屋子,女人们打扮的漂漂亮亮,就连平时邋里邋遢的老人们,也穿上了过节时才舍得拿出来的衣服。
村子向来闭塞,如同世外桃源,绝对的外来客对这个村子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客人一般都是那些外出打工的青壮年的朋友,至于是谁家的,就不得而知了。
大家都跑到院子里远远眺望,等待这位陌生的客人前来问候,直到他走进小林家时,众人才带着羡慕而又遗憾的目光,回到自己的屋子里。他们需要准备一些礼物上门,不管心里情愿不情愿,这都是礼数。
客人叫白云,是小林父亲的好友,他拿出了和小林父亲的合照证实了自己的身份,也得到了小林一家人的礼遇,便打算在这里叨扰几天。
白云站在小林身后,与她一起目送着张月离开,他好奇地问道,“那位小哥是谁,身子骨真结实。”
听得那声音,小林才醒过神来,脸上红晕更盛,她扭扭捏捏地说道:“那是张叔叔的儿子,别看他这样,他今年才九岁呢!”
“九岁?诶哟,真是不得了,九岁能有这样的身材,平时应该经常有锻炼吧!”白云眉毛一挑,来了兴趣,继续问道。
对于白云的追问,小林并没有感到奇怪,毕竟张月的各自在很多人看来都是值得好奇的,哪怕是村里那些看着他长大的大人们,每每见到他都忍不住惊叹几句。这个外来人,就是吓掉了下巴,小林都觉得正常。
“对啊,他可是有学过武的,经常在海边做训练的。张叔叔的肌肉更健硕,但是一点也不夸张,反正他们一家子都很好看。”
讲到张月一家人,小林总是很多话,对于他们,她实在是太喜欢了,赞赏的话有多少都不够,有时候,她只恨自己没读过什么书。
白云静静地听着,眼睛微微眯起,眼睑下的目光被遮挡,小林看不见,她只觉得这个父亲的好友,笑起来好像怪怪的。
……
张勤正在家里忙着准备礼物,小林家来了客人,家家户户都要去拜访,她虽然算是半个外来客,但入乡随俗,这些年来,她也做习惯了。
张月推开门,带着一身汗臭味便凑了上来。张勤捂着鼻子,嫌弃地挥了挥手,“臭死了,快去洗个澡,和妈妈去小林家。”
“嗯?我刚经过那里呢,有什么事吗?”张月问道。
“小林他父亲的朋友过来他们家做客了,听说他父亲过不久就要回来了,过去恭喜一下。行了,赶紧去洗洗,臭死了,记得换身好看点的衣服。”张勤催促道。
张月低头嗅了嗅,嘟囔道:“哪里臭了,爸爸说这是男人味,是妈妈你鼻子太挑剔了。”
“屁的男人味。”张勤笑骂道。
不一会儿,张月便换洗干净,穿着一身白t黑短裤,脚下踩着一双被他珍藏了许久的球鞋,这幅打扮乍一看倒不像是村里人,更像是城市里的富家小少爷。张勤上下打量了一番很是满意,她向来是个要面子的女人。
来到小林家,已经看到有户人家,在门口和小林母亲告别了,大家嘴上都说着一些程序设定好的客套话,一边说,一边各自回头。
张勤提着礼品,连忙赶了上去,笑道:“诶,彩姐。”
“诶哟,小勤啊,你来啦,这么客气做什么,要不要进屋坐坐?”小林母亲叫黄彩儿,比张勤大几岁。
张勤递过礼品,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摇头婉拒,“不用了不用了,您还是招待客人吧,我就是过来恭喜一番。林哥他在城里能有建树,实在难得,你们家现在可要光辉了,以后一家人都搬去城里享福,可别忘了姐妹。”
黄彩儿连连点头,笑道:“怎么会忘了呢?就是我忘了,咱们家小林也不会忘,她可惦记你们家小月了。”
张月有些懵懂地挠着头,傻笑着,“惦记啥呢,咱们家离得这么近,想我了就来找我玩儿呗!”
“哈哈哈,真是小孩子心性,真不进来坐坐吗?”黄彩儿再次邀请。
张勤拉着张月,压下这个躁动的孩子,笑道:“不了不了,我还要去海边找我那个死鬼,就不打扰了。”
黄彩儿见状,也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和张勤两人告别,便进屋了。窗边,小林眼巴巴地看着张月离去的背影,这是今天的第二次了,每一次都这么让人心酸。还有另外一个人,也在注视着他们的背影,那双目光平静得很勉强。
张勤有些疑惑地回头,却只看到一条空旷的村道,她皱了皱眉,抛去那些莫名其妙的思绪,牵着张月继续往前走。她也想回家,可是刚和人家说了去海边,总得装个样子。
若换做以往,方才涌起的莫名思绪,她在今天或许就会离开这个平静的小村,不需要理由,只需要有那种直觉,她便可以做出行动。但是,岁月消磨的不仅仅是她的锐气,还有那份与生俱来的警惕。
当猎人失去了警惕性,便只有沦为猎物的下场。这是很多年前,张勤谨记的一句话,现在她也许还记得,但不在乎了。
日子一如既往地过,不起波澜。小林家的客人,也不在不久后离开了,不如来时那样轰动,走的时候,悄无声息,只留下了一张纸条,就连小林家的人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当然,这不并不影响这个村庄的生活。
直到……那一晚,那一艘轮船破浪而来,停泊在沙滩上时,平静的镜面才被打碎,激荡起的涟漪,比起被破开的海浪还要剧烈。
“就是这里?”男人走下轮船,黑色的军靴踩在柔软的沙滩上,显得格格不入,他穿着一身迷彩军装,露出两条解释的臂膀,古铜色的肌肉呈现出完美的线条美。
在他身边,一个面向普通的男人,看了看这有些熟悉的沙滩,笑道:“就是这里,他们过得挺好的,孩子都快有我高了。”他便是白云,只是跟第一次来不同,身上的粗布麻衣换成了防弹背心和迷彩军裤,高筒军靴紧紧地扎住裤脚,将他不算高挑的身材衬托得挺拔。
男人笑了,一排亮白在两瓣红唇之间闪耀,“越是安逸的生活,越容易麻痹猎物的警惕,或许,我们这一次带的人有点多了。”话音落下,在他身后,一道道人影从轮船上走了下来,穿着清一色的军装,迅速列成一个方阵,足有一百人。
白云摇了摇头,脸上有些许忧色,“不可以太自信了,你知道他们曾经毕业的条件是什么吗?”
“喔?”
“完成一次百人斩。”
男人皱了皱眉,旋即又舒展开,笑道:“我带的不是人,是夜枭,是夜晚的王者。在黑夜里,没有人可以击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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