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气恨的眼神剜了他一眼,就像再说,看吧!都是你害得,害我被人冤枉。笔砚阁 m.biyange.com
叶昔挨近了一点,低声责备,“都是你害得,现在就别怪我出卖你!”
某女说完,站了起来,望着那个女子,一脸无辜的表情,“这你可冤枉我了,要怪就怪钟离琮,是他把我写的东西塞进了你们的诗作中。
哦!现在你们不敢说他,就来怪我,有本事你们说他作弊啊!说我算什么本事!”
钟离琮见他把自己帮她作弊的事全部抖了出来,既无语,又让人好气又好笑。谁敢向她这样胆大妄为,敢说自己的不是,估计也只有她。
众人面面相觑,心中感叹,胆子也忒大了些,竟敢直呼殿下的名字,还敢说殿下带头作弊。盯着明王,见他表情还是那番淡漠,不喜不怒。
当众人以为明王殿下要发火时,却见他倏然一笑,无可奈何的面目。
只见他盯着叶昔,气责的语气,“你这丫头,也太没心没肺,我还不是为了帮你!”表情带着丝丝宠溺。
叶昔嘟嘴,抱怨道,“切,我又没叫你帮我,本姑娘若不是为了你府中的那些药材,我才不跟你来这么无聊的聚会。”
某女直白的话,让钟离琮无话可说,虽然他清楚,她跟自己来就是想要自己府中的那些药材,可是被她堂而皇之的说了出来,心情有点低落,这小妮子完全不顾及自己的颜面。
她那一句无聊的聚会,算是彻底得罪了在座的所有人,若这吟诗会无聊,那么在她眼中,他们这些人也是无聊的人了。
钟离琮心中呢喃,这小妮子到底知不知道,她的一句话,算是彻底得罪了这些人。虽然在他看来,这吟诗会的确挺无聊的,可是也不能像她这样随意脱口而出啊!
其实叶昔就是故意的,不过是责怪钟离琮带她来了如此无聊的聚会。一个个的都装的人模狗样,不过就是一群攀龙附凤之人罢了!好吧!她也算是这群人中的一个,就是故意接近钟离琮,到时若能得到他的相助,自己在戎疆国更顺风顺水一些。
她的哥哥权力也大,但是始终没有一个王爷的地位高,所以到时有了哥哥和明王的帮助,能让自己在京中,暗中培养自己的势力,这样也不会有人阻止她,那些势力也能更快壮大。
钟离琮不和她说,否则非把自己气死不可,他望着礼部侍郎,不怒自威的面容,“孙大人,此次吟诗会由你主办,不如你看一下叶姑娘的诗,来做评判,看她能不能通过?若是你觉得不行,那就算她淘汰,你们看,如何?”
孙秉才点头,自己主子吩咐的事,他肯定得办好。
众人议论,点头,表示同意。
这时,下人将叶昔的诗作递给了孙秉才,孙大人接了过来。
孙大人瞧了瞧,脸上带着赞赏,顺带望了望叶昔。
只听他声音洪亮,“此诗极好,为了公平,本官给大家读一遍,让大家听一听,一起做个见证!”
只听他大声朗读,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开花时节动京城。
他笑着赞叹,“此诗极其应景,还把牡丹的美艳写的淋漓尽致,让整个京城的人都想要目睹他的天姿国色,好,太好了!”他连说了两个好字。
孙大人之所以说应景,是因为现在的大殿外,就有一个小花园,花园里栽种着各色芍药。侧面还有一个水池,池里栽着不同的芙蓉花,水池上面还有一座小桥。
众人听完,大殿之内,不停地有人在谈论,赞美这首诗如何如何?
只见一个书生模样的人,脸上带着赞赏,此诗说芍药妖艳,可是却缺乏品格,芙蓉貌美,却少些温情,只有牡丹是国色天香,引得无数人尽相追捧。好诗,好诗!
旁边的一个穿着青色长衫的男子,附和道,是啊!写的真好!
叶昔心里暗自再说,能不好吗?那可是先辈传下来的佳作,绝对让你们望尘莫及。不过,叶昔明白,就算自己写的这首诗没那么好,他们也会吹捧自己写的好,因为自己是明王殿下带来的人,没有人敢明目张胆的得罪他,除非他不想活了。
钟离琮坐在那里,云淡风轻的面容,“孙大人,该你做评判了,你觉得如何?”声音没有压迫感,却能让孙大人畏惧。
孙大人脸色恐慌,宣布结果,“叶姑娘的诗写的极好,所以此次她可以进入第二轮比试。”
孙秉才心里低低呢喃自语,就算写的不好,本官也不能让她被淘汰,否则那是打明王殿下的脸面,自己不想活了。
叶昔就知道是这种结果,没有人敢说明王的不对,所以她铁定能进入第二轮。
接下来,孙秉才宣布了其他进入第二轮的名单,至于名单之外的人,全部被赶了出去。
这时的大殿,人数变少了,也不再显得那么拥挤。
钟离琮和其他几个陪审坐在台子的侧面,和那些比试的人有一段距离。
孙大人望着下面坐着的人,脸上带着恭喜的笑容,“恭喜各位进入第二轮,接下来的题目,请大家做一首关于自身品格或者气节的诗,限时半个时辰!”
同样的话说完,敲锣人同样敲击了锣面,示意开始。
这一次,叶昔没有拖时间,她想了会儿,就提笔了。
钟离琮见她这么快就想出来了,心中不觉好奇。他忍不住偷偷瞄了几眼,看到她写的,眼中露出欣赏惊叹的目光。
他口中不由自主地跟着她的笔写出的字轻读了出来,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他忍不住拍起了掌声,口里忍不住惊叹,“写的好,太好了!”
钟离琮心想,他觉得她就有那种坚韧不拔,永不服输的品格,好,极好!做本次的第一才女都不为过。
叶昔心里感觉不好意思,毕竟这些都是别人所作,根本就不是她写的,她只不过照搬照抄而已。
众人见明王竟然对一位女子大加赞赏,那么她的诗肯定写的极好,估计比刚刚那首还要好。
她的作品提前完成,她交给了陪审,陪审看完,无一不惊喜叹服。
过了不久,时间到了,众人交了自己的作品。
孙大人说出了结果,不必想,叶昔进入了最后一轮,并且她的那首咏竹诗从此以后,被人纷纷传颂。
现在只剩下六名,女子中的第一名,就是叶昔,其他两个女子是朝中大臣的女儿,本来想趁此良机,找到一个好夫婿,可是全被叶昔给搅了。
那两个女子,其中一个人,就是当朝桓国公的女儿,名叫冯清霜。她极其爱慕明王,此次想要以此吸引明王的瞩目,可是却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给搅了,她当然很愤怒。
此时的她正一脸妒恨,怒目的盯着叶昔,恨不得吃了她。她就是先前表面叶昔作弊的那位绛紫色长裙的女子。
另一位,只是一个外地州官的女儿,不出名。
冯清霜心中恨怒难消的想,我一定要成为第一名,我绝不可能输给一个来历不明的野丫头。
孙大人浑浊的嗓音开始说第三道选题,“接下来是第三场的题目,写一首忠君报国的爱过诗,时间也为半柱香!”
锣声一响,众人开始下笔。
钟离琮见她在思考,心中想,这一回她该要多想一会儿了吧!
只见她思考了几秒,就提笔而书。
钟离琮见她这么快就想起了一首,心中有些惊疑,当看到她写的内容,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传闻一战百神愁,两岸强兵过未休。谁道沧江总无事,近来长共血争流。
钟离琮读到那句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直接触动心弦,让人听着颇为感同身受,不管你有多大的功绩,都是千千万万人的白骨堆积而成。
叶昔写好后,钟离琮一下子抢了过来,忍不住大声评价,写的太好了,将战场的凶险,还有百姓的苦难都融入了进去。
叶昔带着风和日暖的满脸笑意,心里嘀咕,能不好吗?自己照着古人的诗抄的。
钟离琮都忍不住直接宣判,这首诗为第一了。
半个时辰后,众人将诗交给了评审,他们一致决定,第一才女为叶昔,第一才子为当朝桓国公之子,冯清峰。
这个结果气得冯清霜咬牙切齿,痛恨的双眼,盯着对方,恨不得杀了她。
礼部侍郎孙大人将冯清峰的佳作和叶昔的佳作通通读了出来。
冯清峰的诗,我本痴狂人,肝胆照昆阙。身经百战死,誓破玉昆城(此名是自己取的,是戎疆国和西荻国的边境)。此诗是本人杜撰,大家看看就好。
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传闻一战百神愁,两岸强兵过未休。谁道沧江总无事,近来长共血争流。
孙大人一脸赞叹不已,“冯公子的诗,处处都是立志报国。叶姑娘的诗,把战场的苦难写的淋漓尽致,都是上好的佳作。”
冯清峰听完孙大人念的诗后,同样一脸欣赏的表情,涌起一股赞赏之情。
冯清峰被礼部侍郎请了上去,让两个并列第一的人坐在了一起,只听他说,“大家掌声欢迎,恭喜他们成为本届吟诗会第一才子和第一才女。”他说着率先拍起了掌声。
叶昔望着钟离琮,给了他一个眼神,声音低声问,“要结束了吧!”
钟离琮看着她的口型,猜到了她说什么?他轻轻点了一下头。
冯清峰小声对旁边的叶昔道,“姑娘的诗写的太好了,若你是男子,必定成为此次的第一名。”
他心里嘀咕,她的诗更加写实,更有意境,把战场的凶险和悲凉写的极好,若她是男子,那么自己铁定成不了第一名。
叶昔听他如此夸奖自己,极其不好意思,毕竟自己那是抄的,哪有他自己写的强。
某女抱拳,不拘一格的语调,“公子谬赞了,公子的诗才是写的好。”
冯清峰见她动作似男子,豪爽大气,不似女儿般那种娇羞,他想要结交她,只不过她是否看得起自己?毕竟她是明王身边的人。
冯清峰俊秀儒雅的脸上,带着期盼,“叶姑娘,不知姑娘的真名叫什么?家住何地?”
叶昔巧笑嫣然,“公子就叫我叶昔吧!我就住在博仁堂,那是我新开的药铺,有空的话,来参加下月的开店庆礼。”
她这时都不忘给自己药铺打响名声,钟离琮听到她的话,极其无语。
冯清峰愉悦的表情,“好,到时在下一定登门拜访!”
叶昔问他旁边的冯公子,“得了第一名的有奖金吗?”
冯清峰摇头。见到他摇头,一脸失落的感觉,冯清峰见此失望的样子,又说,“虽然没有奖品,不过能向明王殿下提一个要求。”
他记得每年的吟诗会,明王殿下多数会参加,每次参加都是主评审。明王殿下每年参加的时候,都会答应第一名一个要求,当然要求不能违背道德和明王殿下的底线。
叶昔听到这个话,立即感兴趣,“这个要求是不是有某些限制?”
冯清峰点头,“对,明王殿下说过,只有不违背道德,还有他的底线,不管提出什么,他都会答应。”
叶昔在想,这么好,那她不就可以向他提一个要求。
礼部侍郎站在上面宣布,此次吟诗会到此结束。
叶昔见终于完了,她走到了钟离琮的身边,不觉喜笑颜开,带着几丝嬉皮笑脸,“听说得了第一名的,可以向你提一个要求。”
钟离琮轻点一下头,“说吧!你要什么?”钟离琮见她一副想要彩头的模样,好笑地问她。
叶昔双手摊开,“我要你……”她说到这里故意停顿。
让在座的人都误会了,钟离琮听到她的话,心中不知不觉,带着缕缕欢喜。
她接着说,“你的钱!明王殿下应该有很多钱,不如分一点给我!我要的不多,一万两,对明王殿下来说,应该不算什么吧!”
叶昔心里盘算,若是有了这一万两,那她就有了启动资金,到时暗中培养自己的人,把他们派到成国和西荻打探情报。
钟离琮就知道她嘴里说出来的,不是他心中所想的。
钟离琮不明白,她要那么多钱干嘛?自己的大哥是丞相,难道他的银子还不够她花。
钟离琮实在太好奇,他望着她问,“你要那么多钱干嘛?”
叶昔也不骗他,诚恳的回答,“开店啊!我要将我的药铺开遍天下,让天下的人都知道有博仁堂这个药铺。”她满脸豪云壮志的宣告。
钟离琮心想,野心还不小。
他还是好奇,“你大哥也有钱,可以问他要啊!”
叶昔勾起唇角,“不行!那是他的钱,又不是我的,我要开店,就自己想办法。”她现在这家店用的资金还是她在成国赚的钱开的,根本就没有自己大哥一分钱。
钟离琮没想到她还这么有志气,脸上满怀欢愉,“好,看在你这么有志向的份儿上,到时本王派人给你送来!”
叶昔抓着他的手,勾起他的小拇指,四射的欢喜笑容,“一言为定,来,我们拉勾。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满面春风得意。
钟离琮见到做约定,还有这样的,感觉很有意思。
叶昔笑逐颜开,“来,盖章!”接着,他们的大拇指相碰,便是做了约定,盖了章。
叶昔松开了他的手,钟离琮见那股柔软,从他手中滑走,顿感少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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