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第67章 小狼

    失宠的王子忧伤的蹲在一旁,看着帐篷里幸福温馨的众人,一种莫名孤独失落感涌上心头。

    这个家不需要我了。

    大姐不爱我了。

    主人也不爱我了。

    我要离家出走。

    王子一步三回头的向帐篷门走去,决定只要现在有人出声挽留自己,自己就原谅他们。

    可惜直到走到帐篷门口,也没有人出言挽留。

    心碎的王子把头伸出帐篷门,瞬间寒风刮在鼻尖像被针刺一样疼痛。

    算了!

    这种天气不适合离家出走,给他们一个反省时间。

    王子给自己的底线下面再画一道新底线,转过身,重新走回暖和的鹿皮毯子上。

    而此时,逢山被纳什的话吸引,询问什么叫狼群出事。

    纳什指着吃鸡翅的小狼崽,“头狼不死,狼崽不会独自在苔原。”

    哦!

    逢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目光落在正欢快吃鸡翅的小狼崽身上.

    头狼对于整个狼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不是头狼出事,绝对不会把狼崽遗落在冰天雪地。

    可狼群能有什么事情?

    如果眼前小狼崽是出现在营地附近的狼群,预感就会有反应。

    现在没有反应,就说明这只小狼崽不是那支狼群的成员。

    烦躁。

    皇冠领里到底有几支狼群,难不成是狼窝!

    小狼崽吃完鸡翅,可能还没吃饱,凑到逢山腿边嘤嘤叫。

    逢山几乎肉眼看到在小狼崽的毛发里,几只臭虫钻来钻去,刚刚没有看到,是因为外面雪地温度低,臭虫进入静止状态,减少能量消耗。

    现在帐篷里温度回升,这些臭虫又活泛起来。

    嘶!!

    这狼崽身上有臭虫!!

    别以为北极圈没有臭虫,其实环境极端寒冷,臭虫仍然能够找到生存空间,只是活动少而已。

    尤其在是不爱洗澡的因纽特人,臭虫更为普遍。

    逢山最讨厌的就是臭虫,小时候流浪的时候没少被咬,一咬一片红疙瘩,可痒了,那会没钱买药膏,只能硬扛,红疙瘩要好久才能消。

    再次见到臭虫,逢山瞬间浑身难受,像是几個月没洗澡的刺挠,立马提溜起小狼崽的后脖颈。

    对付臭虫,逢山用过敌敌畏和66粉,还用太阳曝晒过,现在冰天雪地里到哪找这些玩意,太阳就更别指望了。

    目光落在柴火炉上煮的一锅雪水,是纳什准备用来烫雷鸟毛的,臭虫用开水烫也管用。

    “纳什,快给锅里加雪,狼崽身上有臭虫。”

    纳什一听,连忙掀开帐篷,捧起积雪丢进炖锅里,伸手在锅里试了些水温。

    “可以了。”

    逢山提溜起小狼崽,在惊恐叫声中,直接按进炖锅里。

    王子看到这一幕直接傻眼。

    护食而已?

    打一顿不就好,有必要丢锅里煮。

    以后可不能护食了。

    不过话说回来,煮熟好不好吃?

    小狼崽没入热水中,从刚开始的惊恐慢慢变的舒服,热水在毛发间流动,温暖整个身体。

    可能是营养不良的缘故,不少吃不饱的臭虫被热水烫死,漂浮在水面之上,还有很多紧紧抓在皮毛上面。

    尤其是脑袋,由于脑袋接触不到热水,就成为臭虫的救命岛,肉眼可见臭虫在小狼崽脑袋上爬来爬去。

    逢山打个激灵,胳膊上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这才想起来,自己可以用巫术啊。

    可乐和王子就是使用了奴兽术,皮毛里才不长虫。

    想到这里,逢山连忙伸出手,对着小狼崽,口中念叨奴兽术咒文。

    一道红芒从巫器骨戒飞出,落在小狼崽的身上。

    下一刻。

    密密麻麻的臭虫纷纷离开小狼崽脑袋,集体投入热水的怀抱。

    过了一会。

    逢山觉得差不多了,拨弄小狼崽的皮毛,看不到臭虫的踪迹后,把它从炖锅里提出来,用兽皮包裹,放在火炉边烘烤。

    纳什把炖锅拿出帐篷外倒掉,重新烧一锅雪水。

    等会还要给雷鸟烫毛炖汤。

    至于泡过臭虫,那又怎么样。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臭虫也是一种蛋白质,没看动物园猴子整天抓臭虫吃。

    很快。

    小狼崽的毛发烘干,解开兽皮那一刻,即便木讷的纳什也不得不夸一声漂亮。

    一身漂亮的白色皮毛展露无遗。

    每一根毛发都整齐而柔软,微微卷曲着,仿佛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是苔原狼,只有苔原狼才有这种白色皮毛。”纳什说道。

    管它是什么狼。

    好看就行。

    逢山轻轻用手指梳理小狼崽毛发,感受那细腻质感,仿佛触摸到最柔软的云朵。

    小狼崽眨着明亮眼睛,与逢山对视。

    那一刻,逢山仿佛从它眼神中看到了信任和依赖。

    “我会帮你找到家人。”

    “让我看看,你是弟弟还是妹妹。”

    逢山抓起小狼崽的前腿,拎到面前,小狼崽害羞的用尾巴挡住。

    “王子,这是个妹妹,你们别欺负它。”

    王子幽怨的抬起头,看着在主人怀里受宠的小狼崽,心里更是悲凉。

    炖锅里的雷鸟汤煮好,气泡冲开厚厚一层油脂炸开,一股浓浓香气在狭窄的帐篷里弥漫。

    剩下两只剥皮处理干净的野兔,用树枝穿起来架在柴火炉边缘,利用炉壁高温烘烤。

    相比直接用火烤,这种做法好处是不会把兔肉烤糊。

    本身兔肉的肉质嫩,不需要太高温度,也不用刷油,冬季是野兔脂肪最多的时候,只需要用炉温慢慢烘烤,将脂肪转化成油脂。

    逢山掏出国内烧烤三大料,咸盐、孜然、辣椒面。

    先用小刀在兔肉上划出一道道的斜口,撒上咸盐,让兔油把咸盐化开融进兔肉,等兔肉表面烤出一层焦酥皮壳,撒上孜然和辣椒面。

    可惜在沃尔玛超市没有买到芝麻,少了一点味道。

    本来雷鸟汤就够香了,撒入烧烤料的烤兔香味直接压倒雷鸟汤。

    尤其纳什,瞪大眼睛看着逢山烤肉的动作。

    平时自己烤肉直接把肉放在火上烤,不管糊没糊,最多撒一些盐。

    而Khilla烤肉,随便抓一些粉末撒在兔肉,气味马上变得不一样,仅闻到气味就让人流口水。

    王子、可乐、小狼崽守在火炉边,小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烤野兔。

    逢山用小刀切开兔腿,看到肉的颜色,点点头。

    “烤好了,准备吃饭!”

    话音刚落,纳什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的餐盒,王子和可乐也叼出自己的饭盆。

    只有小狼崽懵逼的左右看看,朝逢山发出嘤嘤嘤的叫声。

    “你身体还虚弱,不能吃辛辣,喝雷鸟汤吧!”

    逢山拿出自己的餐盒,用勺子在炖锅荡了汤,撇开油层后舀一勺清汤,又挑了一些雷鸟肉放到小狼崽面前。

    至于王子和可乐,逢山用小刀刮去兔肉表面的烧烤料,俩活爹各自分到一条兔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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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小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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