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第三十四章 买卖

    下了山,便是江。

    山中无路,冬日封江,便是最上等的好路。

    冰面又平又阔,猛烈的西北风吹走了冰面的雪,露出平滑的冰面。马踏在上面,不是很情愿,明明蹄子上有马掌,似乎还是有些怕。

    杜锋识文断字,识字的都会背上几句“靖康耻、犹未雪”。

    当年宋朝的两个皇帝,就被囚禁在翰朵里卫城附近,古时叫五国城,如今早就不见了踪影,只留下几个土堆。

    翰朵里卫城就在松花江的南岸,西边是从南边流过来的牡丹江、东边是倭肯河,北面是松花江。三面邻水,易守难攻。

    远远的就能看到城寨里冒出的炊烟,远远能够闻到肉鱼的味道,杜锋踢了一脚马肚子,加快了步伐。

    城里简直就是个大杂烩,什么人都有。

    主流是山东榆园军的后裔,剩下的便是朝中斗争被贬于此戍边的官员后裔、不想打猎想当兵混生活的林中部落人。

    甚至还有几个因为分赃不均杀了长官逃亡到这里的哥萨克,教会了这里的人种黑麦俄国人能在雅库茨克那种鬼地方种出粮食,也是本事。

    杜锋家的房子,是整个翰朵里卫最大的,很好认。

    外面堆放着连成一片的木柴,木柴堆上放着一排切成小块的冻豆腐。

    门口,他妹妹杜玲正在那和几个女孩子玩雪。

    杜玲戴着一顶抢来的、紫貂皮的库班哥萨克帽战利品。此时尚且没有库班哥萨克军区,但这种经典的帽子款式已经伴随着东扩的哥萨克来到了这里。

    身上穿着一件皮袄,脚下蹬着一双羔羊皮的长筒靴,未出阁的辫子欢快地随着主人的步伐而跃动。

    十五六岁的年纪,身量未足,欢脱快乐,头顶上的库班帽时不时落下来挡住眼睛,又被她往上拨开。

    也不知道玩了多久的雪,小脸冻的通红。

    看到杜锋骑马过来,嘻嘻哈哈地跑过来,二话不说先把冻的发红的手塞到了杜锋的袖子里。

    “哥,你咋才回来?等你吃饭呢。”

    暖和了一下,把有了些热气的手拿出来,帮着杜锋搓了搓有些冻僵的耳朵,一起进了屋子。

    一进屋,热气就顶了过来。

    烧热的地龙、做饭的水气,一下子就把快要冻透了的杜锋暖和过来了,感觉脸上湿漉漉的。

    杜铃摘下杜锋的帽子,又把外面的皮袍子一起脱下,挂在了一旁,嚷嚷道:“妈,妈,吃饭吧。我哥回来了。”

    说话间,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便从里屋推门出来,普普通通的样貌,正是杜锋的母亲。

    一家人吃饭不在外屋,而是在炕上,放一个小小的炕桌。

    既是因为暖和,也是因为杜锋的父亲杜迁是个残疾。

    几年前有林中部落控诉哥萨克收牙萨克毛皮税。

    这牙萨克毛皮税,原本是金帐汗国收罗斯诸国的贡赋,俄罗斯靠着给金帐汗国收牙萨克起的家,如今有学有样跑到这里来收毛皮税。

    本身翰朵里卫城在这里的作用,就是守卫边疆、收取各个部族的貂贡以示管辖。

    林中部落来告状,杜迁便带人去打,结果乱战中腿中了一枪,骨头被打断了。

    一到冬天就难熬的紧,只能窝在炕头热着,生怕受一点寒。

    一家四口坐在炕上,杜锋按照平日的习惯,先给父亲倒了一碗酒,自己也倒了一小杯。

    饭菜倒是丰富,叫人食指大动。

    一盘冬捕时候抓上来的江鱼,七八斤沉,用老家山东的大酱配上豆腐、猪皮一炖,着实入味。

    杜铃用小筛子为笼、高粱为饵,扣到的一些松鸭。

    剁得粉碎,用萝卜沾去里面的骨茬,细腻的肉配上一点高粱米面汆成丸子,正是一锅好汤。

    一盘炒的酥脆的酱豆子,正好下酒。配上老家味道的山东煎饼,只是缺了点大葱。

    “锋儿,木料都备齐了?”

    杜迁咽下一口酒,咬着煎饼的腮帮子一动一动的,还能空出来嘴说话,可见吃煎饼吃的娴熟。

    “备齐了。鞭也放过了。山神爷也拜过了。”

    “那就行了。忙过今年,到了来年夏天,你便去吉林船厂,准备考试。妈的,要不是我断了腿,何至于混到这种地步?有句古话说得好啊,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杜锋笑笑,熟练地捏了个酱豆子扔进嘴里,咬得咯嘣咯嘣响,骂道:“皇帝说啥是文武艺,啥就是文武艺。谁跟官位过不去?我是一点都不喜欢那些西洋玩意儿,没办法,学不好进不了武德宫。”

    吐槽完,顺手摸过来一张煎饼,卷了一些松鸭丸子,又冲着妹妹道:“铃铛,倒是你,喜欢那些学问。等哥哥我考上武德宫,做了大官,咱们一家子都搬去京城。到时候给你找个好婆家,啥活也不用干,就坐在家里看那些西洋书。京城书又多,保管你看的过瘾。”

    母亲笑道:“看看,这还像句当哥哥的话。铃铛,你听着没,以后你哥要是说话不算话,你就骂他。”

    说话间,外面传来了一阵狗叫。铃铛赶忙放下煎饼,就去看看。

    呼啦一声,门被推开,外面的冷气顿时化作了仙境般的氤氲。还没看清人的模样,就听那个人兴奋不已扯着嗓子喊道:“锋哥,锋哥!买卖来了!买卖来了!”

    一听这话,杜锋立时从炕上跳下,喊道:“老三,怎么个情况?”

    被称作老三的一进门,杜锋的母亲赶忙招呼道:“还没吃呢?吃点吧。”

    老三不是山东人,看了看桌上的煎饼,歪了歪嘴。

    “得了吧,我的牙口实在不会嚼。腮帮子疼。”

    杜铃也知道这人所说的“买卖”是什么意思,赶忙去外面搬了个凳子。两家有亲戚,老三的爹是杜锋的表舅,也没太多的客套。

    见也没有外人,便冲着杜迁拱拱手道:“都尉大人,马粪和车辙子!不少呢。少说七八十辆大车。”

    老三掩饰不住脸上的兴奋,嘿嘿笑着搓着手。

    这消息就像是一枚仙丹,让腿疾数年的杜迁铛的一下坐直了,连声道:“可没看错?七八十辆大车?”

    “不会错的。”

    “好!好!好啊!”

    老三笑道:“这不明年锋哥要去考试了吗?真要是去了京城,没钱怎么行?这些人倒是够意思,知道锋哥要用钱,就给咱们送了个大礼。”

    杜迁连连点头,大为同意。

    这里的军汉们都有永业田,不能买卖,也不用缴纳赋税,只需要服兵役即可,有些像是唐时的府兵。

    对于人数稀少的松花江流域,搞得也是不伦不类的非正规府兵制;辽东以南则是标准的募兵制。

    这里的府兵日子过得尚可,都是小地主,至少也是个自耕富农,而且是免税缴血税的。

    日子虽尚可,可就是缺钱用。

    粮食运不走,也卖不了几个钱,就靠着打猎弄点皮子,换点钱买个花绳布匹烟叶子什么的。

    旁边的林中部落都有朝廷的封官,也不好劫他们,劫了后一屁股烂事,还可能去告状。

    唯独这走私贩子或者商队,简直就是开恩的菩萨、散财的童子。

    这事操作起来也简单。

    谁先发现的,事后分赃拿十人份。

    发现后,派几个好手盯着,如附骨之疽一般跟着,利用地形熟悉的优势,半途杀几匹马,让对方没法休息,拖延速度。

    确定位置人数后,派人回来报个信,这边就集合边军杀过去。

    人少就灭口越货,人多就恐吓威胁分一半。

    谁盯着、谁拖住了,到时候也多分十人份。

    七八十辆大车的商队,纵然不能杀人越货,只要拖住了,派人去一谈,怎么也得拿个两成的买路钱吧?

    到时候如何不分个几百两?

    杜迁一拍手,拿筷子敲了一下桌子道:“你和锋儿带上三五个好手,先找着他们。弄死几匹马,像牛虻马蝇似的跟着,让他们吃睡不宁。到时候咬住了,就叫人来回个信,我这边就带人去。”

    老三点头道:“我也是这个意思。行,那我先回去准备。”

    杜迁饭也不吃了,嚷道:“那还等什么?铃铛,赶紧给你哥收拾一下,准备些吃的。火药、绳子、枪都给准备好。”

    杜铃饭也不吃了,赶忙去收拾吃的用的,喊道:“哥,你先慢慢吃。我这边肯定给你准备的好好的。”杜锋的母亲也不吃了,自去忙碌,冬天出门要准备的东西太多。

    这事,在边军的道德观里,就像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样的逻辑。

    前朝有诗言:各携利刃争相逐,函首忙报将与督。哄然攘臂受赐金,屠尽一家与九属。

    按他们所想,就劫个商队,算个毬的亏心事?

    这些人自觉也比杀良冒功要强,都觉得自己实乃边军道德之楷模。

    杜锋也觉得若是做得成了,怎么也分个几百两,到时候京城居大不易,多这几百两银子可就混的容易些。

    也不想细嚼慢咽了,把个鱼汤倒进碗里,撕开几张煎饼仍在汤里。泡的像是猪食一样,呼噜呼噜地喝了下去。



第三十四章 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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