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人不知,除非己末为。晓红就是想不明白,以前徐凤术家那么穷,四口人吃饭连饭碗都不够用,也没见她老婆有三只手啊。现在她竟然为了一件不能穿的衣服,丢了名声,值得吗?
晚上,妈妈从菜地里回来,她知道这事儿后,也觉得不可思议。她看着前院那扇后窗里透出的灯光,她半信半疑地想了半天才说:“丢了就丢了吧,反正也找不回来了,前后院住着,为了一件衣服闹个半红脸,多让人笑话。你这样捕风捉影地乱猜,又没抓住人家,万一人家反咬一口,你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这女人,骂人跟唱歌似的,整天见人哭穷,不占点便宜,都得急红眼。德了,不就是一件衣服吗,就别她一般见识了,哪天自己进城再买一件吧!”她不是怕聂亚荣,而是觉得自己跟这样胡搅蛮缠的人,也弄不出什么是非来。
“这是姐姐用半个月工资买来的,我就穿过一次,跟新的一样,竟然在眼皮子底下就被人给偷走了!跟这样的人家做邻居,早晚还得防盗,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真是倒霉!”晓红忿忿地说。她两眼通红,恨不得飞过墙去,给那个女人一顿狠狠的教训。
“生气也没招,你又不能上门去要,去要人家也不能承认,再说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算是闹到乡政府去,也是活打官司是不赢,我看,你就别去捅那个马蜂窝吧!既然她有胆拿了你的衣服,就有胆跟你掰扯,惹她干嘛!丢一件衣服,也不能坏了年成。”晓红妈说着,走了出去,她叉着腰站在院子里,皱着眉头看了半天,四周的界墙都一人多高,要想爬墙过来,还得穿过园子,再迈过二道矮墙,才能到院子里来拿衣服。
这要是让院子里面的狼狗看见了,还不得把她扯碎了生吞下去啊!看来,这个贼的胆子也真是太大了。晓红妈在院子里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她回屋后,见晓红还在生气,就劝她说:
“ 偷人不富,宽绰一步,有啥了不起。她还她,我们还是我们,这年头,好人不贴标签,坏人也挂晃,走路不哼哼都是好人。这件事还得三思而行,又不能诬赖好人。如果衣服不是聂亚荣拿走的,这不是屈死旁人笑死贼吗?以后还是多加点儿小心吧!。”
晓红妈想的也不无道理,农村人没什么文化,为了芝麻大的小事儿,两家如果起了冲突,万一谁的脑袋一热,指不定惹出什么祸患来呢。那麻烦可就大了,到时候也不好收场啊。
晓红仔细想想,妈妈说得也对,这件事儿谁都不能怪,怪就怪自己晾衣服的时候,没有把它挂在眼皮底下,这下倒好,给小偷钻了空子不说,还没地方申冤告状去,尽管孙晓红心里很不情愿,也只能是自认倒霉了。就当花钱买了一次教训。话又说回来,谁能想到挂在自己院子里的衣服,都能被人偷走,连看家护院的大黑狗都没汪汪一声,除了左右邻居能走动这么熟,那还有谁?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用一件衣服看穿一个人,像这种雁过拔毛的女人,孙晓红还头一次见到。俗话说,碗边饭也吃不饱人,受穷的命,再能偷也断不了下贱。心穷,就是脑袋上顶座金山,也填不满贪婪的沟壑。孙晓红非常心疼自己那件不翼而飞的衣服,却也没有办法。
至此以后,晓红在胡同里再看见聂亚荣的时候,再也不主动和她打招呼了。抓住一回当百回,就连妈妈跟她交往的时候,也多加了几分小心,生怕她来家里再顺手牵羊拿走自己家的东西。为人失去信用,这做贼的帽子牢牢地扣在她的头上,一点儿也不过分。
这个疙瘩算是结上了,虽然谁也没有声张这件事情,但它让两家的关系也变得紧张起来。
秋风卷起了片片黄叶,随处乱吹。秋收时节,天气忽冷忽热,忽阴忽晴,说变就变。大人们都到地里掰玉米去了,家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老人在家里忙着家务,孩子们因缺少了家长的管束,就像一群散放的羊群,便多了几分淘气和胡闹。
胡同里很静,几个顽皮的小男孩嬉笑着从角落里跑了出来,他们一边打闹,一边叫喊,不是上房檐上去掏鸟窝,就是爬墙头去摘邻家果树上的海棠果,一个个都弄成难看的小花脸,玩得叽叽喳喳的,像是有人给搭个梯子,他们都能闹到天上去蹦迪。
他们肆无忌惮的吵闹声,越来越响,随着飘忽不定的风声,一头落进了二娘家的院子里面。这吵闹的声音,立刻把正在睡觉的大宝给吵醒了。他忽的一声从炕头上爬起来,竖着耳朵坐起来,他眯着眼睛听了一会儿,就爬到了窗台前面瞪着眼睛,傻愣愣地往外看。
二伯父低头坐在院子里,他的脚边胡乱摆着一些刚刚割下来的葵花的花盘,今年的雨水特别调和,园子里面的葵花都长得特别好,花盘割下来个个都籽粒饱满,长得跟盆口大小。此时,他的手里正举着一个木棒,不停地敲打着那些花盘,他每敲一下,就有无数黑得发亮的葵花籽,从他的手边飞溅出来,像小星星一样,瞬间崩落一地。
他的后背对着窗台,在阳光的照射下,一对呆滞的眼睛,透过厚厚的玻璃,直视着二伯的后背,像一双没有光泽的煤球一样,正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愣愣地看着。
他是二伯大女儿的儿子,是先天的智障。他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连吃饭喝水这样简单的动作,他都不能自理。一出生他就是这个样子,他今年都已经二十多岁了,可是他的智商连三岁的孩子都不如。他用一种与生俱来的孤独,静静地坐在那里,没有人喜欢他,也没有人愿意多看他一眼,
老天却有不公,上帝给了他一副健壮的骨架,却没有给他一个完整的灵魂。他每天孤零零地坐在角落里,像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一样,眼巴巴地看着窗外的天空,却不能自己独立迈出一步。即使有人故意训斥他几句,他也笑呵呵地没有任何情绪地像听笑话一样听着开心。
因为二伯的女儿和女婿在城里都有工作,或许他们也是在找理由逃避责任。孩子生下来后,他们夫妻俩见他是个傻子,句商量着把这个累赘送进福利院去,再给他更名换姓,然后残忍地让他待在那里,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二娘把孩子捧在手里,面对这样的小生命,她怎么忍心让他的父母把他送走呢,毕竟孩子跟自己有血脉关系,既然他的爹妈不待见他,她不嫌麻烦,也不嫌累,就坚持着把孩子给抱了回来。
二娘每天一口水一口饭喂他,从不厌烦这个孩子。他在农村一待就是二十多年,可二十多年过去了,他的嘴巴下面依然挂着一个小毛巾,依然淌着川流不息的哈喇子,人长得白白胖胖,脑子里依然空空如也。
这个孩子先天知道烦恼,也不知道忧伤,在他的世界里,永远都是那么单纯,那么幼稚。他整日地坐着,好似没有了灵魂的宠物。他有名有姓,村里的人为了取笑他,都管他叫小傻子,他也不知道生气,还点头答应,只有二伯和二娘管他叫大宝。不管别人管他叫啥,哪怕是故意骂他,他也能哈哈哈地乐出一大串鼻涕泡泡。
午饭后,大宝就一直坐在窗前看二伯敲打葵花盘,他两手扒着窗台专注地看着,从他空洞的眼神里,看不出他脸上的任何表情。
“大宝,不要看了,快过来睡觉吧!”二娘站在他的身后,见他这副呆傻的样子,很是心疼。
“我---不---睡—觉-----,我要------吃-----”大宝指着外面的葵花头,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含糊不清地说着。他每说一个字,就有一串哈喇子从他的嘴角流了出来。二娘明白他的意思,他这是想嗑瓜子。看来他对啥都不敏感,唯独对葵花籽情有独钟。
“你想吃它,也得等姥爷把它晒干了,炒过了才能吃啊!别看了,快点儿过来睡觉!”大宝爱吃葵花籽,还是二娘给他养成的习惯。以前,胡同里有人告诉过二娘,说这孩子脑子不好使,多给他吃点儿炒熟的花生和葵花籽补补,他的脑子就好使了。也不知道这是哪国人的偏方,自此以后,二娘家的园子里除了种花生,就是种葵花。
秋天一到,二伯把葵花头割下来之后,敲下籽粒后,在院子里铺一块塑料布,满院子晒葵花和花生,晒干以后收起来,把它们都装在一个很大的帆布口袋里,留着炒熟以后,二娘一个一个把瓜籽仁从壳里扒出来,给大宝吃。
炒熟的葵花籽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大宝闻到这种味道,他的嘴角就会情不自禁地淌出很多哈喇子。
“大宝,听话,快点儿过来睡觉,要不姥姥生气了!”二娘见大宝不听话,又喊了一声。可能这话喊得有点儿强硬,
大宝一听,显得异常的激动。他张开两手使劲地向玻璃抓去,把头往前用力一顶,他的脑袋“咕咚”一声撞在了窗户框上,他捂着红肿的脑袋咧着嘴巴,瞅着二娘呜呜地哭了起来。
二娘见他鼻涕眼泪和哈喇子一同流了下来,赶忙过来帮他擦嘴。他却死死地抱着二娘的胳臂,狠狠地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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