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至你还记得袭击咱们鞑子的营地吗?”
“记得,在树林的西南方向,大概有5里路左右的距离。刘大哥怎么了?你难道是想……”
“裴大哥意外被捕,我不能装作不知道,我要救他。”
“大哥的想法和我一样,本来我正准备和你告别,前去营救裴大哥呢!”
“幸好你没去,那些鞑子可不简单,一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你独自前去估计你也得搭进去。”刘协说完想了想让陈到把众人聚集到跟前,刘协站在石头上,火光幽幽,刘协雕像般峙立在岩石上,眼神如刀望向惶恐不安的人群。刘协面前,陈到并肩肃立手按刀柄,满脸杀机。
岩石下,从逃出来的100余黄巾精壮和数十名都市逃难者聚集在一起,在草地上排列成散乱的队列。
“锵!”
刘协为了让已经被骑兵吓到心慌的黄巾兵提起士气,反手拔出横刀,厉声喝道:“黄巾弟兄们光和七年(即公元184年),朝廷腐败、买卖官职,全国大旱,颗粒不收而赋税不减,而那些世家不光抢你们的地,还让你们当他们的仆人给他们种地,你们所求不高,只要让全家吃饱饭,有地种,就这两点小小的愿望都不能满足。
为了生存,你们每天起早贪黑没日没夜的种地,只为吃饱饭还有,想娶个婆娘,还因为没有钱娶不到,老人还为了节省口粮大多选着自尽而亡,你等身为子女赡养老人乃是天经地义,然而你们有心却无力饱受内心的煎熬,而那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世家子弟却整天吃喝玩乐,三妻四妾,还不用交税,而你们只能一张薄饼分几天吃,被逼无奈去上山打猎,还要收打猎税、打鱼要鱼税……,连年大旱朝廷不管不问,县令更是增添很多莫名其妙的税收,你们有的为了交税而妻离子散,有的被逼无奈卖身当奴隶,还有的卖儿卖女,被逼无奈你们跟随天公将军张角起兵反抗朝廷……”
“秦警官,这小子是不是疯了,说什么胡话呢?”
“别说话。”
“从你们无助绝望的眼神里,我看到了对死亡的恐惧!我跟你们一样,我也害怕死亡。也许有一天我们会投入死神的怀抱,堕入那寒冷的无尽的黑暗,但是我想告诉你们,绝不会是今天!”
上百头戴黄巾的男子露出聆听的神情。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在逃亡的路上,被骑兵当成箭靶射成刺猬,但是我想告诉你们,那绝不会是今天!”
“也许有一天,我们会被凶残的鞑子砍下头颅,高挂在城墙上示众,但是我想告诉你们,那绝不会是今天……”
“这小子之前不会是干传销的吧!”
“秦警官这事你管不管。”
“如果你现在不想死,最好把嘴闭上。”秦岚翻了一个白眼道。
刘协先是诉说黄巾起义初期的苦难,紧接着有描述新生活的美好,最后在说出自己的目的,黄巾军们的眼神不再呆滞,每个人都是满脸通红,咬牙切齿手中紧紧地握着拳头,此时的刘协在他们的眼中好比天公将军再世。
“如今你们的妻儿老小陷入敌营,身为男儿你们能眼睁睁的让自己的妻儿受辱吗?我要去杀鞑子,有哪个有卵子的与我一起去的?”
“将军,我和你去,我老婆为了救我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要杀鞑子,为她报仇。”
“我也去,他奶奶滴,老子当初跟随渠帅南征北战,没想到被一群匈奴人追的屁滚尿流,真他娘的给祖宗丢人。”
“吾等愿随将军同去……”头戴黄头巾的精壮汉子纷纷回应道。
“我去都疯了,这群古代人都被那个姓刘的忽悠瘸了。”
“如果有人阻止我们,不让我们救我们的妻儿老小怎么办?”刘协厉声喝问。
“杀。”
刘协目光森然望向那些说风凉话的人,振臂喝道:“对,杀他娘的!”
“杀他娘的!”
刘协长吸一口气,最后说道:“现在抓紧时间休息吃饭,有兵器的把兵器擦亮些,没兵器的砍些树枝削的锋利些,三个小时后跟我杀出树林,用你们的刀,用你们的枪,用你们的牙齿,干掉那些鞑子,救出妻儿老小。”
“诺!”黄巾军们山呼响应、眼神炽烈。
吃完饭,除了留下必要的人放哨警戒,其余的大部黄巾军已经就着幽幽篝火进入了梦乡,多一点休息就多恢复一分体力,救人时就多一份希望,至于那些都市的逃难者刘协没有搭理他们。之前虽然说的轻松,可他自己知道,依靠这群残兵败将想要在精锐的后金骑兵手下把人救出来只怕不那么容易,但是裴元绍对自己可是有着救命之恩,自己不能眼睁睁的看他受苦,即使自己此去必死,那他也一定要死在裴元绍的前面。”
夜袭,这是刘协想了很久想出来的办法,如果白日在野外,自己带着这群连武器都不全的黄巾兵肯定不是这股后金军的对手,唯一的选择便是夜战。在古时,夜战稀少,除了很多军士营养不良,犯有夜盲症外,最重要的是夜战的组织难度极高。古时的通讯联络手段落后,也没有完备的地图可供参考,连夜间行军都很难控制队伍的行进方向,更不用说进行战斗了。有着十年的夜猫子生活,对于熬夜那已经是家常便饭,至于那些生活在几百年前的后金鞑子想和他比那是不可能的。
过了许久,刘协抬起头看了看天,此时的血色的太阳被一群乌云遮住。树林里漆黑一片不时还传出动物的叫声,燃起的火光仍未熄灭,刘协的眸子里有幽芒一掠而过,沉声喊道道:“大壮,立刻把大伙叫醒,拿好兵器,时辰到了,立刻出山!”
“诺!”
随后又转过头对刚醒过来的叔至说道:“叔至既然你记得路,你先率一队人先走。”
陈到大声回到道:“诺。”
陈到走在最前面,一直往目标而去,身上背着弓箭,腰上挎着手斧,刘协带着众人尾随其后,手上紧握着自己的长枪,虽大战将要来临,心下却是出奇的平静,或许自己真是适合活在乱世,这种刀头舔血的生涯不但不让他害怕,反让他兴奋莫名。
“他们走了,咱们怎么办?要不要跟着一起去?”
“去个屁!他们这是去送死,你难道想跟着他们一起死去啊!还是等天一亮去军分区比较好。”
“军分区,手枪都变成废物了,去军分区那还有啥用?”
“我现在都能打死一个哥布林,训练有素的关宁军难道还比不上我。”
“你说的也是,也不知道咱们现在离虎山驻地多远,得走多少天能到。”
“甭管了,睡觉吧!说不定明早你一睁眼就看到搜救队了呢!”
“但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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