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淡淡道,“到了。”他打开门,自己先走进去,吴水儿在心里将他骂了一通,也跟了进去。
房间宽敞,装饰低调奢华,属于古色古香的装扮,一眼望去像走进了十七八世纪的老上海,地上铺着毛绒绒的地毯,让吴水儿有些不忍心踩上去。
沈沉姿态懒散的坐在沙发上,面前放着一套价值不菲的茶具,他在泡茶,看到她,他招招手笑道,“丫头,你过来。”
“沈叔叔好。”看到他和蔼的笑容,吴水儿打消了自己不地道的小心思。
沈叔叔长的那么帅,怎么看都不像是坏人好不。
沈沉对沈欢说,“小欢啊,这就是我跟你提到的那个救命恩人,吴水儿。”
吴水儿不好意思的笑,“什么救命恩人,沈叔叔过奖了。”还有韩疯子的功劳呢,她不能把好人好事的功劳都抢了。
吴水儿又对沈欢甜甜道,“欢哥好。”
沈欢只淡淡的看她,微点了下头,脸色依旧冰冷。
这家伙性格也太冷淡了吧,这个样子可不好找女朋友。
“沈叔叔,你儿子跟你性格太不一样了。”
沈沉哈哈笑两声,“他是我干儿子,不是亲生的。”
“哦,我就说以沈叔叔的性格怎么可能会生出来这么个面瘫脸的儿子。”吴水儿自圆其说。
面瘫脸!
还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说他呢。
沈欢瞥她一眼,径直走出了门。
沈沉哈哈大笑,递到她面前一小盏茶,问,“找我有事吗?”
吴水儿这才想起来自己找他的目的,她抿了一口茶,踌躇开口,“我确实遇到一件麻烦事,沈叔叔,在梦想和爱人之间你会选择哪一个?”
她思前想后这个问题来请教他最合适不过,他经历的多,而且又是成功人士,梦想跟现实发生冲突,他应该能给她好的建议。
沈沉也没问她爱人是怎么回事,低头想了一下,才说,“水儿啊,我跟你说说我年轻时候的事吧。”
“嗯,你说。”吴水儿乖宝宝一样洗耳恭听。
“我是美籍华人,从小就跟父母到美国经商,那时候我爸妈在美国摆地摊卖皮带,日子过得很艰苦,我那时候的梦想就是每天能卖出去一百条皮带,这个梦想跟随了我十年,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对一个女孩一见钟情,我记得那是下雨天,我守着皮带摊,蒙蒙细雨砸下来,我着急忙慌的收摊回家,然后她就出现了,她很美丽,穿着紫色的公主裙,金发披散双肩撑着一只白色的公主伞,一看就是富家小姐,她对我微笑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我鬼使神差的点了下头,她就帮我一起收摊并坐上我的脚踩三轮车跟我一起把皮带卸到家里,从那以后我们就认识了,我能感觉到她很喜欢我,而我也很喜欢她,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我鼓起勇气跟她表白,她跟我说她已经订婚了,我当时伤心不已,我当时伤心不已,也没多问什么就掉头跑了,我当时特别自卑,她是富家千金我只是个卖皮带的,我根本不能给她幸福,之后我就不在那个地方卖皮带了,我以为她也没有去找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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