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 第九十三章 明悟

    红尘眼睛忽然有些酸涩。

    不用问也知道,少年流放边疆,一路绝非坦途,多少年时光,他藏在阴影里,苦苦煎熬,会变成现在的模样,也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楚。

    林七低着头,悄无声息,像是陷入亘古长眠。红尘握住他的手腕,低声笑道:“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认得你这个人,知道你这个人,所以我清楚,他们说的那一切都是污蔑,你这样的人不会临阵脱逃,我们一起想办法,你看看,罗娘和小严吃了那么多的苦,还是有未来,你也有,无论你是想洗清身上的污名,还是重振林家,或是要林老侯爷清清白白,顶天立地,我们都帮你……人生在世,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事实就是事实,假象永远不会成真。”

    林七觉得心口酥麻一片,热烘烘的。

    现在是在悬崖底下,上面的杀手也许还没有远离。

    风是冷的,血却是热的,滚热滚热,从头顶一直躺到心里。他从来没有想过,还能有一个人对他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引以为傲,愿意为之献出生命的家族没了,他忠心耿耿辅佐的君王,给他扣上了一顶会让他万劫不复的帽子,十年来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绝望。

    今天终于有人告诉他,一切都会过去,事实永远是事实。

    可是……

    林七有点儿冷,和红尘贴得更近一些,汲取她身上的温暖:“那一年。我和哥哥们随父出征,是皇上亲征,于笙于老挂帅,国师坐镇,本是必胜的一场仗,很多京城的贵公子们都挤进来想分些军功,却没想到本是设伏的爹爹,却误中埋伏,本早计划好要来的援军,一个不见。我拿着父亲给的阴符。于帅的手书,杀出重围去求援,找到九皇子,九皇子答应我马上回去看看情况。立时就派出援军。我心中着急。又信任他,便先行回返和父兄一起杀敌,一直到最后的最后。爹爹还是不信援军不会来,他担心是不是路上出了事,是不是计划泄露,国师他们遇到别的麻烦,他担心皇帝的安危,担心一切,可最后呢,最后我林家军除了寥寥几个没上天狼山的,尽皆战死,爹爹不肯投降,也举刀自裁,唯有我力竭昏倒,埋在兄弟们的尸骨之下,保住一条命,却落得流放的下场。”

    或许早就憋了很多年,林七的声音虽并不多悲愤,却充满了哀伤,“别人不知道,当年的九皇子,现今的厉王总该知道,不是爹爹判断失误,是有人故意不发援兵,不去救援,害得大军惨败,可他什么都没说,一个皇子,一个临阵脱逃的胆小鬼,世人会信谁?”

    红尘心里扑通扑通直跳,她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厉王,未来的太子,皇帝会做出这等事。

    有一瞬间,她甚至不信。

    她自认不会看错人,厉王或许狠辣,或许小心眼,或许在很多地方招人诟病,可他面对外敌时,永远有一股子一往无前的劲头,那是为了打胜仗,狠辣无情,六亲不认,什么手段都敢用的人,这样的人,难道会为了陷害一个功勋彪炳的老王爷,就放任北燕……

    肩膀上一沉。

    红尘怔了怔,伸手扶住小莫的胳膊,他身子很硬,瘦骨嶙峋,一摸全是骨头,冷了点儿也是极正常的。

    月色昏暗,看不太清楚,只是他的皮肤好像泛着青色,清清白白,清清白白。

    小莫的眼睛呼扇了一下,仿佛想努力睁开,嘴唇一动,红尘俯下身体贴过去,就听他说——“为什么?你特别高兴,陛下要封你王爵之位,你还想自己挑选封号,我们给你选了一个‘贤’字,父亲都说,希望你像你母亲一样贤达,陛下都答应了……厉王,厉王,原来你想做厉王!”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于细不可闻,没了声息。

    红尘坐在地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身上的汗一丝丝渗出来,浸透了衣服,冷的惊人。

    上面忽然垂下一条绳索,耳边仿佛有呼喊声,却如在梦中,她什么都听不到,直到脸被一双冰凉的手拍了拍,一抬头就看到林旭的脸。

    他有点儿像上辈子见到的那个师兄了,眉宇间虽然带着愁绪,更多的却是宽和的那个林旭消失不见,现在的他,让人一看就觉得胸口滞涩,难受的厉害。

    &来。”

    林旭跪坐下去,先是伸手按在他的脖子上,良久良久,忽然俯身抱住小莫,硬生生把他扶起,靠在石壁上,又伸手抚平了他的衣角,拢了拢飘乱的头发,清理干净脸上的的血污,轻声道,“小七,我找了你很久,还有很多话想问你,等你醒了,再慢慢告诉我。”

    他的声音特别柔和,也特别美。

    红尘喜欢听,从以前就爱听他说话,爱听他弹琴,现在更爱听了。

    只听林旭声音柔软地和小莫说话。

    &今天开始,你什么都不用背负,林家没人在意身后名,是非功过,自有后人评说,家里的祖母嫂嫂都是豁达之人,外人的鄙夷诋毁,她们一点儿都不关心,等你回去就知道了,如今闭门在家,享受的清净,比以前的忙乱好得多。”

    &娘,叔伯,对你,对我,对所有留下的人,唯一的希望就是我们能好好活着,报仇什么的,没有必要,会做出这等事的奸佞,祸害的是大周的江山,我们林家为大周做牛做马百年,难道到现在了,还为所谓的朝廷去卖命?”

    &过一阵子,我了结段因果,就带你去游历三山五岳,看看这世间风景。”

    絮絮叨叨说了许久。

    “……你现在可真安静,以前我叫你小七。你都要生气的。”

    他终于落了泪。

    红尘走过去,看见了他的眼睛,眼睛里就像漆黑夜幕中最亮的那颗星,虽然闪耀,却如斯寂寞。

    &不能留在杞县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天边第一道红霞升起,林旭的脸又恢复成寻常那般冷静,一伸手,把小莫抱起来,“‘流沙’杀人牟利。从不失手。这次主要目标是他,你是顺带的,下一次就说不定。”

    看了红尘一眼,林旭轻声叹息。

    小莫的身份本来不应该暴露。连他都没查出。可他藏了那么多年。为什么最后却在北燕人眼里露出痕迹。

    他向来细心,不该粗忽大意。

    也许……也许在不知不觉中,他下意识就出了手。因为不允许手上沾满血腥的万明碰触这个女孩子。

    只是一个念头闪过,林旭脑子里很乱,不忍深思。

    红尘看着自己的手指,冷笑——“那又如何?我巴不得他们再来找我!”

    此生一直犹豫要不要进京,要不要去夏家,可既然对方不让她有安生日子过,那就去也得去,不去也要去。

    京城又如何,不照样也是逍遥自在?

    她要夏蝉付出代价,要她所求的一切都不可得,要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红尘一生心怀善念,但佛门还有怒目金刚在。

    她就是迁怒了,那又怎样!

    林旭抱着小莫,上了山崖,举目远眺,火把尚在远处,也无杀手痕迹,才把红尘拉上来。

    不多时,山坡上下来两个黑衣人,看到小莫,二人身体一震,半晌才从怀里拿出一条雪白的绢帛,把人裹住,扛着便走。

    &等。”

    红尘怔怔出神,良久,把视线落在小莫的身上,伸手摸了下他的嘴唇,咬破指尖,把鲜血涂上去。

    &在看起来好看的多。”

    小莫中毒而亡,嘴唇青白的厉害,稍微红一点儿,才有昔日的感觉。

    目送两个黑衣人一刻不停,带着小莫越走越远,冷风呼啸,像是要吹散这天地间最后一点儿热气。

    &要葬他在哪儿?”

    林旭长叹:“不能立碑……以后再葬入林家宗祠。”

    他为小莫挑了个背山靠水之地,未曾立碑,尽量简单,小莫喜欢简单。

    红尘收敛了他的遗物,从他贴身藏的荷包里,拿出一个小人偶,是自己的,乌发如云,眼波温柔,保养的极好,无一丝划痕,显见主人试试把玩。抱住肩膀,她一瞬间觉得这人生寡然无味,重来一次毫无意义,随即又从胸腔里升起巨大的愤怒。

    &决定了,要死的不只是夏蝉,若是厉王果然如小莫所言,是林家之祸的罪魁祸搜,更要付出代价!”

    林旭看了红尘一眼,目光闪了闪,“其实厉王不是……”

    欲言又止,神色却渐渐变得柔和,低声道:“……既然如此,浑水决定要蹚浑水,那我便送你武器一件,既是麻烦,也是护身符,带在身边,一定有用。”

    &说念念?”

    林旭没有说话。

    失笑道:“他还以为我不知道,他看那个孩子的眼神不同,既亲近,又守礼……阑珊书院忽然来了那么多先生,你也过来,厉王也刻意路过,想来想去,也只能是杞县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但世间的宝物,厉王又有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去索取?还有那些先生们,擅长的东西五花八门,无所不包,大约是为了教养什么人。”

    老参它们整日八卦,说于文波一定是个大人物,住的小客栈每日客似云来,阑珊书院的先生们经常围着客栈绕圈,还企图套近乎,偏偏人家理也不理。

    林旭盯着她:“我觉得我师父会很喜欢你。”此事之隐秘无痕迹,是他亲自设计,厉王也仅仅是怀疑,陈念看起来只是个孩子,他猜到很多人身上,就是没猜是一个比寻常同龄的孩子还要迟钝的小娃娃。

    &教导念念两年,认真教,拿出你调教罗娘她们的本事,我要他堂堂正正地立在朝堂上,告诉所有人。他很聪明,很能干。”

    &年?他有七岁吗?”

    &年十二,只比你小两岁。”


    红尘:“……”

    &有,以后他不叫陈念,你给他换个名字。”

    红尘叹了口气,终于点头:“说吧,他是个什么身份。”

    &子。”

    红尘:“……”

    自从她那个玉珏空间莫名其妙地认主之后,别的没变化,就是那些大能说话更无顾忌,她听不懂的也更多。里面还有不少自曝身份的。就出来十多个太子爷。

    所以她现在听见太子两个字,也还是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国的?”

    &周朝自诩礼仪之邦,不会向他国讨要太子为质子。”

    但大周没有太子。如今厉王尚未露出峥嵘。朝中瑜贵妃生下的两个皇子最有竞争力。还是同母所生。

    不过,鬼谷高徒都说念念是太子,他就只能是太子。

    没听见怀中精通相术的书灵。刚才还说陈念的面相虽显贵,却也有不妥之处,林旭一声太子,它就立时改口——“贵气逼人,贵不可言。”

    …………

    时光如逝水,一晃眼,两年光阴匆匆过去。

    大周朝今年乃是大比之年。

    三年一度,世间学子无不关注,朝廷诸公也要操心,天下风流人物汇聚京师,连其他三国都有学子游历而来,以增见识。

    时值腊月,大雪纷飞。

    京城永安的城门前,来来往往的行人马车数不胜数,外地的士子们大部分已然赶至,剩下的除了那些本来家在京城,外出求学的书院学生,与师长同行,便是路途遥远,半路上遇到些许麻烦,再不然还有寥寥几个家境贫困之人。

    不过贫困的不多,这年头能送孩子读书,最起码也要是耕读传家,能有几亩良田。

    书都读了,再困难也要提前把孩子送来,要不然因为路上耽搁,竟名落孙山,那才真正冤枉。

    &爷,总算到了。”

    一个小少年在手心里呵了口气,一团白雾涌出来,稍稍暖了下手,少年身边站着一位年轻的举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这个年纪能中举,绝对算是青年才俊,一袭正经的青色儒装,外面套着褐色的大氅,鞋子略微陈旧,通身书香。

    他本是江南士子,就读一所小书院,只是今年他们书院考中举人的唯独他一个,也没有良朋知己结伴同行,只好带着书童孤身一人而来。

    这一到京城,举目四顾,繁华热闹,一时间却有些情怯,心中忐忑。

    这次科举,若是他不能得中,怕是很难再考下去了,以前还好,父兄都在,他读书也有人支撑,可江南去年瘟疫,家中父兄皆亡故,虽说族人对他还算照顾,但还有一个未满七岁的幼弟要照顾,家中又田地不丰,还有几间商铺必须照料,家中琐事众多,哪里能安得下心读书?

    也幸亏他天资聪颖,过目不忘,读书从来不费力,这才能年纪轻轻便中了举,要再拖个几年,他还有没有能力赴京赶考,犹未可知。

    &兄,怎么这么早就下车,外面冷得很。”

    乔灵均正四下观望,就见路上遇见的那位夏世杰,夏兄骑着马走到近前,他忍不住心下叹息。

    这位夏兄挺热心的,为人也不坏,怜贫惜弱,一路上没少做些施舍穷人的善事,但大约就是气场不和,乔灵均与他呆在一处,总觉得这人习惯把人分出个三六九等,在不同的人面前言行举止完全不一样。

    &带你去我们家别院,今年大比,我家除了我,还有两个旁系的也参加,就住在别院,你也省得找房子,一块儿住过去,离考场近,藏书也多。”

    乔灵均犹豫了下,夏世杰已经跳下马拉着他大跨步地走。

    一迟疑,也就罢了,虽说不想太麻烦人家,但藏书二字,还是触动了下他的心。

    如今科举,一科不过数十人,寥寥可数,但天下士子云集,争夺何等惨烈,若不上心,有才也难中。

    正说着话,后面就传来一阵马蹄声。

    &一让!”

    乔灵均闻声后退,后面就有一辆马车疾驰而过。

    夏世杰扫了一眼:“是于府的。在咱们永安敢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也只有那么几家了。”

    他这话说得平淡,可乔灵均还是从他的话语中听到一丝别扭还有羡慕。夏世杰恐怕也希望自己能在这座京城任意纵马奔驰,而不是像如今这般小心翼翼。

    两个人上了马车。

    夏世杰舒舒服服地靠在软垫上,拿出一瓶酒喝,漫不经心地道:“今年进京的士子虽多,不过以你我的水平,大部分大约都不必放在心上。”

    乔灵均一笑,这一路走来,他已经清楚夏世杰心高气傲的很。闻言也不觉得奇怪:“我大周人杰地灵。不知有多少贤才隐居各地,每次大比都有捷才闻名于世,我算哪个台面上的人物,可是担心得很。生怕不能中。”

    夏世杰登时飞了个白眼:“你就是太谦虚了些!”

    这话才说出口。外面就有人吆喝——“来一来。看一看,薛小侯爷亲著之文章,听说小侯爷三年苦读诗书。进步神速,圣上亲赞,说其无需五年,便能为宰相。”

    &看,再看,妙笔金青新作‘时务策’,陛下命令国子监学子必读的。”

    夏世杰:“……”

    他才多久没在京城?怎么一回头顿时多了这些牛鬼蛇神,难不成万岁最近很闲,还有工夫去吹捧几个学生?

    乔灵均也很好奇,毕竟是远道而来,对名扬京城的才子十分关注。

    打听这个半点儿不难。

    小厮出去转了一圈,就听了一耳朵奇闻异事,这薛柏桥也就算了,小侯爷浪子回头金不换也不是头一天发生,再说,世家勋贵,身份高,自幼就得皇上喜欢,皇帝夸他几句,那就和当爹的吹捧儿子一般,旁人不必太认真。

    到是妙笔金青的来历很神秘,只知道他才到京城还不超过三个月,家中只有一个叔父,一个老仆,还带着一些女眷,听说那些女眷也有很多是要来京城考女学的,到让人摸不清金青和这些女眷的关系,又不好随意打听。

    至于他写的时务策,究竟是怎么让陛下知道,那就比较传奇了,有一日金青在酒楼闹市中作文。

    听说是他家先生要求的,必须在闹市也能心静,写了一篇后,一阵风把文章给吹飞走,正好就落在一出宫办差的太监手中,太监急着去寻微服私访的陛下,一时没注意,就把这篇残篇抓在手里,找到正在厕所出恭的皇帝。

    人有三急,皇帝也一样,这位身上可没带厕筹,平日里他上个厕所,自己都不用脱裤子,何况是这些。

    那太监一急,就把手里的纸递给皇上用了。

    结果这皇帝看到残篇,入了迷,最后完了事儿还是用的太监撕下来的衣裳,一出来就命令太监去寻找后半段文章。

    正好金青也正找他丢失的那些,于是,皇帝微服私访得奇文的消息就这么传开了。

    这是街头巷尾的传闻,谁也不知道真假。

    反正夏世杰脸上又青又白,半晌说不出话。

    皇帝微服私访什么的,还有点儿可信度,那位陛下近来的确经常出宫。

    但后面的也巧合太过,哪个太监敢如此大胆?陛下用的东西,如何能如此的不讲究?一个少年作出来的所谓文章,就能让皇帝欣赏?天下才子送去的奇文好文数不胜数,皇帝有闲工夫看吗?

    夏世杰脑子一抽一抽。

    乔灵均却是镇定自若,对市井传闻不太放在心上,轻声劝慰了几句。

    &是,不该生气,我到要看看金科三甲,花落谁家。”

    很快就到了别院,先帮着乔灵均安顿妥当,夏世杰还在愤愤不平,又被劝了几句,这才皱眉冷笑,“算了,过几日便是我小妹生辰,身在外地,我这礼物还是有些简薄,要再去寻些才好。”

    夏家的千金夏蝉过生日,夏家本来没打算大办,但夏蝉近年来在京城的名声极好,结交的友人也多,来给她贺寿的人更是不少,说不大办,场面却也小不下来。

    安仁坊

    夏家老宅。

    院子里的丫鬟们叽叽喳喳,热闹的不行,陈婉被吵得有点儿头疼,嬷嬷立时站起身要去喝止,她疲惫地摆摆手:“算了,她生日呢,热闹些正常……”

    其实今天是自家亲闺女的生日。(未完待续。。)

    &想打我的亲,轻一点儿啊,小心手疼!



第九十三章 明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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