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民国时期特有的。
不过现在的并不如之后的军阀混战之后的风光。
的大规模出现是因为驳壳枪的大量在中国这个军阀和民间的使用。
这驳壳枪在中国的流行程度,简直可以用无所不在来形容。
从清末到民国,中国人以普通手枪几倍的价格,将全世界70的驳壳枪都买回中国。
光是运费,中间商费用等等就花费1亿美元,那时的1亿美元,是可以买十几艘大型驱逐舰的。
外国人为什么不喜欢驳壳枪呢,简单说就是,价格太贵,重量太大,外形庞大。比手枪威力大,比步枪威力小,上不上,下不下,如同鸡肋。
但是自20世纪初毛瑟手枪传入中国后,很快受到国人无比的青睐。不管是正规军、游击队,还是地主豪强的私人武装、打家劫舍的绿林豪杰,都以能够佩戴毛瑟手枪为荣。不论其装备的数量,还是发挥的程度,都是任何一个国家和军队所无法与之相比的。
佩戴德国造驳壳枪,已经成为一个带枪人身价的象征,这大概就和现代人开什么车,是不是原装车才算牛气一样的道理。
于是德国毛瑟厂商投其所好,在后来生产的毛瑟手枪上,不仅有毛瑟厂的厂徽标志,还用汉字打上“德国制”三个字以为标榜,其生产和销售的目的,不言自明。值得注意的是,打上“德国制”字样的毛瑟手枪却未必全是德国制,也有假冒。有的是别的小国家假冒,但他们打上汉字的“德国制”字样,其销售的对象却同样是瞄准中国的。
中国人为什么喜欢驳壳枪呢?
和那个年代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当时的中国,是半殖民地的社会形态伴随着长期不间断的战乱。长达近半个世纪的战乱,此时中国军阀部队都面临着严重缺乏自动武器和火炮的客观情况,另一方面,士兵不是强征的壮丁,就是各种破产农民,赌徒,烟鬼,二流子。
基本上,都没有接受过严格系统的军事训练。他们只是为了在军队混口饭吃,拿点饷银吃喝,领取部队配发的一点劣质烟土,战斗顽强性也很低。
在这种情况下,驳壳枪的威力就显露出来了。
军阀士兵作战意志相对较差,步枪射击精度更差,而且很多土杂部队装备的都是作坊私造步枪,或者膛线损伤老旧步枪,因保养不佳,步枪的性能下降,这些破步枪再搭配土造子弹,其有效精确射程并不比加上枪托的驳壳枪远多少,所以,才可以与步枪兵对射。
综合来看,当时一支由勇敢士兵组成的突击队手持可以快速发射的驳壳枪,不顾一切的发起冲锋,可以在战场上取得惊人的效果。
以北伐时期的叶挺独立团来说,这样一支人枪都超编制配备的部队,一直打到武昌城下,重机枪不过数挺挺,花机关(德国造mp18冲锋枪,因枪管外散热孔而得此俗名)不过数支,轻机枪一挺也没有,半自动的毛瑟手枪便成了北伐军的利器。当时的敢死队就是每人一支驳壳枪,几枚手榴弹爬上武昌城的。包慧僧在回忆录中说过,黄埔学生军东征时,叛军最怕的就是学生军的驳壳枪,因那时机枪少,步枪发射速度慢,而每个连的九支驳壳枪却可以半自动发射,容弹量也比步枪多一倍,当然是了不起的了。
而在擅长近战的西北军中,更是重视毛瑟手枪,从军到旅的各级长官,都直接控制着从团到连规模的,每到战斗的关键时刻,便成为一张王牌。1926年国民军与晋军战于晋北,石友三部曾一次集中3000人的敢死队,每名队员一把大刀,一支盒子炮,可见其装备数量之多。
中原大战之前,西北军还曾编有手枪旅,后来由西北军分化出来的韩复榘第三路军中,也长期地保持着手枪旅的建制。几千人的部队,全部以手枪作为装备,这怕是在世界军事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同样是以近战为主要作战方式的红军中,毛瑟手枪也被大量使用。
宁都起义后任红军第五军团军团长的季振同,起义前任***军第七十四旅旅长,该旅前身即为西北军冯玉祥之手枪旅,起义时,绝大多数官兵仍保持着手枪旅的三大件:盒子枪、步枪、大刀,后该旅全部加入红军。
红二十五军中也曾编有手枪团,是军长徐海东很惹眼的一个亮点。持毛瑟手枪奇袭、突击,在红军的战例中非常普遍。创造了惊人奇迹的抢渡大渡河的十七勇士、飞夺沪定桥的二十二勇士在突击行动时,便每人配备了一支毛瑟冲锋手枪。
驳壳枪也是高级将领最后的防身武器,军阀混战时期,身为直鲁联军副总司令、统兵数十万的褚玉璞,经常手持两支匣子枪上阵搏杀。
民国时期热河的两大匪首李守信和白凤翔,更是对毛瑟手枪爱到须臾不可离的地步。抗战前后,二人先后投敌,一个当上了伪蒙古军的总司令,一个当上了伪东亚同盟军的总司令,各辖五个师的兵力。就是在这个时候,身边一直有大量亲随卫队的情况下,李守信身上也一直携带着两支二十响的快慢机,白凤翔更是连睡觉时,两支二十响也别在腰里,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么多年带惯了,不带睡不着。
连张作霖在做到安国军大元帅后,身为一国元首了,随身也一直带着一支长苗盒子,其在皇姑屯被炸时,这支长苗盒子枪就在身边。
朱德在井岗山斗争时期,每遇战斗最紧张时,往往持毛瑟手枪亲自带队冲杀。叶挺在皖南事变的突围战斗中,也曾手持二十响出现在最危急的时刻,亲手射杀敌兵。
红军西路军五军团军团长董振堂将军牺牲时,双手仍各持一把打空了的匣子枪。长征途中,朱德身上,一直有两支毛瑟手枪和一支小手枪与之形影不离,刘伯承则随身带了包括两支毛瑟手枪在内的五支手枪。
在当时的中国,不仅仅高级将领的卫队和基层指挥员更是大量配备驳壳枪作为自卫武器。1924年孙中山北伐韶关时,曾带两辆铁甲车(属大元帅府铁甲车队)随行,两辆车上配备了手提机枪18支和驳壳枪250支。直系大帅吴佩孚身边长期有一支几百人的卫队,主要配备就是驳壳枪。平时,卫兵佩戴驳壳枪这种大号手枪,显得很威风,对外人有震慑作用。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大批卫队使用半自动和自动驳壳枪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击退敌人,保护要员撤离。
驳壳枪之所以,在中国大肆流传,还与中国特定的战争样式相关。中国的军事斗争,自古就与西方有很大的不同,在“奇”与“正”的利用上,中国更注重以奇制胜。到了二十世纪,包括抗日战争的敌后战场在内的近半个世纪的战争,多数是非常规战争。
不仅仅是作战和防身,驳壳枪在中国还广泛的用于特种作战,比如1926年,东北海军沈鸿烈就在直鲁联军司令张宗昌的掩护下,带着上百名驳壳枪手袭击抢占渤海舰队的旗舰,将渤海舰队缴械。驳壳枪更是形形色色的暗杀者和土匪们的最爱,方便携带,威力大,可以半自动发射。
抗战时期,对于活动在敌后的我各抗日游击队、武工队来说,既便于携带,又有很强火力的毛瑟手枪,就更是勇士们的必备利器。就象左轮手枪对于美国西部牛仔一样,毛瑟手枪也已成为敌后武工队员的最明显的标志了。
敌后游击战最主要的作战样式就是;化装奇袭、伏击、村落战、地道战、挑帘战等小部队的作战行动是敌后抗日游击战的主要战法,在重武器与自动火器严重不足和重视轻装机动的游击队中,毛瑟手枪便成了游击队员得心应手的最好伙伴。
除了中共所领导的人民战争是以游击战为主要作战样式外,既是军阀之间的战争,“奇”战,仍占据有相当大的比例。因为各派系之间完全是为了一已的私利而战,谁是敌人谁是盟友全无原则,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是其主要特点,今天是朋友,明天就成为对手,刚才还在推杯换盏,转眼就是刀光血影。在一部民国军阀史中,有数不清的“鸿门宴”式的战斗,如冯玉祥之诱杀郭坚、宝德全,张培荣之诱杀孙美瑶,刘郁芬之诱杀李长清、方振武之解决徐寿椿等,无不是在谈笑之间进行的。
进行这样近距离的搏杀,除了冷兵器外,还有什么能比得上既便于暗藏携带,又使用灵活,还具有密集火力的驳壳枪更合适的呢。“鸿门宴”到不一定每天都有,那些见惯了“鸿门宴”的带兵官们却不可一日无备。就连与冯玉祥携手组织抗日同盟军的方振武在到冯的住处开会时,也要随带两卡车的护卫。二人一个是同盟军的总司令,一个是前敌总指挥,在当时既要对抗日寇,又要对付***军的内外压迫之下,尚且如此,其它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因为这个特点,各大小军头身边都有人数不等的卫队跟随,而卫队的装备则毫无例外的全是驳壳枪。因此,军官的卫队也称。抗战时光荣殉国的川军第三十六集团军总司令李家钰将军,在与敌遭遇时,日军就是从那众多而又密集的驳壳枪声中,判断出对方必是一名高级军官的指挥机构,从而调重兵加紧围攻,倒至了李家钰的牺牲。著名的“西安事变”,虽无大的战斗,但仍有流血冲突,即张学良卫队与蒋介石卫队的战斗,在这场不大的战斗中,又主要是驳壳枪之间的较量。
驳壳枪在中国被广泛的使用于非正规作战。
抗战后,大型正规战盛行,驳壳枪开始衰落
驳壳枪的没落,虽然驳壳枪在敌后战场还能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正面战场,驳壳枪的作用却在迅速下降。装备驳壳枪和大刀为主的,军阀混战时代的精锐部队,手枪团,手枪旅等大编制手枪单位,开始迅速消失。
其原因是,日军不是贵州的双枪兵,也不是镇嵩军那样的乌合之众。按中国编制来说,日军1个步兵师都配备着一个炮兵团,此外,步兵团和步兵营也都有自己的火炮。在战场上重火力密集准确。步兵大队以下轻重机枪和掷弹筒数量大,无论军官还是士兵都受到过长期残酷的军训,同时战斗意志极强。手枪团拿着50米内才能显威风的驳壳枪,要想突破数百米开阔地带,非常困难。抗战中,日军的掷弹筒让中国军队非常头疼,战场上,隔十几个米就有1具掷弹筒,这种每分钟最大射速18发,发射手榴弹和威力两倍于手榴弹的掷弹的小东西,覆盖着几十米到几百米的冲锋道路,极大程度上,压制住了中国军队依靠人多发动的敢死冲锋。
进入到解放战争,双方敌我分明,不再有军阀时代的互相暗杀。高级将领大多不再需要随身带着上百人乃至几百人的手枪卫队。
解放战争以大规模战役为主,武器上有大量美国武器和日本战败后留在中国的各种武器。一个普通的步兵连就有9挺机枪,远不是北伐战争时代,1个团没有1挺轻机枪,北洋军集结2万精锐在武汉战场,也只能摆出100挺机枪的时代了。
一个战役动辄十几万人乃至上百万人参加,投入各种火炮上千门乃至数千门。即便投入敢死队,也不再是大刀手枪,大吼一声,光着膀子冲,而是在机枪迫击炮近距离掩护下的突击队,依仗地形,匍匐前进,跳跃攻击。
于是,毛瑟手枪开始逐渐的退出主战场,但在解放战争的敌后游击战场和一直持续到解放初期的剿匪战斗中,毛瑟手枪仍旧在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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