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丑大口大口的扒着碗里的白米饭,配着一根猪肉香肠,吃的香甜满足。笔神阁 bishenge.com
他没有名字,只有这么一个外号。
流浪者们大抵如此,很多人都只有个外号,而没有名字。之所以叫阿丑,是因为他他长得丑,本就不算好看的脸上有许多小时候就一直存在的肉疙瘩,足以吓哭小孩。
虽然长得丑,但在这个老汉克领导的聚集地里,他的地位并不低。一个是他很有一好箭术,因为火枪的存在早已没什么人使用的弓箭,在他手里立功无数,射死了不少野兽,给大家吃的饭里加餐。另一个就是他很容易满足,只要吃饱喝足,也没有其他的要求。按理来说,他不需要待在一群流浪者之中,随便去端镇找个帮派加入,过的肯定不错。但他却从未有过这种想法。
二十岁左右的阿丑身材还算健硕,毕竟作为几千人里面武力最强的一个,他吃的是最好最多的。
阿丑身矮腿短,但手臂却很长,这是他的资本,因为这个,用起自制的长弓来,得心应手。
其他人想学这本事,他也不吝啬,可没人能够学到他十分之一的本事,或许也是因为他不太会说话,不是个好老师。
饭刚刚吃完,满足的拍拍肚子,就听到窝棚外,有个声音喊着:
“时间到了!都来集合!”
那是老汉克的儿子,道奇的声音。
说实话,阿丑不太喜欢这个道奇。首先此人喜欢搞些特殊化的东西,大家都在忙碌于生存的时候,他大部分时间都只是动动嘴皮子。另外,这个人虽然是老汉克的儿子,但是也不知是不是小时候是贵族的原因,阿丑感觉他看其他人总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而老汉克就不是这样,虽然现在年纪大了,干不动力气活了,却也没有天天躺着等吃等喝,总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至于集合的事情,阿丑当然知道。
他刚刚狼吞虎咽塞进肚子的饭和肉,都是一个叫卡西利亚斯的人给的,而既然吃了人家的东西,那就要给人卖命,更何况不只是男人,连孩子和女人,也都有充足的食物。
这都是卡西利亚斯先生给的。
这两天,他们不再需要习惯性的翻找恶臭的垃圾,抢夺新倾倒的新鲜“宝物”。
这种日子,就像做梦。
仔细的扒完最后几粒米,将缺口的破烂瓷碗往旁边稻草堆上一扔,阿丑拿上自己的长弓,推开简陋窝棚的门,钻了出去。
男人和大男孩们,站在一处,在一个金发少年的指挥下排成队。
据说,卡西利亚斯先生要组成一个商会,而他们就要为这个商会工作。具体的细节,阿丑不是很了解,他也没有问过。
反正,干什么都行,能吃上香喷喷的米饭和肉,就是他心中最好的生活了。
人们被分成两边。
一边是瘦弱和年纪比较大一点的,另一边则是强壮一点的和所有的半大小子。
看到阿丑时,金发少年问了一下他的弓箭,似乎对这种少见的武器很是好奇。说实话,这粗糙的木棍制作成的长弓,和头上绑了些铁钉或者其他尖锐物体的弓箭,粗陋至极...
金发少年自然就是霍克。
他颇有兴趣的问了几句,之后便让这位身材有些矮小,但是又长又壮硕的手臂让人印象深刻的阿丑站到了半大小子们的队伍里。
亚斯老大说得很明白。
把那些年轻的,身体还不错的都挑选出来,进行训练,作为最初的班底。即便短时间内这些人不可能训练出什么成果,但是只要学会了开枪瞄准,依靠沙漠之鹰就能形成很不错的战斗力。
这部分人的名额,有两百个。
然而最终挑选完之后,符合条件的居然只有七八十人...
流浪者们过的生活,霍克自然清楚。这个结果,其实比他料想的还好了一点,最后他只能从另一边挑出稍好一点的补充进去。
费了不少时间,凑齐两百个人。
霍克带着这两百个人出发,至于剩下的这些男人们,卡西利亚斯的意思是不用着急,先把武力搞起来,其他的都可以先放一放。
至于目的地,是靠海的一处荒废的村子。
类似风车镇这种建立在海边的人类聚集地,哥亚王国有很多很多。其中有的发展的不错,甚至变成了小的城镇,就像风车镇一样。自然也有很多只是穷苦渔民的小村落,甚至不乏许多已经废弃的存在。
为了哥亚王国的繁荣,很久以前,原本坐镇王国各处的贵族们或许是想要模仿天龙人的生活方式,全都聚集到了王都这一个地方,相应的也有许多人被强行迁徙到了王都,很多流浪者,便是这些迁徙的平民们的后代。
直到现在,这种行为也时有发生,并不断制造出更多的流浪者。
贵族们想的很简单,那就是要有足够的人为自己服务,就像天龙人数量庞大的奴隶一样,能在王都生存下来的都变成了中心街的平民,生存不下来的,关贵族屁事?
这荒废的村子,既不需要跨越大山,也不需要穿过丛林。
向着王都和戈尔波山相反的方向,离开垃圾山几十里路,便可以远远看到连接蓝天的海平线。
这两天里,霍克已经把这里修缮了一下,运送了各种物资。
中午时分抵达此处,霍克就开始了既定的计划。
这是卡西利亚斯说给他听的,也就记住了个七七八八。
两百个人并不包括道奇,按照卡西利亚斯所言,从现在开始霍克才是他们的领导者,中间不需要多出一个道奇来发号施令。
在海边不远,有新建的靶场。
打开一路带来的两口板条箱,霍克将一把把银色的沙漠之鹰送到他们手里。
阿丑拿着这东西,触摸着冰冷的枪身,听着霍克讲解使用的注意事项。
众人面前的靶子,距离是三十米。
在这个距离上,画着一圈圈红色同心圆的木板就已经显得很小了。可能许多人不知道一百米究竟是个怎么样的距离,实际上,百米之外的人,在抢手的眼中,已经不比蚂蚁大出多少,用这个距离训练一群从来没有摸过枪的新手,不太现实。
再三考虑之后,卡西利亚斯决定用三十米就够了。
手枪本身有效杀伤也就百米左右,沙漠之鹰又是出了名的后坐力巨大,五十米就别强求了,三十米能够打准的话,已经实属不易。而这在实战里面,已经足够。
等一会有了步枪,在考虑一两百米的枪法训练。
霍克示范了一下姿势和要点,并且开了一枪,他虽然没什么枪法天赋,现在三十米的靶子也能够打中,至于能不能十环,就看运气了。
沙漠之鹰的巨响,还是吓了这群人一跳,一时间都有些畏缩不前。
阿丑第一个走到了规定位置的石墙前,双手举起沙鹰,尝试着打了一枪。
第一枪,便打中了靶子。
这赢得了霍克赞许的眼光,也让其他人都开始跃跃欲试。
但阿丑摸着自己略有酸麻感的手腕,感觉自己不是很喜欢这种武器。
还是他的弓箭好,至少不会震的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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