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我结交了一个坏伙伴,我可是被他给害惨了。本来,要是有得选择,我当然不会跟他交朋友了。可是,没办法,谁叫父亲要做生意,我们只好离开了香港,换了新房子。我们家周围就他一个小孩跟我差不多大,我也就只好凑合着,将就点了。他可真是个不让人省心的家伙。他结交了好多的猪朋狗友,他爸妈可真叫他给气惨了。他是要多顽劣有多顽劣,要多无知有多无知,但不是傻得可爱,而是傻得可恨。
对于他的罪状,那简直就是罄竹难书,当然,这么说可能有点夸张了,但你知道我想表达的意思就好。
别的不说,就说我还记得的几件事,那已经足以让人恨得将他抽上一顿了。他们家在马路边,门口时常有几个摆摊的小贩,这些小贩时常卖一些蔬菜水果之类的东西。这个坏家伙不找年轻的下手,总是专挑老的,人家一共就摆了十几个番薯(那是用了多少汗水换来的收获,我爷爷是农民,这我还是知道的),他趁人家眼色不好,一偷就是六七个,偷了之后还洋洋得意地告诉我他是怎么偷的,还将番薯烤好送给我吃。这小子可真讲义气,可他不是个好小子,这是谁都知道的,谁稀罕他偷来的番薯,他要是真讲义气,他就去买几个嘛,反正又不是买不起。可是,他就不,他宁愿把钱留着让蟑螂啃,让老鼠咬,他就不买,什么都用偷,我真当心有一天他会被大人打断了手脚。哎,没办法,人要是傻起来,还真是没办法。他也真是傻得可以。
更让人可恨的事是他还跟别人打赌,让大家猜他爸爸车下的电池值多少钱(他爸爸是开三轮车的)。有的人说是二十,有的人说是十,有的人说是五,他偏偏要说是二。大家不信,争论着。为了验证他的猜测,他就将他爸爸车下的电池拆下来拿到废品收购站卖了,他卖电池的时候我就站在他旁边,他是这样偷偷地跟老板说的:“给我两块钱就好。”因此,老板就给了他两块钱。做生意的能少给谁会多给呢?
有一次,他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口渴。他身上没带钱,为了买瓶水喝,他就将书包里的书本拿到附近的废品站卖了,换瓶水喝。回家后,他就骗他爸说书本丢了,还让我作证。为了这个小子,我可没少说谎,哎,想想小时候的我也跟他一样傻。
最可恨的是他还让我们偷看他姐姐洗澡,这可不是件小事,这要是被人发现了,那可是要被骂个狗血喷头,打个落花流水的。他在墙上挖了个洞,让大家轮流看。我排最后一个。虽然大家都是小孩子,但对于异性多少是有点好奇的。而且,他的姐姐很美,不是一般的美,作为小孩子的我们那时候不知道怎么形容美这个东西,我们只知道看着他的姐姐大家都是不愿意眨眼的,深怕一眨眼就看不到了。于是,大家的头都情不自禁的往那个洞口望去。快轮到我时,我不敢看,一来是因为他姐姐太美,我怕我看了就失去斗志了。古人不是说吗,女人是阴柔之物,美人更是这其中的佼佼者,近此物者必将失德丧志。二来,我害怕被他爸妈杀了,他们就这一个女儿,要是被我们看了,那还得了。于是我就跑回家了。幸好那一次我跑回了家,因为他们被发现了,这后果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自这件事情之后我就不跟他玩了,再跟他玩下去我可能也会变成人们眼中的人渣的。而且,极有可能被人们剁成肉酱。后来,我听说他姐姐结婚了,嫁的是当初那个最后偷看他洗澡的人。我很疑惑,他姐姐那般如花似玉般的美人儿怎么会嫁给那样的一个小流氓。哦,不好意思,说错了,他姐姐嫁给那个小子时那小子已经是大人了,所以是大流氓。早知道他姐姐会这么选择,我就不走了。
八岁,我第一次参加演讲比赛,在比赛之前,我们全家都幻想着我上台领奖的情景。哇,台下掌声如雷,崇拜着缠缠绕绕,尊敬的校长大人走到我跟前,亲自将奖杯授予我,告诉同学们我是本校的骄傲,是祖国的未来。哇,那是多么大的荣耀啊!
事实呢?事实是这样的,我得了第七名。你是不是想说第七名其实还可以?你不妨先问一下比赛的人数好不好?让我告诉你,比赛人数是八人。没错,你没有听错,确实只有八个人,小学校嘛,哪里有那么多的人具备演讲能力呢?敢参赛的同学就已经不错了。
9岁,我有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知己,我们一起写作业,一起踢球,一起玩纸牌,***珠子。本来,一切都很好。可是,这知己却偏偏成了后来的情敌。他乡遇故知,故知是情敌,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哎,对这件事我就不说了。原来那个女孩9岁时跟我们就是同班同学,我却一无所知,这才让那小子捷足先登,抱得美人归。
十岁,我想发明个东西,更准确的说是发明一双鞋子。我要发明的可不是一双普通的鞋子。因为学校建在山顶,走路太累了,我就想能不能发明一双鞋子,只要按一下开关它就会按照我的意思走。鞋子要自己走,首先当然是要轮子嘛,所以我就给鞋子安上了轮子。轮子要自己走,当然需要动力嘛,所以我就读了奔驰老哥当年发明奔驰的相关资料。可是后来,我发现我太重,开关按下去之后,轮子根本就不动,所以我就放弃了。没办法,我只好老老实实地走路上学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基本上,要是尝试一次不成功的话,我就放弃了。那些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你是不用说给我听的。
十一岁,嗯,十一岁好像没什么要说的,如果非得凑件事的话,那就是我又有了个妹妹。
这个妹妹不是我的亲妹妹,她是妈妈的同学的叔叔的老板的远方亲戚的女儿,他们照顾不了她,我的父母又想多要个女儿,所以他们就将她送给父母了。你可能不了解,别人的家都是重男轻女的,我家却是重女轻男的。如果是儿子生的孩子,也就是内孙,爷爷奶奶基本上是不疼爱的,甚至是不爱的。因为孩子是娘生的,不是爹生的,他们老一辈的是这么想的,娘生的是娘的孩子,只有自己的女儿生的才是自己的孙子。不过,我不怕,我不怕多一个妹妹来跟我抢爷爷奶奶的爱,因为我从来就没有爱过爷爷奶奶,我有姥姥疼,我怕啥。多一个妹妹而已,就算多十个,一百个,也跟我没关系,他们分不到姥姥对我的疼爱。为什么我这么自信?因为我爱姥姥,我天天抱着姥姥的肚子睡觉,我和姥姥之间的感情是谁都无法替代的。哼,不信,你瞧,姥姥临死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在她身边,可她唯一想见的人却是远在异国他乡的我。我永远是姥姥心中最最疼爱的小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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