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630之崛起南美 第一百三十六章 天雄三镇(三)

    骆马(学名:viugnaviugna):是骆驼科、羊驼族、骆马属的大型哺乳动物。是骆驼科的动物从北美洲进入南美洲的一支的后代,体型较小,无驼峰,分布于安第斯山区和南美洲南部的草原、半荒漠地区,该属仅有1种、2亚种,是野生动物,和人工饲养的大羊驼及小羊驼并非一种动物,分属不同的属。骆马毛在羊驼毛中最粗最长,弹性较差。绒毛的细度为25~35m,刚毛为150m。长度为200~。

    骆马除野生种外,还有相当数量的驯良种,被印第安人广泛地用作驮役工具,就像中国农民驾驭小毛驴一样。

    外形特征

    骆马体长125-190厘米,肩高70-110厘米,尾长15-25厘米,重量35-45公斤。是骆驼家族中最小的成员,骆马被认为是野生的羊驼的祖先。它的脖子和****像骆驼,体型像小马,性情温和。头部大,楔形,耳朵幅大,三角眼,有一个长长的脖子和腿,它善于用脚底和脚趾,以便在岩石和砾石获得站的更稳。骆马的毛长而细软,颜色有纯白、黑色、黄褐色等。头部的皮毛从黄色到红褐色,在颈部融合成一个苍白的橙色。有30厘米长的柔滑的白色长鬃毛覆盖****,身体的其余部分的皮毛柔软,长度统一。背面是浅棕色,腹部部和侧面是肮脏的白色。[1]

    栖息环境

    性喜高寒,多栖居在4000-5000米的高山之上,特别是巍峨绵亘的安第斯山更是它栖息生活的故乡。[2]

    生活习性

    骆马是秘鲁、玻利维亚、阿根廷和智利的安第斯山区海拔3500至5750米高的半干旱草原上特有的动物,能够在空气稀薄的高山上驮运货物,它的肉可以食用。皮可以制成皮衣、皮帽,毛可以制成毛织品。

    骆马以群体生活为主,每群有5-15只。拥有类似骆驼般的习性,耐饥早。忍劳累。在山间崎岖的羊肠小道上,它行走自如,而且能连续行走五天而不疲倦,而且整休一天又可继续上路。每群都有个首领,成5-15只一群,由一只雄兽率领其它雌兽。拥有高度的警觉性,在行进时,首领总是在后面压阵并担任警卫。一旦嗅出异昧,它便立即高鸣起来,督促全群速逃。在遇到危险时,雄兽发出警报,同时挺身向前护卫雌兽后退。它们在海拔4500米处奔跑,每小时可达47公里。其视觉发达,听觉中等,嗅觉最差,动作优美。几乎只吃四季皆有的低草。[1]

    分布范围

    分布于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秘鲁和厄瓜多尔。[3]

    繁殖方式

    雌性骆马的妊娠期持续330到350天,一胎只产一仔。从小腿产出到整个生产过程用15分钟。仔兽出生后便可站立行走,其后四至九个月内母骆马负责养育幼仔。10个月后,亚成年雌性留在族群内。亚成年雄性离开族群。或单独或加入由一群单身雄骆马组成的光棍群体。性成熟期一年,寿命15-20年。[1]

    亚种分化

    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n)ver.:2008年哺乳纲红色名录低危(l)。[3]

    据历史记载,骆马和印第安人很早就发生了密切联系,古印第安人以骆马作为最好的纳贡品,把它当作神圣的动物,绝对禁止狩猎和屠宰。只是每年6月24日祭祀太阳神时,在隆重的祈神仪式上,才把整匹骆马活活投入江湖之中。到了16世纪上半叶,仅秘鲁就有150万头以上。可是自从新老殖民主义者侵入南美洲后。骆马遭受滥肆捕杀,数量大大减少。整个南美洲仅剩下5万多头。骆马所以遭受如此厄运。就是因为它是一种珍贵的经济动物。尤其是它那色泽鲜艳、纤维坚韧的软皮毛“拉拉毛”(秘鲁历来如此称呼),每年都给这些国家带来了大笔外汇收入。成为世界兽毛市场上的佼佼者。骆马每匹一年可剪毛1千克左右,纤维长达7厘米,是毛纺业的上等原料,在国际市场上享有盛誉。秘鲁用骆马毛织制成的一种披肩“蓬乔”,上镶各种漂亮的花纹和图案,中间有个圆孔可以套在人的脖颈上,是秘鲁男女老幼最爱披戴的御寒之物。[2]

    骆马在秘鲁等国已吹响了“保护”的号角。政府开始规定禁止捕杀骆马的保护条例,对所有捕杀骆马者实行严厉的惩罚措施。今日,骆马在秘鲁已被视为“民族的象征”。在红白两色相间的秘鲁国旗上镶嵌着一个端庄绚丽的图案,图案的一角就矗立着一只淡褐色的骆马,它在蓝天的衬托下显得特别优雅矫健。此外,秘鲁的硬币上,商标上,也经常画有骆马的形象。[2]

    野生的反刍动物骆马,如何驯化成家畜,很早就是养畜专家们注意的问题。远在西班牙殖民主义者来到美洲之前,骆马就已成为那里唯一的驮役了。据典籍记载,16世纪以来南美洲既无马,又无牛,甚至任何一种大牲畜都没有。因此那时驮运东西,除靠人力外,就是靠骆马了。可见,骆马在美洲历史上,曾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2]


    大羊驼是南美体重最重、体形最大的南美驼马。长长的四肢、凸起而弯曲的耳朵是它区别于南美其他驼马的主要特征,早在印加文明之前就一直被当作运输工具。大羊驼有两种:kara和hau。大羊驼毛质粗糙,远不如羊驼毛,然而如果去除羌毛后,大羊驼绒毛也有羊驼毛那样柔软。世界上65%的大羊驼生活在玻利维亚的安第斯山脉的高原地带。

    介绍

    大羊驼(lamaglama),又名家羊驼,是南美洲的骆驼科。和多种相似动物合称为骆马或美洲驼。在印加帝国及其他安地斯山脉地区是原住民广泛蓄养的动物。在南美洲及部分中美洲,大羊驼是用来背负重物、制造纤维及作为食物。

    基本特征

    完全成长的大羊驼全高1.6~1.8米。它们重约127~204公斤。初出生的大羊驼重约9~14公斤。大羊驼是群居的动物,喜欢与其他的大羊驼组成族群。大羊驼所生产的纤维非常柔软及没有羊毛脂。它们在几次尝试后就可以学会东西。非常聪明。它们可以背负其体重的25~30%的重物行走几里路。

    大羊驼在4000万年前源自于北美洲中央的平原。它们在约300万年前的南北美洲生物大迁徙迁往南美洲,并亚洲。在冰河时期。它们在北美洲消失。直至2007年,在南美洲有超过700万头大羊驼及羊驼。另外由于从南美洲进口的关系,美国及加拿大在20世纪末就有超过10万头大羊驼及6500~7000头羊驼。

    形态特征

    成年大羊驼的齿列为:门齿1/3、犬齿1/1、前臼齿2/2、臼齿3/3,总数共32颗牙齿。在上颚近前颌骨的后缘有一颗锐利的门齿,雄性接着在颌骨内部有一颗弯曲的犬齿。它们的前臼齿不像骆驼的像犬齿,而只是很细小的。臼齿列由3颗阔的臼齿组成,这有点像其他骆驼属。在下颚,三颗门齿都很长及扁平。最外的门齿最为细小。紧接着的是弯曲及接近垂直的犬齿,并一个小空间及每年替换的圆锥前臼齿。三颗臼齿前另有一颗前臼齿。

    大羊驼的头颅骨像骆驼科的,但脑腔及眼窝较大,头颅的脊突则较小。鼻骨较短及阔,并与前颌骨连接。大羊驼共有7节颈椎、12节背部脊骨、7节腰椎、4节骨盆脊骨及15~20节的尾椎。

    耳朵颇长及微微向前弯。它们没有驼峰。脚较幼,脚趾之间相隔较远,每跟脚趾都有底垫。尾巴很短,毛长而柔软。

    羊驼属及骆马属内物种的结构特点,包括外表及习性都非常接近,故学者一直就属中物种的分类而进行讨论。最复杂的是大部分的物种现正都被驯养。故此失去了物种起源的重要性。南美洲现时有四种,包括大羊驼、羊驼、原驼及骆马。

    现时已知只有驯养的大羊驼及羊驼,在体型及颜色上都有所不同。一般都是白色、褐色或黑白斑,有些是灰色或黑色。大羊驼的体型较大,头部较长。羊驼身体的颜色都是较一致,而毛皮较贵。羊驼是由野生的骆马祖先演化而来,而驯养的大羊驼则是从野生的原驼祖先演化,而大羊驼及羊驼之间有一定数量的杂交种。

    分类

    虽然大羊驼经常被拿来与羊作比较,但其实很早就已知道它们与骆驼之间的相似性。卡尔·林奈(aeus)最早就已经将它分类在骆驼属中。不过后来于1800年,乔治·居维叶(geesuvier)将它们、羊驼及原驼从中分开出来。骆马则被编入骆马属中。羊驼属中的两个物种,都是胼足亚目的代表。在其脚底下有独特的肉垫。这一类的动物都被编入骆驼科中,偶蹄目下的其他类别包括有猪科、鼷鹿科及反刍亚目。胼足亚目与它们之间有些亲缘关系。有着一些它们的特征,但在一些地方上又有些不同。

    大羊驼最初被认为在第三纪已经在美洲灭绝。当大量发现它们时使得对研究骆驼科及与其他哺乳动物的关系有重要的帮助。现时已知大羊驼曾经不止于生活在巴拿马地峡以南的地区,在洛矶山脉就曾大量发现属于更新世的大羊驼化石,而在中美洲亦发现一些较大体型大羊驼的化石。在25000年前的冰河时期,一些大羊驼就曾留在北美洲,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得克萨斯州、新墨西哥州、犹他州、密苏里州及佛罗里达州。这些北美洲的大羊驼都属于ia,现已灭绝。

    从上新世至中新世之间,像骆驼的动物就有很多不同的物种,它们在基因上都有不同。后来它们的特征变得一般化,失去了与骆驼科有分别的特征。它们与所有偶蹄目的祖先有着共通的形态。

    在美洲以外的地方目前没有发现胼足亚目的化石,所以估计它们是起源于美洲。骆驼科则有可能经亚洲北部离开美洲,因气候的改变而逐步南下,继而进行了一些改变。留在美洲的骆驼科,在不明原因下,则被限制留在大陆的南端。在古生物学中只有很少的哺乳动物是大羊驼。

    大羊驼隶属骆驼科,在同类中体形较小,性情温和。每当人们提起骆驼,总会联想到那些生活在撒哈拉沙漠和中东地区的,长着高大驼峰的动物。实际上,骆驼科可分六个品种,每种都有各自的特征,也都有者不同的生活用途。有些驼类是很好的运输工具或者是看护者,而有些诸如南美的羊驼、小羊驼则有着一身精柔、华贵的绒毛。大羊驼仅仅是南美的土著动物,主要分布在美洲大陆的中西部沿线。在秘鲁、智利、玻利维亚等国,的的咔咔湖地区尤为集中,其中大部分生活在秘鲁和玻利维亚交界的安第斯山脉地区。

    早在几百年前,羊驼绒毛就已深得古印加皇室贵族的青睐。皇族和那些高官的衣物大部分是用羊驼纤维来织造。他们对精柔、华贵的羊驼毛的钟爱,也使得羊驼纤维拥有“纤维上帝”之美誉。

    令人遗憾的是,公元16世纪前后,羊驼惨遭欧洲侵略者的摧残。入侵者从本国引进欧洲家畜(尤其是绵羊),随后,羊驼要么被捕杀,要么被赶到环境恶劣的安第斯山脉,也就是高原地区,那里一片荒荒,多风、干旱,土地贫瘠,植物稀少。秘鲁的历史学家推测大约90%的羊驼死于16世纪那场悲惨的灭绝。(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六章 天雄三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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