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这马铃薯什么时候能好啊,我肚子饿死了?”
闻着马铃薯烤出来的香味,柳兮兮忍不住有些流口水地像叶荣耀问道。光闻闻这烤焦的马铃薯的的香味,柳兮兮就觉得这马铃薯绝对的好吃。
现在柳兮兮真的舍不得离开姐夫家了,在姐夫家,可以经常吃到自己在京城里吃不到的美味。
要是自己一辈子都能待在姐夫家该多好啊,柳兮兮的心里不由地想着。
“好了。”
叶荣耀用木头动了动火堆里的马铃薯,发现所有的马铃薯的表皮都烤焦了,就用木头把这些烤焦的马铃薯从火堆里给挑出来。
“这个怎么吃啊?”
柳兮兮有些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抓烤焦的马铃薯。
“别动,很烫的。”
叶荣耀一把抓住柳兮兮的小手,不让她拿烤焦的马铃薯。毕竟这马铃薯刚刚从火堆里出来,烫的要死,柳兮兮娇嫩的小手一抓的话,肯定会被烫的起气泡的。
“哦。”
小手被自己姐夫这一抓,柳兮兮不由地小脸红起来了,这声音回答的声音小点很。
“那个,要等一会儿才能吃。”
叶荣耀注意到自己的岳母目光看着自己抓住柳兮兮的手,脸色有些不好,就立即松开柳兮兮的小手说道。
……
两分钟后,这马铃薯冷却了差不多了,毕竟马铃薯太凉了,吃起来味道就非常地不好,这种有点烫,却不会烫伤嘴的马铃薯,才是味道最好吃的。
“老公,这怎么吃啊?”
柳箐箐有些洁癖,看着这黑漆漆的马铃薯,不由地皱着眉头问道。要不是自己男人做的东西,以柳箐箐洁癖的习惯。根本就不会多看一眼这黑漆漆烤焦的马铃薯。
“这个很简单,把这个黑色的皮给剥了就可以吃了,来尝尝。”
叶荣耀一边说,一边快速地把一个马铃薯烤焦的外皮给剥干净递给自己的老婆。
柳箐箐接过叶荣耀递过来的马铃薯。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叶荣耀问道。
“嗯,挺好吃的。”
柳箐箐点点头说道。虽然这马铃薯的味道没有自己男人做的那些饭菜好吃,可是那种原汁原味的马铃薯的味道,还是让人很回味的。
“来大家都吃吧。”
叶荣耀说着,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三瓶可乐递给柳箐箐三女。毕竟这个烤熟的马铃薯的味道不错,可这样干吃,还是很让人口渴的。
“姐夫,你的背包怎么可以放下那么多东西啊,怎么什么都有啊。”柳兮兮疑惑地看着自己姐夫的背包说道。
虽然说自己姐夫这个背包很大,可能装的东西也应该很有限的,可是自己姐夫从里面已经拿出来很多东西了,这么多东西,这个背包怎么装的下啊。
“你姐夫会魔术啊,这可乐可是我变出来的。”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你骗人。”
柳兮兮当然不会相信自己姐夫的话的。毕竟这变魔术可都是假的。
“呵呵,好了,大家赶紧吃饭吧,等吃完饭,咱们就赶紧回去吧。”叶荣耀说道。
……
对于经常上下山的人来说,上山难,下山容易,因为上山费力,下山省力,可是对于不是经常爬山的柳箐箐三女来说。就是“上山容易,下山难”了。
毕竟对于不经常爬上的人来说,哪怕是再高的山,陡峭的高山。都可以慢慢找到可以踩和手抓的地方,一点点爬上去,只要不往下看,哪怕是陡崖峭壁都能一直爬到山顶。
因为这时你的头是向上看的,看上面认识没有恐惧感的!
但是如果要下山,当你向陡峭的山路往下看去。对于不怎么上下山的人来说,就会有一种恐惧感。
而且下山重心是最难控制的,尤其是很高很陡的山,向下看时人又是从满恐惧的,此时人们往往会想象,如果一个不小心掉下去,这后果……。
人最难战胜的就是自己内心的恐惧了!所以对于不经常登山的人来说,要想下山就是难事一桩!
加上昨天下过大暴雨,这山路湿哒哒的,都是泥土的路,叶荣耀根本不放心怀孕的柳箐箐走了,就背着柳箐箐走。
至于自己的小姨子和丈母娘,叶荣耀给她们每人弄了一个木棍,作为登山杖使用,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滑倒。
当然叶荣耀一路上,也特别注意自己的小姨子和丈母娘,防止她们滑倒,毕竟这雨后的荒废的山路特别地难走。
“姐,你真幸福,有姐夫背着你走!”柳兮兮有些嫉妒地看着被叶荣耀背着的柳箐箐说道。
“等你长大了,嫁人了,你老公也会背着你的。”柳箐箐笑笑地说道。
“或许吧?”
柳兮兮情绪低落地说了一句,就不想再说话了。
因为柳兮兮在嫉妒自己的大姐,有这么一位好姐夫,柳兮兮甚至在想,为什么现在被自己姐夫背着的女人,不是自己呢。
要是自己的话,柳兮兮觉得自己真的幸福死了。
柳兮兮知道,自己暗恋上自己的姐夫了,这是柳兮兮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这么强烈的感觉。
可惜这个男人是自己的姐夫,柳兮兮能做的,也就是在心里幻想一下,其它的都不现实。
虽然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可是这下山的时间,一般都会比上山的时间短很多,毕竟下山省力,不好走的路段也不会太多。
一个多小时后,叶荣耀带着三女下了山了。
“荣耀,你可回来了。”
叶荣耀几人一到家里,就发现自己家的院子里围着好像村里的人,毕竟都是村里的人,只要不是拿家里的东西,“金刚”倒是没有拦着村里人进院子。
“村长,怎么大家都到我家里来了。”
叶荣耀疑惑地看着自己院子里的人,村里差不多一半的男女老少都来自己家里了。
“你家里怎么有这么多死野狼啊?”
五爷爷叶向来看着叶荣耀好奇地问道。毕竟村里已经很多年都没有看到野狼的身影了,没有想到今天竟然在叶荣耀家看到这么多野狼的尸体。能不让村里人都轰动吗?
原来,早上很早就来叶荣耀这边玩耍的二娃子这些毛孩子,口渴了,就到叶荣耀院子里的水井打水喝。结果发现院子里竟然有十几只野狼的尸体,立即吓的跑到村里告诉大人们了,于是大家都纷纷地来到叶荣耀家了。
“昨天晚上在山上过夜,遇到了狼群,就把它们都给撂倒了。”叶荣耀轻描淡写地说道。
虽然叶荣耀说的轻描淡写。可是把村里的人给吓得不轻啊,这么大的野狼群,叶荣耀说撂倒,就撂倒,这实在太厉害了吧。
要知道就是七、八个成年的大汉,遇上这么一群野狼的话,也是凶多吉少的,可是叶荣耀不但一点事都没有,还把一群野狼全部给端了。
立即大家看向叶荣耀的眼神有些畏惧了,这叶荣耀实在是太可怕了。很多村里以前说过叶荣耀坏话的村民,跟叶荣耀家关系不好的村民,心里开始有些不安了。
不少人在心里暗暗地下决定,以后可千万不要得罪叶荣耀,这样的牛人,可是得罪不起的。
“好了,天色不早了,大家都回去干活吧!”
叶荣耀见这么多人待在自己家院子,弄得跟菜市场似的,不由地开口轰人了。毕竟这村里人,有些跟自己家关系不好,尤其以前还经常说自己的坏话,叶荣耀有些不待见这些人。
见叶荣耀都开口赶人了。大家也就纷纷离开叶荣耀家了。
只是大家现在对叶荣耀的畏惧之心多了几分了,当然很多年轻人和小娃子对叶荣耀那是更加地崇拜了。
“荣耀,这些野狼尸体你准备怎么处理啊?”等村民们都走了,老村长叶向海向叶荣耀问道。
“卖钱啊,不是说这野狼很值钱吗?”叶荣耀说道。
“这倒是,去年还有人来村里高价收购野狼皮和狼牙这些东西呢。这野狼全身是宝,这十几只卖出去,怎么地也值几万块钱。”
老村长叶向海点点头说道。老村长以为叶荣耀不知道行情,既然叶荣耀知道这野狼很值钱了,老村长叶向海也就不多说了。
几万块?
叶荣耀才不会这么贱卖这些野狼的,叶荣耀另可把这些野狼放在自己的乾坤戒里面,也不愿意这么便宜地把这些野狼给贱卖掉。
……
送走老村长后,叶荣耀想了想给陈天凯打电话,毕竟这陈天凯可是玟州市有名的大富豪,认识的的有钱人也很多,要想把这个野狼卖个高价,也只能卖给这些有钱人。
虽说这些狼是国家保护动物,不能随意捕杀,可叶荣耀并没有多在意,毕竟如果这些狼不来惹自己,叶荣耀肯定不会杀它们的,可是它们要吃自己,自己还不杀它们,自己就是太犯贱了。
难道就因为狼是国家保护动物,就可以吃人了,人们还不能正当防卫把这野狼给杀了,看着野狼把自己吃了不成。
当然更重要的是,叶荣耀现在也是有关系的人了,在阳平县,叶荣耀相信,就算有人报警,自己捕杀野狼,估计也不会有警察出警的。
毕竟有时候,就算这么样子,人情大于法的现象,在华夏很多地方普遍地存在的,阳平县也不例外。
有关系,有背景的人,活得永远比普通老百姓自在多了。
~~~
马上就515了,希望大家能把手上的票投一点给宅男,谢谢。
如果您喜欢这部小说,请支持宅男,欢迎您来起~点,您的订阅、您的打赏、您的推荐票,月票,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0058s 2.328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