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冰长得很好看,身材更是一级棒。
当年在燕京,若不是有赵兵护着,或许早就被那些纨绔糟踏了,在心里打她主意的人不少,只是都惧于赵兵的“凶名”,才没有人敢有所行动。
赵兵的霸道,倒是为年轻时的洛冰免去了许多骚扰和麻烦。
洛冰的脸色很红,却不是正常的醉红,还透着丝丝羞涩。
她早就与赵兵同床共枕过许多次,可事隔多年,再次相遇,她又像是当年那个青涩害羞的小女生。
进了宿舍,赵兵将洛冰扶到沙发上坐下,问:“你没事吧?”
洛冰摇摇头,道:“你的手机给我用一下。”
用赵兵的手机拨通自己的号码,洛冰存下电话,道:“以后没事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回头我给你配把钥匙,你随时都可以过来,提前给我打个电话就行,以前你给我做饭吃,以后就由我给你做吧!”
这话像是媳妇对丈夫说的,赵兵心里感动,不知所措,只好笑着答应。
靠着洛冰坐下,后者主动靠在赵兵的怀里,慢慢越靠越近,越靠越紧。
轻轻的抚摸着洛冰的柔顺的长发,赵兵的眼神变得有些迷茫,脑子有些乱。
洛冰很快就睡着,赵兵哭笑不得,把她送到卧室的床上躺下,洛冰的脸色依然很红。
赵兵准备离开,才刚刚站起,洛冰已经睁开眼,眼神中有些乞求的道:“你便要走了吗?”
“我还有些事情要做,回头我会来找你的。”赵兵说。
“我有点渴。”洛冰过了一会儿才道。
“那我给你倒杯水,正好给你醒醒酒。”
赵兵倒来口水喂洛冰喝,她只喝了一小口。
“我有点饿。”洛冰又道。
赵兵无奈,道:“那我去帮你煮点粥。”
“你还记得我爱喝粥?”洛冰心中惊喜,脸上的笑容愈发的灿烂。
赵兵笑道:“皮蛋瘦肉粥,瘦肉皮蛋要多。”
洛冰心中更加感动。
很快,赵兵就煮好粥,盛了一小碗,喂洛冰喝下。
“这次我真的要走了。”赵兵说。
“嗯。”洛冰将头转到一边:“有空就过来,既然燕京的家你不想回,那这里就是你的家。”
赵兵一愣,点点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轻轻的关上房门,赵兵下楼,心里却依然很乱。
与洛冰重逢,本就是个意外,可他却不能再像当年那般绝决和洒脱。
奥迪车的旁边停着一辆红色宝马x6,这辆车赵兵很熟悉了,早上在校门口遇到过,中午从餐厅回来,这车就一直跟在后面。
赵兵一出现,刘胜便从车上下来,走向赵兵。
“我们又见面了。”
刘胜的语气中透着几分得意。
赵兵脸上没有笑容,他表情很淡漠:“我的车是你派人砸的吧?”
“你有证据吗?”刘胜笑得很嚣张:“这种话可不能乱讲的,大哥给我下的是死命令,必须要把你带过去,所以,为了让你听话一些,我采取一些非常手段,也是正常的。”
赵兵点头道:“嗯,很显然,你的目的达到了,我就跟你走一趟,前面带路吧!”
刘胜哈哈一笑:“早点妥协,不是更好吗,走吧!”
说完,刘胜转身上车,临行前,还特意看了一眼奥迪,似乎对自己小弟的杰作很是满意,那笑容格外的轻蔑。
经过大半个小时的行程,刘胜把赵兵带到了目的地。
抬头看了,二楼台球房的招牌并不显眼,但却能清楚的听到楼上闹腾声。
“走吧!”刘胜冷笑道。
赵兵点头,默不作声,却很听话的和刘胜来到二楼。
二楼占地面积极宽,足足有一千多平方米,摆放着几十张桌球台,几十位打扮得很“前卫”的青年正玩得高兴,八成是男人,两成是女人。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很年轻,看样子不会超过三十岁,都穿得很奇怪,许多人的手臂上和胸前,都纹着各种各样的纹身。
刘胜打了声口哨,立即,所有的人都一起看了过来。
可能是提前接到刘胜的电话,这里的人早有准备,那些趴在台球桌上正玩得兴起的年轻人,人手握着一根球杆,一起朝赵兵这边围拢过来。
“胜哥!”
不少人都和刘胜打招呼,后者挥挥手,朝迎面而来的那位中年男人快步走去。
这位中年男人,看起来约摸有三十岁,略胖,脸上有些雀斑,鼻子挺得有些过分,有些像欧洲人。
“乐哥,人我带来了。”刘胜远远的便招呼道,接着,他来到男人的身边,在对方耳朵边嘀咕了几句。
雀斑男点头笑道:“干得不错。”
赵兵站在二楼的入口处,便没有再动。
雀斑男带着几十位兄弟,慢慢的将赵兵包围起来,隔着一张台球桌,他与赵兵对峙。
“知道我是谁吗?”雀斑男的脸色有些难看。
赵兵摇了摇头。
“我姓陈,叫陈乐。”
陈乐见赵兵没有搭理他,和刘胜一样,他觉得自己的威名应该会有许多人听说过,所以赵兵的反应,让他很生气。
于是,他接着又道:“我有个弟弟,叫陈欢,你打伤了他,还让他住进了医院,所以,我让人带你过来。”
“我知道。”赵兵突然笑了起来,笑容透着戏谑:“可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改变主意同意过来见你吗?”
“因为你不傻,你知道得罪我的后果是你承担不起的。”陈乐淡淡的道。
赵兵的笑容顿时凝固,他看着对面的陈乐,很认真的问:“你今年几岁?”
“你什么意思?”陈乐一愣。
“我看你智力发育和你的年龄是不是匹配,我怎么感觉你脑子有毛病?”赵兵摇摇头:“算了,我也不和你计较了,我还是告诉你吧,我来见你,是因为你的手下把我的车给砸坏了,损坏了东西,自然要赔偿的,找不着小的,我只能来找你。”
“小子,你这是找死!”刘胜恼怒的道。
赵兵未加理会,继续道:“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很清楚你们这些混混的德性,别的本事没有,就会纠缠不清,就像是路边野狗拉的狗粪,一不小心踩上了,很能恶心人的,所以,我有必要让你好好认识我,否则,以后我懒得受你们恶心。”
陈乐哈哈大笑起来,他身边的小弟,也纷纷笑了起来,看向赵兵的眼神,都透着不屑。
他们觉得赵兵才是真正脑子坏了,在天海市,乐哥的势力不算特别出众,但也绝对不弱,以为打得过陈欢就了不起了?醒醒吧,欢哥在乐哥手上,那也从无胜绩,两人差距大得很喃!
无疑,在他们看来,赵兵的行为便是找死,而得罪了乐哥,本来就是死路一条。
笑了好一阵,陈乐才停了下来,他盯着赵兵,沉声道:“我不认识你,但我真的很好奇,是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敢在我面前这么嚣张,告诉我,你是用哪只手打伤我弟弟的?”
赵兵叹了一口气,道:“我满怀诚意而来,原本想着,如果你给我认个错,再把我的车修好,再保证以后不来烦我,我也就饶了你这一回,但看样子,你是一定要找我麻烦了,好吧,我告诉你,我是用这只手打伤陈欢的。”
一边说话,赵兵很配合的举起右手。
“好,你这只手,我今天是要定了!”陈乐眼神中透着一股子凶悍,对身边的刘胜道:“动手吧!”
刘胜站出来,他手上居然提着一把西瓜刀,刀刃闪亮,透着寒光,一看就格外锋利。朝赵兵迎面走去,此时他一脸冷笑:“小子,今天在学校门口,你不是挺嚣张吗,来都来了,想后悔也不可能了,你就认命吧!”
说完,刘胜举起刀,狠狠的朝赵兵的右臂劈了过去。
招式简单,威力却不小。
看样子他真正练过刀。
人群中,有女孩子的惊呼声,还有男人的喝采声。
但这些声音,在下一刻全部都嘎然而止。
不少人更是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刚才电光火石间发生的一幕。
几乎没有人看清楚赵兵的动作,似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刘胜手中的西瓜刀就易主,赵兵此时正抓住西瓜刀,狠狠的朝他的脑门上——拍下。
是拍下,不是砍,也不是剁。
刘胜的脑袋不是钢铁铸就,也不是铁水浇注的,肯定抵不过西瓜刀的锋利。
赵兵没想过要杀人,自然不会把刘胜一刀给宰了,但刀背抽人一样痛啊,反正刘胜没能撑过五个回合,就直接眼冒金星,跌倒在地,然后脑门上肿起老高,人则直接晕死过去。
他试过躲闪,但赵兵的速度太快,想想吧,大家的眼睛都没跟上赵兵的速度,他的动作如何能跟上。
刘胜作为陈乐手下的第一悍将,就这样稀哩哗啦莫名其妙摧枯拉朽的惨败,让所有的人都始料未及。
许多人看着赵兵,神情痴呆,像是看到了一件原本绝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这是在变戏法么?
赵兵看着地上的刘胜,不胜唏嘘啊。
“我说过,最后不知道谁该后悔,太没用了,才拍了这两下就晕了。”
然后他看着对面的陈乐,突然笑了起来,接着,他做了一个很奇怪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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