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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抛夫弃子的女知青(26)
罗涛这一次回去, 来去匆匆。
一方面是超市那边的进程催得紧,另一方面,他离开时杨小茜有点小生病, 因为联系不到,这几天一直挂心着。
刚从车站出来, 罗涛就往杨小茜的学校赶来, 就是为了早点见到她。
这一幕, 对罗涛的冲击感很强, 他对自己从来都有自信,但每次站在这个校门前,总觉得与他们格格不入。
一群书香秀气的谦谦君子,和他这个鲁莽粗鄙的街头混子, 天然好像就隔着一层屏障。
罗涛一直都知道杨小茜是漂亮的, 那种漂亮一点都不含蓄,水灵娇艳,如今染上丝丝书香气,更显得明艳大方。
有人喜欢杨小茜很正常, 追求者众多, 也很正常。
罗涛以前从不会担心,因为村里和队上惦记他的小姑娘也多了去了,大家都是有魅力的人。
如今,两人来了首都, 一切变得不一样,罗涛看着那个高瘦又拿着书本的齐云平, 他没有说话,也没上前打招呼。
装作与他们不认识。
杨小茜的室友都没见过罗涛,杨小茜此时若是不打招呼, 压根不会有人认识他。
“没什么的嘛,你们两人看起来这么登对。”李雪上次去戴兰那里,戴兰还有意无意提及杨小茜,看来是想把两人凑一块。
她就当个媒人添把火好了。
齐云平还在英雄救美:“你们要说就说我好了,不要说小茜——”
“我早结婚了。”杨小茜打断几人的打趣,半开玩笑道。
她的话音未落,几人的神色就僵硬在脸上,诧异得口舌打结说不出话来,尤其是齐云平,更是像挨了一下闷棍,就杵在原地,下意识都以为她在开玩笑。
“我丈夫来找我了,就不和你们一起去吃饭,下次约。”杨小茜话语歉意,拿着她的书本,朝校门另一边走去。
罗涛的视线里,杨小茜看着他,笑容满面,唇角含笑,先是朝他走来,最后忍不住小跑,柔顺的黑发一晃一晃的。
看得出来欢喜得不行。
罗涛那颗逐渐下沉的心,蹭一下就往上攀爬,到达了顶峰,那双漆黑的眸光里皆是和软温情,噙着细碎无比的爱意,一直看着她,情不自禁往前走。
“怎么提前回来了?”杨小茜站在他面前,笑逐颜开说。
有一辆自行车骑过,罗涛牵上她的手,往一边走,“想赶回来看看你。生病好点了吗?”
杨小茜任由他拉着:“早就好了,好了几天了。”
“那就好。”罗涛放下心,“饿吗?”
“嗯。”杨小茜点头。
“想吃什么?”罗涛说的时候,又笑着补充,“这一次回去,卖手表赚了一百多块,能吃顿好的。”
他每次回去,都会拉着一批货物,倒卖也能赚上不少。
这么说也是为了让她安心。
他能养得起她。
“你真厉害。”杨小茜夸完他,凑到他身边,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想吃火锅,可以吗?”
她声线甜糯糯,带着些撒娇,“上次听他们说老火锅很好吃,但是一个人吃好贵啊,锅底都要钱!”
“你想吃什么都行。”罗涛没犹豫就答应,刚好看到马路对面有一家火锅店,“那家可以吗?味道怎么办?”
“他们说挺好的。”
“走吧。”
“嗯。”
杨小茜笑得更开了,柳眉弯弯冲着身后的几个同学挥手,然后和罗涛走到了马路对面。
他们进了学校附近最火热的那家火锅店。
李雪率先回神,联想到刚刚,尴尬得头皮发麻,干巴巴说了句:“她刚刚说什么?那是她丈夫吗?”
“好像是——”另一个女同学神色讪讪,余光瞥了眼还在呆滞的齐云平,心里头直叹气,有点不解,“她真的结婚了吗?怎么都没听到消息?”
杨小茜看着年纪不大,居然结婚了。
“我也不知道。”李雪摇头,她本来是想让齐云平请她们吃饭,然后给两人创造机会,眼下这种情况,还吃什么饭。
两人找了个借口,和齐云平分开了。
火锅店内。
罗涛把炸糕拿出来,本来想直接给杨小茜,还是谨慎问了一句:“喉咙还疼吗?”
“不疼了。”杨小茜应得快,微微张嘴,“要吃。”
“这两天你还是要少吃点,免得反复回来。”罗涛话虽这么说,却从铁盒子里拿了一块炸糕,喂到她嘴边。
杨小茜咬了一口,微微眯了眯眼。
“好吃吧?”罗涛见她见了笑了,不自觉也跟着笑起来,又要喂她。
杨小茜把炸糕往他嘴边推:“你也尝尝。”
“好。”罗涛吃了一口,继续喂她,吃了一块后,他合上盒子,“别吃了,到时候该吃不下饭了。”
“再吃一小块。”杨小茜指着锅底,“你看,它还没热呢。”
“一会该吃不下饭了。”罗涛摇头。
杨小茜摇了摇他的手,拖长着娇软的声线:“饿了。”
罗涛深深吸气。
“真饿了。”杨小茜洁白的牙咬着下唇瓣,“好饿。”
“那就再吃一小块。”罗涛没承受住她的撒娇,伸手又打开盒子,一边选着那一块最小,一边还念叨,“我怕你吃得太多,一会该吃不下饭了。”
杨小茜不理会他的碎碎念念,张嘴就咬住,怕他只给她吃一口,樱桃小嘴再次张大,继续又咬了一大口。
腮帮子鼓鼓,像只贪吃的小兔子。
罗涛看着她,突然低低笑了几声,又投喂了她一口,然后再把剩下的最后一口塞进自己嘴里。
炸糕吃多了,杨小茜就真的吃不下饭。
罗涛涮了牛肉,喂到她嘴边。
“嗯——”她摇着头,推回去,还说道,“火锅一点都不好吃,味道不好。”
“我怎么觉得味道不错?是你吃饱了。”罗涛收回手,把肉塞入自己嘴里,“很嫩滑啊。”
杨小茜捧着茶在喝:“那你多吃点。”
“一会我带你去逛逛。”罗涛一边吃饭一边看着她,“带你去买衣服。”
“我的衣服有好多了,衣柜都塞不下了。”他时常带她去买衣服鞋子,寝室就那么大,都不够放了。
上一次还被室友调侃跟开时装秀一样。
“我租了个房子,不够放就拿去那边放。”罗涛自顾自说,“我就喜欢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为什么?”杨小茜不由接话。
他刚刚在校门口,情绪就差没写在脸上了,还想着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呢?也不怕被人抢走。
“一个男人,当然要让自己的媳妇儿吃好穿好,不然当什么男人!”罗涛觉得这是他的责任,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杨小茜微微垂眸,嘴角略带上扬。
“媳妇儿,这个好吃,再吃一口。”罗涛夹给她。
杨小茜实在饱了,脖子还往后缩了缩,最后只咬了半口,“你什么时候租了房子?”
“走之前托人找的。”罗涛将她吃剩下的吃完,抬头看她,神色有些意味深长,“总不能经常去旅馆吧?”
两人这段时间聚少离多,罗涛因为和商场的总经理合作,有点交情,虽然不在商场上班了,但还没从寝室搬走,回来就去那里借宿几晚,又或者和杨小茜去住旅馆,毕竟夫妻之间,还需要深入交流维持感情。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杨小茜立刻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桌子下的脚伸过去要踢他,美眸瞪大,暗含警告。
公共场合呢,这人能不能别这么暗示她。
比起脸皮厚,她还真不如他!
罗涛比她还快,将脚缩回来,一直在闷笑。
两人吃完火锅,罗涛牵着她的手去逛街。
虽说他们都已经结婚了,但和那些谈恋爱的人也没什么区别,逛逛街,给杨小茜买衣服,或者去吃她想吃的东西。
今天除了给杨小茜买衣服,罗涛还带她去看了首饰。
之前他就许诺过要给她买一个金镯子,但资金一直往超市里投,实在是没有多余的钱。
“我不要。”杨小茜还说,“金镯子俗气。”
实际上,这是她以前的想法,现在觉得,什么俗气呀,那都是金闪闪的钱。
“俗气什么俗气?”罗涛纠正她,“那是大富大贵,谁不想大富大贵?买个金镯子帮我媳妇儿镇住福气!”
他一定要拉着她去买,原先只想买金镯子,后来看了项链和耳环,他又给她买了项链和耳环,重点是还额外看了个金戒指,想凑足了一套。
杨小茜觉得金戒指实在不好看,就挑了银的,罗涛挑眉,财大气粗觉得银的不值钱,不贵气。
“这个是对戒,夫妻一人戴一个。”售货员小姐笑着解释,把男款的也拿出来。
罗涛一听,眼珠子转了又转,抿着唇好久没出声。
村里头的夫妻哪有戴什么对戒的啊?
京城人就是会玩。
好一点的人家,给个祖传下来的小金戒指,媳妇儿都能乐半年,男人戴什么戒指?
不过,既然是一对,他媳妇儿戴了,他也戴,别人一看就是一对儿!
就在罗涛心里的小心思绕了十八弯的时候,杨小茜已经拿起他的手,将男款戒指戴在他的左手无名指上。
陌生的异物感让罗涛无意识拧了拧眉。
村里头的泥腿子,戴什么对戒啊?不过,一想到和杨小茜是一对,他的嘴角不自觉咧开。
“我觉得好看,要不买一对吧?”杨小茜询问他的意见。
罗涛点头如捣蒜:“好!”
付钱的时候,他非常爽快,抬手看了手上的对戒,冲着售货员都说了声:“谢谢啊。”
“不客气,应该的。”对方含笑把他们送走。
一路上,罗涛笑得像个二愣子,时不时抬手看看戒指,又看看杨小茜手上的戒指,笑得更傻了。
他租的房子还没搬过去,今天还要回商场的员工寝室,所以还得把杨小茜送回学校,快到的时候,他故作凶巴巴警告她:“戴上戒指,就不可以拿下来,知道吗?”
这样大家就都知道她结婚了。
看谁还敢觊觎他媳妇儿!
“不要凶我。”杨小茜侧身,抬手捏上他的脸,美艳的眼瞅着他,“罗涛,不许凶我!我会难过!会不高兴!”
她很矫情的。
罗涛就像一只大型的哈士奇,龇牙咧嘴,然后瞬间又耸拉下耳朵,嬉皮笑脸哄她:“那媳妇儿你听话,我们不摘下来啊。”
“嗯。”杨小茜乖乖听话。
她这副样子可稀罕死罗涛了,娇艳动人,还甜软听话,他唇口发干,左右瞅了旁边,见没人,快速凑过去,在她唇上亲了亲。
杨小茜蹙眉。
“再亲一下。”罗涛见没人,干脆捧着她的脸,“啵啵啵啵——”
杨小茜的脸被挤到一块,口红都被亲没了。
“啵啵啵啵——”
“罗——罗——涛——”她说话都有点含糊不清。
某人压根没停住,越看她越爱,松开手,侧着身子,又在她娇嫩白皙的脸颊上亲:“啵啵啵啵——”
亲完之后,将炸糕和衣服给她,直接开溜:“媳妇儿,我还要约了人,就先回去了,房子打扫好后再带你去。”
话落,没等杨小茜回话,他笑得欢,撒腿跑了。
杨小茜都被亲得没脾气了:“你慢点。”
小心摔了。
“知道啦。”
杨小茜看着罗涛高瘦颀长的背影,唇上还有脸颊仿佛还有亲过的余温,她低垂眉眼,忍不住笑了。
那种被人如珠似宝珍视的感觉,十分奇妙,心里也会变得涨涨暖暖的。
杨小茜含笑转身,突然看到了站在校道竹林处的齐云平,神色稍怔。
看样子,他应该是站在那里挺久的了。
齐云平身子僵着,神色很复杂,也没有走上来。
杨小茜笑意未散,冲他礼貌点了点头,继续往前走了,她并没有走向他那边,而是变了一条道回寝室。
齐云平依旧站在原地,垂落的双手收拢,眼神逐渐暗淡。
寝室内。
杨小茜结婚的消息,已经被李雪传了出来。
寝室的人也非常诧异,刚开学,大家都很忙,各自不熟。八个人,六个是本地人,时常回去,大家也没深聊过。
杨小茜已经结婚的消息让她们太吃惊了,大家就聊了一个下午,托她的福,大家彼此都熟悉了不少。
门外有了动静,杨小茜回来了。
她拎着大包小包,眼尖的室友注意到她脖子和手上戴了金首饰,手上还戴了戒指。
若说金首饰俗气,放在杨小茜身上真不俗气,她今天还换了一套新衣服,看着优雅大方得很。
“听说你结婚了?是不是真的?”有室友没忍住问出口。
“嗯。”杨小茜也大方承认。
“你们怎么认识的?”有人好奇追问。
杨小茜:“我下乡的时候认识的。”
“他也是知青?”
杨小茜摇头。
听闻杨小茜的丈夫不是知青,也没读大学,而是村里的村民,众人纷纷惊掉下巴,这完全是门不当户不对。
寝室有六个人都是本地人,都是工人家庭,一听说杨小茜就嫁到村里,如今看着她的穿衣打扮:“可是你一点都不像啊,你不说我完全看不出来。”
她们还以为她家境殷实得很。
瞧瞧这时尚的裙子,好看的靴子,贵气的首饰,长得又好看,画着淡妆,如此明媚动人。
说着这个,杨小茜有些不好意思道:“因为我丈夫跟我一起来首都了,他怕我融入不进你们,怕我被你们看不起,所以给我买了好多衣服。”
“听说金饰能镇住福气,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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