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凶:罪与罚 “绝无可能”的犯罪 第四十四章:几种可能性

    “有没有可能是同伙作案?”坐在驾驶位上的颜思明突然开口道,他的语气很沉重,但他随后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坐在后面的罗涵,眼里闪过一丝希望。

    我和小朱警官的眼神不由得也同时投向罗涵,后者抬起头来,和后视镜里颜思明的眼神交流了一小会,最终微微摇了摇头开口说道:“不会是同伙作案的。”

    “你可以确定吗?这件案子如果让他一个人做的话,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啊!”颜思明的语气有些急躁起来。

    罗涵沉吟了一会,随即语气笃定地回答道:“可以确定,这两起案子绝不是团伙作案,而且凶手也一定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尹飞。”

    这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清楚的事情,尹飞是两起案件的死者唯一的联系,再加上尹飞对两名受害者都有足够的杀人动机,而且两起案件的犯罪手法,犯罪时间等方面基本完全相同,那么这个尹飞就算不是单独作案的凶手,也一定是团伙作案的主犯。

    “我知道你们应该都觉得这件案子更偏向于团伙作案,因为一个人根本很难完成这件案子,但你们再仔细想想,凶手处心积虑地设计了这么一大串诡计,却在一个很明显的地方犯了个看似致命的错误。”

    罗涵停顿了一下,我心里急躁的感觉也消失了很多,开始慢慢沉浸在罗涵的推理中了。

    “他在t市的谭秋案件里,无意间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或者说,根本就是故意的,你们想想,这两件案子凶手都做得滴水不漏,但在这个关键的节骨眼上却犯下这么大的错误,不是显得很突兀吗?”

    的确,我们三人听到罗涵的分析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但还是没搞懂为什么罗涵会排除团队作案的可能性。

    “毫无疑问,凶手的这个行为就是故意的,让两个目击者都看到自己,从而让警方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也就更不可能作案。”罗涵抿了抿嘴唇:“他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迷惑警方,如果是团队作案的话,这一切不就成了无用功了吗?”

    罗涵讲到这种程度,我脑子才慢慢转了过来,事情的确正如罗涵所说,凶手又是故意暴露自己,又是给自己故意让两地的目击者看到自己的,花了这么大的功夫制造出这样的情况,肯定是为了迷惑警方,让案件变得更难破解些。

    如果这种情况下还存在同伙作案的可能性的话,无疑是为警方降低了这两件案子的调查难度,这违背整个案件的底层逻辑,是绝对不可能的。

    颜思明和小朱警官此时也明白了过来,虽然他能够解释得通从而排除同伙作案的可能性,但还是没能将蒙在我们心头的阴影所揭开,凶手到底是怎样做到同时在两个地方作案并被目击到的。


    我又向罗涵提出了两种可能性,但都被罗涵一一否决了。

    首先第一个,我提出会不会凶手在案发后将尸体转移了,发现尸体的位置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这个想法提出来之后,罗涵,颜思明和小朱警官都一副看傻子的眼神盯着我,看得我浑身发毛。

    后来罗涵解释说,他仔细观察过两起案件的案发现场,我说的这种情况从两起案件的案发现场痕迹来看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凶器在现场,现场的血迹也符合死者倒地后自然蔓延的情况,所以两起案子的第一案发现场确定是发现尸体的地方。

    我的第二个想法,倒是让其他人思考了一会,不过还是没有逃过被罗涵否决的命运。我提出有没有可能凶手像电视上一样,做了什么神奇的延时装置,可以将死者的死亡时间延后,以此来扰乱警方的调查。

    罗涵说这种情况也基本不可能发生,先不论凶手当晚在行凶后有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回收用来延时的装置,就算有,但要保证在相距一百公里以上的两个不同城市里做到在同一时间精准地杀掉两个人,这样的作案难度太大了。

    如果凶手是正常人,是绝对不可能采用这样冒险的方法,更何况我们还有两个目击证人,他们可是确定自己在当晚的同一时间见到了身穿黑衣并且从两个案发现场走出的凶手。

    接连被罗涵否决了两个我自认为很奇妙的猜想,对我而言的打击有些大,于是干脆不想了,把脑袋放空,靠在车子的靠背上听他们讲话。

    小朱警官翻着手里的文件夹,那里是t市警局发过来的有关他们那边那件案子的进展状况,他们将尹飞带回警局后,与目击者上班族进行了对质,上班族听到尹飞的声音后,很确定他就是自己案发当天晚上在公寓附近碰到的那个黑衣男子。

    于是罗涵针对于t市的那件案子又重新做了时间线的整理,内容如下:案发当天晚上七点半以后,死者谭秋从公寓出门,大概走了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在晚上八点左右,来到了公寓附近的一家法式西餐店里准备用餐。

    在即将进入店内的时候,死者的母亲突然打电话过来,说是要在第二天来市里探望女儿,并且问了女儿有关于第二天想吃什么的问题,谭秋说了自己想吃的东西后便急匆匆挂断了电话。

    晚上九点零五分,谭秋用餐完毕,大概在九点半左右回到家中,十一点左右,凶手进入谭秋家中,正好遇到谭秋卸了妆,换了衣服,于是将其杀害,并在离开的时候被附近路过的上班族碰到。

    而赵雅案根据男学生所提供的线索,可以整理出一个新的时间线来:案发当天下午两点半左右,死者在商场买了东西后,在下午五点多进入日料店用餐,下午六点零三分离开,大概十分钟后到家。

    随后当晚十一点凶手来到死者家里,期间可能发生了某些非暴力形式的冲突,发出了金属碰撞声,随后凶手以和t市谭秋案同样的犯罪手法杀害了赵雅女士,并在离开的时候被居住在案发现场对面且学习到深夜的高三学生所目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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