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和手帕都指向那个我们素未蒙面的刘子健,看似没什么问题,但是仔细想想的话。”罗涵手里端着茶杯,突然开口,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如果说他是个粗心的人,那为什么又要假装细心地进行藏尸呢,选择的位置还如此暴露。”
我们几人闻言都摇了摇头,凶手如此的行为在我们眼里看来也是极为反常,一时不知道如何才能解释。
罗涵突然眼前一亮,站起身来,走向客厅茶几底下的垃圾桶,在里面翻了翻,从中拿出来了一样东西,放在我们面前。
那是个淡蓝色的小瓶子,看到那个小瓶子,我突然觉得它特别眼熟,但一时想不出来曾经在哪儿见过。
罗涵咳嗽了两声,将小瓶子递给了留下的那两位男士其中之一,也是正巧离他最近的那个叫周万的男人,接着开口说道:“我有些感冒,鼻子不太好使,请问周先生可以帮我闻一闻这个瓶子里装了些什么吗?”
那个周万一脸迷惑,半信半疑地从罗涵的手里接过那个小瓶子,先是乍一闻,没什么反应,这才拧开盖子,把鼻子靠近瓶口轻轻嗅了嗅,只一下,双腿就不住发软,整个人就向脚底下瘫软下去。
罗涵眼疾手快,连忙伸手去扶他,但后者却一直忍不住发晕,站在身后的王遥见状也是赶紧上前帮着罗涵搀扶,这才把周万勉强扶了起来,晕晕乎乎地站在原地。
我一惊,不由后怕地看了看已经被扔在地上的那个淡蓝色小瓶子,看来其中装的东西,非同寻常呀。
罗涵招呼着我看看旁边有没有白酒或者洋酒之类的,让他喝上一点,可能会有所好转,我闻言连忙跑去厨房,倒了一杯洋酒过来。
酒还没到周万嘴里,他被罗涵和王遥搀扶着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已经幽幽转醒,我把杯子递给他,他抿了一口,长舒了一口气,感觉状态才稍微好点,但整个人还是精神萎靡,四肢无力,腿脚发软。
罗涵这时偷偷给我使了个眼色,然后对同样搀扶着周万的王遥说道:“看他的样子应该不太行了,先将他送去楼上406的卧室休息,一定要好好照顾他。”
“好的,罗涵先生。”王遥闻言点了点头,说罢将瘫软的周万慢慢搀扶出客厅,送去楼上休息了。
罗涵看着一瘸一拐的周万和费力搀扶的王遥,轻笑了一声,走进了厨房中,我见状追了进去,想搞清楚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他在厨房里一言不发,只是将手中那半杯洋酒倒入洗手池里,又拿水冲了冲,用抹布将酒杯擦干净,搁着厨房的灯看着映照在酒杯上美丽的花纹,不由赞叹道:“多漂亮的杯子啊!”
我被他的举动搞得晕头转向,忙问起他刚刚给我的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是有什么新的发现吗?
罗涵闻言露出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看着我一脸疑惑的样子,轻笑道:“新发现?不需要什么新发现了,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打电话让小朱警官来抓捕卧室那位周万先生吧。”
“啊?”我不明所以,但还是乖乖地拨通了小朱警官的电话,电话那边很明显也没有想到罗涵会这么说,还直接指认了凶手就是周万,虽然可能内心还是对那个叫刘子健的人耿耿于怀,但罗涵笃定的话语却让他不敢不信,于是连忙在电话里让我们稍等警方,千万不要打草惊蛇,他们马上就到。
挂断电话,我这才问起罗涵详细的状况,他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开口道:“其实这个案子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叫刘子健的人,那封信包括那个手帕都是凶手故意留下的线索,目的就是迷惑警方,结果显而易见,他又成功了。”
“我刚开始就一直很迷惑,为什么周万和王遥二人在进入厨房时,打不开这里的灯。”罗涵说着尝试按了一下厨房门旁的开关,灯光应声熄灭,又按了一下,灯又亮了起来,“看吧,很明显,厨房的灯根本不存在任何问题,也完全可以排除掉有人在短时间内把灯修好的这个选项,没人会这么干,哪怕他是凶手。”
“后来我看到了藏在客厅角落,沙发后面的尸体,我这才明白过来,凶手是想让自己和另一个无辜的人同时发现尸体。”罗涵的语气逐渐轻快,仿佛凶手这点心思在他眼里就跟小儿科一样。
“从周万和王遥踏入这个房间开始,就已经落入了凶手的圈套。”罗涵指了指厨房的天花板,意思很明显,就是说这个306的整个套件,“厨房的灯为什么在当时打不开,后来又能打开了呢,如果排除了灯本身的问题和有人在短时间内将灯修好了,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开灯的那个人,根本就不想让厨房的灯打开,结果有嫌疑的自然就只剩下周万和王遥两人了。”
“那为什么不能打开呢?很简单,因为一旦打开,他们俩就会在第一时间发现这里根本就不是魏姑娘所住的406房间,更不会有后面进入客厅发现尸体的事情发生。”罗涵轻笑着对我说道。
他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钥匙,递在我手里,我接过来看了看,发现这把钥匙跟我们房间的钥匙基本一模一样,搞得我连忙将手伸进口袋里,看了看自己的钥匙是不是丢了,但它却静静地躺在我的口袋里,一动不动。
我不由露出疑惑的表情,看着罗涵,后者嘿嘿一笑。
“这不是我们的钥匙,虽然很像,但这是魏姑娘家里406的钥匙,也就是她丢失的那一把,是我刚刚从周万的口袋里顺过来的。”
“而他之所以从魏姑娘那里偷走这把钥匙,目的很简单,那就是阻止所有人进入魏姑娘的房间,这样才有机会借着没拿钥匙的缘由,从货梯那里误入马女士的房间,从而发现尸体,以及引导警方去发现有关于刘子健的线索,如果警方按照这个线索查下去的话,就查不到自己的头上了。”罗涵语气平淡地对我讲述着。
“那你从垃圾桶里捡出来的那个蓝色小瓶子又是怎么回事,是周万杀害马女士时没用光的迷药吗?看起来药效还很强劲。”
罗涵脸上又露出独属于他的那种高深莫测,嘴角闪过一丝笑意。
“当然不是,你不觉得那个蓝色小瓶子很眼熟吗?”罗涵问道。
我点了点头:“是很眼熟,但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它。”
罗涵闻言哈哈一笑,继续对我解释道:“那瓶子不就是你以前用过的眼药水瓶子吗?我把商标撕了,往里面灌了一些最近的实验产品速效麻药,看起来效果不错,比一般的迷药好使多了。”
我听他这么一说,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我在看到那个瓶子的时候就觉得眼熟,原来是我以前用过的眼药水瓶子,但我还是没搞懂它为什么会出现在马女士客厅的垃圾桶里。
罗涵见我默不作声,拍了拍我的肩头,说道:“那当然是我放进去的,这麻药自从研制出来以后我就一直放在身上,我刚才装作在垃圾桶里找到的,就是为了让周万放下戒心,这才能达到迷晕他的效果,然而我在搀扶他的时候,正好从他那里拿到了两样东西,一样是刚才提到的钥匙,另一样则和他藏尸有关。”
“和藏尸有关?”我听了他的解释,依旧摸不着头脑。
“是的。”罗涵轻轻靠在了厨房的柜台上,点燃了一支烟,“我从一开始就在想,为什么凶手要藏尸,是为了逃跑争取时间吗?显然不是,那还有什么理由呢?”他看向我,目光微微闪烁。
见我没有回答,便继续说道:“凶手不着急逃跑,反而费尽心机地进行藏尸,藏得还不是很隐蔽,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为了二次进入。”
“凶手很明显在早些时候来过这里,杀害了马女士之后,在房间里到处寻找着什么,但最终都没有找到某样东西,必须有个合理的借口再来一次,而且是最后一封信件被送来之后,所以只是把尸体浅藏了一下子。”
“当女佣晚上回来之后,将那最后一封信件放到桌子上时,并没有发现客厅里有什么异常,更不可能发现尸体报警,于是就直接去睡觉了,这时凶手的机会就来了。”罗涵平淡地说着,但听进我的耳朵里之后却如同惊雷炸响一般,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而我从周万的口袋里拿到手的另一样东西,就是这封九点钟左右被女佣放在桌子上的信。”罗涵从怀中掏出来一封信,在我面前晃了晃,“至于这个周万为什么要为了一封信而残忍杀害马女士呢?应该在这封信里会有答案吧。”
他将信封递给了我,随后自己靠在柜台上,狠狠抽了一口烟,眼神闪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我深吸了一口气,怀着复杂的心情接过罗涵递过来的信封,那封信还未拆封,从外观上也看不出来什么,只是封面上用漂亮的几个大字写着:“马竹女士亲启”,一想到眼前这件案子的所有答案都藏在这封信里,心中便不由得打起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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