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芹轻描淡写地说道:“也没有干什么,只不过前天赖皮,陈康,华阳喝喝酒吵了起来,结果相互捅刀子,都伤得不轻,不知道还能不能活。昨天小马,小赵,虎子三人忽然发了疯,想绑架他们的大老板,结果叫大老板的保镖打得半死,还叫四老板逮进了公安局......”
老驼知道,这肯定的胡小芹搞的鬼,可是别人看到的都是自己干的,如果有一天,胡小芹离开了自己的身体,人家肯定不会放过自己,到时候,自己身上长满嘴也解释不清,谁会相信鬼魂的存在呢?老驼越想越觉得把身体借给胡小芹是非常不妥的事,如今去她家的坏蛋,基本上都得到了惩罚,老驼觉得趁事情还没有闹大,应该要把自己的身体要回来,不借了。
胡小芹似乎感觉到了老驼的想法,凄楚地说道:“ 你不是答应帮我的吗?难道你现在就要赶走我?叫我做个孤魂野鬼?再说了,杀我的人我就不计较了,但那个亲手捅死栾文化和我儿子的大胡子坏蛋,到现在居然不见踪影,我一点也感应不到他的存在,不消灭他,我死也不甘心。”
老驼望着凄凄惨惨而又心怀不甘的胡小芹,几乎就要放弃抵抗了,可是理智叫他一定要争取自己的权利,毕竟身体是老驼的,他要为他以后负责,俗话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胡小芹这个和尚跑了,留下他这个庙怎么办?于是,他一咬牙,狠了狠心说:“我是个乞丐,我管不了这么多,你还是放过我吧。”
胡小芹显得很无奈,点了点头说:“既然如此,那我……”胡小芹还没说完,就听房门被呯的一声踢开了,两人的博弈眼看老驼就要胜利了,可被这一下的踢门声,硬生生的给踢跑了。
一下子冲进来七八个荷枪实弹的警察,枪口一起对着老驼,老驼吓得瑟瑟发抖,他本来想解释一下,发生所有的怪事,都跟自己无关,是一个叫胡小芹的女人借用他的身体干的。可是这种话他自己也觉得荒唐,谁会相信这种鬼话呢?一个肥头大耳的警察掏出手铐,啪嗒一下扣住了老驼的左手,本来还想铐老驼的右手的,却见老驼没有右手,便顺手铐在了木沙发的把手上。那个警察咬牙切齿地说道:“四处找不到你这个凶手,居然躲在了这里......”
老驼抵赖道:“不关我事,我也搞不清怎么会在这里的,会睡在这床上的......”
那警察厉声问道:“我弟弟呢?你把我弟弟绑到哪里去了?”
老驼不认识他弟弟,也没有绑他,老驼想要是他有本事绑人的话,还当什么乞丐呢?但是老驼知道那肯定是胡小芹干的,他朝胡小芹看去,此时胡小芹站在房门口,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老驼,就象看百戏一样,老驼很生气,说:“这个时候还不来帮我,我可是在为你受罪。”
胡小芹狡猾地一笑,说道:“你不是想甩了我,不要当我替身了吗?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他弟弟在床底下。”
肥头大耳的警察厉声说:“你个臭乞丐,还自说自话,跟我装疯卖傻是不是?我弟弟曹朝风人呢?什么?你是不是嘀咕他在床下?”老驼的眼睛自然而然地往床那边望去,肥头大耳的警察使了个眼色,另外两个警察走过去,一下子掀开了床,但见一个白白胖胖光着膀子的男人,搂着一个女人睡得正香,一个警察推了一把,那人含糊不清地说:“别闹了,捣什么乱呢。”
肥头大耳的警察又好气又好笑,走过去踢了曹朝风一脚,曹朝风呼的一下跳了起来,头脑里还懵懵懂懂,嘴里却骂道:“娘的,深更半夜的找死……”忽然看到肥头大耳的警察,不觉奇怪地问:“四哥,你怎么来啦?咦?这里怎么有股臭味?谁放屁了?”肥头大耳的警察就是四哥曹朝北。
三天前的下午,曹朝北刚刚要下班,就听说黑子和徐毛一帮人在四海酒店的一个包间里,被一个老乞丐砍了胳膊,还有三个吓得疯疯癫癫,回答警察的问话都是胡言乱语的。一开始曹朝北还不相信,黑子一帮人他是知道细底的,一般人根本不敢招惹他们,后来一问,确有其事,而且更奇怪的是他亲三哥的心腹手下,那个自称三哥的矮胖子,无缘无故冲到马路中间,活活叫大卡车给撞死了,据说当时那个乞丐就在现场。老三曹朝西,喜欢三老板的称呼,才把三哥的名号赏给矮胖子的,但是这足以看出矮胖子在四海公司的地位。可是这样一个人物,居然也不是那个乞丐的对手,这个乞丐怎么诡异,难道是三头六臂的怪物?曹朝北不觉感到非常好奇。
四海酒店是曹家的产业,加上三哥,黑子他们是三老板曹朝西得力的小弟,所以曹朝北带了几名亲信,亲自赶了过来。曹朝北赶来时,天已经黑了,早已不见那乞丐的踪影。一帮警察已经勘察完现场后,正在处理一些后事,曹朝北在现场居然不见他弟弟曹朝风,感觉有点奇怪,作为酒店的老板,不出来协助警方,肯定说不过去,但是曹朝北知道自己这个弟弟年轻不懂事,也没有放心上。
可是这两天,四海公司安保部的几名得力干将先后离奇出事,而五弟曹朝风也音信全无,曹朝北不禁担心起五弟的安危,于是带了几名随从来到了曹朝风的房间,哪知道在曹朝风的房间里居然碰到了那个臭乞丐,奇怪的是,那个乞丐没有想象的强大,一下子就制服了他,而且是轻轻松松地把他逮住了,没有见他反抗,就已经将他铐在了椅子上,曹朝北得意地想:运气好的时候,挡也挡不住,人家把臭乞丐吹得神乎其神,可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落到我手里,想不立功都困难。
曹朝北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他看看老驼,这么一个既疯疯癫癫又窝窝囊囊的臭乞丐,打死他也不会相信老驼会是黑子一帮人的对手,黑子那帮杀人不眨眼的恶徒会栽在这个臭乞丐的手里。但这是一个立功的好机会,不能白白的错过,不管老驼是不是伤人凶犯,曹朝北都要找个茬,把他干了,让老驼从嫌犯成为一个真正的杀人犯。
老五曹朝风一拍脑袋说:“不对啊,我怎么会在床底下呢?”
曹朝风看看雪白的床单给老驼糟蹋成这个模样,搞得这么脏兮兮的,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那个女的此时好像才缓过神来,披上一件衣服,羞羞答答地夺门而去。曹朝风怒目瞪着老驼问:“你搞什么鬼?”
曹朝风记得中午的时候,接到大哥的电话,要他晚上接待两个外地来的贵客,曹朝风知道,不是大有来头的,大哥是不会亲自打电话交代的,于是不敢怠慢,亲自到伙房里安排了一下酒菜,反正时间还早,便回到楼上的办公室,本来只是想喝喝茶休息一下的,哪知道来了一个相好的,便索性去房间躺下来休息了,奇怪的是,这一休息就休息了差不多三天时间,而且怎么会钻到床底下了呢?
老驼本来很紧张,可是看到曹朝风的滑稽模样,忍不住暗暗发笑,心里说:“你怎么到床底下的,这个我也真不知道,要问去问胡小芹去。”老驼知道大家是看不到胡小芹的,说了人家也不信,所以索性就不说了。
曹朝北白了他五弟一眼,说:“这种事先放一边,你先出去,这里我来处理。”
他转过脸来,恶毒地看了老驼一下,老驼的心情不自禁地往下一沉,只听曹朝北对他手下的警察说,“大家都注意了,这个乞丐武功高强,杀人如麻,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稍后,只要他有反抗的迹象,立刻就地正法,不可有一丝的手软。”
这几个警察平常都是跟曹朝北的,得了他不少的好处,他们之间已经有一种默契,曹朝北的一个眼神,一句看似平常的话,他们都能明白他正真的目的。他们不约而同地推枪上膛,齐飒飒地把枪口对正了老驼。
老驼觉得他自己的脸一下子白了,其实那只是感觉,老驼的脸不管白也好红也罢,人家是不会注意的。老驼虽然有了一把年纪,以前也因为活得不如意,想过还不如一死了之,但是那只不过是不开心的时候想想而已,现在真正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时,居然有一种怕死的念头。老驼瞄了胡小芹一眼,见胡小芹正皱着眉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心事,竟然没有一丝出手相助的意思,心里不觉埋怨起来,冲胡小芹叫道:“你这个女人真是混蛋,我落到这个地步,还不是你害的?这个节骨眼上还想什么心事,还不把我先救出去再说。”
胡小芹抬起头来,笑了,说:“这是你求我的,是你自己要我上你身的,以后不许反悔。”
老驼现在比什么时候都想活着,他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这样要是死的话,跟一条狗一样,甚至还不如狗,这种死法谁也不愿意,老驼也不愿意。与其不明不白地死,倒不如把身体借给胡小芹,当她的替身,这样起码能暂时活着。于是老驼用力点了一下头。胡小芹嗖的一下不见了,老驼只觉得身子里面一下子充实了不少,这一次他没有头晕,老驼知道胡小芹又上到自己的身体里了,因为他感觉这个身体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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