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日峰狠狠打了个激灵!
不对啊,这虽然是他在城市中见惯了的景色,可1日多前他已经下乡了,去到了一个惊悚神秘的荒村。他不应该在这里的,应该在森林里面。
他猛地坐了起来,这时他发现自己的手被向后捆着,脚也被捆了起来。他把四周打量了一下,确认他正被关在一间条件简陋的小旅社里。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干尸脸把他抬到这来了?
忽然,门外喧嚣了一阵,接着房间门便被不客气的打开,然后七七八八的走进来了一群人。这些人孙日峰一个也不认识,他们很随意,谈天说地的进了房间。
走在最前面的人正在剔牙,像是刚刚大快朵颐回来,并且招呼走在最后面的人把门关上。
门咔嚓一声被关上,屋子便显得十分狭窄和浑浊,因为进来的人里有不少在抽烟,也闻得出他们刚喝酒回来。
孙日峰用眼神数了一数进来的人,十个,全是身材威猛的男人。
他们……该不会在开“同志会”吧!
不,现在不是吐槽的时候,虽然孙日峰难得幽默一次。
这十个男人把孙日峰的床围了一圈,然后像参观珍奇异兽一样盯着孙日峰全身上下看。孙日峰也挨着打量了这十个人的眼神,他发觉他们并无恶意,但不知他们想要干嘛。
然后,正对孙日峰的一个大块头揉了揉胸口说话了:
“卧槽,那个特种兵可不好惹,要不是穿着防弹衣,老子嗝屁着凉了。”
这话让孙日峰幡然醒悟:
“是你……是你们?!”
“啊?”
揉胸口说话的那人歪着头啊了一声。
“你们是树林里那些装神弄鬼的人吧!”孙日峰又问。
那人其实全都明白,只是在假装听不明白逗孙日峰玩呢。他呵呵一笑说:
“呵呵,哦,是我们啊。”
说罢,那人从屁股后面摸出来了一张面具,并把它戴在了自己脸上。孙日峰一看,这面具不就是干尸脸吗,还真是人扮的鬼啊。
“你们为什么要装神弄鬼,这是什么地方,你们把我带来干什么?”孙日峰问。
那人耸耸肩,摊开了两只手,不知是在说不想回答这个问题,还是无从回答。
或者说,是没权利回答吧。他道:
“一切问题由我们老大跟你交流。”
孙日峰盘坐得腿有些麻了,但他的脚被捆着,没有办法变换其他的姿势。他干脆把双脚同时向前伸,这样会舒服点,但坐姿特别妥协。
他问:“你们老大是谁,在哪?”
那人道:“别急,上卫生间去了,马上就来。”
俗话说得好,说曹操曹操就到,那人刚说完话,门就从外面有了响动。那人闻响动后把嘴一拱道:
“我们老大来了。”
孙日峰不禁有些紧张了,因为现在的处境,他在电视上看得多了,他明显就是被一群不知身份和来头的人绑架了。
这是个什么组织呢,贩卖器官的?逼人自残入丐帮的?贩毒、抢劫、同志?
这些人的老大进来了。
孙日峰知道,一般情况下,老大都是出场不凡的。他们有的气宇轩昂,有的一看就是地道的流氓。可是,把自己塞进一张熊皮,再把熊的头皮整个罩在脸上,看起来就跟一头大棕熊闯了进来的出场方式,绝对少见。
那瞬间,孙日峰看蒙了。
这房间已经被这十个人塞得满满荡荡的了,但当他们的“熊”老大进来,这十个人愣是活生生的给他挤出了一条小道直通孙日峰跟前。
孙日峰其实还听见有一个人是跟着这位老大进了房间的,但那个人没有挤到他跟前来,而且他扭头看时,那个人正在背对着他关门,随后就被这十个人的其中几个牢牢的遮住了身影。
或许是个小跟班吧,于是孙日峰也没再注意他,而是把注意力都放在了这头“熊”老大身上。
老大在孙日峰面前立足,他的脸是一个熊头,孙日峰根本就不可能看见他长啥样。这老大还会卖萌,伸出大大的熊掌跟孙日峰挥手打招呼:
“嗨。”
孙日峰一脸愁苦像,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这连真面目都不敢露的老大,懒得跟他打招呼。除非,老大把那个丑陋的熊头给揭开。
见孙日峰近乎无视自己,熊老大抬起一只大腿狠狠的踩在了床上,另一只脚仍在地上,然后,把一只手跟身体蹭在踏在床上的大腿上,把熊头降到只高出孙日峰45度角的地方。
他用熊掌勾起了孙日峰的下巴,如果是一对情侣,这是要接吻的前奏。如果是一对仇人,恐怕是要扇巴掌的节奏吧。
孙日峰左右晃头顶开熊掌:
“你是谁,把我抓到这来干什么。”
老大道:“胆子挺大的嘛,面对这么多壮汉,居然这么硬气。”
孙日峰这才意识到自己说话确实是挺冲的,不过这种感觉挺爽,虽然,这种态度很可能会被这群人揍得比熊老大还要“熊”。
不过熊老大不仅没生气,反而照顾起了孙日峰道:
“啤酒喝吗?”
孙日峰先是愣了一下,然后不知该用什么态度的支支吾吾道:
“不、不喝。”
“那就撸串,清水的还是麻辣的。”
孙日峰木纳的摇头:“不吃。”
熊老大好像很失望:
“怎么这样,啤酒也不喝,串也不吃,你的人生原来这么无聊?还是说,你怕我?”
孙日峰一下被问得无语凝咽,这老大有点不按常理出牌,或者说这是什么新套路?
孙日峰心想不能受对方迷惑,赶紧保持倔强道:
“告诉我,这是哪,你们到底要干嘛。”
熊老大又用熊掌抬起了孙日峰的下巴:
“你说你,好好的平静日子,不过,深夜泡妞喝酒撸串的日子不享受,跑到那个荒村里去找罪受干嘛呀。
你想知道这里是哪里?那我就告诉你,这里是贵西市健康巷,这家旅馆叫做紫阳宾馆。
这里挺方便的,离贵西市的繁华区步行15分钟就到。出宾馆下楼左转是长长的一排宵夜街,在你昏迷的期间,我们哥几个已经去喝了啤酒撸串儿了。
怎么样,我说的这些场景,你熟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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