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奇怪的梦(上)
尉迟将军府中的药园边上的一座草庐中,夜无殇躺在床榻之上,嘴角的血迹已被擦去,胸前的衣襟敞开,一个鲜红的掌印浮现在夜无殇的胸膛上。一个鹤发童颜的小老头儿正坐在一旁,为其把脉,眉头紧锁。
此人正是尉迟大将军府上最好的医师——华仲景,世代行医,据说乃是上古时期“神医华佗”的后人。
“华爷爷,无殇弟弟的情况如何?”看着华仲景紧缩的眉头,尉迟虎担忧不已。
“小虎啊,这人是什么来头?”华仲景睁开了眼睛,但是眉头依旧是皱成了“川”字。
“哎呀,华爷爷啊,救人要紧啊!你管他是谁呢?”尉迟虎急的焦头烂额的,哪有心情解释夜无殇的来历。
“你这小子,急个什么!此子体质有奇特,我也不好随便就医治了,你快些说说他的来历,我也好有个底。”
“哎呀呀,这个说来话长啊!”
“那就长话短说!”华仲景瞪了尉迟虎一眼。
“他叫夜无殇,是兰心的未婚夫,我的准妹夫。”尉迟虎说道。
“你……你这小兔崽子,存心消遣老夫不成?”华仲景听了尉迟虎的“长话短说”,气得吹胡子瞪眼睛。
“是您让我长话短说的啊,怪我咯!”尉迟虎低着头,低声说着,却是不敢让华仲景听见。
“说说,这小子可曾修炼过,或者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华仲景毕竟也算是这地界上数一数二的医师,也不多与尉迟虎计较,再次开口问道。
“这个,无殇弟弟不曾修炼过,至于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也不清楚,不过他是那个神医的徒弟,就是救过爷爷性命的那个神医的徒弟。”
“哦?竟是那人的徒弟?怪不得,怪不得……”华仲景听了,恍然大悟,也松开了把脉的手。
“怪不得什么啊,华爷爷?你怎么不治了?无殇弟弟可不能有事啊,我好不容易才有这么一个弟弟的。”看到华仲景松开手,尉迟虎顿时大急。
“你这小子,懂个什么!你这无殇弟弟,别看他瘦瘦弱弱的,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样子,他身子骨结实的很。这一掌虽然重了点,但也无甚大碍,我去抓点药,给他服下就好了。”
“啊,他没事啊?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可吓死我了!”尉迟虎听说夜无殇没事,松了一口气,“那他怎么还不醒啊?”
“这个我怎么知道?他的脉象平虽有些虚弱,但是这也是受了伤后的正常反应。而且,他的脉象平稳,并不杂乱,说明他受的伤,只是伤及了表面,实际上却是并没有伤及内腑,只不过是看起来严重罢了。至于他为什么还不醒,我也不清楚,怕是受了惊吓吧!不过这样也好,这人哪,在睡眠时,恢复能力可是要比一般情况下强上许多。你在这看着,我去抓些药来熬给他喝。”说着,华仲景便是起身走出了草庐,又一转身进了一旁的药房中去抓药了。
“唉,无殇弟弟啊,你可要快些好起来啊!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有了你这么个弟弟,还挺对眼的,你说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以后谁陪我玩啊……”尉迟虎碎碎念着,坐到夜无殇病榻旁的板凳上。
而与此同时,昏迷中的夜无殇却是在做着一个奇怪的梦,亦或者,是真实发生的事情,因为那画面,实在是太逼真了,逼真到,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细节,甚至是每一根头发,都好似是真实存在的一般。
在梦中,夜无殇是以一个旁观者身份存在的;在梦中,是一场惨烈的战争,是的,是战争,而非是战斗;在梦中,身着黑衣的一方战败了,白色的一方,虽然也是伤亡惨重,但是,毕竟是胜利了。
那一场战争,旷日持久。黑与白,似乎代表着两大势力,虽然并不知道为何而战,但是,夜无殇看得出来,这一场战争,必定有一方会倒下,绝不会出现平局,和谈这样的结果,因为这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争。
这一场战争,注定是不公平的,因为,白色的一方,是战争的开启者,他们的突袭,使得黑色的一方措手不及,伤亡惨重,以至于在战争初期,节节败退。
直到战争中期,黑色的一方才稳定下来,积极防守,抗击外敌。但是,终究是失了先机,只能被动的防守,却没有多少机会反击。
战争末期,黑色的一方终于是坚守不住了,阵地一块块的丢失,城池一座座的被攻陷,最后,他们收缩所有的有生力量,退守到大陆一角,看样子是要做困兽之斗了。
白色一方围住了这块地方,日夜进攻,伤亡惨重,却是仍未攻下;而困守的黑色方,也是疲惫不堪。
最终,似乎双方都意识到,这样下去终究不是个好办法——白方久攻不下,粮草消耗必然是极大的;黑方久守必失,士气必然下降,到时候士气全无之下,定然是守不住的。于是,双方的高层最后的决定惊人的一致——会战,一战定输赢。
终于,在那最后一日,这旷世之战的最后一战,打响了。
那一日,阴风阵阵,天色昏暗,天地间,除了风声,死一般的寂静。
“咔吱吱~”黑色一方所驻守的最大的一座要塞的大门被打开了,一队队黑衣人左手一个金皮复合盾,右手一把弯刀,腰间一把匕首,鱼贯而出,足有五六万人;
紧随其后的是一队队弓箭手,也有上万之众,手中的黑色长弓约有一点五米长,有几个看起来似乎是实力非凡的弓手,用的是将近两米的长弓,其上跃动着淡青色的光芒,背后背着两壶箭囊里,插满了特制的箭矢,尾羽上跳动着红色的光芒,另一壶箭矢的尾羽上则是跳动着淡绿色的光芒;
弓箭手后面是一队队黑甲轻骑士,约摸有将近三四万人,他们左手骑士腕盾护在胸前,右手一把洗月弯刀,寒芒闪闪;紧跟在轻骑士后面的,是一队队钢铁怪物——一万五千重骑士,他们连人带马裹在三厘米厚的甲胄中,如此完美的护甲替代了骑士盾,手中超过三米长的巨大战矛,背后一柄骑士重剑,令人望而生畏。
可以想象,一但这些钢铁怪物战斗起来,是多么可怕,估计也只有矮人手中挥舞着的巨锤,才能鎚死厚厚铠甲中的重骑士吧。
看来这就是书上说的魔弓手和铁甲重骑士了,传说上古时代,这两大兵种在对外战争中,立下了不世功勋。
只可惜,魔弓手的要求太高,不仅弓箭手要达到二级魔法师的水准,而且使用的魔法长弓必须是一种叫做紫杉树木才能制作,因为唯有紫杉木,才能在满足优质制作长弓的基础上,还具有良好的魔法传导能力,能在其上刻画魔法阵。而紫杉木生长周期长,对环境要求高,如今早已濒临灭绝,魔弓手也就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极高的要求,也注定了魔弓手破坏力的不凡——一个合格的魔弓手,在半分钟内可以射出三支箭矢。
至于铁甲重骑士,这种钢铁怪物虽然不及魔弓手的要求高,但是也不是什么国家都能承受的。
重骑士的战马都是军队中最优秀的战马,每一匹都价值千金,而重骑士那一身的装备,都是量身定做的,起码也要好几百金。反倒是骑士最是便宜,只需从各个部队挑选身强体壮之人,并加以训练即可。
若仅仅只是这样,慢慢积攒,倒也能攒出一支队伍来。可惜,重骑士和平年间,每年的铠甲的维护费用和战马的饲料费用,就高达上千金币。
那要经历一场普通的战斗,那这一支重骑士中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铠甲需要回炉重铸,百分之三十的铠甲需要大面积维护,儿剩下的百分之二十,也需要一定的维修和保养,这又是一笔巨大的支出。
因此,在上古时期,重骑士都是各个国家的宝贝,轻易不得动用,一但动用,说明战事也到了要发动“最后一击”或者“垂死挣扎”的时刻了。
当然,巨大的投入换回的必然是巨大的回报,重骑士在战场上的破坏力简直是令人叹为观止啊!除了长枪重步兵勉强能抗衡外,再也没有其他兵种可以抵挡重骑兵的冲锋了,而这勉强抵挡,还是建立在兵力是重骑兵的两倍以上的基础上。
当各个兵种在要塞前的大平原上列阵之时,要塞里,走出了最后一个兵种——约有五千人的魔法师队伍,一队队长袖飘飘的魔法师们手提着魔法杖,从要塞的大门中走了出来,随后,在城墙不远处列阵,根据各自的属性列阵
。几个年轻的魔法师从队伍中脱离,在魔法师队伍的四周埋下了魔法水晶,队伍中几个苍老的魔法师高举法杖,大声咏唱,魔法水晶爆射出阵阵光芒,随即,一面面巨大的魔法盾将魔法师队伍笼罩起来。
而要塞的城墙上,一面面旗帜随着各个兵种的出现,被一一升了上去。
至于对面的白色一方,与黑色一方相差无几只是,他们的盾刀轻步兵约有十万人,白衣白甲;紧随其后的也是魔弓手,而且人数更多,足有两万人;而跟在魔弓手身后的,则是轻骑兵,不过只有区区一万五千余人;轻骑兵后,与黑色一方不同的是,白色一方并没有重骑兵出现,而是一个个人高马大,手持金皮金三重复合的橡木大盾,肩扛超过5米的长战枪的重步兵,足有两万余人;再接着,也是魔法师队伍,比黑色一方更多,足足一万人,而且看他们身上的魔法波动,明显比黑色一方更加强烈,显然实力也是更胜一筹。
两军在大平原上列阵对峙,除了将士们的呼吸声,战马耐烦的响鼻声,再无其他声音。天地间一片死寂,万兽绝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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