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的时间很漫长,尤其对李凌这种从小学习都很渣的学生而言,时间更是漫长。一笔阁 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说
而小庄只热爱文学,他的数学等理科成绩也是一塌糊涂。
幸好有小庄的基础,李凌才不至于跟不上进度。
当然这只是指文科方面的,理科……哎!一言难尽。
因为临近高考,所以高三学生的学习压力非常大,老师们每隔两天就要进行一次考试模拟,这让很多年没感受过考试的李凌真真是欲仙欲死。
但是很快的,李凌的理科成绩就跟了上来。
因为他发现小庄的记忆力非常好,书本上的东西基本上看上几遍就能记住了。
数学公式、物理公式、化学公式,都能很快记在脑子里面,动动脑子,理科成绩嗖嗖地往上提升。
几次模拟考试下来,让数学老师他们都感到很惊诧,还找李凌谈过一次话,当面考察了一番,证明他没作弊后,都感叹这个孩子开窍了。
老师这种反应很正常,因为以前小庄的理科成绩一般都在三四十分,而文科成绩基本都是全校数一数二的。
小庄写的文章经常都是学校的模范文章,中午的时候被在广播上朗诵着。
李凌还记得看《我是特种兵》电视剧的时候有一个情节,是小庄成为特种兵后,执行卧底马家贩毒集团任务的时候。
小庄只是将马家人员的资料扫了几遍就完全记了下来。
在两个提供资料的警察怀疑时,小庄一字不差的将几张几百字的资料内容精确地复述了出来。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小庄记忆力之强。
而李凌穿越成小庄,也拥有了小庄的所有能力,才知道小庄真有过人的记忆力。
而为什么小庄的理科成绩那么差呢,这就完全是因为小庄的爱好和梦想了。
小庄的梦想是成为一个作家、一个艺术家,他对理科那些公式完全无爱。
所以他在理科学习的时候完全是敷衍,成绩才会那么差。
如果真是对理科没有天赋的话,他也不会被现在这个市重点高中录取。
要知道,中考的时候是只考语文和数学成绩的。
而现在的李凌则不会这样,李凌的性格就是要做就做到最好。
既然每天都要上数学等理科课程,为什么不好好学呢。
至于现实世界李凌为什么不爱学习的原因,则是因为天赋不够。
努力过但就是没有成绩,他的天赋在运动方面。
你得承认,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就是要考验天赋的,很多孩子就不适合上学,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他懂得最基本的知识就可以了,让他去做自己有天赋的事情,这样才会事半功倍。
而不是在没天赋事情上努力,到头来事倍功半。
既然现在记忆天赋这么高,李凌有机会学更多的东西,他也是乐此不疲地学着。
当然理科成绩提升了,李凌也没打算在高考中取得太高的成绩。
小庄的梦想是成为艺术家,他原本的轨迹就是考上了戏剧学院导演系,李凌也不准备现在改变什么,他对艺术方面的东西也很热爱。
而下个礼拜,就是戏剧学院的专业考试时间。
……
星期六,终于到了休息日。
早早地李凌就起床洗漱,今天庄爸庄妈也休息,庄爸已经起来在院子里活动身体,庄妈还在睡觉。
用庄妈妈的话来说,休息日自己要多睡美容觉,让爷俩不要打搅自己。
因为庄妈妈没起床,没人做饭,周末时候都是庄爸买好早餐。
这时候庄爸已经吃过了,桌子上给李凌留了一份,庄妈妈的一份放在锅里面保温,等她起床了吃。
李凌走到桌边看着留给自己的早餐,“豆腐脑、灌汤包,我喜欢。”
坐下来,拿起勺子舀上少半勺油泼辣椒在白嫩嫩的豆腐脑上,红红的辣椒油配上白嫩的豆腐脑,一下就勾起了李凌的食欲。
轻轻用铁勺在豆腐脑上横竖划上几刀,让油泼辣子融进豆腐脑中,然后剜一勺豆腐脑吃进口中,李凌轻呼一声:“真香!”
拿起灌汤包,小心的撕开一角,小口小口将包子内汤汁吸干,李凌满足的眯起了眼睛,再舀一勺豆腐脑吃下。
唔,太好吃了!
这一刻,你问李凌幸福是什么?
他会说,幸福就是一碗鲜嫩的豆腐脑外加三个美味的灌汤包。
最后一口包子咽下,李凌满足的打了个饱嗝,拍拍鼓胀的肚皮,李凌感觉很幸福。
拿出那本《莎士比亚诗集》,这是小时候小影送给小庄的礼物。
李凌拿着小板凳坐到了院子里,院子里已经不见庄爸人了,想来是约自己那些同事去打篮球了,庄爸就是这个爱好与天赋。
庄爸热爱篮球并很有天赋,部队转业后就干起了篮球教练,这就是将爱好发展为事业的典型。
奈何小庄不爱打篮球,这让身为篮球教练的庄爸很伤心。
晒着太阳,初晨的太阳明亮却不刺眼,也不猛烈,很舒服。
李凌翻着《莎士比亚诗集》,其实诗集里面的内容李凌都完全记在了脑海中。
但记下了并不代表完全吃透,这就是古人所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的意义所在。
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很多东西光背下来是没用的,还得经常做回顾才能发现其中真正的含义。
翻看着诗集,李凌心中默默念诵,读了几遍,很多内容现在读起来却又有了另一番不同的感受。
一个小时后,李凌揉揉有些发酸的眼睛,现在吃的早餐也已经消化完了。
合上诗集,起身将书和板凳放回房间,从书包里翻出昨天买的小礼物,出门……去见小影。
李凌昨天晚上给小影打了电话,约好了今天见面。
走出院子,关上大门,庄妈妈还在睡美容觉。
这边是部队家属院,不用担心会有坏人进家里面。
李凌跑起步来,向着城市的另一个方向跑去,那里有他心中挂念的姑娘。
……
一直没停的跑步,足足跑了一个小时,跑了二十多公里的距离,终于到了约定的地方。
这里是靠近市郊的老火车站,三条交错的铁轨通向远方,轨道两侧是郁郁葱葱的树林。
一条笔直的铁轨上,一个俏丽的姑娘等在那里。
李凌跑过来,俏丽姑娘远远地就看见了他,漂亮的脸上绽放出一个迷人的微笑。
姑娘跳起来向着李凌挥手:“小庄,这里!”
李凌跑到女生面前,穿越来第一次打量起这个姑娘,可因为小庄的记忆,让他对女孩完全没有生疏感。
小影上身穿着一个格子衬衫,下身穿着一条宽松的牛仔裤,脚上一双白色的运动鞋,简单的衣服却难掩小影的亭亭玉立。
小影长长的黑发用皮筋绑成两个辫子,手上还提着一个粉红色的女生书包,整个人可爱极了。
李凌呆呆的看着这个美丽可爱的女孩。
“呆子,看什么呢?”小影被李凌定定的目光看的有些不好意思,俏脸微微发红,娇嗔着说道。
李凌回过神来,对着小影嬉笑说道:“当然是看我美丽又可爱的姑娘……小影咯。”
“流氓。”小影哼了一声,从粉红书包中掏出一条白色的手绢,站在铁轨上仰头给李凌擦拭额头上的汗,“看你,跑的满头汗,累了吧?”
李凌闻着手绢的淡淡清香,呵呵一笑:“不累,看见你我就不累了。”
小影白了李凌一眼:“油腔滑调,在学校一定骗了很多女孩子吧。”
李凌伸手轻轻抓住小影给自己擦汗的小手,认真地说道:“我这辈子要骗呀,也只会骗美丽可爱的小影一个人。”
“哼,我才不信。”小影抽回李凌握着的手,俏脸上却不禁露出快乐的微笑。
这一刻,小影的形象和小庄记忆中的形象完全贴合起来。
小影站在铁轨上,一步一步往前走,李凌也站上旁边的铁轨,两人并立走着。
铁轨不宽,只有小影脚掌的宽度,小影走在上面难免不稳,李凌伸出手抓住小影的手,两人互相支撑着向前方走去。
阳光照耀下,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影子和笔直的铁轨重合在一起,延长向远方。
两人走在一起,好像能和铁轨一样,一直并肩相互依持着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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