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慢慢的过去,场中的气氛也越来越热闹。
苗族人喜爱银器,身上的装饰也大都是银质的。所以,整个场面,就好像是银的世界一般。篝火照耀在身上,放声的歌唱,陆铮在旁边看的赞叹不已。
晴雨在一旁,也看不下去了。
她是苗王的女儿,长的又漂亮,许多的苗族小伙子都喜欢她。而苗族人的性格,遇见喜欢的,便会放声高歌,以歌声表达自己的心意。但那些追求晴雨的苗族小伙的歌声,她没有回应任何一个。而是……
看了看身边的陆铮,她站了起来,放声歌唱。
歌声优美,透露着一股空灵之气,在这热闹的苗寨之中,回荡在群山之间。那些苗寨的小伙子,自然懂她的歌声是什么。但是,陆铮就不知道了。
这个时候的他,愣愣的看着晴雨,只听出她唱的好听,连连拍掌,表达自己的心情。
可是,他迟迟没有表示,晴雨就看不下去了。
不止是晴雨,那些个豪爽的苗族小伙,也看的暗暗着急啊。陆铮救了晴雨,又帮了苗寨这么大的忙,晴雨喜欢他,虽然不甘心,可也会衷心的祝福啊。
但是,作为主角的陆铮却没有表示,能不急人吗。
表露了自己的心意,见陆铮没反应,晴雨忍住心头的羞涩,走到陆铮的面前,将手伸向了他。
旁边的几个苗族姑娘,大概也是懂了。
一个个的,推搡着陆铮,推向晴雨。陆铮还当她们是为了感激自己,晴雨邀请自己跳舞。虽然不会,可是在这热闹的情况下,也有种半推半就的心思。
被晴雨拉住了手,拉到了篝火的旁边。
陆铮终于接受了,晴雨很是高兴。
旁边的苗寨,上至年老的族老,下至年轻的小伙子,都高兴不已。一个个的,面带笑容,拍起了手掌。
而且,拍完掌,都开口表示恭喜,祝贺。
当然,都是用苗语的。
不过,也有例外。
这话传到陆铮的耳中,他脸上的笑容顿时就僵住了。恭喜之类的话还能解释的话,那百年好合,办喜事之类的话,怎么解释。他想解释也解释不了啊。
自然的,刚才晴雨的歌声含义,他明白了。
抬起头,看向了晴雨,刚想解释。
他还没开口,晴雨就明白了他眼神中的含义。摇了摇头,拉着他,开始起舞。陆铮没办法,只能随着她的节奏,僵硬的扭动着身体,看起来很滑稽。
一场篝火舞会,慢慢的结束了。
到结束,晴雨都没有进一步的表示。但是,所有的苗民,都知道了,苗王的女儿晴雨,找到了喜欢的人了。
苗族豪爽大方,至少,在面对陆铮时是这样的。
人群散去,陆铮随着晴雨,来到了村子最中央位置的一栋三层竹楼。这里,便是苗寨为他准备的休息之地。这里,是整个苗寨最好的房子,之前是苗王住的。
上了竹楼,来到房间。
还没等陆铮开口,晴雨便开口了。她看着陆铮,说道:“你知道吗?如果没有你,我最好的结局,便是在那间又脏又臭的地下室里呆上六七个月。然后,等所有阿叔阿伯他们差不多都快要淡忘之后,被放出来,然后嫁给阿姆那个混蛋。因为那个时候,阿姆已经是真正的苗王了。”
顿了顿,摸了摸眼角溢出的泪水:“可是,是你救了我。我知道,地下室里虽然漆黑,可我还是看到了你的不平凡。你迟早会离开,而且,会很快。”
说到这,她一把抱住了陆铮。
陆铮错愕的,看着晴雨,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虽然他身边的女人并不少。可是,这个时候,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实话,刚刚救出晴雨的时候,他没有任何的想法。
虽然当时晴雨的样子很脏乱,但是,从她的体型脸型上来看,绝对不会差到哪里去。可是,他没有任何的想法。虽然之后晴雨焕然一新,让他有了短暂的失神,可那是正常的,男人看到漂亮女人时的反应。这种情况,就好像是一个屌丝看见了女神之时的反应,是一模一样的。
但是,会感觉惊艳并不代表会心动。
但是,不心动并不代表不想。漂亮的女人,主动投怀送抱,有几个男人能够拒绝。真正会拒绝,只会是在经过的时间的沉淀,恢复了正常的思考意识之后。
这种恢复的速度,视人视情况而定。
纵横花丛许久,陆铮显然比普通人要恢复的快。
短暂的错愕过后,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一把推开晴雨,他摇了摇头,说道:“晴雨,你别激动。你听我说,我并不适合你。你对我,也不是喜欢,而是感激,希望你能够明白。”
没错,陆铮说的没错。
晴雨对陆铮,并不是喜欢,而是感激。也许,其中还夹杂着些许的尊敬和敬仰。感激他救了自己,敬仰他的强大实力,并不是爱。
只是,她自己不明白而已。
再加上,苗族姑娘的性格,才让她做出这么大胆的举动。
陆铮虽然喜欢美女,可是,他并不是饥不择食的se中恶鬼,自然不能看到一个美女就想要收入宫中。
对于晴雨,他想也没多想,就拒绝了她。
但是,晴雨不明白啊。
在明白了陆铮的心意后,她知道,自己留不住他。所以,她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交给他。
如果陆铮知道她的想法,估计会吓一跳。
晴雨不是普通的女人,她是苗王的女儿。所以,瞬间她就做了决定。看了陆铮一眼,心里给自己打了口气。
点了点头:“恩!对不起,陆大哥!”
陆铮总算是松了口气,事情总算是解决了。摇了摇头:“没事!你明白就好!既然这样,时间也不早了,我休息了。”
晴雨点了点头:“好的!”
说完,便离开了。
第二天,陆铮起了个大早。
一夜修炼,昨天的疲惫尽去。
但是,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所以,他决定顺其自然。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机缘还没到。不着急。
二楼的竹门‘吱呀’一声打开,晴雨走了出来。
今天的晴雨,身着一袭红色的苗族长裙,身上的银饰大部分都除去了,只有手上,裙子上少许的还在。陆铮想了想,也就释然了。昨晚晴雨戴着那么多的银饰,尤其是那扇形的头饰,更是衬托的她整个人清丽脱俗。但是,那些银饰还是很重的,整天戴着肯定很辛苦。所以,也只有在重要的节日之时,才会戴上。
现在,也就随意了。
听到开门声,陆铮回头看去。
看到陆铮,晴雨甜甜一笑:“早啊!”
陆铮连忙点头,回了一句:“早!”
然后,晴雨便带着陆铮去吃早餐。
吃完早餐,已经是早晨七点半了。像这种山村,空气比之那些大都市要好不止一两筹,陆铮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了。所以,他七点钟就起来了。
至于晴雨,一直都是这种作息规律。
吃过早餐,晴雨便带着陆铮,向着后山进发。
根据晴雨所说,她们的这所苗寨,是属于一系。因为服饰的主要颜色是的,所以称之为。虽然村子一向与世隔绝,过着桃花源一般的生活。但是,毕竟是真实存在的,还存在于这个地球上,终究会有那么一两个偶尔撞见的人。所以,也不是真的与世隔绝,只是生活态度而已。
所以,虽然苗寨的人都没有过意的去取名字。
但是,终究有人问起,倒也有个名字。
他们的名字,便叫做云起村。因为早晨山间的雾气氤氲升腾,会将村寨给覆盖,看不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慢慢的显露出来。所以才得了这么个名字。
云起村的地理位置较低,被几座大山围在中间,形成一个漏斗的形状。只有,入口处开了个口子,形成一座关隘。这种地理形状,让云起村躲过了几次劫难,为云起村村民所看重。
而那块玉佩的发现地,便是云起村的后山,几座大山中间位置比较突出的一座小山的一个山洞内。
虽然山比较小,但是为了照顾晴雨,所以两人的速度并不快。
走了几个小时,快要到中午的时候才赶到。
在晴雨的指引下,找到了那个山洞。
看着眼前的山洞,陆铮打量了许久,不禁皱了皱眉。
这座山洞,从这里看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往日里能够覆盖附近两三百米的灵识,却只能外放百米左右,有些古怪。
晴雨好像累着了,坐在一块石头上喘气。
虽然是苗女,从小练习了一些强身健体的功夫。但是,毕竟没有修炼出内劲,无法持久,所以长时间的赶路有些吃不消。
休息了十多分钟,才渐渐好转。
脸上还挂着汗,但晴雨却站了起来,走到陆铮的身边,说道:“陆大哥,我休息好了,我们走吧!”
看了晴雨一眼,陆铮没有动:“真的休息好了?可不要勉强啊?”
晴雨摇了摇头:“没事!”
叹了口气:“那我们走吧!”
为了避免危险,陆铮走在前面,晴雨跟在他身后,为他指路。晴雨感觉得到陆铮是为了她好,笑了笑,没有拒绝。
两人进了山洞。
刚刚在外面,陆铮看了一下,树木凋零,气息有些干燥。可是,一进入这个山洞,空气中居然传来一股湿润的感觉,他不禁眼前一亮。
气候反常,看来应该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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