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临 第二百九十章 爬山

    天虎山,原本是晋地有名的方外圣地。

    在这座山上,远的,曾走出过两代天师,一代,曾被当代晋皇册封为国师,一代,曾被当代闻人家家主引以为家族客卿,甚至让自己的子嗣,拜其为道父。

    近的,

    那位曾坐镇燕国皇宫大内近三十年的太爷,也是从这座山上走下去的。

    原本,天虎山是香火不断的,尤其是逢年过节,上山祭拜的信徒游客,那更是络绎不绝。

    周鞭就一直记着天虎山当初的盛况,因为他家就住在天虎山下,后来,将家底拿出来又借了一些债,盘下了天虎山下的一座小酒肆。

    天虎山下有一座小镇,当然,规模其实不大,比一般的村子都小得多。

    铺面二十家不到,有客栈,有酒肆,有茶馆,也有卖香烛的,这些是正儿八经地铺子,都得从天虎山那里去租聘来做生意。

    那几个节日,香客必然会很多,自然也会吸引来很多小贩过来趁机做点儿小买卖,天虎山会有专门的一众弟子在山下负责登记,都得缴一笔抽头。

    周鞭以前就是做小商贩的,也常来天虎山摆摊,每次被收取摊位费时,都会在心里骂这群方外之人居然也这般贪财;

    等到他好不容易盘下一个酒肆后,再遇到节日其他摊贩涌入时,则会恨那群方外之人为什么不对那些摊贩多收一些钱,平白地让那些卖吃食的小摊贩抢了自家的生意。

    只不过,好景不长,那一日,侯爷上山,宫中太爷兵解,天虎山上燃起大火,祖庭付之一炬。

    确实是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山上没了天虎山的人后,这里,也就真的成了山脚了。

    不仅仅是小商贩们不会再来抢生意了,连自己旁边的那些铺面,人也早就不干了,但周鞭依旧和自家媳妇儿以及儿子住在这里。

    因为当初为了盘下这个酒肆,原本自家的屋子已经卖了出去,不继续留在这儿,他一家三口连个落脚的地儿都没了。

    生意,也就是凑合地做做,也不去刻意地进什么新鲜菜食了,基本上自家吃什么也就顺道卖什么,倒是酒,因为存得住,还有不少以前的没卖完,可以继续卖着。

    隔三差五的,周鞭也会带着妻子去山上梯田里转转,天虎山祖庭没了,曾属于天虎山的田产,也就荒芜了。

    周鞭种了一些东西,没人收税没人管,倒也能给家里添上一口吃食。

    另外,原本今年应该要续交铺位费的,自然也就没人来收了,这样一想,也挺好,原本只是盘个铺子,现在至少落得个房子。

    今儿个,周鞭原本打算再去山上梯田里看看的,但大上午的,就来了两拨客人。

    头一拨来的客人,是一个书生一个女侠以及一个和尚。

    很好认,

    因为书生一看就是书生,女侠一看就是女侠,和尚,也一看就是和尚。

    他们要了三碗疙瘩汤,这本是周鞭一家三口的午食,但哪有不卖的道理?

    这第二拨客人,是一个酒鬼和一个账房先生。

    酒鬼大上午的脸就是红通通的,一坐下来,就喊着让周鞭上酒。

    那个账房先生随身携带着一个算盘,放在一边,没要菜,而是从自己行囊里拿出饼子向周鞭要了一碗面儿汤泡着吃。

    期间,周鞭媳妇儿抱着一小坛酒送上了桌。

    酒鬼也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本性如此,指了指周鞭媳妇儿的大腚道:

    “龟龟,你这厮在这荒山野岭地开个没啥子生意的铺子,你婆姨居然还能跟着你,啧啧。”

    做买卖的,可不能随便生气,周鞭媳妇儿直接瞪了一眼酒鬼,骂道:

    “闭上你的狗嘴,喝你的马尿吧。”

    骂是骂了,

    但骂中带着风情,

    让人不觉得生气。

    待得自家媳妇儿下去照料孩子后,

    周鞭笑呵呵道:

    “俺名儿就一个字,鞭,没办法,老天爷赏饭吃,打小下面那活儿就大,俺爹一开始都是喊我:

    驴啊,驴啊。

    后来要取正名儿时,就干脆自己做主,取了个鞭。”

    酒鬼闻言,哈哈大笑,

    道:

    “得得得,我信了,我信了,不和你比,不和你比。”

    “您要再来点儿东西下酒不?”周鞭笑呵呵地问道。

    “凑合着弄吧。”酒鬼也清楚这家酒肆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可弄。

    “您等着。”

    周鞭去了后厨,自己亲自动手拌了个野菜,又掏弄了俩本是给自己儿子准备的咸鸭蛋,出后厨时停下,对自家婆姨道:

    “媳妇儿,再蒸点儿饭,把那块熏肉也给刮一下。”

    “咋啦,又来客了?”

    “没,但这生意不顺畅的时候,这客人,要么人影都没一个,但要来,他来了两拨必然后头还有。”

    “知道了。”

    周鞭端着凉菜和咸鸭蛋出去,当即就看见从一辆马车上,下来三个人。

    走在最前面的人,一袭白衣,手里拿着一把用布包裹起来的物件儿;

    在其后头,跟着一男一女,男女都很年轻。

    男的,一身黑色绸服,腰间挂着钓鱼佩,女的一身紫色长裙,头戴梅花簪,身材圆润,面容娇憨。

    “哟,三位客官,吃点啥?”

    酒鬼当即笑骂道:

    “还问人家吃啥,你这破店里还能有啥?有啥上啥就是了,反正只求打发打发五脏庙。哦,倒是这里的酒,还是可以,历天城内苗庄酒铺的酒,就是水兑得比历天城的酒楼多了点儿,但毕竟在这荒山脚下,还算可以。”

    “那可不,咱这卖的啊可没比历天城内的酒楼贵,这兑的水啊,就当是我辛辛苦苦一个人用车推回来路上流的汗了。”

    周鞭倒是个灵活人。

    “哈哈哈,你小子。”

    酒鬼用筷子夹起野菜,送入嘴里,清脆爽口,点点头,道:

    “这菜拌得,不孬。”

    “那可不,天虎山脚下的野菜,那也是沾着灵气咧。”

    就在这时,第一拨来的客人里那个书生男子开口道:

    “现在这天虎山上哪儿来的灵气,我看呢,是鬼气森森吧。”

    酒鬼闻言,“呵呵”了两声,抿了一口酒。

    周鞭则走到新来的客人面前,此时,三位客人已经落座。

    “客官,小店吃食不多,要不来三碗猪油拌饭?再倒腾几道小菜过过?小店条件简陋,实在是对不去。”

    一身便服的郑伯爷笑着点头,道:

    “你看着弄吧。”

    “好嘞,客官,您等着。”

    周鞭又去了后厨。

    而这时,

    酒鬼的目光,落在了剑圣身边的那把被布包裹着的剑上,忍不住道:

    “呵,是什么好玩意儿啊,居然舍得用这么好的料子包着。”

    剑圣没搭理他,坐着,闭目养神。

    而先前曾出声过的书生则站起身,走过来,道:

    “看样子,里头应该包着的是一把剑吧?丁姑娘,他和你一样,也是一个剑客呢。既然用这般精致之物包裹,想来也是一把不俗之剑,可否借个光,让我等也开开眼得幸欣赏一番?”

    剑圣依旧没搭理他。

    剑用布包着,是因为它叫龙渊。

    书生见剑圣不搭理,微微皱眉,语气一下子变得生硬多了,道:

    “我家小妹也是爱剑之人,还请座下,给个面子。”

    “哟哟哟,面子面子,出门在外,荒郊野岭的,面子,值得几个钱?更何况,你又没把牌子挂脖子上,谁知道你的面子,到底能称个几斤几两?”

    酒鬼端起酒碗,喝了一大口,

    随即擦了擦嘴,

    道:

    “后生,这一桌,可是三个贵人啊,那位黑衣服的公子,形神兼具,其身上,有一抹贵气环绕,绝不是普通人等。”

    书生笑了,

    道:

    “难不成我看不出来么?”

    这三人身上衣着,本就是不俗之物。

    人靠衣装马靠鞍,在这个时代,身上穿什么衣服,可以很清晰地体现出那个人的身份等级。

    “呵,你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位黑衣公子,身上不仅仅有贵气,还有一股子随遇而安的洒脱劲儿,即使入这破酒肆,即使坐这脏凳,也都自如自若。

    真乃入海则化蛟,入溪则变鱼。

    要么,是出自极为富贵之家,以贵气滋养,不得燥火;

    要么,就是靠着自己一手打拼出的高位。

    前者,你惹不起;后者,呵呵,有本事的人,比有家世的人,更惹不起。”

    “哈哈哈哈。”

    书生闻言,放声大笑,

    道:

    “你这人好生奇怪,我就是想看一把剑,不是正问着么,怎么,你是看相的出生,非得给我整出这么多的弯弯绕绕?

    巧了,

    我身边随行的这位小师傅,也精通看相之术,他都没说什么,你在这里胡咧咧这么久。”

    酒鬼摇摇头,


    道:

    “这位小师傅,是有慧根的,但怎么说呢,看相看相,哪里真的是在寺庙里打坐念经学来的?还不是看人看出来的?

    看人形,观其气,再纵览全身,再加上入世半载,什么人都看得多什么事也都经历得多了,才敢说一声自己对看相一术有所涉猎;

    其余的,都是贻笑大方。”

    正在吃着疙瘩汤的和尚闻言,马上起身,面朝着酒鬼,双手合什:

    “阿弥陀佛,贫僧,受教了。”

    书生却有些不依不饶,继续问道:

    “那你说,你凭什么觉得,我惹不起?凭什么认为,这剑,我就看不得?”

    酒鬼伸手指了指坐在那边的女侠,

    笑道;

    “美人在侧,心则急切,焦躁遂生,需知真龙鱼虾,不露其威,鲲鹏鱼雀儿,不展其翅;

    你且看看,

    你这般言语无礼且令人生厌,

    那位白衣先生,可曾有过任何表示?

    那位黑衣公子,可是脸上还带着笑呢。”

    “呵呵呵。”

    郑伯爷真的是被逗乐了,恰好这时周鞭先送来了茶壶和茶碗,告罪了一声后就又回后厨忙活了。

    熊丽箐帮郑伯爷倒了一碗水,

    郑伯爷端起茶碗,

    对着那酒鬼虚敬了一下。

    “哎哟哟。”

    酒鬼慌乱起身,双手捧着酒碗,弓着腰,赔着笑脸,道:

    “您请,您请。”

    郑伯爷小小地喝了一口,放下茶碗。

    酒鬼则将一碗酒一饮而尽,碗口朝下,示意自己一滴不剩,这才重新入座。

    而这时,

    那位女侠,也不自觉地将目光落在了郑伯爷身上,随后,又落到了熊丽箐身上。

    熊丽箐不是那种绝色美女,但她的气质好,这种气质,让女侠心里微微不悦,因为在这一点上,她感觉自己被完全比了下去。

    那书生则摇摇头,道:

    “既然出了门,自然就不能以门第而论,这剑,我今儿还真想看了。”

    酒鬼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道:

    “看不得,看不得啊。有人是靠着门第过日子,门第是其唯一依靠,张口乃祖闭口乃父如何如何;

    有人出门第后,反而更为自在逍遥。

    一样的门第,有人觉得是门板,有人则认为,是囚牢。

    门板后头养鸡豚,囚牢里头,关猛虎。”

    “嘿,你这醉斯,只说他,为何不说说我呢?”

    “你,唔,我瞅不出来。”

    “既是瞧不出,又因何断定我看不得?”

    “成,那我就给你再说道说道,黑衣公子旁边的佳人,发式盘的是云流式,乃贵人发式,身上擦着的,是香水,市价堪比黄金;行进来时,步态雍容,这绝不是富家受宠丫鬟所能比拟,前者只得其珠光宝气,后者,真正的贵女,才能有这般仪态端庄。

    且瞧入坐这破酒肆之中,分明嫌弃这里之脏破,却依旧随之而坐;

    茶碗送上,以自己衣袖亲轻拂之,再自斟茶入碗以侍公子,这不仅仅是爱煞了,更像是怕煞了。

    其伴如此,那这位黑衣公子,又当如何?

    再提点提点你,

    先前这位公子进来时,步履幅度,行走肩微斜,这是骑惯了战马所致,于战马之上,时常需闪转腾挪,于螺丝壳里做道场,才有这种习惯;

    再看公子先前端起茶碗喝茶时,其虎口和手心位置,虽经修剪,但仍有一层细光茧,定然平日里练箭不断,同时,擅使之器为刀。

    弓马长刀傍身,

    这位公子必然是行伍中人。

    再者,

    这位公子未着甲胄,乃便衣出行,却依旧穿得大方得体,金贵,不着甲,是不想惹眼,不着简,乃是为了舒服自在,不愿惹眼,但也不被人瞧见,此等气度,呵呵。

    当下晋地,晋军头子也有不少,但燕人,才是现如今三晋之地真正的主子,晋人出身的将领,现在基本都得夹着尾巴过日子。

    所以,

    这位黑衣公子,定然是一位燕国贵人。”

    说着,

    酒鬼双手合什,道:

    “贵人福康。”

    郑伯爷不置可否,心里则在盘算着,这个酒鬼,到底是不是真的猜出自己身份的。

    “燕地贵人?燕国将领?哈哈哈哈哈。”

    书生忽然大笑,

    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道:

    “如此说来,这剑,我这次还真看得了。”

    酒鬼不再言语,只是冷眼看着书生。

    书生转身,看向郑凡,道:

    “此剑,取与我看。”

    郑伯爷双手搭起,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书生,道:

    “凭什么?”

    酒鬼身边坐着的那位账房先生忽然站起身,

    一时间,

    那位先前刚刚坐下的和尚也猛地站起来。

    两个人身上的气机在刹那间发出了碰撞。

    账房先生持算盘转身,算盘向前推出。

    与此同时,年轻和尚也砸出自己腕间佛珠,碰撞在一起后,并未发出声响,反倒是二者被互相吸引贴在了一起。

    然而,

    就在这时,

    年轻和尚目光一凝,低喝一声。

    “嗡!”

    账房先生被强行压下身子,坐回了椅子。

    年轻和尚顺势一扯佛珠,连带着对方的算盘也一并收入手中,随意地拨弄着。

    酒鬼眯了眯眼,

    赞叹道:

    “佛武双修,一正一奇,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大燕的那位南侯。

    当年,

    于晋国京畿之外,

    南侯曾与晋地剑圣一战,剑圣败!

    我曾事后去那片林子里寻过交战之处,查看痕迹,发现那位南侯,不仅仅是肉身强悍,同时其也擅长方外之术。

    故而,我推断:

    剑圣之败,非战之罪,而是南侯将双方的对决,看成两军对垒,其有后招,故而得胜。

    这位小师傅,佛武双修,说不得日后也能走上像那位南侯一般的路子。”

    “阿弥陀佛。”

    年轻和尚念了一声佛号,摆手之间,算盘重新落向账房先生,其伸手接过,放回了桌上。

    酒鬼指着账房先生笑骂道:

    “叫你多学点打斗本事你不学,弄得我现在都很没面儿。”

    这位账房先生应该是一位炼气士,第一轮交锋,他是和年轻和尚以方外之术对拼,但随后,当和尚显露出自身武夫体魄后,就变成了一力降十会,直接将其给反压了回去。

    见这边的短暂冲突结束,

    书生再度看向郑凡,

    问道:

    “你刚刚问我凭什么?”

    郑伯爷点点头。

    “行,那我就告诉你,其实,咱们是一路人,你不认识我,也很正常,因为我寻常不会露面。”

    说着,书生从怀中掏出一块令牌,向着郑伯爷展示,

    同时道:

    “我乃,

    大燕平野伯麾下第一客卿,

    郑樊力。”

    ————

    晚安。



第二百九十章 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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