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参加战斗的一共七个帝国,维京帝国的强者普遍实力最强,恺撒帝国次之。 如果没有武神剑,我国只怕要排在第五或者第六了,看来我们已经落后很多了。 ”
难怪吴天大帝不在意强者的排名,看来他心中早已经有数了,抛开武神剑的话,奥克兰帝国的武者并不强大,八位武神的数量也不是很多,至于魔法师就更差了,只有阿尔博特一位法圣。
费列格心中算来算去,也算不出奥克兰帝有什么优势来,不知道以前是如何排在第三位的,只好回头向菲尔请教。
“这不奇怪,一个帝国的实力,分为军事和经济两部分,在八大帝国中,我国的经济实力排在第一位,军力也至少能排在四五位上,因此总排名在第三上,还是很客观的。 ”
看到费列格依旧一脸的不解,菲尔继续说道:“以前的排名,并不是为了战争作准备的,因此考虑的非常全面,这次就不同了,从现在开始,八大帝国的重心将转向战争,这对我国是很不利的。
”
“别担心,现在不同了,由于你的出现,我国的劣势有了非常大的转变,强者因为有武神剑的出现,已经足以应付未来战争的需求,而军队方面,有了记忆金属铠甲,军队的战力也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再加上我国原有十个火烈鸟军团,对战争的结果,我可是很乐观的。
”
“火烈鸟军团?”费列格还是第一次听说。
“嗯,火烈鸟军团是我们奥克兰帝国的王牌军,当然了,这是指以前。 我国的军队素质一般,可是财力充足,因此可以使用大量的珍贵材料来打造装备。
火烈鸟军团使用的铠甲武器,是在精铁之中,加入少量云母而成地,装备通体为红色,因此称为火烈鸟军团。 ”
“很厉害吗?”
菲尔笑了笑说道:“只是装备好,人员素质还不行。 他们的装备,比起你的墨铠、墨枪、墨剑还是差很多的,不过比起其他帝国的装备。 就显得好太多了。 ”
“怎么会啊,我不觉得墨铠有什么用处,来的路上,你也看到了,面对恺撒铁血战牛重骑兵,墨铠根本不起作用啊。
”费列格苦恼的说道,到目前为止,他依然没有想出对付恺撒重骑的好办法来。
破甲墨箭第一次使用效果非常好。 那是人家不知道,以后就没这好事了,想要对付并不密集地弓箭,多得是方法。 就算让帝国所有的魔法师,全力炼制破甲墨箭头。
也不可能供应整个帝国军,何况铠甲装备需要的人手更多。
菲尔学着老师的样子,在费列格的肩头轻轻拍了拍说道:“你以为恺撒帝国全都是铁血战牛重骑兵吗?如果是的话,这仗就不用打了。 铁血战牛培育不易。
即使懂得方法,也是非常困难的。 你再看看他们身上的重甲,足有两百斤重,普通地士兵如何能穿得了?”
“那……”
“在恺撒帝国中,恺撒重骑一直保持在三个军团的编制,你以为恺撒军全都是重骑?那怎么可能啊。 ”
“原来是这样啊,三个军团,也就是三十万。 也不少了。 ”费列格点点头,心中稳定了许多,三十万人是不少,可是在几百万大军之中,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当然了,比起你的墨铠军还是多很多的,所以陛下令阿尔博特尽快炼制铠甲,奥克兰帝国必须有一只足能纵横于战场上的钢铁雄师才行。
火烈鸟军团地装备比其他国家军队好。 可战力只是一般。 在战场上,火烈鸟绝对不是恺撒重骑的对手。 ”
“别担心。 精采的还在下午,我们等着看飓风师团的表演呢,陛下可是对你地飓风师团报以厚望啊。 ”
下午的比赛异常激烈,这次不同于上午,所有的国家都只派出一个大队,一千人马。
这是一场真正的铁血之战,上场的部队全部是真刀真剑,死伤无论,就是要看看各国真正的实力,不过是一千人马,八大帝国都损失得起。
凯首先选择的是维京帝国的军队,全身包裹在金烂烂铠甲中地一千步兵。 在东大陆八大帝国之中,只有两个帝国的军队善长步兵,维京帝国就是其中一个。
海顿一皱眉,感觉不太妙,吴天大帝是不是太过自信了?墨铠的防御力他是亲眼所见的,可这次比武,八大帝国派来的都是最精锐的部队,各有特色,任何一只队伍都不容易对付。
步兵看似较弱,可维京帝国在大陆上排行第二,眼前这只队伍,就是维京武士中的精锐之师铁甲铜人,即使是面对恺撒重骑,也不落下风,凯居然敢先找人家的麻烦。
“海顿先生,有什么问题吗?”费列格不懂军务,看海顿脸色有异,就知道事情不会象自己想地那样简单。
“那是维京帝国地铁甲铜人,身上的铠甲由精铁为基,里面加入了大量地赤铜,防御力比普通的精铁甲好很多,最重要的是,赤铜在日轮下,会非常刺眼,即使凯背对着日轮,眼睛也会看不清的。
”
事实上,海顿对军务了解的也不是很多,用赤铜光刺眼,不过是小道,维京铁甲铜人,能被排在各国骑军前面,自有他的道理,维京军阵,变化莫测。
队形变化,如臂使指,自有一套经过千万年凝练出的方法。
两军接触的刹那,铁甲铜人阵线变得了波浪形,每隔二十米距离,一队向前仰上飓风军团,另一队则有意向后退十米,不仅有效的缓解了骑兵的冲击力,而且还将一部分飓风军包围在其中。
上前的铁甲铜人第一排扑倒在地,第二排将带着尖刺的高盾放在前排身上,尖刺直指前方,只有半米高度,将高速冲击的马匹四蹄削断。
身上盖着一人高的铁盾,再加上身上的赤铜甲,即使被马匹踩中,只要不是恺撒军变太的铁血战牛,就完全可以支撑得住。
转眼间,飓风师团已经陷入困境,维京战阵果然名不虚传,论指挥能力,凯不过平平,指挥一个小队还可以,一个大队已经是极限了。
此时又被对方战阵所困,但见部下纷纷落马,血肉横飞,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惨死在阵前,心中更是如火焚一般。
维京军指挥官在战阵后微微一笑,这次奥克兰帝国派来的居然不是火烈鸟,本以为有何出奇的地方,没想到比火烈鸟更是不如,一个最简单的浪涌阵,就将这只骑军拿下了。
嘴角带着一丝冷笑,传令兵随着他的手势,挥起火红的令旗――屠杀令。
由于飓风师团表现的太差,让这位指挥官忘了一件事,那就是飓风师团身上装备的是墨铠,而不是普通的精铁甲。
其实这件事他是知道的,而且在战前不断的提醒着自己,当看到飓风师团如此不堪的时候,就全忘记了。
凯和他的部下一样,早在第一时间内,就从马上摔了下来,而且他的运气不太好,战马被高盾上的尖锐削断了双腿,已经废掉了。
身体落地的瞬间,至少有两柄阔剑砍在他的背上,这还是他下落时,尽可能的向左移动后的结果,或者看他是位将领,至少有十几名维京军围了过来。
在地上打了个滚,右手墨剑挥动,传来一阵令人牙酸的金属交割声,借着这股力量,凯站起身来,在眼睛还没完全适应之前,开始挥剑乱砍,平时的训练几乎忘得一干二净。
终于看清眼前的情况,四周好象全是敌人,赤红色的一片,眼睛还是有些不适应,即使他背对着日轮,依然感觉眼前金光一片。
阔剑上的力量反馈却告诉他,刚才那一剑,是从人的身体里抽出来的。
左臂又中了一剑,力量极大,凯被这股力量击得向右倾倒,同时也借着这股力量,将阔剑刺向眼前的一团金光之中,又是一声闷哼,剑身传来生涩之感,赤铜甲在墨剑下,并不比精铁铠坚固多少,依旧轻松刺穿。
“铛”一声脆响,让迷茫中的凯猛然醒悟,剑身上传来的感觉,以及刚才两剑相交时发出的声音,可以断定,身边还有战友,他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赤铜铠可以刺目,却无法刺耳,凯高呼道:“飓风,飓风。
”随着他的呼喊,四周越来越多的呼喊声与之应合,飓风之声越来越强,凯心中更是疑惑,刚才明明看到部下纷纷落马,怎么还有这么多声音在应合?难道维京军也在跟着喊?
眼睛慢慢开始适应金色刺目的光芒,身边不远处,就有三道黑影不断晃动,在一片金色之中,很容易就认出是自己的部下。
“跟我一起喊,使用双人组战。 ”凯灵机一动呼喊道,他知道,自己的声音在整个战场上太小了,即使只是两千人的小战斗,必须用这种方式传令。
至于双人组战,是平时训练中,一种用于夜战的方式,有口令,有移动方位,只有长时间配合的飓风师团士兵,才可以轻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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